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實施方案

時間:2022-01-07 09: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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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實施方案

為打贏藍天保衛戰,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力爭完成“十三五”空氣質量控制目標,為“十四五”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開好局,按照《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關于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攻堅“10+1”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以及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市2020-2021年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方案》的通知文件中牽頭或配合完成的任務,現就工作實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攻堅目標

攻堅期間,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70.8微克/立方米以內。2021年1月1日-2月28日,市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55.8微克/立方米以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

二、實施時間

2020年12月1日-2021年2月28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移動源污染管控

1.加大老舊車輛淘汰力度,2020年底前,大力推進注冊登記日期為2010年1月1日以前的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采用稀薄燃燒技術和“油改氣”的老舊營運燃氣車輛淘汰更新;引導注冊登記日期為2010年1月1日(含)以后的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采用稀薄燃燒技術和“油改氣”的老舊營運燃氣車輛提前淘汰更新。柴油車數量超過20輛的重點企業,應當建立完善車輛維護、燃料和車用尿素添加使用臺賬,加快推進國V(含)以上或新能源車運輸。(責任單位:運管所)

2.配合生態環境局加大在用柴油車監督抽測力度,完成重點路段常態化柴油車尾氣路檢路查,冬季柴油車尾氣監督抽測任務。(責任單位:運管所)

3.配合生態環境局加強對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的監管,組織參加對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的培訓,開展對排放檢驗機構的監督檢查。(責任單位:運管所)

4.配合生態環境局加快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以建筑和道路施工工地、工業企業等為重點,開展一輪非道路移動機械專項檢查,嚴禁使用不符合環保要求的非道路移動機械。(責任單位:規建股、眾力公司、綿茂公司、交通發展總公司、公管所)

(二)加強面源污染防控

1.加強建筑工地和道路建設揚塵防控,將施工單位揚塵管控信息納入信用評價。嚴格落實“六必須、六不準”和“六個百分百”的綠色施工管理要求,盯緊土方作業和拆遷作業項目,把好事前審批,做好過程監管,嚴格違規處罰;城區建筑工地應全部達到“標美化”工地要求。(責任單位:規建股、眾力公司、綿茂公司、交通發展總公司、公管所)

2.加強渣土車、垃圾車運輸管理,嚴禁拋灑滴漏,帶泥上路。強化道路機械清掃保潔,強化對城市重點區域道路揚塵源的治理,加大破損和未硬化道路排查治理力度,及時修復破損和不平整路面,減少車輛顛簸撒漏現象,加強清掃保潔和灑水、噴霧的加密作業,確保路面干凈、整潔,無可見積塵、揚塵問題。(責任單位:路政所、公管所、眾力公司、綿茂公司、交通發展總公司)

3.開展汽修行業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噴烤漆作業的汽修企業是否及時更換吸附過濾材料,嚴禁露天、敞開式噴涂作業。加強對貨運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落實的行業監管,將機動車揚塵治理納入信用評價體系,停車場出入口應進行平整和硬化,保持場內干凈、整潔,對無法及時硬化的場內道路,應加快推廣應用高效抑塵劑或采取灑水、噴霧的方式進行抑塵。(責任單位:運管所)

(三)科學應對重污染天氣

1.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加大國省干線清掃保潔力度和頻次,強化公路揚塵治理。(責任單位:公管所、綿茂公司)

2.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時,停止施工作業和垃圾清運,并對施工現場采取覆蓋、灑水等降塵措施。施工現場的建筑垃圾及時清運,不能及時清運的,要集中堆放,嚴密覆蓋,每天早晚分別灑水不少于1次。施工完工后或暫不施工的現場做好覆蓋工作,防止揚塵污染。(責任單位:交通發展總公司、綿茂公司、眾力公司、公管所)

3.根據實際情況,對非道路移動機械實行錯峰作業,防止大氣污染。(責任單位:交通發展總公司、綿茂公司、眾力公司、公管所)

4.全力開展公交出行宣傳專題活動,鼓勵引導群眾選擇公共交通出行。同時合理調整公共交通運力,滿足群眾出行需求。(責任單位:運管所)

5.督促排污企業結合實際,編制或完善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實施方案,提高方案的可操作性。督促維修企業停止從事汽車噴涂維修作業;嚴禁將清掃廢物和垃圾違規露天焚燒;廢電池、廢機油、廢輪胎、廢漆物等交與具有回收資質的企業回收處理,嚴禁擅自非法處理。(責任單位:運管所)

6.加大公路巡查力度。減少、杜絕不按規定裝載的運輸車輛拋灑滴漏對路面環境的污染和損害,對拋灑滴漏、超限運輸砂石車輛嚴肅處理。

責任單位:路政所

四、保障措施

(一)進一步細化攻堅措施。局環保辦負責統籌協調并加強督查,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股室根據職責職能負責具體實施;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股室要切實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加強聯動、共享信息、積極會商、加強監管,確保交通運輸行業大氣污染治理和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落實落地。

(二)加強監督檢查,強化目標管理。局屬各單位、機關相關股室要針對大氣污染防治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以攻堅行動任務為重點,采取多種方式加強行業監管力度,加強部門協作,進一步壓實企業污染治理主體責任,確保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嚴防污染問題反彈。

(三)進一步加強信息調度。各牽頭責任單位要加強攻堅任務的工作動態信息報送,按市要求每周報送重點工作落實情況和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四)進一步嚴肅考核問責。市目標辦將空氣質量控制目標和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工作作為對各鄉鎮、各部門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逗硬考核獎懲。各有關股室、下屬單位要高度重視工作目標任務,按要求完成牽頭工作,積極配合市級部門完成相關工作,并及時報送相關資料,若因工作工作履職不到位造成被通報、約談、問責,嚴格考核、逗硬獎懲等情況,將由局主責辦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