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時間:2022-03-26 09:47:21

導語:行政執法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行政執法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委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一系列要求,根據省紀委十一屆五次全會工作部署,按照省紀委《關于開展營商環境中公職人員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亂作為問題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中共縣紀律檢查委員會縣監察委員會印發《關于整治營商環境中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亂作為問題的工作方案》的安排,從2020年10月開始,利用一年時間,在全縣各行政執法部門開展行政執法專項整治行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深入貫徹落實視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針對我縣營商環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場主體反映強烈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解決行政執法領域的矛盾和問題,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開展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四張清單”編制和行政執法“典型差案”評查工作。同時,強化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扎實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為新時代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創造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二、整治內容

(一)機械執法問題。重點整治機械執法,行政監管和行政執法“一刀切”,搞“一關了之”問題。

(二)多頭執法問題。重點整治多頭執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頻繁重復,增加企業迎檢負擔問題。

(三)隨意執法問題。重點整治隨意執法,給企業正常經營造成不良影響問題。

三、方法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通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行政執法行為得到有效規范,行政執法公示制度不斷健全,做到執法行為過程信息全程記載、執法全過程可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

1.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強化事前公開、規范事中公示、加強事后公開。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制定本部門行政執法機關行政執法公示程序,明確公示內容的采集、傳遞、審核、、更新、維護職責,規范信息公示內容的標準、格式。結合政務公開、推行權責清單、“雙隨機、一公開”等工作,建立健全執法信息公示平臺,主動全面準確及時地通過政府(部門)網站、政務新媒體、政務(辦事)大廳公示欄、服務窗口等平臺向社會公開行政執法基本信息、結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不宜公開的信息,依法確需公開的,要作適當處理后公開。

2.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行政執法機關通過文字、音像等記錄形式,對行政執法的啟動、調查取證、審核決定、送達執行等全部過程進行記錄,并全面系統歸檔保存,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全面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通過明確審核機構、審核范圍、審核內容、審核責任,編制法制審核流程和重大執法決定目錄清單,確保行政執法機關作出的重大執法決定合法有效的關鍵環節。行政執法機關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應當嚴格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

進度安排: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于2020年12月底前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并長期貫徹落實。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二)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四張清單”制度。為了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為,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省(中)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市(州)人民政府各行政執法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依法編制“四張清單”,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參照執行。

1.不予處罰事項清單。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應當納入不予處罰事項清單。

2.從輕處罰事項清單。對如實陳述違法行為、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形的違法行為,應當納入從輕處罰事項清單。

3.減輕處罰事項清單。對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及時中止違法行為、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重大立功表現、主動消除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違法行為,應當納入減輕處罰事項清單。

4.免予行政強制事項清單。對違法行為情節顯著輕微或者沒有明顯社會危害的,及時糾正且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應當納入免予行政強制事項清單。

進度安排:按照“誰編制、誰公示”的原則,省(中)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市(州)人民政府各行政執法部門應當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四張清單”編制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政府(部門)網站、政務新媒體、政務(辦事)大廳公示欄、服務窗口等平臺向社會公示,并長期組織實施,結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立改廢,及時動態調整“四張清單”內容。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三)開展全縣“典型差案”評查工作。重點解決行政執法領域存在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甚至以權壓法、權錢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問題,集中整治行政執法領域不作為、亂作為現象。通過行政執法“典型差案”評查和整治,全縣行政執法錯案明顯下降,行政執法能力和執法水平顯著增強,營商環境顯著改善,社會滿意度顯著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切實得到保護。

1.評查范圍。經復議機關復議決定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生效的行政敗訴案件,包括被確認違法、予以撤銷、予以變更、確認無效、責令履職和承擔賠償責任的案件;本系統、本行業通過自檢自查等方式發現和糾正的行政執法錯案;縣人大、縣委政法委(縣掃黑辦)、縣檢察院、縣司法局、縣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建設管理局、縣信訪局在人大執法檢查、掃黑除惡、檢察監督、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營商環境建設、來信來訪工作中依法查處的行政錯案;新聞媒體曝光,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投訴舉報的行政執法不作為、亂作為并經相關機關依法查處確認的行政錯案。

2.評查標準。“典型差案”主要包括不作為和亂作為兩類。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嚴重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作為“典型差案”。不作為的“典型差案”應當符合以下一項或多項標準:拒絕履行或拖延履行職責,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放縱不管的;履行職責不到位、執法走過場,紀律松懈、消極怠工的;審批、許可態度惡劣,不盡解釋說明義務,簡單應付、回避問題的;對群眾合法合理訴求推諉責任、敷衍應付的;對群眾舉報置之不理、敷衍了事,或者有案不立、有案不查、查案不究的。

亂作為的“典型差案”應當符合以下一項或多項標準:罔顧事實真相,不依法調查取證,違反證據適用規則,隨意拍板定案的;以尚未生效的,或者已經失效的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的;違反公示程序、告知程序、聽證程序、申辯程序、合法性審查程序、集體討論等法定程序的;違反職權法定原則,超越法定職權,亂委托、亂授權,或者非法干涉企業生產、經營自主權,亂處罰、亂強制、亂收費等濫用職權的;行政執法人員不具有執法資格,野蠻執法、態度冷硬、強權霸道,導致執法結果錯誤或出現重大瑕疵的。

3.評查程序。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成立“典型差案”評查領導小組,領導本系統、本行業“典型差案”評查工作,制定本系統、本行業“典型差案”評查工作方案,對本系統、本行業評查工作作出具體安排部署,切實保證工作落實。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可以在自我評查的基礎上,邀請相關領域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業務專家等各界代表,組成第三方評查組,對本系統、本行業“典型差案”進行評查。

4.評查結果運用。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召開專題會議,在本系統范圍內印發文件,進行通報,部署本系統、本行業的整改工作,明確責任單位、整改目標和完成時限,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實行“清單式、臺賬式、銷號式”管理。

進度安排: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本系統、本行業“典型差案”評查工作。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四)深入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除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外,原則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檢查都應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進行。不斷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相關配套制度和工作機制,健全跨部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將更多事項納入跨部門聯合抽查范圍。在保證公正和效率的前提下,合理確定抽查的比例和頻次,防止檢查過多和執法擾民。

1.編制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結合本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按照市場監管執法事項、其他行政執法事項,分類建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統一向社會公布。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要根據法律、法規修訂情況和工作實際對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進行動態調整。

2.建立檢查人員名錄庫,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檢查人員名錄庫,檢查人員名錄庫應涵蓋所有具有執法資格的執法檢查人員,并實行動態管理。

3.制定年度隨機抽查計劃,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及行業主管部門的抽查要求,每年初編制年度抽查計劃(含聯合抽查計劃),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報縣司法局審核,各縣市場監管部門、司法行政部門匯總制定本級人民政府年度抽查計劃,印發實施的同時報上級司法行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備案。

進度安排: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應當長期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

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廳、縣司法局

參與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充分認真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堅決把思想認識統一到縣委和縣紀委的部署要求上來,圍繞實施方案明確每項整治任務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行清單化管理、項目化推進;縣司法局切實履行統籌指導職能,將縣紀委監委的工作部署和本《實施方案》傳達、轉發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如期完成。

(二)完善工作機制。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應當認真落實縣委、縣政府有關要求,不斷健全行政執法機制、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創新行政執法方式,積極營造勇于擔當、敢于創新競進的良好氛圍,推動形成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系,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營造良好社會環境、法治環境和營商環境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三)創新工作方式。依托政務服務平臺“互聯網+監管”系統、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平臺系統,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的決策部署,推動政務服務“一網通辦”,開展網上行政服務工作,全面推行網上受理、網上審批、網上辦公,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為行政執法更規范、群眾辦事更便捷、政府治理更高效、營商環境更優化奠定基礎。

(四)強化跟蹤督導。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檢查、跟蹤督導,認真落實專項整治工作協調機制、定期調度進展情況工作機制等,對工作進展遲緩、工作不力的,及時督促,必要時約談提醒,整治過程中發現并查處的突出問題進行追責,確保各項工作任務有序推進。

(五)注重總結經驗。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注意總結提煉專項整治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指定專人負責工作情況的整理、報送,每兩個月報送一次階段性進展情況,整治工作結束前報送工作情況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