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農產品和普通食品抽檢工作方案

時間:2022-04-01 09: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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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農產品和普通食品抽檢工作方案

為全面掌握全市食品安全形勢和質量現狀,及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查處食品生產經營中存在的違法和不當行為,提升食品安全監管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保證百姓食品安全,根據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省2021年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計劃及實施方案》文件要求,結合我市食品安全抽檢工作實際,制定2021年食用農產品普通食品抽檢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落實“四個最嚴”為根本遵循,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問題導向,緊盯高風險食品、高風險項目、高風險區域等問題,排查食品安全隱患,增強食品抽檢的針對性、有效性、系統性。按照省廳要求,我市食用農產品抽檢數量要達到1批次/千人,普通食品要達到0.5批次/千人。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抽檢重點。提高對高風險食品、低合格率食品的抽檢頻次,緊盯肉、蛋、奶、蔬菜、水產品、食用油、餐飲食品、保健食品等高風險品種,緊盯農獸藥殘留、超范圍超限量使用添加劑、微生物污染等高風險指標,緊盯校園周邊、城鄉結合部等高風險區域,開展抽檢并對抽檢不合格食品依法及時核查處置。開展對以往抽檢不合格企業及品種的跟蹤抽檢,查驗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是否真正落實整改措施,是否依法依規進行生產經營。

(二)堅持廣泛覆蓋,突出重點任務。對所有食品品種,對城市、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對生產、流通、餐飲和網絡銷售等不同業態,合理確定抽檢重點,進行廣泛全面覆蓋抽檢。主要在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的農貿市場、商場、便利店銷售的農產品進行抽檢。在保障完成省廳、市局抽檢計劃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本地專項抽檢任務。

(三)堅持檢管結合,推行專常互補。在計劃性抽檢的基

礎上,配合日常監管、專項整治,針對監管和執法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開展常規抽檢和專項抽檢,提升食品安全抽檢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強抽檢與日常監管信息溝通,解決不合格食品安全隱患和風險。通過公開監督抽檢信息,推動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三、工作任務

根據省廳文件精神,我市2021年度國家食用農產品安全抽檢任務為400批次、普通食品200批次。由市局食品生產流通監督管理科牽頭組織實施,市局相關科室、各基層分局予以配合。食品生產、流通、餐飲、特殊食品的專項監督抽檢按照相關規定及上級文件要求開展。

(一)抽檢品種和項目

應對市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普通食品以及生產環節的食品進行抽檢,主要對蔬菜、水果、畜禽肉、水產品、鮮蛋等食用農產品以及糧食加工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餅干、罐頭、酒類、煎炸過程用油、餐飲具等普通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進行抽檢。食用農產品抽檢完成必檢品種的必檢項目外,還要完成自檢項目至少2個。

(二)抽檢時間和頻次

全年均衡開展,每月抽檢蔬菜、水果、畜禽肉、水產品、鮮蛋等消費量大的食用農產品和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餅干、罐頭、酒類等普通食品;對托幼機構及學校食堂、集體配送餐單位、餐飲店等單位每季度組織不少于一次的監督抽檢。

(三)抽檢場所

在城鄉結合部、農貿市場、商場、超市、便利店、托幼機構及學校食堂、集體配送餐單位、餐飲店等場所進行抽樣。

四、抽檢的具體實施

依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規定,決定由市局食品生產流通監督管理科牽頭,辦公室、財務科配合,綜合考慮檢驗能力、參數資質、檢驗質量等因素,選取第三方檢測機構,完成2021年國家食用農產品抽檢及普通食品抽檢任務。同時市局決定成立食品抽檢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此項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食品生產流通監督管理科,負責全局食品抽檢工作的統籌、匯總、上報、公示等工作。

五、抽檢的費用

由市局統一向政府申請,由市財政劃撥專項資金用于食品抽檢,實行專款專用專項支出。

六、抽檢的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普通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抽檢工作,完善工作機制,規范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責任,確保任務有序推進,按時完成國家普通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抽檢任務,確保抽檢工作質量和效率。

(二)不得在開展抽檢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檢單位和接受被抽檢單位的饋贈,不得隨意更改抽檢信息,不得瞞報、謊報、漏報檢驗數據,不得擅自有關抽檢的信息,不得利用抽檢結果開展有償活動、牟取不正當利益。對發現的違法違規抽檢行為,一律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三)按時完成抽檢任務,確保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國家食用農產品和普通食品抽檢任務。

七、檢查處置

對發現的不合格食品,要監督經營者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暫停銷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對存在違法行為的,依法嚴厲查處,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并將相關情況通報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對于涉及重大食品安全違法案件的檢測,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省廳、市局。核查處置工作由市局食品生產流通監督管理科負責,并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核查處置工作,填報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案件的核查處置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按國家、省、市局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八、信息公布

按照“誰組織誰抽檢、誰公布信息”的原則,市局食品生產流通監督管理科負責公布食用農產品、普通食品抽檢信息。公布信息嚴格按照統一格式和要求,包括產品名稱、被抽樣單位名稱、標稱生產企業或產地、生產日期、合格\不合格項目及結果等產品信息。公示信息通過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