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設施整改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23 05: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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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設施整改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批示精神和省委常委會會議精神,扎實做好我市農田水利灌溉設施問題整改工作,結合前階段我市農田水利灌溉設施排查結果和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充分認清此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將2011年以來的農田水利灌溉設施問題整改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整合力量,協同推進。排查整改要堅持“分類整改、全面整改”的原則,按照“設施可用、長期受益”的標準,動員群眾積極參與整改、監督整改,確保在8月1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結果達到群眾滿意。

二、整改內容

(一)整改內容和標準

參照原設計標準,按照“井出水、泵可用、電連通、能灌溉、無安全隱患、群眾滿意”的目標,分類進行整改。

1.擬報廢機井

經評估后按規定進行報廢,消除安全隱患。

2.問題機井

(1)因淤積、出沙導致機井出水量不足的,進行洗井、淘井;

(2)水泵損壞或缺失的,進行維修或更換;

(3)低壓設施不通或無低壓設施的,進行檢修或新鋪設地埋線(電力部門提供技術指導);

(4)井口無外保護的,參照原設計標準,配備井蓋或井堡,消除安全隱患;

(5)其他問題視情況進行整改。

3.可用機井

各鄉鎮街道視實際情況按照整改標準進行完善提升。

4.高壓配電設施

項目原規劃設計有高壓配電設施的,鄉鎮街道要主動與原建設部門及電力部門對接協商,明確整改內容及標準,并由電力部門提供技術指導,確保整改結果符合電力部門接收標準;項目原規劃設計無高壓配電設施的,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需要配置的,由鄉鎮街道向電力部門申請配置。

(二)建立檔案

1.整改工作要自覺接受群眾監督,針對問題機井的整改方式及內容,由村民代表進行表決,并做好記錄和資料留存;

2.分別拍攝機井整改前、整改中、整改后的照片,照片資料要顯示機井編號、整改內容、時間、地點等信息;

3.機井整改后,由鄉鎮干部、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及施工方四方共同簽字驗收,驗收表要有原項目名稱、修復內容等主要信息;

4.對于沒有編號的機井,須噴涂編號標識。

以上步驟均需留存照片和資料,做到一井一檔案、一井一臺賬,原建設部門、鄉鎮街道和村民委員會各留存一份。

5.高壓配電設施的整改資料及檔案,由鄉鎮街道及原建設部門各留存一份。

(三)時間節點

各單位必須于8月10日前完成農田水利灌溉設施問題整改全部工作,包括高壓電力設施資產及低壓管護權雙移交工作。鄉鎮街道要對照機井信息及整改目標,逐個進行自查自驗,自驗完成后于8月20日前將結果報至原建設部門。市農田水利設施排查整改工作專班要于9月10日前完成對所有整改項目的現場檢查評估。

(四)資金使用

市財政根據各鄉鎮街道農田水利灌溉設施覆蓋面積,按照每畝25元的標準,籌集資金下撥至各鄉鎮街道進行整改。整改剩余資金可用于項目后期管護或機井灌溉能力提升,不足部分由鄉鎮街道自行籌措。整改資金撥至鄉財政,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五)責任分工

農業農村部門:作為排查整改的牽頭部門,負責全市整改工作方案的制定,指導、督促全市機電井的排查整改工作;并負責原市委農辦建設的機電井整改工作方案制定、所需資金籌措等,指導鄉鎮街道做好原市委農辦建設的機電井整改工作。

發改、自然資源、水利部門:負責本部門整改工作方案的制定,指導、督促本部門項目機電井的排查整改工作及所需資金籌措,指導鄉鎮街道做好本部門建設的機電井整改工作。

電力部門:負責所屬高低壓電力設施及已經接收的高壓設施的整改工作,做好各鄉鎮街道高低壓設施整改的技術指導、高壓設施的接收、自建低壓設施管護權的移交工作。

各鄉鎮街道:負責轄區內項目機井及高低壓設施的整改、高壓電力設施資產及低壓管護權雙移交工作。作為整改責任主體,要主動與原建設部門及電力部門進行對接,積極認領任務,加強配合協作,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單位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成立工作專班,抽調專人負責推進農田水利設施整改工作。在市農田水利設施排查整改工作專班的統籌協調下,形成“市級統籌、部門組織、鄉鎮整改”的工作格局,不折不扣落實好各項整改任務。

(二)從嚴從實整改。在整改過程中,各鄉鎮街道要實事求是、嚴格標準、務實整改,確保施工質量及施工安全。對于整改過程中發現的失職瀆職、弄虛作假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市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水利局、發改委等部門要加強同紀檢監察部門溝通協調,主動移交,由紀檢監察部門從嚴查處。

(三)強化信息報送。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信息報送工作,安排專人負責,結合整改工作臺賬,每日將工作進展情況準確、規范的上報到市農田水利設施排查整改工作專班辦公室。

(四)加強督導考評。市農田水利設施排查整改工作專班要聯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對各鄉鎮街道和項目主管部門的整改工作進行全面督查評比,按照整改任務完成比例,每10天一小結、一評比、一督查、一通報,因日常工作消極懈怠導致督查評比連續兩次排在后三名的,在全市進行通報批評。對不能按時完成整改任務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