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打擊毀林專項行動方案

時間:2022-10-14 0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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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打擊毀林專項行動方案

根據人民政府辦公室《打擊毀林專項行動方案》(政辦發[2021]15號)文件精神要求,我鄉決定于2021年4月——11月組織開展打擊毀林行動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特制訂本方案。

一、主要任務

(一)全面清查違法違規行為。根據上級督促、群眾舉報、媒體報到等線索,全面清查黨的十八大以來非法侵占林地、毀林開墾、濫砍濫伐林木、違規拆分審批、臨時用地逾期使用、違規調整和破壞國家級公益林等問題。

(二)突出大案要案排查整治。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重點排查生態區位重要、破壞林地林木數量大、持續時間長、性質惡劣、社會影響大的案件,綜合運用通報、約談等舉措,徹底查處整改、嚴肅追究問責。

(三)全力推進問題整改。按照“案件查處、林地回收、追責問責”三個到位原則,全力推進問題整改。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工作順利開展,成立以鄉長為組長的工作領導組。

組長:鄉長

副組長:副鄉長、分管副職

副書記、片片長

組織員、片長

片長

副鄉長

派出所所長

國土所所長

林業站站長

成員:各包村干部、各村支書、主任以及相關單位。

領導組負責對本次專項行動開展的指導、督促及相關制度的制定。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兼任,負責日常工作的運行,資料的收集以及與縣級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對接聯絡。

三、工作步驟和階段任務

(一)準備部署階段(5月底前)

1.政府召開會議,印發行動通知,部署專項行動,組織宣傳工作。

2.各村、各部門開展本轄區范圍內的專項行動,充分利用歷年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成果、森林督查成果、衛片執法成果,排查林地變更、公益林調整落界、行政許可項目(礦、路、電、能)、衛星影像判讀變化、群眾舉報、媒體報道等各類疑似問題線索,建立2013年1月1日以來全部案件數據庫,實行臺賬管理。

3.及時向社會公布專項行動舉報電話,暢通舉報渠道。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電話:

(二)自查自糾階段(6月—8月)

根據縣林業局安排及鄉黨委政府的部署,對疑似問題線索、群眾舉報、媒體報道等逐一開展現地核實,對歷年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行政許可項目、森林督查結果再核查審查。

(三)重點整治階段(8—9月)

重點整治與自查自糾壓茬推進。

1、對督辦案件及自查發現的案件全面壓實整改責任,完成一項銷號一項。針對自查自糾、查處整改不到位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強力推動查處整改,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2.領導小組將根據行動進展隨機組織抽查工作,適時進行重點督導。對走過場、弄虛作假、打擊不力、問題嚴重部門和典型問題公開通報、掛牌督辦。

(四)總結評估階段(10—11月)

于9月中旬對專項行動進行總結,并上報縣林業局,根據專項行動成果,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根源,落實相應的解決辦法,進一步加強林地資源管理,進一步完善保護森林資源的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層層夯實責任。鄉村干部要提高思想認識,強化責任擔當,采取扎實措施全面摸清有關情況,嚴肅查處相關問題,特別是狠抓大要案查處,確保不留尾巴、不反彈。各包村干部、村干部要加強落實,確保專項行動不走過場,對于應報未報、應查未查,專項行動后再發生媒體或其他方式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重大案件,將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堅持問題導向、依法嚴肅處理。要建立嚴格的問題排查機制,確保排查結果真實準確;要堅持依法查處,立行立改,具備條件的要立即回收林地、恢復植被;要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規定,提出追責問責建議,涉嫌犯罪的必須依法移送司法機關,不得以罰代刑。

(三)剖析問題根源、健全長效機制。要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深層次原因,認真查找漏洞,尤其對共性問題要深入研究,積極應對,進一步加強森林資源監管,特別是重點加強公益林管理規范化建設,以林長制為抓手,將森林資源管理納入林長制等系列考核范圍,全面建立健全森林資源保護管理長效機制,不斷提高森林資源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