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自查整改方案

時間:2022-11-18 0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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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自查整改方案

按照《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市“抓作風、抓歷史遺留問題解決、抓發展”活動推進方案》的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鎮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對照要求對存在的問題開展“地毯式”摸排,并做好問題整改工作,具體如下:

一、摸排整治的問題

(一)履職盡責不到位方面。

1、履行職責不盡心盡力,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敷衍應付,推動不力的問題。

整改措施:1.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各項文件精神,深入研究謀劃,結合本鎮本村工作實際和發展實際,制定具有指導性、針對性、操作性的具體舉措,推動各項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實處。2.鎮紀委強化對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督促,對工作敷衍應付、行動少落實差、推動不力的,嚴肅追責問責。

責任部門:各村(社區)、鎮各辦、隊、中心

完成時限:2021年11月1日

(二)簡政放權不充分方面。

2、對該承接的審批事項不承接,該取消的審批事項不取消的問題。

整改措施:1.嚴格按照“三定”規定公布的權責清單,清理規范工作流程,上級部門下放的審批事項做好工作承接落實,公布取消的審批事項要及時取消,并定期向社會公布。2.認真梳理權責清單和審批事項清單,完善工作字典,進一步提高工作標準、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責任部門:各村(社區)、鎮各辦、隊、中心

完成時限:2021年7月1日

3、對已下放且關聯度高的審批事項落實不同步,導致企業、群眾辦理審批事項在部門之間來回跑的問題。

整改措施:1.以權責清單中的備案事項為重點,集中對重復審批、變相審批的事項開展專項整治。2.對權責清單和審批事項清單所列事項落實不同步、不到位,推、拖、繞,造成群眾辦事來回跑的問題,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責任部門:各村(社區)、鎮各辦、隊、中心

完成時限:2021年9月1日

4、在辦理程序復雜事項時存在推諉的問題。

整改措施:1.對市政府已經取消、調整、下放的24批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回頭看”,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嚴格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厘清職責權限。2.對照復雜審批事項,建立部門間聯系協調機制,研究完善工作制度,責任體系、權責清單和審批流程,確保復雜審批事項權責分明,邊界清晰,運轉高效流暢。

責任部門:各村(社區)、鎮各辦、隊、中心

完成時限:2021年7月1日

5、對下放的事項不研究、不協調、不對接的問題

整改措施:1.對市政府已經取消、調整、下放的24批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回頭看”,尤其是下放的事項,承接部門積極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對接聯系,確保事項有人接、依法辦。2.堅持向優秀者學習、解決問題完善制度的工作原則,對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按照歸口部門,定期開展先進典型案例交流學習、疑難復雜問題研究討論等,重大問題及時提請鎮黨委會和領導辦公會討論研究。

責任部門:各村(社區)、鎮各辦、隊、中心

完成時限:2021年8月1日

(三)監督管理不規范方面。

6、自設標準、自設門檻,妨礙公平競爭、損害企業、群眾合法權益的問題。

整改措施:1.組織相關辦、隊、中心組成專項督查組,開展依法行政專項督查行動,嚴格審核相關部門是否存在超越法定權限執法、依據廢止或修改前的法律法規、違反法定程序執法等情況。2.對專項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堅持解決問題完善制度的原則,及時通報整改,確保問題整改到位,制度完善到位。

責任部門:各村(社區)、鎮各辦、隊、中心

完成事項:2021年10月1日

7、權責邊界不清晰、履行職責不認真的問題。

整改措施:理順鎮屬部門與市級部門和鎮屬各部門間的權責邊界,明確各自的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和工作推進機制,做到權責明確、邊界明晰,推進有力。

責任部門:各村(社區)、鎮各辦、隊、中心

完成時限:2021年9月1日

8、執行“雙隨機、一公開”不嚴格,執法不公、選擇性執法、隨意執法、人情執法的問題。

整改措施: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督、充分運用好“互聯網+監督”體系,堅決杜絕出現執法不公、選擇性執法、隨意執法、人情執法等問題。

責任部門:鎮綜合執法隊

完成時限:2021年9月30日

9、釣魚執法,不文明執法,或者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干擾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問題。

整改措施:充分運用“互聯網+監督”系統,通過大數據技術加強對風險的跟蹤預警,結合隨機抽查檢查提升監管效能。

責任部門:鎮綜合執法隊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1日

10、以罰代管,只罰不管,一罰了之或者濫用自由裁量權,借機謀取私利,高權力尋租的問題。

整改措施:嚴格規范行政執法,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減少人為干預,規范自由裁量權。

責任部門:鎮綜合執法隊

完成時限:2021年10月20日

(四)服務質量跟不上方面。

11、服務意識不強,推動業務專網與政務服務網互通不積極,造成數據堵點,影響“一網通辦”的問題。

整改措施:1.以市級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為載體,統一共享數據信息名稱、項目內容、服務方式、提供方式、更新周期,推進數據共享力度。2.牢牢抓住酒泉市一體化政務服務(鄉鎮)示范點建設契機,加大服務窗口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強化好差評系統規范使用,切實提高服務質量。

責任部門:鎮公共服務中心

完成時限:2021年10月20日

12.推行一次性告知、告知承諾制等窗口服務制度落實不到位,仍出現循環證明、奇葩證明、重復證明的問題。

整改措施:嚴格按照《市政務服務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辦法》要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著力解決企業、群眾辦證多、辦事難的問題。

責任部門:各村(社區)、鎮各辦、隊、中心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1日

13.監管部門和市場中介服務機構存在利益勾連,搞指定服務、強制服務、搭車收費、強行收費的問題。

整改措施:進一步加強對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強對經營服務性收費的監督檢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

責任部門:各村(社區)、鎮各辦、隊、中心

完成時限:2021年9月30日

14.對涉企政策不落實,承諾不兌現,新官不理舊賬,影響政府誠信的問題。

整改措施:對企業需要政府解決的事項實行“店小二”式的全程代辦,“經理人”式的全程跟進、“監護人”式的全程保護,暢通企業反映問題渠道,做到“有事必應”,進一步營造尊重企業、服務企業的濃厚氛圍。

責任部門:各村(社區)、鎮各辦、隊、中心

完成時限:2021年9月30日

二、保障措施

(一)自查整改。鎮屬各部門要對照上述問題,主動認領,逐條對照檢查,找出存在問題,認真加以整改。

(二)跟蹤督導。鎮紀委對各部門自查整改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并反饋自查整改中存在的問題,對自查搞形式,走過場,敷衍應付的要進行工作約談。

(三)專項檢查。根據工作推進情況,由鎮紀委牽頭,組建專項檢查組,有針對性的分批次開展檢查督查工作,對自查整改工作進展緩慢,效果不明顯,沒有措施的、企業群眾意見較大的、走形式主義的一律嚴肅批評,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仍沒有效果的,上報市紀委監委、作風辦。

(四)強化巡察。專項檢查組在開展巡察中,要將“放管服”改革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為重要巡察內容,對發現的問題實行交辦、跟蹤督辦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多次作出重要批示,鎮屬各部門務必要做到思想重視,行動迅速,措施有力,落實到位。

(二)強化組織保障。按照市委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專項整治,由鎮紀委抽調相關人員組建專項檢查組,鎮屬各部門共同參與,認真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嚴格按照“七個一律”工作措施,推動專項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三)靠實工作責任。要積極結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提質提標年活動,各部門負責人要主動承擔抓落實的整治責任,勇于擔當,積極作為,認真做好職責范圍的工作。

(四)確保取得實效。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專項整治,政治性、政策性、專業性都很強,工作量大面廣,情況十分復雜,要從政治上看,堅持嚴管厚愛結合、激勵約束并重,對存在的問題要深入研判,具體分析,全面檢視、靶向糾治,突出重點、精準施策,確保專項整治達到預期的目的,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