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項目土地征收實施方案

時間:2022-12-23 04: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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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庫項目土地征收實施方案

我縣地處渭北旱塬地帶,屬資源型缺水區域,干旱缺水嚴重制約著當地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農業發展。該項目建成后可滿足史官鎮部分群眾農業生產和生活用水。經研究,對史官轄區村、村部分集體土地進行土地征收,用以建設彭衙水庫項目。為確保彭衙水庫項目土地征收工作順利實施,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成立水庫項目土地征收領導小組,組長由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自然資源局局長、鎮代鎮長擔任,成員單位為:自然資源局、史官鎮、公安局、財政局、發改局、人社局、審計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自然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體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自然資源局:負責制定土地征收補償方案;聯系勘界公司進行勘界;配合征收土地權屬部門清點登記被征收土地的地面附著物,兌付土地征收補償資金。

鎮政府:負責土地征收宣傳工作;負責征地的栽樁放線工作;組織村、組制定征地補償費分配方案和失地群眾戶安置方案并予以實施;負責征地過程中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負責被征地群眾戶的土地面積和青苗面積的丈量登記工作;協助自然資源局做好土地征收資金的兌付和土地移交工作。

財政局:負責土地征收資金的撥付工作。

人社局:負責失地農民的再就業培訓,宣傳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政策。

公安局:負責維護正常的征地工作秩序,依法處置土地征收過程中的突發事件。

其他成員單位負責做好土地征收的配合工作。

二、土地征收范圍及補償標準

(一)征地范圍:項目選址在鎮富平村集體土地2.3025畝、村集體土地11.2785畝,共征收集體土地13.581畝(具體以勘測定界面積為準),地類為草地和未利用地。

(二)征地補償標準:土地征收補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以及我縣新公布的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并結合我縣實際,草地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每畝2.34萬元,未利用地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每畝1.56萬元。

三、群眾安置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應妥善安置好被征地農民,此次土地征收采取貨幣安置辦法。具體土地征收安置必須由村組制定安置補償方案,報經史官鎮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

四、征地資金兌付

由史官鎮人民政府依據安置補償方案造冊登記,直接兌付至被征地群眾。

五、工作安排

(一)宣傳動員階段(10月16日—10月18日)。召開領導小組會議部署安排,制定土地征收補償工作方案。鎮人民政府召開村、組干部和群眾會議,做好征地前期宣傳工作,為征地工作的順利開展創造良好的氛圍。

(二)外業工作階段(10月19日—10月20日)。由自然資源局聘請有資質的單位對被征土地進行勘界。由鎮人民政府組織村、組人員栽樁放線,開展土地丈量及青苗登記、地面附著物清點等工作,組織村組制定安置補償方案。

(三)內業工作階段(10月21日—10月27日)。簽訂土地征收協議,組織實施征地資金的兌付和失地群眾的安置工作。

(四)土地移交(10月28日—10月31日)。清表結束后,由史官鎮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彭衙水庫項目圍墻修擋工作,所涉及費用另行核算,并協調村組做好土地移交。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相關單位要把彭衙水庫項目土地征收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任務,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確保征地工作任務按時完成。土地征收工作在縣土地征收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進行,執行政策標準要一致,處理問題口徑要統一。工作中涉及的政策問題,要及時請示、匯報,嚴禁亂表態、亂開口,避免造成不良影響、耽誤工作。

(二)嚴肅紀律,講求方法。參加土地征收工作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嚴禁無故脫崗。工作期間,無特殊原因原則不允許請假。在土地征收過程中,做好群眾教育引導工作,講法律、講政策,避免采用高壓和粗暴行為,避免矛盾激化,影響工作大局。

(三)公正公開,依法征用。征地工作實行“三公開”制度,即補償標準公開、分配和安置方案公開、資金兌付公開,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擠占、克扣、挪用征地補償費,確保各種補償及時撥付到位。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阻礙和干擾征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