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實施方案

時間:2022-02-18 17: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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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實施方案

一、重點任務

(一)建設探訪服務圈。

實施方式:通過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再由承接主體就近發展留守人員、物管員、網格員、村組干部、家庭醫生等老人身邊的人員,為老人開展定期探訪服務,提供包含關心關懷、信息咨詢、精神慰藉、助潔、助行、助急等就近的基礎養老服務。探訪人員每月入戶探訪次數不低于3次,每次探訪服務費4元。

服務對象:提出申請的獨居、高齡、留守及其他困難老年人,主要包括(1)留守老年人,指因子女(全部子女)長期(通常半年以上)離開戶籍地(市以外)外出務工、經商或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而留在本地生活、身邊沒有法定贍養人或者是贍養人沒有贍養能力的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2)80歲及以上獨居老年人;(3)80歲以下重度殘疾或患有精神疾病、阿爾茨海默病、心臟病、高血壓等具備突發風險疾病的獨居老年人;(4)僅與重度殘疾的子女或配偶共同居住的老年人;(5)當地政府認定的其他困難老年人。獨居是指不與子女及其他家屬共同居住,且子女不在同一鎮(街道)居住)。

(二)建設專業養老服務圈。

實施方式:由政府打造居家養老服務圈,有意愿并具備營業資質的服務單位(如家政公司、物管、理發店、衛生站等)經審核后加入,簽訂服務協議,老人持服務卷自主選擇服務方式(定點或上門)接受服務,滿意后付卷。服務分兩個檔次,一檔享受標準為500元/年,二檔享受標準為300元/年。

服務對象:試點區域內提出申請的居家困難老年人,主要包括(1)散居特困供養對象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2)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聽力言語出外)、獨居、80周歲以上老年人;(3)居家養老困難的80周歲以上獨居老年人;(4)當地政府認定的其他困難老年人;(5)四類人員中一、二級殘疾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一檔標準享受服務,其他的按二檔享受服務。

二、資金預算、來源

資金預算25萬元,由市級財政撥款。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1年8月—2021年9月)

開展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調研,研究制定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召開會議部署改革試點工作,分解任務,明確責任。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1年10月—2022年5月)。全面開展試點工作,定期召開改革試點工作推進會。建立督辦機制,制訂任務清單,加大督辦、檢查和年終考評力度。

(三)驗收評估階段(2021年5月—2021年6月)。按照試點工作要求,開展總結提煉,形成書面總結,接受驗收評估。

(四)鞏固提升階段(2021年6月—長期)。認真總結試點經驗,梳理好的方法措施,健全落實長效機制,鞏固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成立以鎮分管領導為組長,社事辦主任為副組長,村(社區)負責人為成員的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改革試點工作。建立協調推進機制,定期分析試點工作推進情況和出現的問題,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研究決定項目實施中的有關事項,形成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臺賬,強化監管。各村(社區)要建立工作臺賬,明確責任分工,細化任務落實,確保改革試點工作有序推進。領導小組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考核和監督檢查,強化問責機制,對落實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要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三)統籌資金,保障運行。相關職能部門要統籌資金管理,保障改革試點資金落實到位、使用規范。對改革試點專項資金實行專戶管理,??顚S茫忾]運行,任何組織、機構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擠占、挪用和騙取改革試點專項資金。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按招標采購程序,堅持資金使用公開、建設單位公開、項目決算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杜絕暗箱操作。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發揮輿論宣傳導向作用,加強對開展改革試點工作重要意義、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的宣傳,調動廣大社會力量參與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形成全民參與共建的環境氛圍。廣泛宣傳在改革試點工作中涌現出的“敬老孝星”和“敬老文明號”等先進典型,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養老服務工作的良好氛圍。重點宣傳一批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企業和社會組織,提升社會參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意識和水平,讓更多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中增強獲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