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服務中心四辦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22-08-06 08: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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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服務中心四辦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寶委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工作意見》要求,切實完善重大項目審批服務機制,經中心研究決定,建立重大項目“四辦”服務工作機制。具體方案如下:

一、“四辦”工作涉及的重大項目范圍

1.新辦企業注冊資本(實收資本)在1000萬元人民幣(或到帳100萬美元)以上或投資總額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工業和農業項目。

2.新辦企業注冊資本(實收資本)在3000萬元人民幣(或到帳300萬美元)以上或投資總額在2億元人民幣以上的三產服務業項目。

二、重大項目“四辦”工作內容

對上述范圍內的重大項目,由中心負責組織發改、經貿、外經、建設、國土、環保、安監、工商、衛生等窗口,對項目落戶的可行性進行審辦;對申辦可行的項目證照辦理進行會辦;對需要上級許可的項目進行幫辦;對各窗口辦理服務情況明確專人跟蹤督辦,確保項目早實施、早投產。

三、重大項目“四辦”工作流程

(一)接待。中心總值班室負責重大項目的日常接待工作,了解重大項目所涉及的申辦事項內容,并及時做好登記。重大項目申辦對象直接到相關窗口咨詢、辦理有關事項的,窗口人員應熱情接待,同時向總值班室匯報。

(二)受理。由業務科根據重大項目所需辦理事項的情況,統一交由相關窗口受理,特殊情況下也可由相關窗口先直接受理,同時向業務科匯報。

(三)審辦。由中心業務科組織發改、經貿、外經、建設、國土、環保、安監、工商、衛生等窗口,對項目落戶的可行性提供審批建議,降低企業不必要的資源和時間浪費。

(四)會辦。根據項目辦理涉及窗口的多少,對重大項目的辦理分別實行不同的會辦方式。項目申辦事項只涉及到一個窗口的,由業務科落實人員,引導申辦對象到窗口幫助辦理。項目辦理涉及到兩個窗口的,業務科安排受理窗口填寫聯辦件通知書,并及時傳遞給聯辦窗口,并聯辦理。項目辦理涉及到三個窗口以上的,由中心分管負責人及時召開各相關窗口負責人參加的聯辦會議,集中辦理。

(五)幫辦。對需報省、市批準的事項,實行專人幫辦服務,根據申辦對象要求,由相關窗口明確專門人員幫助申辦對象去省、市辦理。

(六)督辦。由督辦科對重大項目辦理的服務效能加強跟蹤督查,對服務不力,造成影響的予以嚴肅處理。

(七)回訪。對于辦結的重大項目,由中心督辦科牽頭,定期到有關企業進行回訪調查,了解項目的進展情況及中心各窗口在項目辦理過程中的服務質量情況。

四、重大項目“四辦”工作要求

中心成立重大項目“四辦”工作領導小組,由中心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業務、督辦的負責人任副組長,業務科、督辦科和相關窗口的負責人為成員,日常工作由業務科負責。

各窗口要進一步優化服務流程,縮短辦理時限,提高辦事效率,改進服務方式,堅持特事特辦、急事快辦、難事幫辦,對重大項目的辦理要建立相應的臺帳,做到一事一檔。對項目的服務明確“一個人”,對項目所需申辦材料及收費做到“一口清”,對項目申辦材料的指導、審查、審批實行“一條龍”。各窗口負責人是重大項目“四辦”服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安排好涉及本窗口的重大項目的全程幫辦工作。

中心業務科和督辦科要加強與各窗口的業務協調和銜接,確保做好重大項目“四辦”過程中每一環節的具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