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途徑基層組織建設思考

時間:2022-10-24 1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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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途徑基層組織建設思考

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需要不斷提升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整體水平。近年來,吉爾格勒特郭楞蒙古民族鄉黨委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時期,不斷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促進農村經濟及社會各項事業的蓬勃發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總結出了一些好的經驗,但隨著農村經濟和農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廣大農民不僅關注自己的切身利益,而且對廣大黨員干部的要求更高了。因此,如何提高廣大鄉村兩級黨員干部的整體素質,轉變工作作風,增強為農服務的意識,提高為農服務的本領,是擺在鄉黨委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吉爾格勒特郭楞蒙古民族鄉黨委經過深入調研,不斷總結經驗,探索出一條推進基層組織建設整體水平、促進農村經濟及各項事業發展的新途徑——加強制度建設,用制度管理人,激勵每個黨員干部不甘落后、永爭第一的思想意識。通過實踐,認為這是一條切實可行的路子,具體做法如下:

一、深入調研,為決策提供第一手資料。

吉爾格勒特郭楞蒙古民族鄉黨委結合冬季“民情懇談”系列活動,對老百姓關心的問題,總結歸納列出十條,深入每個農戶家中進行懇談,了解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征求群眾的意見、建議。針對群眾的意見建議,鄉黨委多次召開黨委會進行研究,最后每個委員達成共識,那就是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約束人,用制度影響人。

二、不斷完善各項制度,探索管理新機制。

吉爾格勒特郭楞蒙古民族鄉黨委在原有各項制度的基礎上,不斷摸索,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便于操作的制度。

第一,《關于進一步完善鄉村干部管理制度的通知》的具體要求是:

(一)、鄉村干部請銷假制度。鄉村干部(包括科級領導干部、站所長、村隊正職干部),外出離開本鄉必須寫出書面請假條,報鄉黨委書記批準后交辦公室備案。鄉黨委書記不在,由分管黨建工作的黨委副書記審批(特殊情況可電話報批)。凡未按程序報批的一律按曠到處理,曠到一次扣工資50元,累計達3次以上,每次扣工資100元,年終不得評優評先。

(二)、談話誡勉制度。

鄉村干部在談話誡勉期間,每月扣工資200元,誡勉期滿后,本人需主動提出解除誡勉的申請報告報鄉黨委,鄉黨委根據該同志在誡勉期間的表現,做出繼續誡勉或解除誡勉的書面處理決定。

(三)、考勤制度。

鄉黨政領導、機關站所干部,遲到、早退一次扣工資10元,每月累計超過3次以上,每次扣工資20元;曠到一次扣工資50元,每月累計超過3次以上,每次扣工資100元。

村干部參加市鄉組織的各種學習、培訓、工作會議及活動,遲到、早退一次扣工資30元,每月累計超過3次以上每次扣工資60元;曠到一次扣工資50元,每月累計超過3次以上,每次扣工資100元。

鄉黨委政府每月通報鄉村干部考勤,凡累計超過3次以上遲到、早退或曠到者年終不得評優評先。

(四)、村隊干部坐班制度。

各村黨支部書記為坐班考勤負責人,村干部坐班實行簽到制。如村干部因故不能正常坐班,請假必須寫出書面假條,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向黨委書記請假,如黨委書記不在,則向主管黨建工作的黨委副書記請假,村副職干部向村黨支部書記請假。

鄉黨委將加大督查力度,對違反坐班制度的,缺勤一次扣工資50元,每月累計超過3次以上,每次扣工資100元。

(五)、機關、站所干部勞動考勤制度。

各機關站所干部,必須按規定參加鄉黨委、政府組織的各種勞動,勞動期間一律不準請假,特殊情況確需請假的,必須寫出書面假條報鄉黨委書記審批,如黨委書記不在,則由分管黨建工作的鄉黨委副書記審批,交辦公室備案。因私請假,必須繳納50元雇工費后方予以準假,無故不參加勞動的每天扣發工資100元。

(六)、對違反制度扣發工資,因本人工資關系不在鄉核算站的,由鄉黨委辦公室書面通知本人限期繳納,拒不繳納的由鄉黨委行文轉有關部門加重處罰,直到調離本鄉。

(七)、鄉包村領導、包村干部包村責任制。

村隊年終考核排名第一的包村領導、包村干部每人獎勵500元現金;村隊年終考核排末位的包村領導、包村干部每人扣發工資500元。

(八)、嚴格招待費管理制度。

村隊招待費“零”控制,各站所必須嚴格執行鄉黨委核定的招待費支出標準,超支部分從各站所長工資中予以支付,對無收入的站所招待費實行“零”控制。

(九)、手機話費補貼管理制度。

按規定享受手機話費補貼的鄉村干部,正常工作時間手機開機,每月3次以上關機或停機,鄉黨委辦公室書面通知鄉財務,當月話費不予補助。

第二,《關于對村干部工資實行“聯績計酬”制的通知》具體要求是:(一)、基礎工資:村干部每月基礎工資200元,按月發放。

(二)、職務工資: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年工資標準為:一類村:1個,每人5500元;二類村:7個,每人5000元;三類村:1個,每人4500元。村黨支部副書記、婦代會主任(計生宣傳員)、民兵排長、團支部書記工資為村干部正職工資的80%,職務工資按年終考評分標準并扣除每月200元基礎工資后全額發放。

(三)、考勤工資:根據村干部參加市鄉組織的各項工作會議、學習、培訓的出勤、坐班情況,請銷假制度遵守情況兌現村干部工資,違反規定的按扣款標準從本人每月基礎工資中扣除。

(四)、效益工資:根據各村集體經濟的實際情況,核定各村的集體經濟收入指標(按歷年收入基數來綜合評定各村收入,主要包括機動地、開荒地、機井的發包,機動地最低收費不得少于每畝100元,開荒地最低收費每畝不得少于50元。“兩工”款征收及歷年欠款征收另行規定)。按完成核定指標的額度對村干部實行獎懲,如完成核定指標,并超收的,將超收額的30%獎勵給村干部,如完不成核定指標的,每少完成指標一個百分點,就扣除村干部年工資總額的一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