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人大代表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時間:2022-08-01 03: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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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人大代表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是人民群眾選舉出來的政治代言人,他所從事的有關人大的一切活動直接關系到國家權力機關的工作效率,關系到一個地方的改革、穩定、發展大局,因此,人大代表在我國的政治生活中處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筆者作為一名鄉鎮人大工作者,現結合鎮實際,就鄉鎮人大代表作用發揮淺談一些看法。

一、存在的問題

(一)身兼多職代表時間不足。鄉鎮人大代表中,有機關干部、農村干部、企業干部,大部分是身兼多職的,他們都有自己的本職工作。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線,鄉鎮基層工作多、任務重,尤其是擔任要職的鄉鎮領導干部和農村干部代表則忙于開會和應付繁重的事務,幾乎沒有時間參加代表小組活動,沒有足夠的精力執行代表職務。

(二)無職代表認為無職位不愿發揮作用。無職代表認為自己沒有任何職位,履行職能怕被人譏笑和挖苦,誤認為多管閑事,沒有信心和勇氣發揮職能作用,本著只要自己不犯法,不與上級作對,對上級布置的任務自己帶頭完成就行的態度。

(三)無經濟實力的代表執行職務怕誤工損錢。依法選舉產生的人大代表作為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代表,作為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人,為了當好自己的角色,在執行職務中常常因耽誤了他們的時間,損失他們的經濟,導致不愿執行職務。

(四)極少數代表怕打擊報復。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敢于監督是前提,善于監督是關鍵,社會呼喚強有力的監督,以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那么人大代表作為國家權力的組成人員,如果沒有人大代表的日常監督,人大的監督作用就不能很好的發揮,所以極少數人大代表在日常監督中,由于怕打擊報復,而不敢監督,采取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態度。

二、對策

針對人大代表作用發揮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可以采取以下對策:

(一)要求代表樹立代表意識和奉獻意識。代表是職務,職務就意味著職責,作為一名人大代表就要有較強的代表意識,以代表的身份看問題,不管是有職代表還是無職代表,都要擺正關系、克服矛盾,除了人代會期間履行好職責外,日常工作生活中也要結合群眾生產生活中的需要履行好職責。同時人大代表是一個法定職務,但是執行職務沒有報酬,這就要求人大代表要有較強的奉獻意識,把思想認識統一到“三個代表”上來,樹立“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的良好形象,而不能當作一種榮譽,僅僅當個“開開會、畫畫圈、吃吃飯”的“會議代表”而已。

(二)保證活動經費。各級政府應根據《代表法》中“代表的活動經費應當列入各級財政預算”的規定,保障代表活動經費,對無固定收入的代表給予一定數額的誤工補助。

(三)落實時間保障。對兼任代表職務的,代表所在單位應給予有力支持和足夠的時間保證,確保他們按時參加代表活動。公務員之家:

(四)落實司法保障。保障代表的合法權益是對代表開展工作和活動的有力支持,為了不阻礙人大代表執行職務,侵犯人大代表民主權利的違法事件,要求司法機關和執法人員要敢于執法,善于執法,做到執法必嚴,為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職務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社會環境。

(五)對代表議案和建議辦理到位。對于代表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建議和意見,要及時給予處理和答復,如果久拖不辦或只說不落實,就會大大影響代表的參政議政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