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兩整兩創交流材料

時間:2022-02-15 0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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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兩整兩創交流材料

司法局現有行政人員42個,事業人員3個,19個司法協理員,內設辦公室(政治處、法制股(律師管理股、法制宣傳教育股、基層工作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五個職能科室,下設19個基層司法所,主要有法律服務、法律保障、法律宣傳三大職能。為深入落實《中共區委關于集中開展“兩整兩創”攻堅活動的實施意見》,區司法局7月4日召開了機關動員會,隨后在系統例會上向基層司法所、援助中心、律師事務所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的領導組,制定了具體的實施意見,各項工作正有條不紊地開展。

一、積極開展基層組織整頓活動。司法局黨總支下設機關、鼎正、中都三個黨支部,37名黨員。機關支部多年來嚴格按照黨組織活動的規定,堅持上黨課、召開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黨組織有很強的凝聚力和戰斗力;鼎正支部是新成立的黨組織,一開始就高標準、嚴要求;中都支部是去年從政府黨委轉來的支部,組織性強,能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和先鋒模范作用。立足這一實際,區司法局從三方面加強基層組織建設。一是認真落實黨建目標責任制。加強對各基層黨支部黨建工作的指導與監督,年初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會議上,與各基層黨支部簽訂黨建目標責任書,年底組織各基層黨支部黨建工作總結與自查,落實各項黨建工作目標。二是堅持每季度基層黨組織工作例會制度,對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年度黨建工作任務,探索黨建工作保障機制以及在律師事務所開展“學實”活動、基層黨組織教育管理工作等進行部署和要求,交流和調研。三是加強對基層黨建工作的指導。繼續鞏固和推進黨建全覆蓋,完善政治聯絡員(指導員)制度,對所轄律師事務所黨支部及黨員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制定了《區司法局關于在司法系統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實施的意見》和《區司法局關于在司法系統推進學習型黨組織的實施方案創先爭優活動的實施的意見》,得到區委活動指導檢查組的肯定。針對律師事務所工作的特殊性,把中央、區委的精神認真貫徹到法律服務工作之中,始終保持律師工作的正確的政治方向,要求兩個律師事務所黨支部做到“三擁護、三維護、四忠于”,即擁護憲法、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始終做到“三個效果的統一”,即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提高“六個意識”,即政治意識、政權意識、大局意識、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和廉潔意識。圍繞區委安排的下鄉住村活動,局長馬春鳳7月8日和12日,先后兩次深入長凝東見子村,與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白天深入田間地頭,詳細詢問產業發展情況,晚上與兩委干部、黨員及村民代表進行座談,共同商討發展規劃、產業定位、項目建設等問題,并就當前影響和制約農村產業發展的瓶頸和困難,提出了重要的意見和建議,受到了村民的歡迎,得到了村民的認可。

二、積極開展整治城鄉衛生活動。要求各司法所積極配合鄉鎮、街道整治好轄區內的環境衛生。8月5日下午,組織機關全體人員對路西街道五二五庫生活區環境衛生進行了集中整治,將垃圾、雜草清理干凈,圓滿完成了區委、政府下達的任務。

三、積極開展創新社會管理活動。一是主動融入全區網格化社會管理中,指派專人和全區網格化管理中心聯系,將司法行政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整體水平。二是不斷規范社區矯正工作。嚴格執行社區服刑人員報到登記和期滿解除矯治制度,進一步落實公益勞動和個性化教育措施,對矯正對象實行分級管理和分階段教育,同時加大對社區矯正工作的宣傳,爭取社會各界和群眾的支持。目前管理的社區服刑人員240人均能認真接受矯正教育。

四、積極開展創優發展環境活動。一是繼續開展了“強化法律服務,優化發展環境;立足崗位職能,促進和諧穩定”實踐活動。各律師事務所與企業建立了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聯系制度,為企業提供上門服務,提前解決困擾發展的法律問題;各鄉鎮、街道、學校等都與律師事務所簽訂了法律服務協議書;組織廣大法律服務人員積極參與信訪接待、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截止7月底,組織律師參與區領導信訪接待5場12人次,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參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36人次,調解各類矛盾糾紛50件;全區律師共擔任法律顧問64家,辦理各類案件174件,業務收費71萬元;基層法律服務人員擔任法律顧問12家,辦理各類案件68件,業務收費10萬元,各項業務指標均比上年同期有較大幅度增長。二是深入開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實踐活動。把法律援助工作作為一項“民心工程”,加大經費保障力度,進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門檻,擴大了法律援助范圍,解決了困難群眾打官司難、獲得法律救濟難問題;積極推行法律援助案件調解前置模式,降低維權成本,縮短辦案時間,提高援助效率;扎實開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務活動,統一印制發放了“法律援助便民卡”,簡化辦事程序,使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及時、最有效的保障;認真執行《法律援助條例》,加強對法律援助隊伍和律師執業工作者的監督和管理,加強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業務指導和幫助,規范辦案程序,暢通援助渠道,切實為老、弱、病、殘、貧和農民工等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救助保障。載止7月底,全區共接待群眾來訪2500人次,解答群眾咨詢2500人次,承辦法律援助案件65件,維護了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三是努力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進一步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各司法所均建立健全了調解責任制度、學習例會制度、績效考評制度、糾紛登記制度、報表統計制度、文書檔案管理制度和信息報送制度,并設立了“五簿”、“二冊”(即學習會議記錄簿、法制宣傳登記簿、調解登記簿、排查登記簿、回訪登記簿、調解員花名冊、糾紛信息員花名冊;進一步規范人民調解活動,各司法所主動告知當事人在調解活動中的權利義務,耐心聽取當事人對糾紛事實的講述,深入講解法律政策和社會公德,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防止糾紛激化;進一步推進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的銜接聯動,各司法所積極協調配合人民法院、交警、勞動等部門做好訴前調解、委托調解和協助調解,做到息事寧人,保障了社會的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