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做好調查筆錄
時間:2022-12-22 07: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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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要完整
筆錄的內容,筆者將其劃分為輔助性內容和主體性內容兩部分。
內容的輔助部分是指有關取證的時間、地點,證人、調查人各自的身份、相互關系以及取證中的背景性情況。
1、取證的時間和地點:時間要搞準并用公歷記錄,要有開始時刻,若中途休息則應注明中繼時間。地點就是調查取證所在的場所。
2、證人的基本情況:姓名要書寫正確,要寫法定姓名,有的人簽名,因文化素質的關系可能與其身份證上的不同,遇到這種情況就要作出說明,其余性別、年齡、文化程度、職業、政治派別、家庭情況、工作單位、居住地等也都應該問清楚。
3、調查人包括筆錄人的身份姓名、性別、工作單位、職務等都要記錄在案。
4、調查情境是指通過筆錄反映出的整個取證過程中所體現出的氣氛、情景。它直接關系到取證能否成功,取證是否有效。正常的情境應該是這樣的:通過調查人的問話、談話和思想政治工作直至批評教育等語言,應表現出一種語境:既有平和自然的談話記氣,又能體現黨和國家政策法律的權威;既有嚴肅批評教育的語氣,又有政策攻心感召對方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我們調查人員公正、誠懇認真又可親的工作態度的記錄。切忌體現調查人有逼供、誘供、謾罵甚至侮辱證人的那種情境。
內容的主體部分:是指證人通過言詞提供出的能起證明作用的當時的案件真實情況。客觀現實中,當時的案件真實情況包羅萬象,但證人作證時,概括起來大致是通過判斷和陳述來證明的。
判斷證明就是證人對與案情有關的事物的屬性、特征、存在與否等作出“是與否“的判斷,側重于反映事物的形狀、屬性和特征。例如問某證人在某日晚上是否看見了某局長家來了生人,手里提著東西。
陳述性證明:是指證人對整個案情或案件小的某個情節的發生發展及其過程所作的陳述。包括案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的人員、何事、何因和后果。側重于反映每個判斷與當時的案情客觀相符:全面陳述且每個陳述都應與當時的案情相符;把握好筆錄內容的這些內在規律,就較易獲得較為全面和真實的證據。
技巧要多樣
作為筆錄入員應該苦練內功。一方面要有較好的文字功底和書寫速度。另一方面還應具備廣博的社會知識和專業知識。有這些基礎,作起筆錄來就能得心應手。根據多年的實踐,筆者感到調查筆錄有以下方法和技巧。
1、筆錄的方式方法大致有三種。
錄音式筆錄法:即證人怎么說就怎么記,照葫蘆畫個樣。這是比較理想的記錄方法,但這種方法以證人的文化素質較高、語言精練、思維清晰、邏輯性強、記憶好、語速緩為前提,現實中這種現象并不多見。
意記式筆錄法:是根據證人的言詞通過筆錄者的語言加工整理所做出的筆錄,但一定要符合證人的本意。這種記錄適用于那些詞不達意、語無論次、條理不清、思維雜亂的證人或有濃厚方言,不用意記無法表達清楚的情況。
索描式筆錄法:有時有的證人激動異常,不知所云,或是故意編造謊言,或是語速極快,連珠炮似的談吐,令你無法筆錄。遇到這種情況也有辦法:備用一張草稿紙,先認真聽,邊聽邊將其談話的內容、主要情節、關鍵部節,簡單明了的詞匯先記下,待其說完,核準其內容的真實性或待對方的情緒調整好后再作充實完善補記到正式筆錄上來。
2.抓住實質,取有效之證。
一個言詞證據,對于案件定性來說用得上的也就那么幾句關鍵性的詞句,如果說關系到案件定性的關鍵性詞句沒有記或記不清、記不準,這個證據等于白取。不同的案件錯誤性質,各有其關鍵性的定性詞句和實質性的內容,取證時方法正確,就能取到有效證據。例如性質的錯誤,主要是把握當事人兩性間的金錢物質和其他利益的交割,以及在此前提下的性關系。有的話記錄得不準確就定不了性,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就差一層紙沒有捅破”。例如作風案中女方當事人談到可以定性的關鍵時刻,由于女性的心理原因,只說到什么什么后“就與他上了床”。其實這“上了床”就是指發生性關系,這是關鍵性的詞句??墒牵绻丛钣涗浭遣荒芏ㄐ缘?。盡管調查人和證人都心領神會,事實也是如此。這時就要抓住實質,用括號說明:指發生性關系。這樣所取的證才是有效證據和有用證據。有時說到關鍵處,對方干脆就不講了,此時調查人應該替其說出來,然后再問對方,只要求對方作出是或否的回答就行了。
注意把握的幾個問題
一是在記錄中注意收集原始的書證和物怔。有時證人談話中提及到書證和物證,這時要注意收集提取,二是注意計量、時間和方位。時間和計量盡量記得準確和標準,強調背景時間,如節假日、當事人和當地重大事件發生時間,有利搞準和回憶。方位要注意根據當地的習慣把握好參照系。三是注意當地的方言、稱謂的習慣和差別,方言和少數民族語言要正確使用。方言要與漢語銜接好,有的方言用漢語找不到詞句,可用漢語拼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