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建設為重點如何促進執法行為規范化
時間:2022-07-17 1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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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制度建設,是規范執法行為的必然要求。近年來,我市檢察機關在執法活動過程中,注意結合執法實踐,把行之有效的執法方式和執法經驗固化為形成規范,以制度建設為重點,細化辦案流程,強化執法監督,創新執法機制,落實執法保障,促進執法方式的持續改進、執法水平的不斷提高。
一、細化辦案流程,完善行為規范
全市檢察機關堅持從執法工作的最基礎環節和最基本要求抓起,認真研究制定各項業務工作規范體系和考評體系,已經在立案、偵查、批捕、起訴等各個環節,形成較為高效有序的工作流程和案件質量保證體系。
一是制定業務部門辦案流程圖。把職務犯罪案件偵查、偵查監督、公訴等部門的辦案流程以圖表的形式固定下來,使各類案件的辦案程序和質量標準一目了然,既便于辦案操作,也便于監督。同時,加強職務犯罪偵查部門、偵查監督部門、公訴部門之間的工作協作和監督制約。健全偵監、公訴部門在審查案件中發現的職務犯罪案件線索內部移送制度,強調必須以書面的形式移送自偵部門。偵監部門對捕后需要補充偵查的事實,規范制作《提供法庭所需證據材料意見書》,以引導偵查。公訴部門進一步規范嚴格了自偵案件作不起訴處理的程序和環節。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相銜接的工作機制,會同市整規辦、市公安局聯合制定了《關于加強行政執法機關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工作聯系的若干規定(試行)》,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查辦及移送案件情況的通報制度,建立獲取犯罪案件線索的信息網絡和協作機制,強化檢察機關與行政執法機關之間的相互配合,形成打擊犯罪的合力。
二是規范審查批準逮捕環節提審制度。根據高檢院的規定,結合我市檢察機關實際,規定對自偵案件、“”案件、群體性矛盾引發的案件,審查中發現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件等*類案件必須提審,以確保案件質量。同時積極推行主辦檢察官辦案責任制試點工作,嚴格選任主辦檢察官,賦予其相對獨立的審查逮捕、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決定權,并由其對案件事實、證據認定和所作的決定獨立承擔相應的責任。在賦予其權力的同時,建立“一案一表”、“三書備案”等制度,實行同步跟蹤和監督。
三是轉變主訴檢察官搭檔制和監督防范方式。在審查起訴環節,制定了《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度》、《關于在公訴工作中加強監督制約的意見》和《關于進一步做好撤回起訴環節工作的通知》等制度。逐步使公訴工作機制中的搭檔制向主訴負責制的組織形式轉變,集體研究適當減少,以提高工作效率。同時建立必要的監督和防范機制,保證主訴辦案制度納入良性軌道,對自偵案件、經濟犯罪案件、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有重大分歧、改變案件定性、強制措施,疑難案件和敏感案件等情形的案件,仍按規定在集體研究的基礎上報檢察長或檢委會研究決定。并加強案件復查、抽查工作,建立“三書”報備制度加強事后監督。
四是加強自偵案件線索管理和偵查活動規范工作。制定了《舉報線索審查協調小組工作暫行辦法》、《舉報線索初查管理規定》和《實名舉報答復工作暫行規定》,規定對不列入初查或暫緩初查的舉報線索不得銷毀,以備隨時抽查,切實防止舉報線索被濫用。規定由分管檢察長任組長,并與舉報中心、反貪局、瀆檢處負責人共同組成審查協調小組,負責舉報件線索的審查,由舉報中心統一管理舉報線索,其他部門一律不得處理舉報線索。同時,對偵查活動進行規范,在證據收集、贓款贓物扣押處理、律師接待、文書制作等方面,制定了《強制措施和偵查措施使用規定》、《偵查階段律師接待工作規定》、《贓款贓物管理規定》、《辦案安全防范工作預案審批制》等12項規章制度,規定調查取證、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等都應由2名偵查人員進行,并嚴格履行告知義務。依法保障律師參加訴訟的權利,對律師提出的會見當事人的申請,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答復。贓款贓物處理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做到與案件處理同步進行,切實防止截留、挪用現象的發生。建立嚴格的辦案安全防范制度,規定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必須在一樓進行,犯罪嫌疑人、證人使用的餐具一律使用一次性塑料用品,避免自傷自殘行為的發生,對重要證人在詢問結束后通知其家屬領回或由辦案人員送回家,防止出現意外。
二、強化執法監督,促進執法公正
我市檢察機關通過健全內外部監督制約機制,強化對自身執法活動的監督。
一是加強各執法環節的相互制約,強化市檢察院對區檢察院業務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制定了《檢務督察制度》,設立檢務督察工作專門機構,進行辦案督察、勤政督察、廉政督察。辦案督察主要是接受案件當事人申訴、有關部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對各業務部門及主訴檢察官辦案組所承辦的案件進行督察,可以從辦案程序到案件法律適用進行全面督察,對督察中發現存在的不規范行為發出《督察建議書》,要求及時整改和糾正。勤政督察主要抓好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和落實,對干警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情況進行督察,對存在問題要求及時糾正和改進,并定期進行通報。此外,我們在分析和總結近年來檢察隊伍中出現的違法違紀案件的基礎上,抓住執法辦案的薄弱環節,制定了《廈門市檢察機關檢察人員辦案必須執行的規定》,加大對違法違紀行為的剛性處罰力度。
二是深化人民監督員試制度試點工作,積極探索建立接受外部監督的有效途徑和機制。市檢察院在高檢院規定的基礎上,制定《廈門市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案件實行人民監督員制度實施辦法(試行)》,在全省檢察機關率先推行對犯罪嫌疑人的告知制度,規范不服逮捕決定的提出程序。規定自偵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決定的,必須由犯罪嫌疑人提出,提請人民監督員監督。在規范人民監督員監督程序方面,制定了人民監督員“三類案件”工作流程、《監督案件審批表》等13項制度和表格,規范工作程序。到2006年2月共監督結案17件17人。如林萬平涉嫌受賄、挪用公款案件的有效監督就是一個典型案例。林萬平案件由原開元區檢察院(現思明區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市檢察院以開元區檢察院名義向開元區法院提起公訴,但開庭后法院以證據發生重大變化為由建議撤訴,市檢察院經研究決定擬對林萬平存疑不訴,提請人民監督員進行監督,監督員在聽取案件事實證據及擬作不訴理由匯報后,經表決不同意作不起訴決定,并建議經補充偵查后提起公訴,市檢察院檢委會采納了人民監督員的意見,對該案進行補充偵查后重新向法院起訴,法院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數罪并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7年。在案件補充偵查過程中,市檢察院發現了個別辦案人員收受當事人錢財、違法辦案的情況,立即組織力量進行了查處。
三是運用多種形式和載體,進一步擴展檢務公開。兩級檢察院都向社會公布檢察人員違法違紀舉報電話,設立舉報箱,完善舉報制度,并進一步把檢察機關的職權、受案范圍、立案標準、辦案程序、辦案紀律、訴訟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等,高度概括為《檢務十公開》,凡是能公開的制度和規范性文件都進行公開,增強執法活動的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三、創新執法機制,提高執法水平
當前職務犯罪趨于隱蔽,犯罪嫌疑人的反偵查能力不斷增強。為適應新形勢下查辦職務犯罪案件的客觀要求,我市檢察機關規范大要案偵查指揮中心的運作,按照偵查一體化、偵查權與行政管理相分離、資源共享和有效利用、質量和效率相統一的原則,發揮偵查指揮中心的作用,在人力資源、信息資源和技術裝備資源三項主要資源整合方面制定具體操作規范,為偵查辦案服務,以提高辦案效率、辦案質量和水平。
一是建立兩級檢察院偵查人才庫制度。對兩級檢察院反貪、瀆檢部門的干警按照其政治、業務水平以及工作需要進行優化,并充分發揮法警的作用,形成既可分級作戰,又可集中調配,反應敏捷,調度靈活的辦案隊伍。
二是規定指揮中心協調處理全市在偵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打破地域限制,對那些采用異地交辦或交叉辦理更能保證案件順利查辦的案件,則由指揮中心進行指定交叉辦理。
三是加強與公安、工商、技偵部門的協調、溝通聯系。與市“110”指揮中心、市工商局達成協議,共享企業工商注冊登記、戶籍檔案、電話號碼、車輛等基本情況查詢追蹤信息資源,提高初查工作的效率。
四是建立兩級檢察院的技術裝備服從辦案、統一調配使用的工作機制。規范計算機網絡、音像設備、文檢、痕檢、司法會計、車輛通信在辦案一線偵查辦案中的使用,為辦案提供技術支持。*年以來,市檢察院加強大要案偵查指揮中心的運作,配備精干的偵查力量和先進、實用的偵查裝備,迅速介入省檢察院指定管轄的“5.22”專案和省體彩中心專案的偵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辦案成效。
五是進一步規范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按照上級院的部署和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決定》的要求,堅持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圍繞法律監督、圍繞犯罪、圍繞職務來進行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結合辦案工作來開展,通過履行職能來實現,切實防止超越職能搞預防。
四、落實執法規范,保障執法成效
制度最終都要靠人來執行的,我市檢察機關著重從“四個結合”上抓好制度的執行和落實。
一是結合執法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結合省檢察院、市委政法委、市檢察院開展的執法大檢查活動,重點檢查審查批捕、起訴和職務犯罪偵查等重點部門在辦案中存在的執法思想、執法觀念上存在的問題,檢查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辦案問題,檢查是否存在執法不作為問題,并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進行整改。通過開展集中處理涉法上訪、糾正超期羈押、清理違法扣押凍結款物、復查不起訴案件等專項行動,解決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二是結合基層院規范化建設量化考核,促進規范化制度的落實。按照基層院分類指導、規范管理的要求,圍繞基本素質整體提高、基礎工作全面加強、基本保障不斷改善的目標,繼續大力推進基層院規范化建設。按照省院《基層檢察院規范化建設暨爭創先進檢察院量化考核標準》的規定,將基層院建設內容細化分解為檢察業務工作、檢察隊伍建設工作、信息化及檢務保障建設工作、管理機制建設工作、檢察形象建設工作等五個方面,采用年度考核和隨機動態考核相結合的機制,逐項抓好落實。堅持樹立正確考評導向,突出對開展檢察業務情況的考核,引導基層院把加強自身建設的著眼點放到更好地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上來。
三是結合主題教育活動,查擺和剖析存在問題。*年以來,我市檢察機關結合公正執法專題教育活動和強化“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主題教育活動,尤其是結合上半年開展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通過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認真查擺和剖析法律監督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抓住重點環節和重點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規范檢察執法活動。
四是結合崗位目標責任制,健全以考核能力、績效為核心的管理機制。結合績效考評工作,健全完善以崗定責的月量化考核考評機制,把日常檢察工作任務都量化分解到每個部門和每個干警,工作目標、管理責任、獎懲標準融于一體,進一步調動了廣大干警依法履職的積極性。
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最終要體現在公正執法的成效上。*年以來,我市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職務犯罪案件*件*人,其中有處級以上干部*人,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萬元。除*件*人做不起訴處理外,其他案件全部移送審查起訴,法院已經判決的全部做了有罪判決。兩級檢察院連續*年沒有發生辦案安全事故;審查起訴案件*年、*年和*年不訴率分別為*%、*%和*%,在全省檢察機關保持最好水平。*年以來共批準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件*人,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件*人,除*件*人被法院宣判無罪外,其余案件法院全部作有罪判決;*年以來,沒有接到對干警在執法過程中不文明行為的投訴,對干警違法違紀的舉報也逐年下降;湖里區檢察院被高檢院確立為全國*個基層院規范化管理示范院和全省檢察機關基層院執法規范化示范院。我市檢察機關通過不斷強化執法規范化建設,不斷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爭取更為顯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