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體制改革上達成新共識

時間:2022-07-24 05: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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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治體制改革上達成新共識

近年來社會思潮激蕩,圍繞許多社會問題都有爭論。將近年來的社會思潮進行一次梳理,無疑是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同時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可喜的是,青年記者馬國川的新作《爭鋒:一個記者眼里的中國問題》為我們提供了一份難得的歷史記錄。

近年來的社會爭論,核心是對改革的爭論。眾所周知,中國的改革從

一開始就有爭論。但是*年以來,爭論似乎尤為激烈。為什么?一個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政治體制相對滯后。

20世紀90年代以來,首先,政府及所屬部門的權力日益與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個人和部門利益相結合,公共權力部門化、壟斷化,經濟生活的審批和許可增多,利用權力進行尋租腐敗的案例層出不窮,其結果,諸多的審批和許可大大降低了經濟生活的效率,并加大了投資者投資、經營等方面的成本和風險。其次,部門權力利益化、剛性化,各部門都想方設法設立收費事項,甚至許多部門的收費通過立法形式合法化。特別是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削弱了地方的財政能力,催生了許多地方政府以合法合規形式出現的收費和罰款,甚至出現了屢禁不止的亂收費和亂罰款現象,先是加劇了農村地區的矛盾和沖突,因而不得不進行農村費改稅的改革。同時,普遍出現的地方行政性收費以及亂收費亂罰款,一是加大了居民、個體戶和企業的負擔,許多能大量吸收就業的自由職業、個體勞動和中小型企業,由于政府各部門的各種收費和罰款而不堪重負,發展動力受阻,地方政府的收費罰款,實際上抑制了大量的就業機會,擴大了社會失業的矛盾;二是過度的收費罰款,使一些低收入階層反映強烈,特別是對教育、醫療等服務行業的亂收費社會反響集中,擴大了社會心理失衡。

因此,即使從未來我國以億計的勞動力就業和社會民生的需要看,也急需通過加快政治體制改革,改變目前公共權力部門化、壟斷化的狀況,建設一個體現公共服務、社會管理要求的法治政府、責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這樣既能有效抑制公共權力壟斷化,盡可能減少腐敗,更重要的是解決由此導致的社會關系失衡問題,提高經濟生活的效率。

當前,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社會結構的不斷分化,公民民主意識的逐步增強以及反腐敗的嚴峻任務,使得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要求越來越迫切。正如鄧小平指出的,“政治體制改革同經濟體制改革應該相互依賴,相互配合。只搞經濟體制改革,不搞政治體制改革,經濟體制改革也搞不通,因為首先遇到人的障礙。”他還指出,“我們所有的改革最終能不能成功,還是決定于政治體制的改革。”

所以,政治體制改革是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必由之路。適時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既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也是當務之急。在《爭鋒》一書中我們可以看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正成為絕大多數人的共識。但是如何推進,向何處推進,則人言人殊,歧見頗多。

我本來是研究經濟學的,但是近年來越來越多地開始關注政治體制改革問題。今年年初,我們中央黨校推出了一本《攻堅:十七大后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研究報告》,我是這本書的總撰稿。這個報告給出了一個政治體制改革方案。我們認為,在未來三十年,甚至更長一點的時間內,要使經濟在一個穩定的政治環境中健康快速成長,中國還是要實行適度集中的政治體制與較為分散的經濟體制搭配的模式。

當然,在采取什么模式上可以有爭論。有爭論是好事。不同的觀點,就是在不同方向上的探索。不同觀點充分展開,在思想上探索各種可能性,比較各家觀點的優劣,真正實現“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我們的民族就能夠找到一條正確的道路。但是,在向何處推進的問題上,在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上,我認為,我們還是應該有共識,那就是建設一個民主、法治、公平、互助的社會主義國家。我們應該在這個問題上達成改革新共識,然后堅定不移地朝著這個目標努力,毫不動搖。只要堅持下去,努力不懈,逐步完善民主政治制度框架,完全有可能在2040年形成一個中等發達的成熟的民主和法治的現代化國家,實現自1840年起兩百年間無數志士仁人的光榮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