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領導自身建設思考

時間:2022-09-06 0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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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領導自身建設思考

機關是指揮決策的樞紐,不僅要在領導決策中“參與其事,謀在其中”,更要在具體實踐中,加強指導,狠抓落實。基層單位是機關工作的主要對象,離開基層談機關工作如同“無本之木”,離開基層抓機關建設無異是建造“空中樓閣”。因此,就國稅機關而言,不能就機關抓機關,而要結合基層工作實際,有的放矢地制定計劃,強化指導,確保上級工作部署落到實處,通過指導基層抓落實,加強機關自身建設端正機關工作作風,形成上下同心,步調一致,齊抓共管抓落實之目的,實現機關工作效率和基層整體工作水平同步提高的雙贏目標。

馬克思主義認識論認為,抓落實是人們科學地認識世界、成功地改造世界必不可少的關鍵環節,能否把執政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變成具體的行動,關鍵在于抓落實,這也是帶有根本性的問題。總書記到西柏波學習考察時,號召全黨牢記“兩個務必”,并指出,“要堅持實現遠大目標和切實做好當前工作的統一,堅持發揚共產黨人的革命精神和堅持科學務實態度的統一,腳踏實地埋頭苦干,講實效,辦實事,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這些重要的論述,深刻揭示了抓落實的極端重要性,揭示了抓落實既是我們黨的優良作風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推進各項工作、實現宏偉目標的基本方法。近年來,作為國稅部門無論是機關還是基層對于抓落實的問題,一直在講,一直在做,收到了積極的效果,但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仍然存在不小的差距,突出表現在日常稅收工作中少數單位和領導者個人,不重視抓落實、不善于抓落實、不著力抓落實的現象還時有存在,歸納起來主要有四種表現:

一是工作責任心不強。事不關已,高高掛起,凡事能推則推,能躲則躲,能將就則將就,缺少應有的事業心和責任心,往往是貽誤時機,將制定的工作計劃、目標束之高閣,抓落實見成效無從談起。

二是工作進取心不夠。胸無大志,既無爭一流工作的信心,也無有所作為的意識,更無敢闖敢干、改革創新精神,工作缺乏主動性和創造性,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

三是自身素質不高。平時不重視學習,忽視學習,輕視新知識,對重大的稅收政策、上級的文件指示精神不甚了解。有的雖然也講學習,但往往是淺嘗輒止,不能正確地領會和掌握其精神實質,更談不上指導基層抓好稅收工作。

四是工作作風不實。一般號召多,具體指導少;遙控指揮多,深入一線少;工作布置多,督促檢查少;會議文件多,真抓實干少。待遇講攀比,工作怕吃苦,不是為基層服務,為基層排憂解難,而是人浮于事、推諉扯皮,辦事不講效率,缺乏預見性和針對性。

這些問題雖然是個別現象,但其影響不可忽視,它反映了部分機關干部的精神狀態和工作作風。導致上述問題的原因主要在于一些機關同志缺乏信念,無所作為不愿意抓落實;缺少勇氣,畏首畏尾不敢抓落實;缺少能力,思路不清,不善于抓落實。因此,各級國稅機關一定要把抓落實作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要求,作為推進工作的關鍵環節和轉變作風的首要任務,振奮精神,拿出實招,見出實效.

一、強化服務意識,轉變工作作風,解決機關自身抓落實不力問題

國稅機關擔負著決策者、領導者、組織者、執行者多種職責,機關作風好、工作抓得實,對全系統是一面旗幟,也是一個導向,因此,必須首先在機關形成一心一意謀發展,聚精會神干事業,腳踏實地抓落實的良好環境。

一是把抓基層工作落實的程度,作為衡量機關工作的尺度。機關干部的事業心、責任心不僅僅體現在白天埋頭忙事務,更重要的是看有沒有抓基層的正確思路和為基層服務的精神。機關干部如果只注重于表面形式的“忙”,忽視圍繞市局黨組意圖去謀劃工作,不能盯住基層存在的問題與困難開展工作,沒有讓基層真正地把領導意圖落到實處,工作再辛苦也很難取得實效。機關工作的成果如何,直接反映在基層工作的落實上,因此要把基層抓工作落實的成效作為檢驗機關工作好壞的標準,上級的各項稅收政策,在基層得到了正確的貫徹,領導意圖在基層得到了很好的體現,并取得了實實在在效果,那么機關的工作就抓到位了。

二是把抓機關作風轉變的程度,作為衡量基層民意的態度。規章制度具有普遍的約束力性,從機關到基層,從領導干部到一般干部,從立法者到執法人員,毫無例外都要堅決執行。國稅機關每一位干部都應該將自己置身于各項規章制度的規范和約束之內,不能凌駕于規章制度之上。如果說執行規章制度機關干部有什么特殊的話,那就是要學在前,做在前,時時處處當表率。機關干部做的如何,直接關系到機關的威信,有些基層單位群眾之所以不滿意,其主要原因就是看不慣有的機關干部,特別是少數人不能正確處理好“律已”與“管人”的關系,不同程度地存在“抓下不抓上,管人不律己”現象。如果將機關干部和基層干部一視同仁,就會提高機關干部在群眾中的威信。

三是把抓機關聯系基層的程度,作為衡量加強基層工作指導的深度。機關工作有些是有形的,有些是無形的,需要不斷地在實踐中積累經驗。因此,必須把機關部門放到具體工作中去磨煉,特別是要放到事關全局的重大工作項目中去磨煉,在理論與實踐結合中,經風雨、見世面,增長才干,這樣使機關職能部門,起草一些指導性的材料、組織一些試點、抓一些典型、開一些會議、搞一些總結等掌握第一手資料,取得指導基層的發言權,提高機關自身抓落實的針對性。就國稅機關而言,不少同志不能完成主要性、關鍵性的工作,缺乏有效地謀劃組織能力和機關工作的技巧、手段,這主要是對工作指導思想、工作背景、工作方法、工作程序等方面了解不夠,因而機關發出的每一項工作指令,每一條貫徹意見,很難結合基層工作實際,做到有的放矢。工作中就不能很好地指導基層。

二、強化督查意識,增強工作責任心,指導基層解決無所作為,不愿意抓落實問題

加強督促檢查,是保證黨組決策落實的重要手段,作為國稅機關每一個部門都要強化督查意識,增強工作責任心,解決好影響工作落實中的突出問題。

一是在督查立項中,圍繞重點,促進基層工作落實。隨著改革的深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稅收工作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各級國稅機關的工作呈現出領域寬,節奏快等特點,這對督查立項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國稅部門在落實上級決策中有哪些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基層在抓工作落實中,還存在哪些工作作風問題等,這些問題不是坐在辦公室打打電話、看看材料所能了解清楚的,必須要以求真務實的工作態度,更多地深入實際,及時、準確地抓住工作中的重點,抓住領導關注、群眾關心的難點、熱點問題,有針對性地確定督查題目,為切實開展好工作督查促進工作落實奠定基礎。

二是在督查過程中,真督實查,推進基層工作落實。要想保證督查過程真實有效,不走過場,機關干部必須具備督查工作業務知識和技能,增強督查工作的專業性,努力形成一種“專家”搞督查的局面,實現由外行督查向內行督查的轉變。同時機關干部在督查過程中,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體現高度負責的精神,實事求是,敢講真話,以求督查人員態度之真,務督查工作效果之真。在督查的方法上,要注意多種督查方式的綜合運用,探索新的方式方法,特別是在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方面,提高督查工作的科學化水平,唯有這樣才能推進工作落實。

三是在督查反饋中,求真務實,指導基層工作落實。督查檢查要能夠提出問題和發現問題,這是指導基層工作落實的關鍵環節,要堅持實事求是,直言不諱,對督查到的情況要原原本本地向上級領導和基層領導反饋,既不夸大成績,也不回避問題;既要總結經驗,也要查找不足,使各級領導對基層落實情況有一個真實的把握,協助領導抓好基層工作的落實。同時,對各地抓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認真分析,提出解決的辦法,并在規定的期間內要求基層予以完成,特別是對有的基層單位不能準確地把握、領會上級意圖的事項,要發揮機關干部層次高,了解全局等特長和優勢,幫助基層結合實際、在深刻領會正確和把握領導意圖上下功夫,把領導的要求變成一項具體的工作措施,從而使領導的決策在基層進一步貫徹落實。

三、強化政績意識,提高基層干部素質,指導基層解決找不著工作路子,不善于抓落實問題

正確的政績觀是事業心、責任心的外在表現。要有所作為,既要有較高的覺悟,還要有實在的本領,努力實現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有機統一。

一是強化責任意識的培養。當前,國稅工作面臨一系列的矛盾和問題。要認識矛盾,把握矛盾,解決矛盾,就必須要加強基層干部的責任意識的培養,從建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工作機制著手,完善工作職責,防止職責模糊漂移、缺位或錯位,建立統一規范的工作規程。對每項工作的提辦、交辦、辦結情況要進行跟蹤管理,做到辦理過程各環節的要求和責任明確。比如對文件的擬辦、批辦和承辦情況實施跟蹤管理。依托計算機公文處理程序,對文件的處理辦理情況實施跟蹤監控,對承辦單位未按規定時限或未按規定辦理的,及時進行催辦提醒,并及時通知督查人員介入督查督辦。對日常工作的月份、季度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也要進行跟蹤管理、監控。這樣不僅能及時掌握工作開展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及時催辦落實。而且還能明確工作落實過程中各環節的具體責任,便于責任追究,增強責任人的工作主動性。

二是強化執法意識的培養。少數國稅干部在思想上沒有正確處理好依法治稅、嚴格執法和促進發展、優化服務的關系,未能正確處理好嚴格執法和發展經濟的關系。執法意識不強,防范風險意識淡薄的問題在不少基層干部中存在。這必然會帶來執法的隨意性和稅收管理上弱化現象。因此,牢固確立依法治稅觀念,強化執法意識勢在必行。當前要處理好“查處”與“教育”兩者之間的關系,真正做到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查處”,既教又懲,懲教結合,使兩者滲透,互為補充,標本兼治,只有這樣,才能做到依法行政。一方面要針對本單位出現的執法隨意性的問題為突破口,不管問題發生在哪兒,發生在哪個人身上,都要一查到底,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另一方面,要立足長遠,切實加強法治教育,加強干部的事業心和責任心和“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教育,真正確立執法為民的思想。

三是強化執法技能的培養。從基層目前現狀來看,干部年齡老化的事實客觀存在,部分干部知識、技能與信息化、專業化稅收征管要求還有一定距離,基層干部的整體素質和專業技能有待進一步提高;稅收基礎管理仍存在不少薄弱環節,征、管、查專業分工和各崗位之間的銜接還不夠順暢,有待進一步規范。這些問題不解決,就會影響工作的落實。要把加強培訓作為解決干部素質與當前稅收征管信息化不相適應這一矛盾為著力點,加強對培訓需求的調查與分析,科學設計培訓項目,堅持按需施教,按照“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調整和規范培訓內容,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人員、時間、內容、效果四落實。同時要創新培訓方法,健全培訓網絡,大力發展網上教學;要改進培訓的組織,在分層次組織集中培訓的同時,注意采取組織興趣小組、攻關小組、崗位練兵、技能競賽等多種形式開展學習,努力形成“工作學習化、學習工作化”和全員學習、終身學習、團隊學習的良好氛圍。

四、強化考核意識,規范工作行為,指導基層解決有章不循,不著力抓落實問題

綜合目標考核是指導基層工作落實的一個重要方面,把考核的內容具體化,使基層單位知道做哪些工作、有哪些要求、達到什么標準,從而使基層單位把考核的內容作為工作落實的抓手,促進工作落實。

一是形成目標導向機制,健全完整的目標考核體系,使基層明白抓哪些工作。作為國稅機關在制定目標管理綜合考核辦法時,必須做到所有的工作目標都要圍繞全局、突出重點,設置內容要體現全系統全年工作目標、任務和重點,使目標體系成為本系統全年工作的大綱,引導各基層單位盯牢目標,奮力拼搏。在制定考核辦法過程中,從縱向上要把考核內容細化為數量目標、質量目標和時限目標,使基層在日常工作中,對所做的工作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并以此為抓手,使基層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從而使目標考核工作實打實,硬碰硬,具有可操作性。從橫向上,要充分考慮到單位與單位之間稅收業務的不同,工作的性質不同,考核的內容就不盡相同這一特殊因素,分別制定不同的目標考核體系,形成目標導向機制,規范基層工作行為。

二是形成客觀公正的評判機制,嚴格實施考核,使基層明白怎樣抓工作。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后,機構分設和職能轉換使得分局與分局之間各自的職能都不相同,按“塊”考核尚可將就,但按“條”考核便很難用同一標準來衡量。為此,形成客觀公正的評判機制顯得尤為重要,既注重對依法治稅、文明創建、隊伍建設等共性目標進行考核,也對各自的個性目標進行考核,按統一的計分標準,把個性目標加以分解,區別不同情況,區別不同的量化指標,實行區別對待。綜合考核各單位的主客觀因素,全面衡量各自的付出與成效。同時堅持考核考評和領導評鑒、群眾評議相結合。注重把群眾的評議、測評作為評判優劣的重要標準。對在群眾的評議、測評中名列前茅的,予以加分。除外還要堅持日常考核、集中考核和明查暗訪相結合,保證考核的公正、客觀。

三是形成激勵約束機制,嚴格進行獎懲,使基層明白干好干壞不一樣。獎優罰劣、獎勤罰懶,既是實行目標責任制考核的手段,也是目標責任制考核的關鍵。只有徹底解決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弊端,才能真正調動全體國稅干部的積極性。也只有嚴格獎勤罰懶,才能表明上級領導的態度,形成正確的導向,使大家有明確的工作標準和奮斗目標。嚴明獎懲首先要有嚴格統一的標準,對同一崗位的同一工作,要一把尺子量到底,而不能因地制宜,因人而異。其次要有公道正派的作風。堅持做到考核面前人人平等,不搞特殊照顧,不打和牌,講平衡,談照顧,看似皆大歡喜,其實皆不滿意,最終將造成各種考核考評走過場,很難用考核的手段來督促工作的落實。因此,通過形成正確的考核激勵機制,促進基層各項工作按明確的標準和時限真正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