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代會常任制實踐思考

時間:2022-09-23 03: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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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代會常任制實踐思考

**市從**年開展黨代會常任制試點工作以來,緊緊圍繞“發揮黨代表作用,推進黨內民主,規范組織運作,改進領導方式,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的目標要求,從抓好黨代表常任制的制度建設、黨代表的學習培訓及職能履行等方面入手,積極探索黨代會年會及閉會期間發揮代表作用的途徑和形式,取得了較好效果。

一、深入調研,精心準備,穩步實施黨代會常任制工作

我市在**年4月被贛州市委確定為黨代會常任制試點縣市后,立即著手常任制試點的準備工作:組織相關人員到奉新、進賢等縣市進行調研;充分學習借鑒浙江、四川等省市的做法和成功經驗;多次深入到全市各基層單位征求意見、反復醞釀,數易其稿,形成黨代會常任制實施方案。

1、把握了三大原則。一是遵循黨內規章制度的原則。根據《黨章》、《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制定。二是參照其他法規的原則。主要參照了人大和政協的一些法規和有效做法,在代表制度、提議形成、擴大黨員權利、擴大民主范圍等內容上取其精華。同時,借鑒先進省市的做法和成功經驗。三是探索創新的原則。在黨員作用發揮、維護黨員權利、擴大黨內民主、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

2、完善了四項內容。一是對黨代會的職責、召開、表決形式和會議決議的組織實施等作了具體的規定。二是對黨代表實行常任制,在代表的職責、權利、義務、活動方式、代表的資格、代表的增補及代表組組成等方面給予了規定和明確。三是明確了市委全委會、常委會的職權定位,擴大了黨內民主。四是制定了常任制的相關制度,即黨代會常任制代表分組方案、黨代表分組活動制度,擬任干部實行全委會票決制的暫行辦法和實行干部差額考察制的暫行辦法,確保黨代會常任制工作順利開展。

3、體現了五個特點。一是能有效強化黨的領導核心,更好地發揮黨代會的領導作用;二是能有效擴大黨內民主,提高市委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水平;三是能有效密切市委與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聯系,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四是能有效增強黨代表的榮譽感、責任感和使命感,保證黨代表作用的發揮;五是能有效地服務中心,推動社會經濟和各項事業的和諧發展。

在充分做好黨代會常任制各項準備工作的基礎上,我市于**年1月上旬成功召開了市三屆二次黨代會,標志著我市黨代會常任制試點工作正式啟動。

二、積極探索,規范運作,周密部署黨代會常任制工作

黨代會常任制工作是一項新生事物,還處在摸索階段,無系統的經驗模式。對此,我市在借鑒其他試點單位做法的基礎上,結合實際,積極探索,以激發黨代表活力、發揮黨代表在閉會期間的作用為突破口,從拓寬代表參與渠道、規范代表工作機制、明確代表定位著手,不斷完善黨代會常任制工作,推進黨代會常任制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

1、豐富黨代表活動形式,拓寬代表參政議政渠道。一是開展代表持證活動。為便于黨代表開展活動,給每位黨代表頒發《代表證》,并印制《黨代表持證活動記錄簿》,要求每位黨代表針對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年內開展2次以上持證活動。近兩年來,黨代表在閉會期間通過開展持證活動共產生96件提議,為市委、市政府的決策提供了科學依據。二是開展代表組活動。按區域和工作性質將黨代表劃分為24個代表組,每個組由一名市領導負責聯絡,各代表組在閉會期間圍繞全市工作重點,履行好黨代表的職責。在每年年初,市委印發《常任制黨代表年度工作要點》,督促各代表組參加討論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并提出工作建議。三是開展全體代表活動。圍繞中心工作,專門制訂《常任制黨代表開展專題調研活動的實施意見》,確定了新農村建設、干部隊伍作風、基層黨組織建設及黨員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發揮等課題,組織黨代表進行調研,積極開展參政議政。如在**年下半年,我市挑選28名常任制黨代表組成視察團,對全市的新農村建設示范點進行視察,并召開了座談會,形成頗具參考價值的《常任制黨代表視察新農村建設專題報告》。

2、規范黨代表工作制度,營造代表和諧履職環境。一是建立健全了黨代表學習培訓制度、視察制度、提議制度、考核制度、監督制度。重點制定了《代表組在閉會期間提出議案及辦理的規定》,明確各代表組在閉會期間,對黨代會有關決定、決議的貫徹執行、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等重大事項,可以書面形式向市委提出議案、建議和意見,有關單位對代表組的議案必須在3個月內作出答復,確保了代表作用的有效發揮。二是建立健全了黨代表工作網絡。暢通市委和廣大群眾之間的聯系渠道,構建三級聯系網絡,即市委委員聯系黨代表、黨代表聯系黨員、黨員聯系群眾制度,規定每位黨代表必須聯系若干名黨員和群眾,探索黨員在和諧社會中發揮作用的新途徑,幫助聯系黨員或群眾解決實際問題。三是建立健全了黨代表工作保障機制。明確黨代表聯絡辦公室人員、機構及經費保障,確保黨代表大會常任制工作的正常運轉。

3、明確黨代表權利義務,提高代表執政能力水平。一是明確權責。確定黨代表職責包括:聽取市委、市紀委的工作報告;選舉市委委員、候補委員及紀委委員;向市委提出各方面工作的意見建議,有關組織必須研究處理并負責答復;受黨代表大會和市委委托,對有關問題進行專項調查、視察、研究,積極撰寫調研報告;根據有關規則,對市委、紀委及其委員盡心監督。二是提升素質。強化對常任制黨代表的教育培訓,組織黨代表參加各級組織的培訓班,更新知識,**年以來,我市舉辦黨代表培訓班4期,組織黨代表學習培訓600余人次,培訓內容涉及法律法規、經濟、管理及新農村建設等各個領域的知識,有力的提高了黨代表的參政議政能力。三是強化宣傳。為激發常任制黨代表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對黨代表活動中涌現的典型事例進行及時報道,每年組織優秀黨代表評選活動,增強黨代表行使職責、履行義務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三、創新思路,轉化成果,有效推進黨代會常任制工作

黨代會常任制必須成為推進黨內民主、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一條有效途徑,才能體現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應有之義。為此,我市把開展黨代會常任制工作和加強黨的自身建設緊密結合,創新工作思路,全面推進我市黨的建設工作。

1、以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契機,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取得新進展。近幾年來,不少黨代表提議加強黨組織關系管理、關心困難黨員、建立黨員救助基金、加強流動黨員管理等工作,反映出廣大黨員對黨員教育管理和服務黨員方面有強烈要求和愿望。為此,我市以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活動的開展為契機,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中,積極探索、開拓創新。一是完善黨員組織關系的管理工作。實行黨員轉接組織關系基本情況登記制度和接轉情況回復回執制度,這一做法,得到贛州市委組織部的充分肯定。連續兩年在全市范圍組織進行黨員組織關系的調查和清理工作,打撈“隱形”、“掛空”黨員313名,清理黨員組織關系402名。二是加強關愛服務黨員工作。為加強對困難黨員的關心和救助,及時出臺了《關于加強農村黨員管理和服務的意見》,建立全市困難黨員扶助金,對遭受天災、患病、去世、下崗失業及喪失勞動能力的黨員實施扶助。為使困難黨員的關心愛護落到實處,我們還配套印發了《黨員管理服務手冊》,針對性地細化黨員的權利和義務,記錄黨員參加組織生活、接受組織談心、接受幫扶、做好事辦實事、民主評議、受獎勵或懲罰、繳納黨費情況等內容。三是制定黨員教育管理“六個一”制度。要求鄉鎮以支部為單位,每月開展一次“黨員活動日”、每年開展一次“三評促和諧”活動、每位黨員每年接受一次鄉鎮黨委委員或所在支部委員談話、每位黨委委員聯系一個支部、每位黨員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培訓、每個支部每年至少發展一名黨員。

2、以擴大基層黨內民主為目標,積極穩妥地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針對在用人機制、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等方面的提議,堅持和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努力改進和提高干部工作水平。一是繼續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制度。今年就對有關單位的5名正、副職領導干部按照《干部任用條例》、《公務員法》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的法定程序,面向社會公開選拔。二是全面推行干部差額考察制度。明確凡擬提拔擔任正、副科(局)級職務的人選按1:3以上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從考察對象的工作情況和八小時之外的“社交圈”、“生活圈”等方面,綜合、全面、多角度地了解掌握干部情況。幾年來先后對20多個職位人選進行差額考察,好中選優,社會反響良好。三是繼續推行擬任干部實行全委會票決制。市委在決定市直機關部門行政正職、鄉鎮黨政正職、縣處級后備干部的推薦人選以及其它重要崗位領導干部的選任中全面推行全委會票決制。近年來共對48名領導干部人選實行了全委會票決,進一步擴大了干部工作中的民主。

3、以中央四個長效機制文件為主線,著力構建和諧鄉村為民服務體系。常任制黨代表在調研視察中,多次提出黨員要在構建農村和諧社會中發揮作用。對此,我市在去年下半年以來,結合中央《關于加強黨員聯系服務群眾工作的意見》等四個長效機制文件的貫徹落實,積極探索黨員作用發揮的途徑和載體,下發了《關于構建和諧鄉村為民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通過建立鄉、村、組黨組織和黨員四級服務網絡,組建黨員志愿者服務隊伍,健全服務機制和保障,有效整合農村基層的組織資源、人才資源,延伸和拓寬基層黨組織的服務職能。使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在服務群眾程序上實行“全方位”服務,在服務形式上由原來的“有求必應”轉變為“無求也應”,使農村基層黨員干部為民辦實事走上經常化、規范化軌道。目前,和諧鄉村為民服務體系得到群眾的普遍歡迎,成為全市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改進工作方式的有效載體,得到有關領導的充分肯定。

黨代會常任制是一項全新的試點工作,需要不斷探索、總結和提高。下一步,我們將以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為指針,積極創新,大膽實踐,在以下三個方面進一步完善和提高:一是進一步提高代表素質,增強黨代表的先進性和責任意識;二是進一步加強黨內監督,尤其是對黨委領導班子、黨員領導干部進行監督;三是進一步完善各項制度,建立健全黨代會常任制的必要工作程序和有效的運行機制。通過抓實黨代會常任制工作,全面加強黨的建設,著力構建和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