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行協經驗交流

時間:2022-09-25 0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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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行協經驗交流

目前電力體制改革,已全面進入實施階段,組建同電力體制改革相匹配的市級電力行協已是大勢所趨,地市級供電企業,只有抓住當前電力體制改革逐步到位的有利時機,與時俱進,加快培育和發展地市電力行協才能適應改革的需要和“政府宏觀調控、企業自立經營、行業自律服務”的管理模式;才能有效地發揮地市電力行協的各項功能,促進改革的順利發展,在為企業、為政府、為行業和社會的服務中做出積極貢獻。

一、培育、發展和規范市電力行協的必要性

1、發展市級電力行協是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需要。

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黨中央多次指出:要轉變政府職能,實行政企分開,發揮行協等中介機構的行為。可以說,行協是市場經濟體制的產物,是伴隨市場經濟的發展而誕生的新事物。沒有市場經濟的運作,就沒有行協存在的基礎。這是行協發展的客觀規律,是不依人們意志為轉移的。

在計劃經濟時期沒有市場,政府包辦一切,實行部門管理,沒有必要設立行業協會。面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變過程中,企業逐步走向市場自主經營,在市場體系形成下,培育發展社會中介組織,健全市場機制及其功能,因而一批批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應運而生。可以預見,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完善,行協的作用將日益明顯,正在顯示其不可替代的功能。可以說,發展行協是一件事關全局的大事,它不僅關系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也關系到國民經濟整體運行效率,也關系到企業、行業發展和競爭力。

2、發展行協是我國工業管理體制框架建立的必要條件。

在計劃經濟體制時期,我國工業管理體制可以表述為“政府—生產廠”的管理模式。政府直接指揮和管理工廠,產品由國家統一分配,所需設備和原材料由國家統一撥給,不需要中介機構進行服務協商等功能,進入市場經濟,政府改為對企業實行間接管理,企業將不再有行政主管部門,客觀上需要社會中介組織幫助企業面對市場、溝通政府為企業服務,這樣,就形成了我國工業體制的新格局:“政府—行業協會—企業”管理模式,依此模式可以沿市場經濟下的工業體制,比計劃經濟多了一個中間層—行協。即把原來政府職能一分為二,即政府宏觀管理職能,行業自我管理職能轉為行協管理職能。這種模式說明:建立行協等中介組織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既借鑒世界經濟發達國家的經驗,又結合中國的具體情況相結合的產物。這就是人們常說的“政府宏觀管理、企業自主經營、行業協會自律管理與服務”的格局。政府、行協、企業各自都在市場中確定了自己的位置和扮演了不同的角色。行協既不是政府,也不是企業,它是作為政府宏觀調控與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之間的橋梁與紐帶,其活動空間不斷擴大,作用不斷增強。行協的建立與發展,就是適應工業管理模式創新而發展的新生事物,這是大勢所趨。

3、發展行協是政府部門轉變職能的重要條件。

目前,形勢在發展,改革在深入。政府、企業、行協等各個方面的改革都在繼續進行。當前,工業管理模式剛剛形成,有待深入與完善,但它說明,政府部門繼續轉變職能的重點和方向已經確認無疑了。行協是改革開放以來逐步建立起來的,還處于初創階段。從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階段中,需要政府的培育與支持,作為建設市場經濟體系的組成部分,充分發揮行協的作用,需要政府加快職能轉換,逐步做到“小政府、大社會”,否則,政府要管的事太多,企業只能繼續找政府,行協就不可能起到作用,因此,只有政府部門轉換職能,行協才能進行實質性的定性、定位、才能發揮行協應有的功能,這是發展行協重要的,必要的條件。

4、發展行協是電力體制改革的自身需要。

從電力體制改革的過程看:**年成立國電公司,**年電力工業部撤銷,國電公司一步步走向獨立企業。**年中電聯召開第三屆代表大會,經政府批準,正式轉變成中國電力行協的總頭,擔當全國電力行協的職能。從這一過程可以得出“政府—電力行協—企業”管理模式,從中央局面上已經形成。這種改革正朝著網、省電力企業發展。目前五大電力集團有四個上交了行政管理職能,有江蘇、甘肅、廣東等省電力局實行政企分開,變成了省電力公司,而其余的省電力公司的基層電業(供電)局多數仍處于原來的管理模式中。目前,隨著國務院[**]5號文件的實施,將加快改革步伐,各電業部門的政企分開,遲早是要實行改革的,市級電力行協的建立也是不依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特別是各地(市)發電廠、供電部門、電力科研、基建,大電力用戶與相關的設備制造企業總希望就近協商解決一些共性問題,維護其合法權益,謀求不同的投資主體的協調發展和共同進步,這是必然要走的一步棋。

5、發展行協是維護公平競爭,維護消費者利益和企業權益的需要。

政企分開,企業將成為真正的市場競爭主體,獨立決策,自主經營,這需要有一個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以切實保證企業平等的參與競爭,還需要完善配套的法規和行協的充分介入,利用自己的中介地位,有效的規范企業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護公平競爭和消費者利益,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保障市場經濟有效運行。

6、加入WTO之后,對我國行協組織的發展,提供新的要求和新的機遇。

在WTO體系下,行協可以承擔許多不宜或難以由政府或企業直接承擔的事務……。在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行協發揮著其他社會力量不可替代的作用。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曾預言:二十一世紀是個中介組織發揮重要作用的世紀。

綜合上述,培育發展行協,大力發揮行協組織作用已是大勢所趨,它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歷史機遇。

二、地、市電力行協發展的現狀

自國家經貿委印發《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工商領域協會的若干意見》(試行)的通知后,**年12月,中電聯就此文件作了轉發。供電分會通過學習專題研討等形式,在**年進行三個課題調研的基礎上,在實踐中感到各市有許多原來由電業局管理的職能將處于真空或轉入別的機械管理。認識到在此改革中,介于政府、企業之間許多事務還將由一個中介組織管理。在調研中,我們發現在**年地、市電力企業中已有先行者,深圳、鄭州、宜賓等三市較早地成立了電力行協,而且掛出招牌。**年4月,南京市掛出了“南京市供電行協”牌子,接著大連、武漢、綿陽、寶雞……相繼定位。因此,在**年的專題調研報告中,供電分會正式提出成立市電力行協的建議。**年11月在蚌埠召開電力行協專題研討會,**年8月在銀川召開行協經驗介紹會,當年供電分會又成立了“電力行協專委會”……。目前,各地市電力行協已有46家,其中,省會城市有鄭州、南京、武漢、蘭州、福州、杭州、合肥等七家,其余城市有樂山、渭南、咸陽、蕪湖、蚌埠、阜陽、內江、鞍山、嘉興、自貢、徐州、遼陽、淮北、淮南、天水、朝陽、撫順、本溪、珠海、丹東、德陽、漢中、南通、武威、白銀、延安、臺州等39家(屬中電聯供電分會會員單位)。另有四川省的達州、南充、廣安、廣沅市、安徽省的毫州、福建省的三明、南平市、陜西省銅川市等地相繼建立市電力行協。這些新成立的市電力行協絕大多數手續齊全、程序合法、符合“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取得了社團法人資格。成立后的市電力行協的工作機構,一般都依托在市電業局,行協所需人員、經費、辦公場所等大多也是由依托單位提供的。多數市電力行協其服務、協調、自律等基本功能發揮較好。他們在行協職能尚未明確落實到位的情況下,一不等,二不靠,從當地實情出發,因市制宜,勇于實踐,敢于創新,主動的做了一些會員單位歡迎、政府滿意的服務,開創了電力行協的工作的新思路。如樂山市電力行協,協調解決了長達7年未解決的,因多種所有制的大小電網間為爭奪市場造成電價與電力市場混亂而引發的各種矛盾和沖突,收到政府的稱贊。寶雞市電力行協為研討和解決小水電電價取得了共識;蘭州市電力行協免費為用戶培訓“推廣應用低溫敷設,電熱膜采暖技術”收到較好的效果;福州市電力行協于**年8月舉辦了全省電力設備展覽會,受到了稱贊,多數市電力行協開展進網電工培訓受到了歡迎。鄭州市電力行協,接受政府委托,對電力工程質量進行監理,開展技術咨詢。綿陽市電力行協,定期舉行聯絡員會議制度,收到實效,特別是南京市政府5個部門聯合發文,委托行協開展部分行業管理工作的通知,就行業統計、行業規劃、技術進步、開拓市場、技術監督、價格協調等7大類29項行協職能;以南寧經行字(**)345號文明確行協的管理工作。最近,鞍山電業局黨政一把手和行協的秘書長多次向鞍山市政府匯報取得支持,**年8月鞍山市以安經貿委電字(**)159號文給鞍山市電力行協下達了電力行業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指標統計電力行業規章、規范、技術標準、技術政策、施工企業資質的審核及“承裝(修飾)電力施工許可證”的發證和年審工作,進網作業電工培育、資格審查及許可證的年審及核發工作等18項職能做了委托管理。這些內容標志著地、市電力行協在為企業、政府部門、社會服務、促進行業及經濟發展方面邁進一個新的歷史階段。

三、當前市電力行協面臨的問題與困難

縱觀地、市電力行協的培育和發展,有進步、見成效,但還存在一些問題與困難。

1、法制不健全。至今還沒有一部較健全的法律及規定,缺乏可操作性,國務院“社團登記管理條例”是一個登記程序條例……對于行協地位、職能、機構體制、活動、經費都沒有明確的具體規定。國家經貿委“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工商領域協會的若干意見”對行協的性質、地位、職能作了規定,但由于只是一個部門的文件,約束力有限,從法律方面來講缺乏符合中國國情的法律法規。因此,處于初創時期的市電力行協面臨的問題也是難免的,不被大多數人認可、重視、支持,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也是行協編制不落實,職能不到位,經費來源渠道不規范等問題,至今未能解決的原因所在。

2、思想認識上有誤差。對行協的建立,現在多數人思想認識是一致的。但對組建市電力行協,認識上是不統一的,難就難在這點上。這個難不是來源于社會上,關鍵是來源于電力系統內部,唯一的理由是“同一個區域”內不應重復設立的原則決定的,仍“堅持一省、一業、一會”的方針。就是說,在一個省內,有一個省電力行協就可以了,不需要有多個市電力行協,這就在認識上出現了誤差。我們認為“同一個區域”只能一個電力行協,這個原則是對的,否則多頭指揮,不好辦事,也難于辦事。但是,“同一個區域”這個概念是有所指的,全國各省都有直轄管理的“同一個區域”,市也有直轄管理的“同一個區域”。目前,一般市直接管轄的有幾個縣,幾個區,人口在數百萬之多,總的面積有幾千平方公里到上萬平方公里。所以,全國各省、各市都有一個直轄的管理范圍(亦即同一個區域),從而建立一定的管理體制行使各自的管理權益。這是相輔相成的,必不可少的,是統一的,不矛盾的,那么在一個省的“同一區域內”,存在多個市級市,在這個市的“同一區域內”,為什么就不能成立市電力行協呢?這顯然是認識上的偏差。我們認為,在同一個區域內可理解為全國、各省、各市,所以成立中電聯,省電力行協、市電力行協這是符合上述原則的,是不矛盾的。全國、省、市三級都應有自己的電力行協,這才是正確,統一的。我們不能只認“上”,而不認“下”,否則,這是令人不能理解的。省、市電力行協在服務,協調監督和自律管理既有相同的一面,又有不同的一面,在履行職能上會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扮演不同的角色。一是兩者批準的機關不同。省電力行協是省民政局批準的,而市電力行協是由市民政局批準的,看來,都是政府部門批準的,則是代表兩個級別;二是隸屬主管部門不同。省電力行協歸省經貿委管,而市電力行協歸市經貿委管,兩者有顯著差別;三是兩者服務主體和覆蓋面不同,省電力行協覆蓋省屬區域,具有一定的宏觀管理成分,而市電力行協其服務主體和覆蓋面僅僅是市屬區域,比較具體,具有微觀成分;四是被政府授權或委托職能的范圍、內容、對象不同;五是協調處理服務之間的矛盾所涉及地方法規的依據不同;六是工作層面與角度不同,省電力行協多數在管理層面較宏觀,往往帶規范性的內容多一些,而市電力行協多數基層面上工作,貼近企業,較微觀、較具體,往往帶有解決具體問題的工作內容多一些,如進網電工培訓等。綜上所述,我們認為成立市電力行協,具有社團法人資格才能充分行使一個市電力行協的職能作用。而成立某某省電力行協,某某市電力分會的模式是不恰當的,因為他在一個城市中不具有社團法人資格,他只能是省電力行協下的一個附屬機構,他的服務管理職能只對內(電力系統)不能對外(社會、行業),所以,此舉即不能適應改革形勢發展需要,也不符合新的工業管理模式所要求的。

在成立市電力行協問題上,我們認為陜西省、四川省、甘肅省等電力行協態度明朗,措施有力,不愧是個與時俱進的先見之舉。

3、行動上遲緩。培育和發展市電力行協還沒有達到“加快”的程度。正如有的同志所形容那樣“醒得早、起得晚”明明看出成立市電力行協早晚總要辦的,但是“不著急,慢慢來”,總要“四平八穩”來對待;有的市成立早,“牌子掛了,架子搭了”就是不“演戲”,有的就是一個人在支撐局面,工作無進展;有的雖已成立市電力行協,客觀上也想把工作干好,就是找不著“地方”,摸不著“點”子,整天怨東怨西,……上述思想與行動上遲緩,嚴重阻礙了市電力行協培育和發展的步伐。

4、人員配備有問題。部分市電力行協沒有及時配備人員,既是配了一些人,不是年齡偏大素質偏低,就是接近退休年齡或安置人員,有的單位沒有充分發揮“老中青”搭配方式,缺乏生機與活力,基層有這些問題,既可理解又感到無奈,這正是當前一些市電力行協所面臨的具體問題。

5、市電力行協職能尚未到位。由于電力體制改革這兩年內進展遲緩,加上政府、企業改革都不到位,政府主管部門對電力行協的部分職能、至今尚未到位。市電力行協的依托單位在市電力行協成立后,也未能轉移和落實到行協,使行協處于進退兩難之中。體制改革不到位,政企不分,不僅影響了電力部門政企分開局面,也影響了市電力行協加快培育和發展工作的進程。

上述問題,僅僅是個側面,關鍵是法制不健全而引發的“多疾癥”。這也是在培育和發展市級電力行協的進程中難以避免的問題。

四、對策和建議

以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針,扎扎實實地推進電力體制改革,促進市電力行協的建設。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理論品質,隨著時間的推移,認識的不斷變化,社會實踐的不斷發展,人們自覺地從“三個解放中”解放出來的實際,會以新的理論來指導市電力行協的發展。

以積極、主動、負責的精神,極請國家有關部門,制定出臺一個具有行政法規性的文件,對于培育與發展市電力行協建設是至關重要的。

當前,電力體制改革正進入實質性的階段,行協的活動空間不斷擴大,政府和行協都急須加強行業協調,信息溝通,這正是各市進行培育、發展的大好時機,我們的觀點,要抓緊,應早不應遠。

要適應各市電力行協,關鍵是各市電業部門的領導是非常重要的。在當地電業的形成是大的,知名度是高的,聯系面是廣的,是有一定號召力和凝聚的。為此,各市電業部門的領導要主動出去、牽頭。市電力行協快速發展才有希望。要想辦成一件事,不經過努力工作是辦不成的。衷心希望各電業部門,組織好人員成立各班子,勤向政府匯報,多做聯絡工作,擬定行協章程(草案),充分作好籌建行協的準備工作,盡快地把市電力行協組織起來,以適應電力體制改革形勢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