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電力行協網絡建設

時間:2022-09-25 04:44:00

導語:強化電力行協網絡建設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強化電力行協網絡建設

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黨中央多次指出:要轉變政府職能,實行政企分開,發揮行協等中介機構的作用。隨著我國政府機構改革的更加深入,加入WTO的迫切需要,電力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電力市場的日益規范,特別是黨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偉大奮斗目標,為電力行協這一中介組織賦予了歷史和時代的重大使命。因此,規范和強化力行協網絡體系建設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緩。

一、規范和強化電力行協網絡體系建設的重要性

電力行業協會在發展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承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它是政府依靠的中介力量,是為政府、社會、電力行業、電力企業及至廣大用電客戶服務的忠實代表。遵照黨的十六大和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精神,與時俱進,開拓創新,規范和強化電力行協網絡體系建設,是適應政府和電力體制改革發展的需要,是符合“政府宏觀調控,企業自主經營,行業協會自律管理和服務”的新型的管理體制,也是有效地發揮電力行協各項功能的組織保證。所以說,規范和強化電力行業協會網絡體系建設是一件事關全局的大事,它不僅關系到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也關系到國民經濟整體運行的效率,更關系到電力行業、電力企業的發展后勁和競爭能力。

規范和強化電力行協網絡體系建設,就是規范和強化電力行業協會的組織結構和服務體系。電力行協要本著“精簡、高效、綜合”的原則,并結合實際情況,設置必要的機構和必需的編制人員,盡快形成堅強有力的網絡體系,開展卓有成效的工作,真正把電力行協建設成為政府、社會、行業、企業可信賴的參謀助手,可依靠的橋梁紐帶,具有功能服務型、管理自律型、人才復合型、服務網絡化、手段現代化的電力行業協會。真正成為一個“行業化、民間化、民辦化”、“社會性、中介性、服務性”的行業管理組織。

二、電力行業協會網絡體系建設的現狀

行業管理是通過一定組織,如行業主管部門或行業中介組織對全行業的發展進行規劃、組織和約束,對企業的活動進行協調、自律、監督和服務,以促進行業全面發展的一系列管理活動。電力行業協會的建立和發展是電力體制改革的自身需要。年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經政府批準,正式轉變成中國電力行協的“總頭”,擔當起全國電力行業管理與服務的職能,成為獨立的社團法人,形成了“政府—電力行協—企業”管理體制的新框架。幾年來,在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的悉心指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遵照國務院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按照原國家經貿委《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工商領域協會若干意見》的要求,省級電力行協象雨后春筍般地建立和發展起來。爾后,各個省級電力行協立即抓網絡體系建設,不同程度地設置了常設機構、非常設機構、分支機構,配備了必要的精干的工作人員,努力開展工作,認真履行職能。一是政府授權、委托的事項;二是行業自律服務和管理職能;三是參與有關方面的研究和決策;四是為企業提供真誠的服務,顯示出省級電力行協的無限生機和蓬勃活力。從而,在為電力企業、行業、政府和社會服務,維護電力企業合法權益,推動電力事業健康發展等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可喜的成績。

然而,由于有關社會團體的法制不健全,對行協的定位問題不明確,缺乏具體的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規,加之電力行協畢竟處在初創時期,因此存在不少困難,比如職能不到位、經費不穩固、結構不合理、人員素質不適應、管理體制與關系不順暢等等。外部環境與建設等方面的種種原因,省、地(市)電力行協的網絡體系建設出現了力度不一、參差不齊、作用不同的現象。有的電力行協本部機構十幾個,工作人員數十名;有的本部機構二、三個,工作人員十幾名,甚至只有幾名。同時,電力行協大都是機構依附的制掣,跳不出管理部門的體制“瓶頸”,比較難以獨立決策,難以實現自治。因此,從總體上說,目前電力行協職能完全到位的不多,尤其是地(市)電力行協更是“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機構設置形式不一,功能各異,有的是行協,有的是分會,有的是聯絡站。五花八門,一不而足。多數地(市)電力行協“牌子”未掛、“臺子”未搭、“鑼鼓”未響、“戲曲”未唱。因此,規范和強化電力行協網絡體系建設刻不容緩,已是火燒眉毛時候了。當前,政府機構改革和電力體制改革都進入實質性階段,正是規范和強化電力行協網絡體系建設的大好時機,切莫坐失良機,宜早不宜遲,要抓緊抓實抓好。

三、規范和強化電力行協網絡體系建設

地(市)電力行協的網絡體系主要由協會的辦事機構和分支機構組成。這里所說的電力行協網絡體系是指省、地(市)兩級行協組織的網絡體系,概括起來,大致可分為兩個層次,一是省電力行協本部的常設機構和非常設機構,二是分布于地(市)的分支機構,即地(市)電力行業協會。

電力行協的常設機構是行協開展工作的司令部,既體現行協的主要職能,又事關行協的發展大計。因此,常設機構的設置既要有前瞻性、傾向性,又要講求務實型、嚴謹型。要根據行業現狀及自身的特點,按照精干高效的要求和賦有的職能進行科學合理的設置,嚴防重疊交叉。一般設有協會工作部(或辦公室)、調研咨詢部、企業管理工作部、科教信息部等等。另外,電力行協是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的基礎上,為了謀取和增進自身的和共同的利益而組成的自律性、非營利性的經濟類社團法人,電力行業綜合性的中介組織。必須體現電力行協“服務是宗旨,自律是關鍵,自治是保證,自養是基礎”的特色。因此,電力行協應有穩定的財源,需要開辦一些屬于社會中介職能的法人實體,如設立職業技能鑒定、教育培訓、技術咨詢、工程監理、電能計量、環境保護、標準化管理、信息管理等等中心,以取得合理合法、穩定可靠的收入。只有這樣才能自己養活自己,最終達到“自治、自律、自養”的目標。也只有這樣才不會受制于某一機構、企業、單位,才能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則。

電力行協是一個特定的地域范圍內,從事相關經濟技術業務范疇,具有電力生產、經營、基建、修造、試研、學校等多種專業門類聯合組成的社團法人。因此,除了常設機構外,還可適當設立非常設機構,如水電、火電、供電、農電、基建、燃料等務實性的專業委員會。設立專委會有利于發揮行協對整個電力行業的指導、協調、服務、吸引作用。它是行協發揮服務職能最好的最為理想的專業服務渠道,是行協擴大影響力吸引力的“窗口”。專委會可充分發揮身居于電力行業中的領導和有造詣、有建樹、有影響的專家的骨干作用和引導作用。它是行業領導、專家和企業管理人員共同探討研究企業重大問題的陣地。

省電力行協應分別在電網內的地(市)調度機構所在地或供電營業區設立分支機構,其組織形式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地(市)電力行業協會。省、地(市)電力行協在服務、協調、監督和自律管理中,既有相同的一面,又有不同的一面,在改造職能中可以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各自扮演不同的角色。地(市)電力行協是由地(市)生產經營范圍內的相關企事業單位組成。因此,有利于充分利用地(市)的政策優勢、資源優勢、市場優勢,便于更好地發展壯大自己,開展行業管理工作。同時,成員(單位)之間相對緊密,有利于服務、協調、監督、自律作用的強化,有利于行業覆蓋面的拓展和加大,有利于行業管理工作的細化和深化,有利于各項工作落實和到位,有利于行協的“有為”而“有位”??傊?,電力行協的網絡體系建設只有上有中電聯,中有省電力行協,下有地(市)電力行協,才能工作起來縱到底,橫到邊,上下左右形成點線面,使電力行協工作啟動有力,運作靈活,根基扎實。

四、規范和強化電力行協網絡體系建設中需要解決的幾個問題

1、正確處理好省電力行協與省政府綜合經濟管理部門、省電力(電網)公司的關系。省電力行協必須接受省政府綜合經濟管理部門的管理和監督。同時,要取得其重視、關心和支持,造就良好的外部環境,使有些行政管理職能的前期工作委托或授權給電力行協辦理,盡快做到職能到位,特別是一些具有實質性內容的職能到位。省電力(電網)公司是電力行協的最大單位會員和骨干,是行協的依托單位,也是行協服務的主要對象,行協要竭誠服務,使電力(電網)公司中原本屬于社會中介職能而目前仍由電力(電網)公司直接運作、管理和經營的業務交由電力行協管理,使電力行協早日實現“自治、自律、自養”的目標。

2、加強電力行協的自身建設,塑造良好的形象。省、地(市)電力行協幾乎都是從省電力公司(局)、地(市)供電(電業)局的企業管理協會演變過來的。企協原是主管公司(局)的內部工作機構,變成行協后,原先的主管公司(局)成了行協的會員。從法理上講,行協代表行業,而原先的主管公司(局)是其最大的會員單位和服務對象。由于電力行協是從原先的主管公司(局)的一個部門派生出來的,加上行協的經費、辦公條件和人員工資均由原先的主管公司(局)承擔,因此人們往往容易習慣地把行協視為原先的主管公司(局)的內設機構和下屬機構,從而受到“內化”或“矮化”,失去其應有的中介組織作用,影響其在公眾中的代表性、公信力。

3、提高行協的工作效能,實現“三個提升”。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特別是我國加入WTO后,已開始按世界經濟管理規則運行,這就決定了行業協會的作用越來越大,任務越來越重。這就要求電力行協提高綜合素質,增強工作能力,實現“三個提升”。一是定位的提升。從一般性、輔助性服務組織提升為以服務為宗旨,具有組織協調自律作用的市場有效主體。二是功能的提升。要對自己的組織、協調、監督、自律功能進行重塑,不斷拓展服務領域,增強服務手段,改進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量。工作方法上,堅決克服行政色彩和上下級工作方法,防止行政化、衙門化,避免形成“二政府”、“二婆婆”;工作作風上,堅持“民主、公開、公正、團結、合作、協商”的原則,努力實現從“行政機關工作型”、“企業工作型”向“協會工作型”的方式轉變。三是人員素質的提升。人才結構要多元化、復合型,既要有行業中的技術專家,又要有經營管理的專業人才,還要有法律事務等方面的業務能人,不斷適應功能發展的需要,不斷增強行協的動力、實力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