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實績考核思考

時間:2022-10-11 1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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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實績考核思考

黨的**屆**全會通過的《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指出:“抓緊制定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的干部實績考核評價標準。”科學的干部實績評價標準和機制,既能綜合反映干部的德才素質,又能準確考量干部的執政能力。本人結合從事干部實績考核工作的經驗和我旗干部實績考核工作的現狀,對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要求指導和完善干部實績考核工作進行了粗淺的思考

一、近年來我旗干部實績考核工作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近年來,我旗通過對現行干部考核體系的運用,在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擴大用人選人渠道、提高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轉變干部作風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為進一步完善干部考核體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不可否認,在新形勢下,現行的干部考核體系已不能很好的適應新時期干部工作的要求,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干部實績考核導向性不突出。工作中就考核而考核,立足引導干部樹立正確政績觀、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地區社會經濟全面健康發展方面標準不明確,導向性不突出。

(二)考核方法創新不夠。注重年終考核,平時考核了解不夠;考核方法簡單,落實群眾觀不夠,缺乏綜合分析。

(三)考核標準不規范。考核內容籠統,缺乏合理性;考核缺乏層次性,區分不同地區、不同崗位、不同經濟發展水平和客觀條件下干部實績不夠。

(四)考核結果運用不規范。考核結果同干部教育監督管理結合不緊密。

二、按照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要求,創新干部實績考核工作需加強的幾個方面

按照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干部實績考核制度,是當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它將使干部實績考核更加科學、符合實際,更加準確、客觀可信,為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打下扎實的基礎。

(一)創新新形勢下實績考核機制,必須以引導干部樹立正確政績觀、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根本落腳點,突出導向性

不同的實績考核評價標準體系,對實績的要求不一樣,在干部中產生的導向也不一樣,同時對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帶來的影響也不一樣。目前,一些地區和部門的領導干部在政績觀上存在一些問題,如虛假政績、“工程政績”等等,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同干部實績考核評價標準不夠科學、考核內容不夠全面以及考核方法不夠完善等有很大關系。正確的政績觀和科學的發展觀,要求領導干部創造的政績,必須堅持發展這一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推動地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必須堅持求真務實,發展好、實現好和維護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對于領導干部來說,政績不會憑空而來,空談出不了政績,坐等出不了政績,唯有實干并且干好才能出政績。基于此,把是否想干事、會干事、干好事作為考核干部德、能、勤、績的重要標準,干部實績考核評價體系才能體現“三個代表”的要求和時代特征,這樣不僅能有效的考核干部政績,而且有利于形成正確的用人導向,營造鼓勵干部干事業、支持干部干成事業的良好氛圍。想干事,就是堅決破除不思進取、得過且過,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思想,樹立“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信念,在自己的本職崗位上開拓創新,務求實效,創造出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業績。會干事,就是堅持以人為本,創造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堅決克服重“顯績”、輕“潛績”,重近期效果、輕長遠利益,急于在短期內出政績等錯誤傾向。干好事,就是把人民群眾作為檢驗工作實績的最高評判者,把人民群眾滿意不滿意、答應不答應、高興不高興作為根本的衡量尺度,在工作中講大局,從實際出發,科學決策,不做表面文章,不擺花架子,切實實現好、維護好和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二)創新新形勢下實績考核機制,必須以公開、公平、公正為標準改進和完善干部實績考核方法,突出準確性

實績考核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它具有具體性、多樣性和層次性的特點。為此,要完善考評操作體系,規范考評辦法,堅持用辯證的、全面的、發展的觀點評價干部。

首先,健全完善日常監控體系,構建立體考評網絡。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職能職責,探索構建由組織部門整體監控、黨委政府督查室重點監控、紀檢監察和審計統計部門主導監控、相關職能職責部門日常監控、目標承擔單位自我監控構成的多個層面監控評價體系,形成立體式考核監控工作格局。健全完善目標運行情況定期報告制度、目標運行情況“公示”制度、檔案、臺帳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等各項制度,逐步推動干部實績考核日常監控工作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軌道。

其次,提高干部群眾的參與程度,建立社會化干部實績考核評價體系。一是推行實績考核公示制。年度考核前,將每位干部年初簽訂的工作目標責任狀中工作完成情況以及本年度中其它應承擔工作的任務完成情況以書面形式逐一列出,在公開欄中進行公示,讓廣大干部群眾發表意見和舉報問題。二是推行實績考核民意問詢制。實踐證明,通過印制調查問卷,采取民意問詢形式對考核干部實績起到了積極作用。在工作中,要積極探索群眾參與考核的適當的方式和方法,讓群眾更廣泛地參與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評價,聽取群眾公論。三是探索不同層面群眾參與干部民主測評,建立地區性群眾公議體系,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第三,健全考核結果綜合審定程序。一是實行分管領導審定制。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單項目標完成情況的審定,各監控部門在向組織部門提供監控結果前,要先經分管本單位的旗級領導審核把關,并作出評鑒。二是實行考核組議績制。考核組每到一個地方考核結束后,都要召開考核組成員會議,充分聽取考核組每個人的考核情況及考核意見,在此基礎上匯總各方面意見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準確評價。三是實行黨組織定績制。根據考核情況和目標實績得分及社會公認評價得分情況匯總得出干部實績考核結果,要提交常委會議進行等次審定。在綜合審定中,要注意區分好真績與假績、顯績與隱績、個體績與集體績的界限。既要看干部所取得的工作成績的大小,又要看取得這些成績的工作環境、工作條件以及基礎工作;既要看獲得政績的手段和途徑是否正確,又要看是否兼顧眼前利益、長遠利益和全局利益;既要看個人的努力程度,又要看在集體中發揮的作用,同時還要看集體創造的成績與干部本人是直接還是間接關系,等等,既不能把集體的成績全部歸于個人作用的結果,也不能在政績上搞平均主義,吃“大鍋飯”;既要防止個別干部貪功推過,也要防止個別干部無功受獎。通過幾個方面的相互印證,得出既與工作實績相符合,又比較全面、客觀的評價。

(三)創新新形勢下實績考核機制,必須堅持科學合理、簡便易行的原則改進和完善干部實績考核目標體系,突出科學性。

科學合理地確定干部考核評價的目標體系,是建立領導干部實績考核評價體系的首要環節,有利于科學評價領導干部政績,有利于教育、激勵和引導干部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切實提高執政能力。

1、考核目標制定的原則

一要體現系統性,在考核內容和標準的設置上,必須符合“三化”的要求,體現“三個文明建設”的成果。要從注重經濟增長轉到堅持以人為本和社會全面發展上來,從注重短期發展轉到促進經濟、社會、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上來,從注重物質文明建設轉到“三個文明建設”并重上來。

二要體現針對性,充分考慮不同類別、不同行業、不同層次、不同崗位、不同地區、不同基礎情況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差異,在統一的實績考核評價標準下,對實績考核內容賦予不同的權重結構和側重點。

三要體現科學性,考核指標的設置,要緊緊圍繞經濟發展這個工作中心,立足本地區實際,從紛繁復雜的工作中確定重要的、有代表性的、足以反映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面貌、工作實效的若干重點工作,作為考核干部實績的主要內容,突出重點,便于操作,不要過于繁瑣。同時,要把經濟目標與非經濟目標放在同等位置上考慮,對軟硬目標實行綜合平衡。

四要體現可操作性。合理確定考核目標和目標的不同標準,實事求是地分出優劣好壞的不同檔次。對本身有任務指標、能量化考評的工作要堅持做到量化;對那些確實難以量化的目標,在完成標準和時限上要提出明確要求;對沒有具體指標但又非常重要的工作,有可能量化的也要盡量量化,難以量化的,則應采取群眾民主測評、群眾滿意度調查等方式,把抽象的變為具體的。

2、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目標設置內容

(1)領導班子實績考核目標設置

考核一個領導班子是否有凝聚力、戰斗力,工作實績如何,從總的來看就是看領導班子發展有沒有新思路、改革有沒有新突破、開放有沒有新局面、工作有沒有新舉措。具體來說,要結合年初下達的目標管理責任制,把領導班子的實績考核分成鄉鎮**、旗直部門兩個類別進行。在工作實績目標設置上,可由共性和個性目標構成。共性目標可分黨建、精神文明建設、組織工作、黨風廉政建設等項目。對個性目標的設置,要因鄉鎮**和部門的不同而不同。對鄉鎮**的考核,主要包括“兩個提高”、“三化建設”指標;對旗直部門考核,主要放在為基層和群眾服務、創基層滿意機關和干部大下鄉扶貧解困助民增收活動等方面。同時按照“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對在計劃生育、綜治、安全生產、信訪及農牧民負擔等方面發生重大違紀事件的,實行“一票否決”,使目標體系既全面準確,又具有較強的實效性。

(2)領導干部實績考核目標設置

建立領導干部考核目標體系,要在明確干部崗位職責的基礎上,盡量做到科學準確、規范合理。領導干部的考核目標體系通常由德、能、勤、績、廉五大項組成,突出“績”的考核,并形成若干項子指標。對領導干部“德”的考核大致可分解成3個要素,其內容包括:思想品德修養、辦事公道正派、密切聯系群眾;對領導干部“能”的考核大致可分解成12個要素,其內容包括:政策理論水平、戰略思維、依法執政、科學決策、統籌兼顧、執行制度、組織指揮、溝通協調、識人用人、開拓創新、管理激勵、處理突發事件及解決復雜問題;對領導干部“勤”的考核,大致可分解成5個要素,其內容包括:愛崗敬業、勤勉高效、求真務實、調查研究、團結協作;對領導干部“績”的考核,大致可分解成4個要素,其內容包括:履行職責、工作思路、工作落實、工作成效;對領導干部“廉”的考核,大致可分解成4個要素,其內容包括:清正廉潔、不以權謀私、預防和控制腐敗、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各項子指標因為領導干部的職位的不同,側重點也不同。因此,在具體工作中要區別對待,務求科學準確。

(四)創新新形勢下實績考核機制,必須堅持獎優罰劣的原則加強考核結果運用,突出實效性

建立科學的干部考核結果運用體系,不僅有利于建立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機制,優化領導班子結構,使大批德才兼備的人才能夠脫穎而出,而且能在干部中形成立黨為公、勤政為民、踏實苦干的優良風氣,形成“憑實績,重公認”的正確用人導向。

1、作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根據實績考評情況,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要求,對實績考評突出的領導干部,在適當時候給予優先提拔重用,真正實現“能者上”。對考評中群眾反映較差,工作實績排名居后的領導干部,視不同情況,嚴格按相關制度規定給予組織處理,真正實現“庸者下”。

2、作為管理干部的重要依據。一是完善干部考核結果反饋制度,采取發放“成績單”等適當形式,將考核綜合評價意見和等次意見向被考核單位和對象進行反饋,改變以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對上級考核評價自身工作、表現知之甚少的情況,增強干部考核工作透明度,激勵各級干部愛崗敬業,營造學趕先進、爭創佳績的良好氛圍。二是把實績考評與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結合起來,直接把實績考評結果轉化為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按考評情況確定干部應屬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等不同等次。三是把實績考評結果與獎懲掛鉤,形成激勵機制。對實績突出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予以表彰獎勵,并大張旗鼓地進行宣傳;對被評為實績突出的領導班子,其成員評為優秀的比例可適當提高。對考核排名靠后的領導班子,取消班子成員當年評優評獎資格。

3、作為教育和培訓干部的重要依據。針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考核中發現的問題和自身存在的不足,要認真幫助分析原因,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對有反映和存在問題的干部,將視情況分別進行誡勉式談話、批評式談話、警示式談話,指出問題所在,并根據考核結果反映出的弱項和不足,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因人施教,分層次和類型對干部進行有針對性地培養教育,提高培訓效果和質量,使干部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