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村建設中定位思考

時間:2022-10-12 0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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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建設中定位思考

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主力軍,民政部門如何找準在新農村建設中的切入點和著力點?帶著這個問題,4月19—21日,我們深入到經濟比較落后的松溪、政和兩縣進行調研,在一個城鄉結合部和兩個有代表性的鄉鎮召開3場座談會,與縣、鄉、村三級的黨員干部和村民代表70余人進行了座談,就民政工作在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的角色和定位等問題,問計于基層,求教于基層工作的干部群眾。通過調研,我們對這些問題有了初步的認識。

一、著力提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幾點認識

在調研中,廣大農村基層干部群眾對發展生產,提高生活水平和改變農村落后面貌有著強烈的愿望,積極要求在國家政策扶持下,通過自己的勞動改變農村面貌,創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新農村建設反映了廣大農民群眾的呼聲。

1、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抓住了解決三農問題的關鍵環節。黨中央在十六屆五中全會上提出要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這項惠及億萬農民、關系國家長治久安的戰略舉措,包括二十字的基本要求:“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它們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全面體現了新形勢下農村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要求,概括了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基本內涵。目前,我國農村人口有9億多,貧困人口還占有相當部分。沒有農業的發展,沒有農民的富裕,沒有農村面貌的改面,就不能實現城鄉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農民是農村的主體,農業是農村的重要產業,抓住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來解決三農問題,表明中央準確把握了三農關系,抓住了三農問題的關鍵環節。中央關于新農村建設的政策措施是系統性的、綜合性的,既重農業和農村發展,又重農民利益,既重城鄉統籌發展,又重制度創新。新農村建設不僅對解決三農問題有深遠影響,而且對全局有重大意義。作為重心在基層、重點在農村的民政工作,我們應把新農村建設作為統領民政各項工作的總綱領。

2、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實現工業與農業、城市與農村協調發展。用科學發展觀審視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我們已經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階段。同志在十六屆四中全會上指出,“縱觀一些工業化國家發展的歷程,在工業化初始階段,農業支持工業,為工業提供積累是帶有普遍性的趨向;但在工業化達到相當程度以后,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實現工業與農業、城市與農村協調發展,也是帶有普遍性的趨向。”這是世界各國在推進國家現代化過程中普遍遵循的規律,我國也不能例外。目前我國城鄉發展差距不斷加大,城鄉居民收入之比高達3.21:1。由于農民增收基數低,增速慢,與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呈擴大趨勢,農村各種社會矛盾逐步顯現。我們應當順應“兩個趨向”,自覺地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讓公共財政的陽興普照農村大地,讓農民切實得到實惠。要加大對農業農村扶持力度,盡快遏制并努力縮小城鄉差距,把鄉鎮、村建設納入國民經濟社會總體規劃,大力推進新農村建設,徹底改變農村建設落后的狀況。

3、準確把握民政工作與新農村建設的關系。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的重大歷史任務。民政工作作為黨和政府整體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實現這一偉大戰略目標進程中,其定位和思路應該是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圍繞“二十字”方針,努力解決農村廣大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當前我國正處于由單位制向社會人的轉變,政府職能從直接管理經濟向為社會成員提供公共服務轉變的社會轉型期,民政工作在新農村建設中對于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弘揚民族精神、培育先進思想道德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充分認識新農村建設給民政事業創新發展帶來的新機遇、新挑戰和新任務,充分認識民政工作在新農村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民政工作要圍繞“民”字,確立堅持民本、順應民心、集聚民辦、發揚民主、扶持民生的指導方針,要努力將科學發展觀切實落到實處,使人民群眾得到實惠。要進一步強化全局意識、機遇意識、創新意識和責任意識,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發揮更大的作用。

二、用“二十字”方針統領農村民政工作

民政是為民之政,關乎民生、民權、民利,恪守和履行為民之責,是民政工作生存的根基所在,也是民政事業發展的動力之源。在調研中,我們感受最深的是,民政工作在農村工作中的地位越來越高,民政人的形象越來越好。民政工作從過去的“發發錢,拜拜年”到現在積極參與構筑全方位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用“二十字”方針統領民政工作,從解決農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入手,有針對性地投入力量,努力在解決民生,落實民權,維護民利方面多做工作,是當前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圍繞“生產發展”抓服務

生產發展是建設新農村的物質基礎,沒有生產力的提高,沒有農民生活的改善,新農村建設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就失去了經濟基礎,農民也會失去積極性。新農村建設必須堅持以發展農村生產力為中心,協調推進農村經濟建設,促進農村生產力的解放和發展。因此,民政部門應圍繞新農村建設做好服務工作。

1、積極培育和發展農村專業經濟協會,搭好農民致富平臺。在調研中發現,近幾年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在帶領農民闖市場的過程中,顯現出得天獨厚的優勢,為農村組織專業化生產,為農民脫貧致富立下汗馬功勞。因此,民政部門要圍繞培育農村新型社會化服務組織的要求,按照“先發展、后規范”,“邊發展、邊規范”的原則,簡化審批手續,引導培育和發展各類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在登記上,要降低門檻,在發展上,要注重培育典型,在管理上,要轉變“重登記、輕管理”的局面,在培育發展農村專業經濟協會時必須堅持多樣性,充分尊重,鼓勵、保護農村基層群眾的首創精神,積極發揮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在連接市場和農戶中的紐帶作用,使政府部門“包”不了,集體組織“統”不了,而一家一戶又“辦”不了的事情,通過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得到較好解決。

2、認真指導撤并鄉鎮和鎮改街工作。作為國家上層建筑的行政區劃,應適應生產力發展的要求,為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目前我國城鎮化水平已達到42%,進入快速發展時期,在這個關鍵時期,實施好城鎮化戰略,搞好鄉鎮區劃調整,對于擴大內需,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民政部門要按照“調優、調大、調強”和“充分尊重群眾意愿,成熟一個,調整一個”的原則,認真引導、指導基層鄉鎮撤并和鎮改街工作,提高撤并鄉鎮的質量和效益。要積極協助搞好城鎮體系規劃和中心鎮、中心村規劃,著眼于優化農村人口布局,為農民“洗腳上岸”、“背包進城”積極創造條件,讓農民也與城鎮居民一樣更多的享受改革開放的成果。要研究撤并后的鄉鎮管理體制問題,創新鄉鎮管理和服務模式。同時,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積極穩妥的做好村委會調整撤并工作。

(二)圍繞“生活寬裕”抓統籌

生活寬裕是新農村建設的首要任務,其核心是促進農民增收。面對農村中的弱勢群體,民政部門要不斷完善農村社會保障機制,努力抓好統籌,讓公共財政更多地向農村傾斜,為廣大農民群眾提供“平等機會”,只有這樣,才能使廣大農民群眾,尤其是農村中的弱勢群體對未來充滿希望。

1、進一步完善農村低保制度。近年來農村廣泛開展的農村低保制度是一項深受廣大農民歡迎的民心工程。在座談會上,基層干部群眾對農村低保制度反響非常熱烈,稱贊農村低保是黨和政府為農村特困群眾辦的一件大好事。民政部門應繼續完善各項制度,切實保障農村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權益。要全面規范農村低保的申請、審核、審批、發證程序,真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對符合保障條件的對象繼續實行應保盡保,同時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狀況,逐年調整補差水平。要認真開展農村低保年度核定工作,實現農村低保對象動態管理,健全完善農村低保家庭備案制度,逐步形成保障范圍、保障標準、保障資金等各項管理機制的規范化和制度化。

2、規范農村五保供養工作。五保對象是農村最困難的群體之一,**年3月1日,新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開始施行,新條例規定將五保供養資金納入公共財政的保障范圍,實現了五保供養從農民集體內部的互助共濟向國家財政供養為主的現代社會保障體制的轉變,從制度上為切實解決五保對象的生活問題提供了根本保障。要加大對《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的宣傳和貫徹落實,嚴格五保對象的申請、審批程序,確保符合五保條例的對象做到保障供養,同時,在新農村建議中,民政部門要進一步推動鄉鎮敬老院規范化建設,努力實現“五保”對象自愿前提下的集中供養、分散供養對象得到妥善照顧的目標。使農村孤寡老人真正享受到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

3、大力推進農村醫療救助工作。從民政工作的多年實踐和下基層調研中深切感受到,農民對農村大病統籌的愿望非常迫切。村干部反映,在農村,一人生大病就會導致一家陷入貧困。可以說現階段農民因病致貧、返貧的現象非常普遍。因此,施行農村醫療救助制度也是一條幫助農民脫貧的有效渠道。民政部門應加大開展醫療救助工作步伐,積極開展試點,總結經驗,逐步建立健全農村困難家庭醫療救助制度,切實幫助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大病醫療救助問題。

4、搞好災害救助工作。災害救助體系建設重點是要全面提高對自然災害的快速反應、緊急救援能力。要加強災害信息的預警、搜集和評估機制的建設,制定和落實救災應急預案。要健全救災物資儲備系統,建立緊急救助條件下的物資調度系統,使災害救助具有可靠的物資依托,同時要加強群眾自救能力的培訓工作,有效減少災害帶來的損失。

(三)圍繞“鄉風文明”抓引導

鄉風文明是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本質問題,包括文化、風俗等諸多方面,文明的習俗具有規范社會群體行為和心理的功能,是其他社會要素無法取代的。要減小農村與城市的差距,促進農村、農業、農民的發展和進步,離不開文明習俗的浸潤與影響,更需要先進科學與文化的提升。民政工作者在新農村建設提升“鄉風文明”中要做好引導工作。

1、繼續推進農村殯葬改革,樹立文明喪葬新風尚。從調研中看到,民政部門近幾年在抓農村殯葬改革工作中取得了豐碩成果。座談會上普遍反映,通過宣傳教育,農民群眾的思想理念發生了很大變化,過去偏遠山區不接受火化,現在都能積極主動配合。民政部門還要繼續加大殯改宣傳力度,教育引導農民實行厚養薄葬,樹立文明、健康、節儉辦喪事的新風尚。要對寺廟火化予以規范,確保殯改工作健康有序發展。在鄉鎮要加快推進公益性公墓建設,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清墳工作,堅決制止骨灰“二重葬”,杜絕亂埋亂葬等傳統封建陋習。要逐年提高火化率,堅決消除“青山白發”現象。積極提倡綠色殯葬,以樹代墓,平地深埋,節約林地,保護資源,推動生態墓地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廣泛開展雙擁傳統教育,倡導擁軍優屬文明新風尚。要積極宣傳革命先烈艱苦奮斗的光輝業績,激發廣大人民群眾熱愛人民軍隊的政治熱情,廣泛開展雙擁光榮傳統教育。要全面實施撫恤補助自然增長機制,采取撫恤優待,救助供養、社會幫扶和醫療費減免相結合的多重保障措施,多渠道多形式保障優撫對象與人民群眾同步奔小康。

3、做好農村社會事務管理。積極倡導婚育新風,依法進行婚姻登記,自覺實行計劃生育,樹立良好的生育觀念,杜絕早婚早育。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婚檢宣傳工作。依法辦理收養登記,做到依法收養,切實維護和保護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的穩定。

(四)圍繞“村容整潔”抓規范

村容整潔要從解決農民最急迫、最直接、最關心的實際問題入手,讓農民得到實惠。當前,農村人居環境比較差,面臨的問題還很多,如供水設施,排污設備,垃圾處理等,民政部門要結合自己的職能,配合有關部門,抓好規范管理。

1、結合新農村建設搞好重建家園。重建家園要堅持因地制宜,合理規劃,節約土地的原則,與生態文明村鎮建設和農村改水改廁相結合,民政部門要積極配合國土、建設等部門,為災民災后重建新村搞好規劃選址,建設美觀實用、環境整潔的民宅,改善農村人民群眾生存環境。要加大對特困戶危房改造力度,讓農村特困戶也能住上“經濟房”。

2、逐步實施農村地名標志設置工作。地名作為人類交流文化的信息媒介,是任何社會、任何個人都離不開的交流工具,也是一個地方文明程度的表現。建設新農村需要和諧順暢的社會交流交往環境,目前,在農村要通過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大力推進地名設標,規范地名管理,嚴格命名更名,為經濟建設和人民群眾日常生活提供便捷的服務。

(五)圍繞“管理民主”抓創新

“管理民主”是推進農村政治文明建設的基本要求,選好班子、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則是實現農村管理民主的關鍵所在。民政部門在新農村建設中要結合自身職能,認真指導村委會換屆選舉,大力推進村民自治。同時,要積極探索市場經濟條件下村委會管理的新方法與新路徑。

1、認真指導村委會換屆選舉。村委會選舉是農村基層民主的主要內容,也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組成部份。近年來,由于農村宗派勢力有所抬頭,農村社會關系趨于復雜化,家族控選,拉票賄選現象時有發生。民政部門在指導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中,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突出抓好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工作,堅持“海推海選”原則,保障村民群眾直接行使民主權力,要把黨組織的意圖與群眾意愿有機結合起來,通過法定程序將有文化、有能力、辦事公道、作風民主的優秀人才選出來,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2、抓機制創新,大力推進村民自治。民政部門要結合村委會換屆選舉,發動村民認真修訂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使村委會民主管理有章可循。要加強村委會、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建設,充分發揮自治組織作用。要創新民主監督機制,以財務公開為重點,逐步拓展村務公開內容,做到凡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都要公開,切實落實農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管理權、監督權,要引導農民群眾正確行使民主權利,理性表達利益訴求,自覺維護社會安定。要積極探索民主管理的新模式,如**市光澤縣農村創設的“戶代表議事會議制度”就是一種很好的民主管理模式,要逐步加以完善。

三、在新農村建設中制約民政工作發展的幾個因素

在與基層民政干部座談中,我們還深切感受到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民政工作受到許多客觀因素的制約,尤其是人少事多、素質偏低、進出口不暢等都是當前急需解決的問題。

1、人少事多的矛盾相當突出。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民政部門的任務不斷增加,但縣、鄉民政工作人員編制卻基本未動,如新增低保,醫療救助試點等工作只能從機關內部臨時調整人員。尤其是鄉鎮民政干部,一人身兼數職,僅農村低保一項工作就忙得不可開交;二是領導職數越增越多,工作人員越來越少。許多縣**年機構改革后核定的行政編制是8--9名,近年來民政部門的編制基本被有“官銜”的人占用(多數是外單位調入),實際在編的工作人員幾乎沒有,不少縣(市)只能長期從下屬事業單位借人頂崗。

2、基層工作人員的素質與當前民政事業的發展不相適應。近年來,隨著民政部門職能的拓展和民政事業的發展,民政工作已經從政府工作的邊緣走向政府工作的中心,但基層民政干部的素質一直提高不快,至少存在兩個方面的不適應:一是文化水平偏低,與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設的要求不相適應;二是專業人才缺乏,民政部門許多工作如低保、殯葬、區劃地名、優撫安置、社團管理等,都是政策性、專業性很強的業務工作,但具有嫻熟業務水平的人才非常匱乏。

3、機關運行管理機制不夠順暢。其一是“進口難把,出口難疏”。在調研過程中,縣(市)民政部門反映,想要的人進不來,不想要的人卻硬塞進來。由于受領導職數的限制,優秀人才在內部無法得到提升;其二是管人和管事相脫節。目前民政系統實行的是塊塊管理,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只有業務上的指導權,而無人事上的決定權,這種事權和人權的脫節,使民政系統的優勢不能充分發揮,從而在相當程度上影響了民政工作的全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