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黨代表常任制思考

時間:2022-10-21 08: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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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黨代表常任制思考

加強黨內民主制度建設是順應時展、堅持以時俱進的必然要求,是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堅持依法治國的關鍵所在。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指出:“要以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為基礎,以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和黨的委員會制度為重點,從改革體制機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黨員和黨組織意愿的黨內民主制度?!边@為我們試行鄉鎮黨代表常任制提供了理論依據,同時,指明了工作方向。

一、黨代表常任制的主要做法

按照市委要求做好黨代表常任制試點工作的有關要求,**縣結合實際在全縣九個鄉(鎮)中試行了黨代表常任制。主要做法是:

1、選好代表

選好代表是實行黨代會代表常任制的首要條件和黨代表作用發揮的重要保證。為確保代表的質量,同時,確保代表的廣泛性、代表性及參政議政能力,年初,縣委以鄉(鎮)黨委換屆為契機,制定下發了《鄉(鎮)黨委換屆工作實施意見》,對代表名額、條件作了明確規定。各黨組織通過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反復醞釀討論,在“三推兩審一公示”(即群眾推薦、黨員推薦和黨組織推薦,由相關單位對所提名人選進行審查、組織審查,黨代表提名候選人名單分別在選舉單位公示)的基礎上,按照多于應選人數20%的比例確定正式候選人,然后召開黨員大會,以無記名投投票的方式,差額選舉出各鄉(鎮)的黨代表,并報上級組織部門備案。

2、明確職責

按照黨章的有關規定和“三個代表”的要求,在試點工作中,各鄉(鎮)結合實際,賦予了黨代表新的職責:要求黨代表平時注意調查了解鄉(鎮)黨委對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召開黨代表例會時,聽取并審議鄉(鎮)“兩委”年度工作報告;參與討論本鄉鎮黨的建設、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重大事項,及時傳達鄉(鎮)黨委作出的各項決定,并發揮好先鋒模范作用,帶頭貫徹執行黨組織的各項決定、決議等;對各鄉(鎮)所有選舉單位三個文明建設、黨的建設提出合理化的意見和建議;監督評議鄉(鎮)黨委領導班子成員的思想、工作、作風情況,尤其是勤政、廉政的情況;發揮黨代表身在基層、貼近群眾的優勢,廣泛聽取和征求黨員、群眾的意見,及時如實地向黨委反映社情民意,并協助黨委做好黨員、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社會穩定,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等。

3、建章立制

為了使黨代表活動有章可循,防止黨代表常任制流于形式,使此項制度逐步走上規范化、制度化軌道,各鄉(鎮)黨委按照縣委的要求,建立并嚴格執行黨代表活動的四項制度:一是黨代表例會制度。堅持每年至少召開一次黨代表會議,會議時間一般安排在鄉(鎮)人代會例會之前,會議內容由鄉(鎮)黨委在廣泛征求黨代表及黨員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確定。召開黨代表例會,讓黨代表聽取鄉(鎮)“兩委”工作報告,監督評議“兩委”工作,討論決定本鄉(鎮)黨建工作和三個文明建設的重大事項。二是黨代表小組活動制度。按照便于集中、利于活動的要求,將黨代表劃分為若干個小組(根據區域劃分),明確正、副組長,代表小組每季度至少活動一次。三是黨代表聯系制度。在鄉(鎮)設立黨代表聯絡辦,具體負責黨代表常任制工作的指導和聯系;同時,明確每個黨委委員結合自己的分工,聯系1-2個代表小組;每個黨代表在廣泛聯系其所在地或選舉單位的黨員和群眾的基礎上,建立黨代表聯系戶,重點聯系老黨員、烈軍屬、特困戶、老上訪戶、種養殖大戶、私營企業主等,經常了解、收集并認真反饋黨員、群眾對黨委工作的意見和要求,發揮好黨代表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的橋梁紐帶作用。四是黨代表考查或巡察工作制度。黨委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地組織黨代表考查本鄉鎮黨的建設、經濟建設和本屆黨委的工作實績,為推進各項工作獻計獻策,同時對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影響較大的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巡察。

4、強化保障

為了確保黨代表在鄉(鎮)黨代會閉會期間參與監督、議事和決策等作用的發揮落到實處,采取了四項措施:一是鄉(鎮)專門成立了領導小組,黨委書記親自掛帥,副書記和組織委員具體負責抓落實。二是確保經費落實。要求各鄉(鎮)把黨代表常任制工作經費、代表活動經費(參照人民代表活動的經費)等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三是建立執行制度。對黨委會討論決策重大問題必須經過黨代表議事的程序作出明確規定,要求黨委成員特別是一把手,平時帶頭自覺接受黨代表的監督,主動征求黨代表的意見、建議和要求,養成凡是重大決策都及時組織黨代表議事討論,并按議事決議辦事的習慣,建立嚴格有效的監督約束制度,減少決議執行中的隨意性。四是抓好檢查落實。在黨代表議事作出決議或由黨委會決策之后,要求基層干部要認真檢查決議的貫徹實施情況,并及時組織黨代表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復議。對黨代表議事形成的決議,鄉鎮黨委一方面按決議的要求辦理,同時及時利用政務公開欄向黨員群眾公布決議的內容和落實情況。

二、存在的問題

由于黨代表常任制在我縣試行的時間不長,并且主要是在基層開展,因此,存著一些難以解決和不可回避的問題。主要是:

一是基層在試行的黨代表常任制中制定的制度、措施,由于沒有上級的相關文件作支撐,說服力不強、執行力不強。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活動經費,中央、省,市都有相關的文件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而黨代表的活動經費,上級并沒有相關的規定,在試行前和試行中,許多人都提出相似的質疑(有什么撥款依據、人均多少?),所以在執行中基層感到十分為難,做起來也不能理直氣壯。

二是如何處理黨代會例會與黨委會的關系?過去在鄉(鎮)黨代會閉會期間,日常工作由鄉(鎮)黨委會全權負責處理,實行黨代表常任制,每年都召開一次例會,那么,例會上通過的事項是否還須經黨委會研究?閉會期間,黨委會能否對空缺的黨委委員提出增補意見由上級批準?

三是在涉及到對黨代表服務的人員配備、機構設置、經費保障等方面都還有較大差距。雖然黨代表常任制早在黨的第八次代表大會上系統地提出,并在全國實施。但是,后來由于國內外形勢的急劇變化,加上黨內個人崇拜現象的逐漸滋長和黨內的民主生活不正常,兼之對如何實施代表大會常任制等問題還缺乏足夠的認識和經驗,因此,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后來沒有很好地堅持下去。改革開放后也多次作過探索,但一直沒有形成相關的制度、措施,因此,與已經成熟的人大、政協工作制度相比,特別是在對黨代表服務的人員配備、機構設置、經費保障方面有相當大的差距。

四是對黨代表的服務、教育和管理仍很滯后。由于對黨代表常任制實行的時間不長,多數鄉(鎮)僅只進行了前期的準備工作和組織了一次代表活動,在對黨代表的服務、教育和管理工作上,研究不夠,思考不多,還沒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

五是個別鄉(鎮)對實行黨代表常任制認識不到位。由于此項工作除縣上發了個實施意見后,上級并沒有相應的文件規定,因此,有的鄉(鎮)借口工作忙,財政困難等,到目前止還沒有把此項工作真正開展起來。

三、對黨代表常任制的思考

鄉(鎮)黨代表制作為一個新生事物,在試行中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實屬正常。要想真正使黨代表常任制做到常抓常新,筆者認為,作為縣級部門來說,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進行積極的研究和探索,制定完善相應的具有指導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同時,積極支持、指導鄉(鎮)做好代表的培訓、教育、管理工作,加大對此項工作的督促、檢查。并積極向上級組織建議能夠盡快統一制定相關的制度和措施,確保黨代表常任制工作的生命力,使之規范化、制度化。

作為鄉(鎮)來說,要做好黨代表常任制工作,真正使常任制工作收到實效,在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措施到位的基礎上,還必須注意把握好以下三個方面的重點。

1、切實提高黨代表的素質。

黨代表素質的高低關系著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如果黨代表沒有應對和處理復雜問題統攬局勢的能力,沒有理解中央新時期、新階段對黨的建設的新要求等能力,要想很好地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是不可能的,因此,要發揮好黨代表的作用,就必須提高代表素質,尤其是農村黨代表的綜合素質。

2、開展活動要經常性。

要在“常任”二字上下功夫。黨代表大會常任制度的關鍵在一個“?!弊郑础敖洺P缘拈_展活動”,要結合實際組織代表們完成好各項活動,改變過去人們對黨代表是“三天代表”的看法,使代表們在自己任期內能對所做的工作,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有信心,有勁頭,從而激發代表們的榮譽感、責任感,讓“黨代表”三個字充滿份量和價值,實現“天天代表”。但是,實行常任制以后,如果僅停留在形式上的一年一次大會,中途搞點走馬觀花的視察調研,而且內容又多與人大、政協代表相近,甚至重復,那就會造成新的“重復建設”,白白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3、創新黨代表發揮作用的載體。

在發揮黨代表作用時,我們應選好突破口,選準切入點,采用靈活多樣、生動活潑的形式把經濟建設和黨的建設結合起來開展活動,從而推動鄉(鎮)三個文明的建設。如:在換屆及平時班子調整的過程當中,可在民主推薦和考察工作當中,請部分黨代表參與到工作當中,充分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讓黨代表真正體會到黨組織對他們的重視。同時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組織黨代表就如何結合本村實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進行預案征集,組織黨代表帶頭做好本村的社會穩定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