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企業黨建調查思考
時間:2022-10-26 02: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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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國有企業改革、改制措施的逐步到位,被改制企業黨建工作的矛盾凸顯,原有企業黨的組織設置、功能定位、管理體制、工作方式和活動形式均發生了一系列新變化。如何做好改制企業黨建工作,是每個黨務工作者應當關注的問題,各級黨的組織應該引起高度重視。
現狀
隨著國有企業改制步伐不斷加快,改制后的國有企業有的原有國有資本將全部退出,企業職工身份將完全置換,有的國有資本比例將明顯降低,有的將重新組合原有單位不復存在,這樣原有企業黨的組織面臨許多新的變化。**縣國有企業通過改制后,已有67個基層黨組織實行改制,涉及到1500余名黨員。從目前改制企業黨組織面臨的新情況來看,主要面臨著以下幾種變化。
黨組織的核心地位和作用發生了變化。按照黨章規定,改制前國有企業黨組織處于核心地位,保證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企業的貫徹執行;參與重大問題決策,領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及群團組織;加強自身建設,在企業內部發揮政治核心作用或戰斗堡壘作用。黨組織的負責人和企業行政負責人享受同等待遇,有的單位黨組織的書記或董事長、經理實行交叉任職或一肩挑的模式,黨組織在企業中的作用能夠得到體現。而改制后,企業黨組織的負責人原來與行政領導享有的同等經濟利益將直接受到沖擊,董事會的董事地位是由所占股權大小而確定。同時中央及省的有關文件也明確了國有企業改為非公有企業黨組織的地位和作用,為引導和監督企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領導工會、共青團工作,維護各方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這就說明改制前和改制后的企業黨組織地位作用已經發生了變化。從**縣的一些改制企業看,黨政負責人占有股權份額的比例懸殊較大,以個別改制企業為例,行政主要負責人占百分之三十幾,黨組織負責人僅占百分之十幾,現實中,黨組織負責人就處于從屬地位,由此而帶來了企業黨組織的地位作用發生了變化。
黨組織垂直的隸屬關系發生了變化。改制前,企業黨組織是按照原行業上下級管轄關系而確立的,從屬于縣委縣政府管理企業黨組織的管理體系,具體的是實行黨組織垂直分級管理。改制后,隨著企業性質的改變,企業人員的分散,原企業黨的組織有的已不復存在,原有的一些黨員按照改制企業對不同年齡段的要求,已分散到各個社會領域。同時,按照政企分開的原則,今后政府將不再管理企業,這樣使得原來的組織隸屬關系將受到沖擊。**縣已有62家企業在改制后,隨著土地轉讓、企業走人關門,原有的黨員均分散在社會中。
黨組織工作方式與活動形式發生了變化。改制前,企業黨組織的工作方式、活動形式比較集中統一,黨建工作的活動內容比較能夠落實。企業改制后,企業的性質發生了變化,企業黨組織的職能也將隨之發生變化,工作方式、活動形式只能是小型的、分散的、業余的,在對黨員的管理要求上也不可能象以前那樣緊密,只能結合企業特點,按照實際、實用、實效的要求開展必要的工作。另外,企業有的黨員與企業解除了勞動關系,與企業失去了依附關系,黨員進入社會,往往是散兵游泳,加上一些黨員的實際困難原有的組織不能幫助解決,因此往往黨員與組織產生了對立情緒,從而導致黨章要求的教育、培訓、監督等各項管理工作落了空。
黨組織的隊伍發生了變化。改制前企業黨組織的工作基礎相對穩定,黨組織的負責人有的是上級黨組織委任,有的是選任,其待遇是按級別給予的,黨組織內部設有不同職能的工作部門,并有一定人員數量要求,黨員隊伍也相對穩定。改制后,企業的所有制性發生變化,企業黨組織的地位作用、黨組織的設置、黨組織負責人的任用方式也發生了變化,黨員有的進托管中心,有的進入社會,黨員隊伍的相對穩定則受到沖擊。因此,企業黨建工作不可能按原有的工作計劃、目標去要求,只能按照非公有企業的特點去進行,在時間、人員、財力等方面都將存在著難以保證的局面。
原因
就目前改制企業黨建工作的現狀而言,分析其原因,既有客觀原因,也有主觀因素。
客觀原因:國有企業改制是一項全新的改革,沒有現成的經驗可循,作為改制企業黨的工作更是一項新的課題。對國有企業的改制工作,從中央到地方都有具體要求,而對改制企業黨的工作具體怎么改,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缺少理論依據,出現了老的不行,新的不靈。由于改制后的企業既不同于私營企業,又不同于其他非公有企業,有它獨特的特點和要求,再加上理論研究和相關配套政策相對滯后,因此,一段時間內造成了企業黨組織無所適從。**縣在實行企業改制過程中,縣委組織部雖下發了一個黨建工作的意見,但僅僅是一個原則要求,可操作性不強,到目前為止,雖已引起了各級黨組織的重視,但至今尚未有一個規范的文件要求。
主觀因素:首先在認識上對改制企業黨建工作存在著差距。在改制企業黨建工作暫時沒有明確要求的情況下,總覺得企業黨建可有可無,比不上經濟工作重要,主管部門或上級的企業法人在改制前和改制中,對改制后的黨組織接轉問題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忙于對改制企業資產的評估、人員的分流,對黨的建設、黨員管理沒有做到同步考慮、同步計劃、同步實施。其次在行動上表現不夠主動。因忙于改制過程中其他矛盾的處理,未能主動安排專人處理黨組織建設問題,導致改制企業黨建工作往往滯后于其他工作。再次在方法上指導不力。黨組織的上級主管部門未能及時給予指導,即使有了比較原則的“意見”,面對現實,也顯得指導不具體、操作無抓手。
建議
根據中央關于“國有、集體企業改為非公有制企業,或者非公有制企業進行組織結構調整時,要根據企業規模、黨員人數和工作需要同步改進和組建黨組織,并相應調整和明確黨組織的隸屬關系和職能”的要求,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新形勢下切實做好改制企業黨建工作,筆者建議,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1、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理論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根據黨章規定和中央及地方各級文件確定,無論是國有企業、非公企業,還是其他類型企業的黨組織都是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在企業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改制企業黨組織同樣是企業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重視做好改制企業黨建工作,無疑是各級黨組織當前和今后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級黨組織應從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擴大黨的群眾基礎的政治高度去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履行好改制企業黨組織的職責任務。同時,改制后企業黨建工作不同于原先國有企業黨建工作,具有其自身的特點和要求,從事黨建工作的同志首先在思想認識上要有新的轉變,從有利于黨組織開展活動、有利于促進企業發展、有利于黨組織交接工作不斷檔、有利于黨員管理不斷線的原則出發,確立適合改制企業特點的黨建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思路與工作計劃,以適應改制后企業黨建工作特點的需要。由于改制企業黨建工作是新時期黨建工作面臨的一項新課題,需要有新的理論指導。針對當前缺少這一理論的現狀,各級黨組織以及科研機構、黨校等要進一步重視理論探討和研究,為改制企業黨建實踐提供理論指導。各級組織部門也應及時組織力量在調研的基礎上,制定出相關政策,對各種改制企業中不同建制的黨組織的歸屬等一系列問題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為實際工作提供政策依據和操作抓手。
2、針對不同情況,理順黨組織隸屬關系。改制企業黨組織總的發展方向應該是理順關系--所在地管理--政企分開,建立與區域經濟協調發展,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企業黨組織管理體系。但由于改制企業的歷史成因和現實狀況均不相同,宜區別不同情況,分別制定工作方案。一是實行黨組織所在地管理。將實行“三聯動”改制,即國有資本全部退出、經營層整體收購、重新組合的改制企業黨組織按照企業法人注冊地,黨員居住地全部交由所在地管理,按照黨員的數量多少,企業的規模大小,由所在區(縣)委確定歸屬街道或社區管理。二是對那些合資重組、改制后仍保留國有資本的股份制企業黨組織,其黨組織隸屬關系可暫時維持不變,待時間發展成熟后交由企業工委統管。三是對本企業托管職工黨員應隨勞動關系的轉移而轉移,對企業中身份置換的職工黨員,應按照所在地管理的原則實行管理。
3、建立相應機構,做好過渡時期的協調工作。針對改制企業進展程度、難易程度的不一樣,改制企業黨組織在改制與屬地過程中,存在著過渡時期,這一時期存在許多現實矛盾,比如屬地管理中的交接問題;屬地后所在地黨組織管理力量以及黨員關系怎么辦理的問題等。為了保證銜接工作暢通,管理工作到位,建議建立臨時工作站,或由上級組織部門委派特派員。臨時工作站或工作特派員的設立,應由組織部門協調,各系統工委和各區(縣)委組織部門組織人員,形成過渡時期的工作力量。臨時工作站或特派員主要是承擔協調改制企業黨組織交接過程中的各類矛盾,并負責及時搜集過渡時期的反映與問題,提供給上級組織部門決策參考。
4、加強協調指導,確保工作落到實處。為保證改制企業黨建工作在改制過程中不受削弱,真正做到改制企業黨組織交接及時、活動連續,各級黨組織應加強改制企業各個階段的協調指導工作。一是組織部門要加強此項工作的指導,明確改制企業系統黨組織和主管部門黨組織的工作職責和工作要求,并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督促和指導。二是各系統黨組織應主動協調好改制企業和所在地黨組織的各項銜接工作,并實地指導,幫助解決實際工作中的矛盾,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提出解決辦法。三是企業的原主管部門(公司)黨組織要做好本系統內改制企業黨組織交接的準備和計劃安排,編制表冊,人頭情況,并加強與企業所在地的組織部門和街道工委的聯系,共同制定交接方案。四是企業所在地區(縣)委及其組織部門要就改制企業黨組織接收工作做好前期的布局規劃,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明確改制企業黨組織的歸屬,并對所屬街道工委提出具體工作要求,指導街道黨工委做好落實工作,保證改制企業黨建工作向制度化、規范化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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