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執政能力建設思考

時間:2022-10-26 0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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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執政能力建設思考

在新的歷史時期,搶抓機遇、迎接挑戰,加快發展、科學發展,完成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歷史任務,必須大力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努力建設一支能夠擔當重任、經得起風浪考驗的高素質領導干部隊伍。為了落實黨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要求和部署,探索加強領導干部執政能力建設的有效途徑,國家行政學院與中共寧波市委合作開展了“領導干部執政能力建設”研究項目。經過近一年的努力,項目研究報告已經完成。該報告對加強領導干部執政能力建設提出如下建議。

改進創新領導干部教育培訓方法

領導干部教育培訓是提高領導干部執政能力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改革開放的日益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對領導干部的執政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必須進一步改進創新領導干部教育培訓方法,確定能力培養的重點,拓展能力培養的途徑。

更新培訓內容,創新培訓形式,完善培訓制度。不斷豐富和完善以政治理論學習、業務知識培訓、技能訓練和社會實踐為基本框架的干部能力素質培訓內容體系,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建立分級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訓管理體制,建設干部教育培訓信息化管理系統,加強對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統籌規劃和宏觀管理,確保大規模培訓干部目標的實現。

拓寬領導干部能力培養的途徑。領導干部所學到的知識只有通過執政實踐,才能真正轉化為執政能力。要為領導干部進行實踐鍛煉創造條件,根據干部自身能力素質和經歷的不足,有針對性地選擇實踐鍛煉方式,有計劃地把干部放到各種崗位上去磨練,通過掛職鍛煉、崗位交流、蹲點調研等形式,不斷提高其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

科學構建領導干部能力考核評估體系

科學的能力考核評估體系對加強領導干部的執政能力具有目標導向作用,能夠引導各級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和科學的執政理念。因此,建立一套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堅持德才兼備原則、以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的科學的能力考核評估體系,是加強領導干部執政能力建設的內在要求。

建立科學的能力考評指標體系。分層分類對不同層級、不同部門以至不同崗位的領導干部制訂不同的評價標準,著重解決指標設置的科學性、指標權重構成的合理性等問題,以增強考評的針對性和科學性。在強化剛性考評指標的基礎上,可適當融入柔性化的考評指標,努力實現所設置的指標既能及時持續地反映一個領導干部在不同時期的執政能力狀況,又能全面客觀地評價不同層級、不同類別的領導干部在一個時期的執政能力水平。

建立有效的能力考評方法體系。考評方法既要充分繼承傳統干部考核方法中的寶貴經驗,又要注意引進社會學、心理學和管理學等領域的先進理念,采用人才測評、人機對話、情景模擬、心理素質測評、民意測評等現代方法;注重把定性考評與定量考評結合起來,利用應用數學、統計學等定量分析手段,增強考評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在考評參與面上,可適當擴大范圍,進一步拓展基層干部群眾參與的深度和廣度。

健全多途徑的能力考評結果運用體系。把能力考評結果記入領導干部基本信息檔案,并對能力變化情況進行動態跟蹤記錄,為全面掌握領導干部能力情況提供基本依據。及時向被考評對象反饋考評結果,充分發揮能力評價的引導與糾正功能,讓領導干部了解自身的工作能力和發展潛力。以實績論獎懲,憑能力用干部,逐步將能力考評結果作為領導干部培養、選拔任用、監督管理和獎勵懲戒的重要依據。

健全完善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機制

健全完善科學的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堅持把優秀的干部選拔到合適的崗位上,充分發揮其能力和特長,讓其有施展才華的舞臺,是加強領導干部執政能力建設的重中之重。

建立能崗相適的干部調配機制。建立領導職位說明書制度,規范領導職位的能力素質要求,設定準入資格條件,增強干部推薦、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性和針對性。按照以人為本的要求,探索實行空缺職位預告、個人意愿申請制度,允許干部根據本人愿望和自身條件,按照職位資格條件的要求,向組織部門提出任職意愿申請。加強干部調配預案管理,把干部意愿與德才表現結合起來分析,使干部資源得到科學合理的配置。

建立科學的領導班子配置機制。以理順關系、減少重復、強化職能分工為目標,科學確定黨政領導班子的職位設置。地方黨委、政府可以適當擴大交叉任職,減少和避免職能重疊,以提高工作效能。配備各級領導班子時,應注意優化年齡結構、經歷經驗結構、心理氣質結構、類別結構以及專業知識結構。

健全干部工作的民主保障機制。擴大任用提名、推薦、考察和決定任用4個環節的民主。搞好選拔任用前的公示,通過一定方式和途徑及時把空缺的領導職位和任職資格條件公布于眾,為民主推薦打下基礎。認真組織群眾參與民主推薦,減少群眾推薦的無準備性和盲目性。

探索建立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質量評價機制。在評價主體上,應以上級黨委評議為主,同級黨委自評為次,干部群眾評議為輔。在評議方法上,應采取上級檢查與公開評議相結合的方法。

大力加強領導干部監督管理工作

對領導干部進行監督管理,規范各級領導干部的領導活動,其目的不在于懲罰制裁,而是通過有效的監督管理,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促進干部健康成長。只有大力加強監督管理,才能不斷增強領導干部拒腐防變的能力,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和組織保證。

實行以職責管理為中心的干部管理方式。在進行崗位分析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不同類型、不同層級領導干部的崗位職責規范,運用職位說明書等科學界定領導干部的職責,明確相應的工作標準和要求,使領導干部提升能力有明確的目標和方向。建立領導干部崗位目標責任制,對每個領導干部的職權、責任、工作業績作出明確規定,并規定能否完成職責和實現目標所受到的獎勵和懲罰,使領導干部的任期目標、工作職責與崗位性質、能力水平相對應。

建立規范領導干部權力運行的制度體系。對權力運行全過程特別是決策和執行等關鍵環節,制定具體的可操作的規范,實行全面的管理、控制和監督。建立和完善對一把手權力運行過程和環節的制約、監督制度。實行失職追究制度,對權力運用中出現的人為失職進行責任追究。特別是對不按法定權限和程序決策,給國家、集體和公民利益造成損失的決策行為,要追究決策者的行政責任、黨紀責任和法律責任。

建立群眾廣泛參與的干部監督工作機制。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在制訂時要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制訂后要提供一個群眾可隨時查詢了解的平臺。建立以基層社區、行業協會、中介機構為依托的群眾監督網絡,提高群眾參與監督的組織化程度。利用與群眾日常生活緊密相關的各種載體,建立以新聞媒體、舉報電話、信息網絡為依托的監督平臺。

探索建立領導干部正常更替機制

干部正常更替,是促進干部隊伍新陳代謝、保持干部隊伍生機和活力、提高干部隊伍執政能力的長遠大計。建立健全領導干部正常更替機制,對于優化領導班子配置、暢通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渠道具有重要意義。

建立和完善以任期制為核心的干部正常更替機制。盡快出臺相關制度規定和實施細則,明確黨政領導干部任期制適用對象。嚴格規定任期年限,達到最長任期年限,必須退出原領導職務。強化任期目標考核,優秀的提拔重用,一般的轉崗安排,平庸的退出實職崗位或降級使用,以激勵干部在任期內有所作為,使干部隊伍更加充滿活力。

建立以調整不勝任現職領導干部為核心的適度淘汰機制。進一步加大調整不勝任現職領導干部的力度,研究制定不勝任現職的認定標準,確立衡量干部“下”的具體尺度。推行黨政領導干部引咎辭職制度,對因工作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領導干部,對重大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領導干部,由本人主動提出辭去現任領導職務。

建立健全領導干部正常退出機制的配套政策體系。一方面,應重視和加強思想輿論引導,營造領導干部正常退出的良好社會輿論環境;另一方面,建立健全配套政策體系,完善領導干部正常退出后的保障機制,避免正常退出的領導干部經濟待遇落差過大,為自愿“下”的領導干部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