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議事民主集中制交流
時間:2022-11-26 02: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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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的科學性主要有以下幾個問題一是集體決策速度慢,效率低,決策方式上不能適應瞬息萬變的市場經濟的需要;二是認為市場經濟要由價值規律起作用,集中統一領導影響下級自主性,是計劃經濟的產物,三是將民主集中制本身與其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被扭曲的錯誤現象等同起來。產生這些疑慮的原因是對民主集中制缺乏深刻的認識,以及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如何在政府重大決策中實行民主集中制未作很好地研究。筆者就上述問題,圍繞政府重大問題決策機制中的民主集中制的科學性、效率性、合理性談一點粗淺認識。
一、民主集中制的科學性
政府重大問題決策要講究科學性,就必須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按經濟規律辦事。按經濟規律辦事首先體現在對經濟工作的正確決策上。而要做到這一點,就離不開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在決策方面的科學性集中體現在:
(一)民主性。當前,我國正在進行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對我們黨來說是一個嶄新課題,沒有現成經驗和模式借鑒。隨著經濟結構的變化,決策主體的分散,利益矛盾的沖突,使黨的領導工作面臨許多復雜的情況,這一切大大增加了決策難度,對領導的決策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很顯然要在復雜多變、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做出正確的決策,單靠個人的智慧、能力和經驗是遠遠不夠的,必須通過健全民主集中制來集中廣大黨員和人民群眾的智慧。在充分發揚民主的基礎上實行正確集中,才能保證決策的正確性。正如同志所說的:"沒有民主,意見不是從群眾中來,就不可能制定出好的路線,方針、政策和辦法。""如果沒有民主,不了解下情,情況不明,不充分搜集各方面的意見,不使上下通氣,只由上級領導機關憑著片面的或者不真實的材料決定問題,那就難免不是主觀主義的,也就不能達到統一認識,統一行動,不可能實現真正的集中。"離開了民主集中制,也就脫離了廣大黨員和群眾,脫離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踐,就不可能做出正確的決策,民主集中制的民主性為決策的科學性奠定了理論基礎和制度保證。
(二)穩妥性。科學性與穩妥性緊密相聯。這種穩妥性主要表現在:
一是重大問題必須經過黨委討論做出決定。所謂重大問題是指那些涉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務的部署、干部調配、群眾利益方面的重要問題。重大問題的決定要充分醞釀、協商和討論,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表決。這種依靠集體經驗和智慧所做出的決策當然具有相當的穩妥性。
二是不斷修正決策。集體做出決策后,在貫徹過程中,還應根據實踐不斷修正。這種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從群眾中來、再到群眾中去的過程,也就是決策日趨完善穩妥的過程。
當然,集體做出的決策并不一定都是正確的、科學的。現實生活當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集體做出錯誤的決定。例如法人犯罪、集體走私、經濟工作中的地方保護主義等等。如何提高集體決策的科學性,克服民主決策可能出現的盲目性呢?
首先,要提高黨委成員的理論決策水平,以政治原則指導集中。政治的原則指導集中有兩層含義:一方面要與黨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保持一致,即下級要按黨的指示精神作決策、處理問題,另一方面就是要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站在黨和人民利益的立場上來考慮和解決問題,這是黨委實施領導的重要的思想基礎。
其次,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擴大黨委的民主基礎。要切實摸清本地區、本單位、本部門的實際情況,了解群眾的情緒和愿望,對群眾的意見和批評做到聽得著、聽得進、聽得全,多層次、多方面、多途徑地發展黨內民主,使黨委幾個人做出的決定符合廣大黨員的心愿,符合實際。
再次,注重黨委成員閱歷、實踐功底和經驗。不懂經濟工作、不熟悉經濟工作,決策很難正確,不正確也就沒有科學而言。
二、民主集中制的效率性
十四屆四中全會指出:"民主集中制是科學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那么,民主集中制的效率性表現在哪些方面呢?
一是民主集中制實行服從的原則:"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按照多數人的意見決定問題,一旦決策形成后,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無條件執行,不允許各行其是,因而它是簡捷的、便利的、有效率的制度。
二是只有重大問題才由集體討論決定,并不是事無巨細都到黨委會上討論。黨委成員有明確的分工,屬于個人分工負責的事情,可在職權范圍內迅速處理,反對遇事推諉,互相扯皮,因此,它是有效率的制度。
民主集中的效率性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必須要有健全的集體領導制度、完善的議事規則來保證,才能實現集體領導原則與效益、速度兩者的統一。因此要注意:
第一,要建立和完善議事規則。首先明確大事小事,完善個人負責制。每一個部門都應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分清哪些是需要集體討論的,哪些是屬于個人分工負責的,做出具體規定,不能事無巨細都拿來討論。
第二,討論問題要有時間觀念,反對議而不決。只要情況明了認識一致就實施表決,要堅決反對那種只要一個人不同意就辦不成事的現象。
第三,多作調查研究,要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時間搞調查,用百分之十的時間進行決策,黨委成員對情況有了透徹了解之后,決策就心中有數,會議就不會開得像馬拉松。
第四,提高黨委成員決策手段現代化水平。充分地利用科學技術提供的便利條件,使實行民主集中制的決策過程有序、高效。
三、民主集中制的合理性
民主集中制不僅是我黨的根本工作方法,更重要的是我黨的根本制度。其規范了黨內生活的基本準則,是黨賴以建立和發展最基本的制度。民主集中制的合理性主要體現在:
(一)民主集中制原則體現了無產階級政黨組織建設的根本規律。
民主集中制作為無產階級的政黨是根本組織原則,充分體現了黨的組織建設的基本規律。
第一,只有實行民主集中制,才能把黨建設成為工人階級先鋒隊。黨是用馬克思主義武裝起來的,而馬克思主義的精神力量只有通過組織才能轉化為巨大的物質力量,形成統一的意志和權威。黨是由各個組織和黨員組成的,也只有通過民主集中制原則,才能把分散的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組織起來,形成堅強的戰斗集體。
第二,只有實行民主集中制,才能使全黨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的一致,保證黨的路線和決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貫徹執行。黨的路線和政策是指導全黨行動,關系黨和人民利益的大事。要保證黨的路線、政策的正確制定和執行,必須在高度民主的基礎上實行集中統一。即一方面充分發揚民主,發揮廣大黨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另一方面又必須保證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有統一的意志和行動,這樣才不至于各自為政,一盤散沙。
第三,只有實行民主集中制,才能保證全黨在組織上的團結和統一。黨存在于一定的社會條件下,社會上各種非無產階級的思想,總是這樣那樣地侵蝕著黨的肌膚,加之實際情況的了解和認識深淺不同,思想覺悟的程度也不同,因此在黨員與黨員之間,黨員與黨的組織之間,會經常不斷地發生各種不同的矛盾和斗爭,這種矛盾和斗爭,只有在民主集中制原則的指導下,才能得到正確地處理和妥善地解決,使黨的團結和統一不斷地得到鞏固和發展。
(二)民主集中制是民主與集中的辯證統一。
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和集中是不可分割的兩個側面。民主和集中辯證統一緊密相連,相輔相成,共處于一個統一體中。一方的存在和發展是另一方存在和發展的條件,缺少哪一方都不行。民主和集中之間有著內在的有機聯系。二者相互滲透,互相貫通,民主孕育著集中,集中包含了民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誰也離不開誰。民主和集中的這種辯證性質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民主是集中的基礎和前提。正確的集中以充分的民主為基礎,沒有民主就沒有集中,而這個集中只有在民主的基礎上才能真正實現。黨的各級組織研究問題,做出決議,都必須經過充分醞釀和討論,這是集中的必要前提。如果沒有充分的民主,不廣泛匯集各方面的意見,不經過大家詳盡的討論和研究,只以個人或少數人的意見為準,那就難免產生主觀主義。同時,沒有民主就抽掉了集中的基礎,不可能實現真正的集中,就會變為個人高度集權,因而也就否定了民主和集中的統一。
第二,集中是民主的目的和歸宿。在民主的基礎上,經過集中達到統一思想,統一行動,形成共識,這是民主的目的和歸宿,是民主的真諦所在。民主只有轉化為正確的集中才能體現其積極的意義。如果缺乏必要的集中,總是議而不決,那么"民主"就會產生消極作用,就不能增強黨的戰斗力。
民主和集中的這一辯證統一關系,體現了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內在規律,符合無產階級政黨的性質,正確地規范了黨內的政治生活,有力地保證黨在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統一和行動上的步調一致。
(三)民主集中制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相結合的原則。
實行集體領導是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在黨的領導活動中的運用,也是黨的領導的最高原則。它要求在黨的領導工作中,凡是涉及應由黨委集體討論的問題,都是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而不能由個人或少數人專斷。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下的集體領導具有十分重要的積極意義。
第一,它是黨委實現正確的可靠保證。一個單位的工作成效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黨委領導是否正確。黨委領導的正確與否,從根本上說是由集體的經驗和智慧來決定,個人的能力無論多高,都不可避免地存在某些局限性,而堅持集體領導才能集中大家的經驗和智慧,對問題的性質,發展趨勢,采取的對策可以作深入透析的研究,達到較為全面的認識。在這個基礎上,黨委決定的問題就正確或比較正確,工作就能順利展開,即使有了缺點和錯誤也比較容易發現和糾正。
第二,實現集體領導有利于發揮黨委成員的積極性和責任心。重大問題由集體討論決定,意味著黨委的每個成員都有直接參與決策的權利,這種權利與責任緊密相聯,它必然要求對每個成員對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認真負責的意見,當黨做出的決定付諸實施后,會促使各個成員以努力和負責的態度落實決定,從而避免那種認為自己的責任可輕可重,工作可緊可松的不正常現象。
第三,實行集體領導,有利于防止個人專斷的產生和發展。個人專斷現象的存在對黨的事業會產生多種危害,如破壞黨委成員之間的團結,造成任人唯親的傾向,削弱黨組織和群眾之間的血肉聯系,甚至導致小集團或幫派活動在黨內出現。堅持實行集體領導制能從根本處杜絕上述弊端的產生,凡是黨委決定重大問題,無論是誰,他在黨內的地位和別人一樣平等,每人一票的份量都相同,當意見發生分歧而又必須做出決斷時,堅持少數服從多數,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就能抵制夸大個人作用和個人獨斷專行現象的發生和發展,形成民主和諧的氣氛。
民主集中制原則下的集體領導是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一般說來,集中領導強調的是決策,個人負責強調的是執行。個人分工負責制是正確實現集體領導的客觀要求,不能認為依靠集體領導就可以解決全部問題。因為黨委是個集體,而它所要解決的問題又涉及到許多方面,如果黨委通過的決定都要集體去具體辦,那就會造成要么大家疲于奔命,對工作實行多頭指揮,使下面無所適從的混亂狀態,要么出現事事無人負責,彼此互相推諉各行其是,一盤散沙的局面。因此把黨委集體形成的決定落到實處,必須實行個人分工負責制,使每個方面的具體事情都有專人負責。這樣,黨委成員分管的是某一方面的具體工作,便于集中主要精力,按照黨委集體決定的總的原則,充分發揮才干,解決好具體問題。
總之,民主集中制的合理性體現在其正確規范了黨員個人與組織、領導與群眾、紀律與自由、權力與監督的關系,其有利于體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愿望,有利于個人與集體、局部與整體、當前與長遠利益的正確結合,有利于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正確制定和執行,因而是公正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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