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社交圈思考
時間:2022-11-29 05: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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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對領導干部社交圈、生活圈的考察,是正確評價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也是干部考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開放程度的提高,領導干部社交圈的空間逐漸擴大,生活圈的內容也日益豐富和多樣化,由此表現在干部社交圈、生活圈中的不良傾向、甚至違法違紀的行為也時有發生。社交圈、生活圈不僅構成了領導干部日常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構成了新時期干部考察工作的重要內容。開展領導干部社交圈、生活圈的考察,是新形勢下全面做好干部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擺在各級黨委和組織部門面前的一項亟待解決的重要課題。
一、加強干部“兩圈”考察的必要性
1、干部“兩圈”問題的頻發性和密集性,警示我們必須加強對干部“兩圈”的考察
調查表明,近年來,發生在全國各地的領導干部腐敗案件,從綜合分析看,件件都與“兩圈”發生牽連,事事都與“兩圈”息息相關。以沈陽市的慕、馬案件為例,在整個案件當中,共涉及副局以上領導干部23人。分析這些腐敗分子墮落的軌跡,可以清楚的看到,這些干部從“圈”內的合伙、結盟到“圈”外的行為放縱和失控,“兩圈”行為的腐化墮落是導致他們走向違法犯罪的直接誘因。“兩圈”已成為干部“腐敗的重災區”和“反腐敗的新領域”。
因此,必須從抵制和清除腐敗、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高度來認識黨員領導干部的“兩圈”問題,更加清醒地認識到“兩圈”中暴露出問題的嚴重性和危害性,切實開展好領導干部的“兩圈”考察工作。
2、傳統干部考察工作的局限和缺欠,要求我們必須加強對干部“兩圈”的考察
在現階段的干部考察工作中,尤其是干部“兩圈”考察工作中存在的局限性和某些缺欠,是造成干部考察失真失實的重要原因。這主要表現為:一是干部考察工作的視野存在局限。從考察的層面上講,只是注重了對干部身邊單位人員的了解,而忽視了對其社會業務圈的了解,只注重了向干部的上級和同級單位了解,而忽視了基層黨員群眾的真實反映;從考察的內容上講,干部的日常考察只注重了對干部的工作實績、公務情況的了解,而忽視了對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質的了解。從根本上講,就是我們在干部日常考察的范圍上,只是注重了干部的工作圈的表現,而忽視或輕視了對干部社交圈、生活圈的考察。二是干部的考察方法陳舊。目前,對干部的考察主要以集中的常規性考察方法為主,只在干部所在的單位采取傳統的“聽、看、訪、記”的考察方式,以了解干部的靜態為主。在新的形勢下,這種干部的靜態常規性考察方法難以及時掌握干部的諸多的動態情況。三是認識上存在的誤區。在現有的組織部門考察使用干部時,仍然普遍存在著注重干部實績的原則,以至出現了工作圈中的“一俊”盡遮“兩圈”中的“百丑”現象。因此,加強對領導干部社交圈、生活圈的考察,是新時期對干部工作提出的新任務和新要求,是對傳統干部考察工作的有益完善和補充。
3、加快組織部門的作風轉變,要求我們必須加強對干部“兩圈”的考察
干部考察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干部考察的范圍、內容、程序、方法和措施等各個方面。組織部門要想對干部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要想把干部識真選準,就必須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努力開闊視野,了解真實情況。必須堅持走群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擺正自身的位置,放下機關的架子,虛心向群眾請教,贏得群眾的擁護和信賴,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在工作圈、社交圈和生活圈當中的行為表現,努力做到用好的作風選人,選作風好的人。
二、干部“兩圈”問題研究的思路定位
開展“兩圈”問題研究,從實際出發,重點應把握三條原則:
1、干部“兩圈”考察有別于干部“兩圈”監督
所謂“考察”,就是對考察對象進行實地的、細致深刻的調查。對干部的“兩圈”考察,其實質就是對干部日常情況的全面了解和調查,是對干部日常行為表現的一種了解和掌握。
監督則不同于考察。干部“兩圈”的監督是指對干部“兩圈”中的行為和表現,依據已有的制度、規章及相關的準則,進行必要的過程干預和適當的約束,使干部能夠按章行事,而不允許有出格和越軌行為的發生。因此,在進行干部“兩圈”考察問題的研究上,應避免將監督與考察混為一談,以免步入研究誤區,偏離研究的主題。
2、干部“兩圈”考察不能就“兩圈”研究“兩圈”
“兩圈”考察的目的,就是要通過對干部“兩圈”的考察,通過對干部八小時以外的各種表現,來逐步加深干部在領導崗位上應有素質、能力的認定。“兩圈”考察實質上是對干部身份的延伸考察,其根基仍在工作崗位之中,是為了更加全面、客觀地考察、識別干部服務。
3、干部“兩圈”考察要有明確的對象和范圍
在干部“兩圈”考察的范圍和對象上,應重點針對以下三個層面的干部:一基礎層面。即為市管或擔任副局級以上職務的領導干部;二關注層面。即為需要調整、交流尤其是擬提拔使用的干部;三重點層面。即有明顯社會反映和問題暴露比較突出的干部。
三、干部“兩圈”特點及其與工作圈的關系
1、干部“兩圈”的特點
一是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蒙騙性。當前,領導干部的活動空間不斷延伸、拓展,遠離了組織與熟識干部群眾的監督,其問題隱含較深,具有較強的私密性。另外,由于在工作圈里,干部普遍表現十分出色,再加上領導干部善于利用各種宣傳工具為自己樹立好的形象,善做偽裝和“美容”,在這種情況下,群眾和干部考察部門就容易被這些假象所蒙騙。
二是具有較強的分散性和流動性。隨著干部社會活動的增加和人際間社會交往的日益廣泛,再加上干部調整交流步伐的加快,造成干部活動范圍和領域日益擴大,流動性也在不斷增強,跨地區、跨行業的“走讀”干部明顯增多。
三是具有較強的緊篩層和保護性。在有干部從事違法違紀活動時,“圈”內的保護層總是要千方百計采取掩蓋和補救的措施,有的還大肆利用各種手段編織嚴密的關系網,以對抗組織的審查和群眾的舉報。
2、社交圈、生活圈與工作圈的關系
領導干部有什么樣的職權,就有什么樣的“兩圈”。在“三圈”關系中,工作圈起著主導作用,社交圈、生活圈處于從屬和被支配的地位。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是干部工作圈的延續,工作圈是社交圈、生活圈的“磁石”和“引力”。同時,社交圈、生活圈又能夠直接反作用于工作圈,影響和干擾著工作圈的軌跡。發生在一些干部身上的許多違法違紀行為和嚴重問題,大都是以工作圈的權利為基礎,然后在社交圈、生活圈中醞釀,最后又返回到工作圈中實施的。
四、干部“兩圈”考察的概念界定和法律依據
開展干部“兩圈”考察,必須妥善和慎重處理好干部“兩圈”考察與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個人隱私的關系。
第一,領導干部作為“公共權利人”,即代表國家和政府掌握和行使公共權力的人,由于其特殊身份、特殊地位,干部個人的權利主體往往比一般人要更具“實力”,這就決定了對領導干部的約束和限制要超過一般的人。
第二,世界各國的法律都有規定,“公共權利人”為了履行職責,有時就不得不放棄某些權利。對于國家公務人員,因職業上的需要,在其言論自由、行為自由、社會活動以及社會兼職等方面,也要受到限制。國家以法律形式對公務人員做出的合理性限制,這就是對領導干部“兩圈”進行考察的合法性依據。
第三,必須要優先保障領導干部作為一個公民所應當享有的各種權利。任何國家政權機關、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對領導干部的公民權予以肆意侵犯和剝奪,否則,失去任何公民權利的人,連普遍公民的權力都難以得到保障,又何以成為一個“公共權利人”。
對領導干部進行“兩圈”考察,應與領導干部的職務身份和職務行為有關。凡是不屬于與領導干部的職務身份和職務行為有關的其他行為,即使屬于“兩圈”范圍,也不應受到限制。所以,在進行干部“兩圈”的考察中,我們著重要考察的不是領導干部作為公民享有的權利而產生的行為,而是側重于考察領導干部具有的特殊地位和干部身份延續在社交圈、生活圈中的行為和表現。在對領導干部的“兩圈”進行考核過程中,要特別注意把國家法律規定的公民權力與領導干部應遵守的準則區分開來,從而,使干部“兩圈”考察工作更具合理性和操作性。
五、干部“兩圈”考察的范圍和領域
由于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具有復雜性、隱蔽性和分散性的特點,要求我們在運用現有的考察方式、考察制度、考察網絡進行日常考察的同時,必須突出考察重點,加強對“重點對象”、“重點事件”、“重點時期”、“重點場所”實施的重點考察。
所謂“重點對象”:是指在八小時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中已有問題傾向或違法違紀苗頭的領導干部。
所謂“重點時期”:是指換屆選舉、重大人事安排、逢年過節或領導干部負責重大建設項目等時期。
所謂“重點事件”:是指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出現的崗位變動、職務升遷以及家庭遇有婚喪嫁娶、喬遷新居等容易導致領導干部違法違紀的事情。
所謂“重點場所”:是指誘發領導干部違法違紀的場所。如賓館飯店、桑拿洗浴間、美容按摩廳以及一些黃賭毒場所等。
六、干部“兩圈”考察范圍的確定
干部“兩圈”考察工作,操作比較復雜,難度很大。其中很難解決的一個問題就是如何確定干部的“兩圈”,但又必須重點解決。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可以試行采取以下幾種辦法:
1、查閱本人干部檔案。通過查閱干部檔案、戶籍資料,來獲取領導干部的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等方面的信息,并以此作為確定領導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的基礎資料,同時還要注意把領導干部的學歷、工作經歷等信息,作為確定其社交圈、生活圈的重要依據。
2、實地走訪調查。根據已掌握的線索,到領導干部居住的社區、工作過的單位和就讀的院校走訪調查,獲得相關信息。
3、開展問卷調查。就是通過向領導干部本人、配偶、親友及其工作和生活環境當中的群眾、同事發放問卷調查表格而獲取相應的信息。
4、進行信息綜合分析。根據多渠道掌握和獲取的信息,進行綜合歸類、分析判斷,初步確定需要考察的領導干部社交圈、生活圈的具體范圍和具體對象。
七、干部“兩圈”考察的主要內容
干部“兩圈”考察,主要是通過對干部政治素質、思想品質、社會交往、生活作風、家庭關系、興趣愛好等方面的了解,深入考察其道德品質、廉潔自律等情況,做到干部的權力行使到哪里,其活動延伸到哪里,對干部的考察就拓展到哪里。對干部“兩圈”考察的主要內容有:
1、考察領導干部的政治覺悟、黨性修養、遵紀守法情況
看其在臺上臺下、當面背后、圈里圈外表現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臺上當面高談闊論,滿口黨性原則,很講政治、講正氣,但在社交圈子、生活圈中,往往流于世俗,放棄原則,對有嚴重錯誤的政治觀點不批評,不抵制,甚至散布與黨和政府的政策不一致的言論。說不負責任、不利于團結的話,熱衷于有損領導干部形象的低級情趣。
2、考察領導干部思想意識品德情況
看其是否對領導對上級口是心非的吹捧,陽奉陰違,投機鉆營;對同級拉拉扯扯,搞幫派團伙;對下級官氣十足,態度傲慢;以及對群眾的疾苦置之不理,漠不關心。是否搞“圈子”意識,實行圈內圈外兩個標準。
3、考察領導干部正確對待和使用權力的情況
看其是否在社交活動中搞“圈子”意識,以圈劃線,利用自己的權力干了不該干的事,辦了不該辦的事,把權力視為給自己和家庭成員以及親屬朋友、圈內哥們謀取私利的工具。
4、考察領導干部生活作風情況
看其是否貪圖安逸,追求個人享受,是否借工作之便,辦個人私事,慷公家之慨,請客送禮,游玩娛樂揮霍。經常性的吃喝應酬。是否經常出入高檔消費場所超常消費,收受禮品,參與賭博,節假日攜親帶友公費旅游以及家庭消費水平與合法收入是否存在明顯反差等情況。
5、考察領導干部遵守社會公德,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情況
看其是否在日常交往中密切聯系基層,聯系群眾。是否參加單位或社區組織的社會宣傳,義務勞動,維護社會秩序,維護和清理衛生環境等公民應盡義務的情況。
6、考察領導干部正確處理家庭和鄰里之間關系的情況
看其家庭關系是否融洽,能否和睦相處,能否教育和管理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家庭成員乃至親屬能否因自己的權利而受益。看其對鄰里是一視同仁,平等相待,還是自視特殊,作風霸道等等。
八、干部“兩圈”考察的主要途徑和措施
著眼于干部社交圈、生活圈的特殊性和干部考察工作的實際,干部“兩圈”考察應側重從組織調查、個人自查和社會協查三個方面建立“兩圈”考察的工作體系,并形成完整的考察制度框架。
(一)組織考察
1、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領導干部的不良行為,大多與經濟上的問題相聯系。加強經濟責任審計,是保證干部用好權力,預防腐敗的重要措施。要根據領導干部調整安排和實際工作的需要,對干部進行離任審計或在任經濟責任審計。
2、個別談話制度。在年度或屆期考察的個別談話中,根據需要增加干部“兩圈”考察的內容,通過普遍談話的方式,廣泛了解被考察對象工作時間以外的情況。談話分為兩部分:一是由市級領導或組織部門每年與分管的干部進行一次談話;二是對群眾集中反映出有問題的干部,要由組織出面進行警示性談話。
3、走訪。走訪是對干部進行“兩圈”考察的一項重要的環節。走訪的范圍包括:一是走訪被考察干部所在單位基層黨組織;二是走訪被考察干部所在社區黨組織;三是到干部的配偶、子女所在單位進行走訪;四是到干部的家庭中進行走訪。走訪的內容包括:考察了解干部作為普通黨員的表現;考察了解干部作為普通公民的表現;考察了解干部的家庭情況、鄰里關系以及配偶、子女在工作崗位上的表現。為配合走訪,需要設計出“領導干部情況調查表”和“領導干部配偶、子女所在單位情況調查表”,主要由干部及配偶、子女所在單位領導和同事填寫。
4、開展民意調查。在民意調查中,可采取調查問卷的方式,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問卷調查表要在發放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民主測評表時一并發放,并指定專人負責收回并進行統計。
5、廉政征詢制度。結合干部年度或任職考核,要制定專門的表格,發放到干部的主管部門、紀委以及其他相關機構;同時還應發放到干部所管的下屬部門以及干部的原在單位,以期全面征求干部廉潔自律方面的情況。
(二)個人自查
1、領導干部述職制度。在領導干部的述職報告中,要增加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的內容,包括工作時間以外的個人愛好、生活習慣、社會交往、婚喪嫁娶、家庭經濟狀況、住房用車以及家屬、子女的重要情況等逐一做出詳細說明。
2、個人收入申報制度。按照有關規定,每年要求領導干部對其收入進行申報。下一步要逐步建立起領導干部的個人財產申報制度,就是要將領導干部任前、任中和卸任后的家庭財產情況向組織做出交待。同時,對領導干部在任職前后過程中,其配偶、子女的崗位變動和升學就業等情況也一同上報組織備案。
3、回復。領導干部在接到組織部門摘轉干部、群眾反映本人有重大問題的,干部本人應作出書面回復。
4、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領導干部要將自己及家庭成員婚喪嫁娶、購房建房、家屬子女自費出國上學、定居等事項及時向組織報告,以便接受組織監督。
(三)社會協查
1、實行聯席會議制度。會議范圍包括:市紀檢、監察部門,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和各級有關部門。會議的內容主要是廣泛征集社會各界的情況反映,同時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2、建立業余考察員制度。聘請一些政治素質高、與群眾關系密切的離退休老黨員、老干部,特別是從機關、社區、學校和紀檢、新聞等部門的同志為業余考察員,通過他們的主動參與,幫助干部主管部門了解領導干部工作時間以外的有關情況,以保證信息來源的真實性和廣泛性。
3、建立與新聞媒體的情況通報制度。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采取設立專欄等方式,對領導干部工作時間以外的情況進行曝光和通報,起到警醒本人、警示他人的作用。
4、建立信訪舉報制度。干部主管部門要設立舉報箱、舉報電話和接待室等,方便干部群眾對干部工作時間以外的情況進行反映和舉報。
九、干部“兩圈”考察結果的運用
“兩圈”考察結果的運用問題其實質是“兩圈”考察與干部考核的關系問題,這種關系的進一步引申就是社交圈、生活圈的考察不能獨立于干部考核工作之外,而是干部日常考核的重要輔助和補充。“兩圈”考察只有與干部管理的各項考核相結合,才能使“兩圈”考察發揮作用,具有現實意義。而干部考核工作也才能不斷趨于完善。
在考察結果的運用上,主要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1、建立領導干部“兩圈”考察檔案。“兩圈”考察檔案實行分類歸檔,專人管理。
2、考察人員每次完成“兩圈”考察任務后,應對“兩圈”考察信息資料進行分析整理,及時填寫“兩圈”考察記錄,存入領導干部的“兩圈”考察檔案,作為領導干部平時考核的重要補充,并在對干部任職考核定期考核時,成為評價、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
3、做好“兩圈”考察情況的反饋工作。在對考察資料進行分析整理的基礎上,要適時將有關情況對干部本人進行反饋。要把了解和掌握的被考察對象的主要優點、不足及群眾反映的問題,包括苗頭性或傾向性的情況同干部本人見面,以達到考察和教育干部的真正目的。
4、“兩圈”考察過程中,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進行認真核查。反映問題明顯不實的,不列入考察材料中,必要時,予以澄清;對一般性缺點和不足,列入考察反饋或誡勉談話的內容;對一時難以查明的問題,另行進一步核查;對在考察中發現有違法違紀線索的,移交紀檢等有關部門查處。
十、干部“兩圈”考察的難點問題
1、“兩圈”考察缺乏社會合力
目前,對干部八小時以外的考察,雖已形成了由紀檢、監察、人大、政協、信訪以及社會層面共同參與的考察監督網絡,但還沒有真正形成合力,一定程序上影響了考察的質量和效果。如果對考察工作不加以協調,不進行必要統籌的話,考察工作就難以取得成效。
2、“兩圈”考察缺少良好的輿論環境
目前,對干部“兩圈”的考察,還缺少應有的輿論支持和良好的工作氛圍。在實際工作中,領導干部不讓考察、不愿考察、工作部門不敢考察、勿需考察以及工作過程中難以考察和考察不了的心態,影響著考察工作的順利開展,在對干部的“兩圈”考察上,還需要努力營造寬松、便利的社會環境。
3、“兩圈”考察的難點一時還難以取得突破
由于干部的“兩圈”具有相當強的隱蔽性和保護性,使得圈內的人不說真話實話,圈外人說不出真話實話,比如在干部的住房、家庭裝修以及經濟財產收入等方面,都很難和及時的發現問題,一般情況下的考察根本解決不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