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經驗交流

時間:2022-05-13 0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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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經驗交流

黨的*主題內容要求我們學習貫徹“*”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社會和諧。新的形勢和任務,為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充分發揮職能提供了廣闊的舞臺,也為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充分發揮基層司法行政職能的作用,對于維護和促進基層社會的和諧具有重要的意義。我們在近幾年不斷加強司法行政建設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我所工作人員“圍繞一個中心,提升四種意識,實現一個目標”的工作思路,即:圍繞建設構建和諧墩頭這一中心,提升憂患意識、創新意識、自律意識、和諧意識,實現奮力奪取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長安杯”的目標。通過開展“三新”大討論活動,緊緊圍繞這一工作思路,我們將重點做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認清形勢,統一思想,立足職能,增強服務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

一是不斷強化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功能。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的作用,努力為社會增加和諧因素。積極推進社區矯正工作,認真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二是不斷強化法律保障和服務功能。通過加大法制宣傳力度,提高人民群眾依法表達利益訴求、解決各種矛盾糾紛、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通過創新法律服務方式,拓展法律服務領域,積極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服務。三是不斷強化依法治理功能。圍繞平安建設、構建和諧墩頭和群眾關注的社會熱點、難點問題,開展專項依法治理活動,提高鄉鎮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四是不斷強化法律參謀功能。積極主動地為政府的政務決策和行政執法提供法律咨詢和建議,協助政府依法處理好事關社會穩定和群眾利益的各種涉法的熱點、難點問題,當好政府的法律參謀和助手。

二、抓好基礎工作,為充分發揮職能、更好地服務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提供強有力的基礎保障。

一是突出抓好我所硬件和軟件建設。認真貫徹實施《規范化司法所創建標準》,促進司法所各項工作規范化、制度化,開展好“三新”大討論活動。二是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積極發展三級人民調解組織,健全調解工作網絡。發揮調委會作用,提高涉法糾紛、群訪糾紛和群體糾紛的調解實效。三是充實我所工作人員、提高基層法律服務人員的整體素質。積極與我鎮黨委協商、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多渠道調劑充實我所司法行政力量,確保司法所有3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隨著現代社會的不斷進步和發展,現代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法律法規的不斷更新,作為基層法律服務人員必須不斷更新自己的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這樣才能滿足人民群眾對法律服務等多方面的需求,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四是積極拓展和規范法律服務,強化保駕護航功能。探索新形勢下加強基層法律服務的新途徑,拓展為“三農”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的新領域,努力提高法律服務工作的質量。

三、積極推進“三新”大討論活動,不斷提升四種意識,促進基層司法行政事業規范、和諧、科學發展。

通過積極推進“三新”大討論活動,要求我們教育引導工作人員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創新意識、自律意識、和諧意識,不斷提高服務大局、統籌協調、駕馭復雜形勢、公正司法的能力。認真抓好人民調解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建立健全人民調解委員會學習、例會、登記、考評、統計、檔案管理等各項制度。嚴格按照縣局確定的書面調解協議制作范圍、內容和要求,規范制作調解協議,協議書一案一檔,按規定備案。

四、做好新形勢下的人民調解工作,積極構建以人民調解為基礎,鞏固和完善大調解工作體系。

一是加大重大疑難糾紛和社會不安定因素排查調處力度。堅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進一步健全預警性信息報送網絡建設,確保預警性信息的暢通。分析、研究和解決轄區內發生的一些疑難糾紛,更好地發揮司法行政機關在維護社會穩定中妥善處理和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的職能作用。二是狠抓人民調解組織和隊伍建設。在完善鄉鎮、村居人民調解組織的基礎上,不斷延伸調解的觸角,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調解組織網絡。加強調解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不斷優化隊伍結構。創新培訓內容和方式、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員依法和依德調解矛盾糾紛的水平。三是下大力拓展調解領域,積極預防和化解影響群眾生產生活的矛盾糾紛。在做好婚姻、家庭、鄰里等常見性、一般性民間矛盾糾紛的同時,積極參與城鄉規劃、土地流轉、環境保護等社會難點、熱點糾紛的調解,主動預防和妥善處理由民間矛盾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完善與我鎮接邊地區三級聯防聯調機制,切實發揮“護城河”作用。四是抓好人民調解的宣傳,使調解的理念植根于人民群眾之中。通過各種宣傳媒體,宣傳人民調解工作的作用和成效,增強調解意識,樹立和諧理念,引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尋求調解途徑解決紛爭,使調解成為群眾解決紛爭的自覺選擇。五是抓好銜接配合,完善鎮矛盾糾紛調解工作體系和機制。在原有“三大對接”機制的基礎上探索建立勞調對接、記調對接、訪調對接、援調對接等新的對接機制,以便進一步整合資源,實現整體聯動。充分發揮人民調解自身優勢,健全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矛盾糾紛信息反饋機制和群體性矛盾糾紛迅速反應機制,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思想決定行動,讓我們進一步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以“三新”大討論活動為抓手,從我做起,從我想起、從我說起,不斷發揚團隊精神,努力爭創工作佳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