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環境構建經驗交流

時間:2022-06-13 0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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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環境構建經驗交流

今年以來,我們以轉方式、調結構、促發展為總體工作目標,進一步強化大局理念、法制理念與和諧理念,緊緊依靠地方黨委政府,切實加強部門溝通,不斷創新內部機制,積極構建內和外順的執法環境,實現了地方經濟發展與工商事業發展的同步共贏,有效提升了社會地位,提高了監管效能,塑造了良好形象。

一、強化大局理念,在服務發展上做文章,促使部門工作上升為政府行為

實踐使我們深刻認識到,唯有緊扣發展才能與地方政府形成“共同語言”,唯有服務為先才能為執法創造良好空間。為此,我們著力強化大局理念,圍繞調結構、轉方式、促發展的中心任務,認真履行自身職能,使工商工作始終與經濟發展同步合拍。

(一)靠積極作為贏得黨委政府的支持。堅持執政為民、構建和諧、促進發展的原則,主動把工商工作融入黨委政府工作的大盤子,圍繞食品安全監管、百姓消費維權、打擊傳銷等社會關注、群眾關心的熱點、焦點工作,深入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努力維護經濟社會的和諧穩定,在有作為中爭取有地位。4月份,針對社會反應強烈的“地溝油”問題,我們果斷出擊,在全市率先開展了食用油市場專項整治活動,取締“地溝油”黑窩點2個,查獲“地溝油”1000余公斤,及時消除了社會負面影響。市委書記王培廷同志為此專門作出批示,要求各有關部門以工商部門為榜樣,積極參與查處“地溝油”整治行動,為群眾營造安全健康的消費環境。

(二)靠有效溝通爭得黨委政府的理解。面對復雜的執法環境,我們切實增強整體意識,自覺將工商工作置于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之下,通過主動匯報、廣泛溝通,以黨政部門作后盾,積極樹立執法權威。凡重大案件和集中處罰的案件,及時向黨政主要領導匯報“交底”,爭取重視與理解,有效減少執法阻力。在違法廣告整治、打擊傳銷等專項執法工作中,主動與市委宣傳部、市綜治委等相關單位進行溝通,建立了“政府領導、分工負責、部門聯動、綜合治理”的監管機制,對涉及多領域、多部門的復雜案件,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確保案件及時查處。上半年,在市委宣傳部的大力支持下,我們針對媒體廣告泛濫的實際,先后3次召開由衛生、藥監、廣電等相關職能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明確各自職責,限期予以整改。通過綜合整治,全市新聞媒體廣告違法率明顯降低。

(三)靠打造亮點獲得黨委政府的肯定。為了增加工商機關在黨政領導心目中的砝碼,我們在執法和服務工作中,還十分注重發揮職能潛力,在公司上市、股權質押、品牌建設等方面,積極打造工作亮點,并在全國率先推行了工商機關協發稅務登記證業務,切實加大了稅源控管力度,有效杜絕了偷漏稅現象。上半年,全市共協發稅務登記證7973戶,這一做法引起了廣泛的社會關注,新華社專題予以刊發。積極的作為、創新的工作為我們贏得了地方黨委政府的高度評價,3月17日,市紀委專門組織市直有關部門在我局召開現場會,推廣了我們規范自身建設、服務科學發展等方面的經驗。

二、強化法制理念,在借力造勢上下功夫,推進單打獨斗向整體協作轉變

依法行政是工商執法的根本要求,取得公、檢、法等相關部門的配合和協作,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是確保工商執法工作順利開展的關鍵。為此,我們著力強化法制理念,堅持以建設“法制工商”為目標,積極加強與相關執法部門的聯系和溝通,變單打獨斗為整體協作,借助外力為工商執法工作提供支持,排除干擾,杜絕隱患。

(一)實施“三定一通”,切實加強與人民法院的聯系。“一定”,就是定期召開聯席會議。與市區兩級法院每季度召開一次行政執法工作聯席會議,交流行政執法狀況,探索執法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二定”,就是定期開展執法調研。根據工商執法的難點和焦點,確定調研課題,市局法制科長與中院廳長一道深入縣局和工商所召開座談會,實施法制調研。通過調研,針對一些共性問題,形成具體的指導意見,為基層執法提供了有效依據。“三定”,就是定期開展案件評審工作。年底組織由中院領導、法官和各縣局法制科長參加的案件評審小組,到各縣局開展案件巡回評審工作,現場解決基層處罰程序不規范、證據不充分及適用法律不準確等問題。“一通”,就是隨時保持信息溝通。遇到重大復雜案件,積極加強與法院的溝通,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動權。

(二)強化“三項合作”,積極爭取公安部門的配合。一是強化移交合作。在移交案件過程中,我們與公安機關達成默契:對涉嫌的犯罪案件雙方事先進行溝通,確認需要移交的,及時移交;公安部門根據自身職能,隨時將社會危害較小、構不成刑事犯罪的案件移交給我們。這一做法,既減少了移送環節中的扯皮現象,提高了執法效率,又降低了執法風險,實現了雙方的互利共嬴。今年上半年,我們先后向公安機關移交案件4件,接受公安部門移交案件6件。二是強化取證合作。為破解“兩虛一逃”等案件查處過程中面臨的銀行取證難題,我們與公安機關達成執法協議,確定此類案件統一由公安部門出面協助取證,從而有效地減少了工商執法阻力。三是強化安全合作。為了避免執法過程中出現群眾抗法事件,確保執法安全,我們還邀請公安機關人員駐場協助辦案。目前,全市有兩處縣級局設立了由公安人員進駐的工商派出所,在公安部門強制措施的保障下,拒法抗法問題得到了根本解決。

(三)突出“事前預警”,不斷增進與檢察機關的溝通。一是突出警示教育。為了嚴防職務犯罪,實現安全執法,我們每年都邀請檢察院的工作人員結合工商實際,舉辦預防職務犯罪警示講座,講解執法工作中需要注意的相關問題,教育廣大干部職工時刻繃緊依法行政這根弦,嚴格把握執法尺度,自覺做到不踩紅線、不闖紅燈。二是突出解決執法人員的后顧之憂。為了降低執法風險,保護執法人員,我們與檢察院進行多次溝通,對商業賄賂、“兩虛一逃”、非法經營等案件移送標準進行了嚴格明確,對初犯、違法情節較輕、違法金額達到移送標準,但無社會危害后果的,原則上作行政處罰,不移交;對涉嫌違法犯罪的,實行事前預警,及時移交。

(四)狠抓“事后監督”,主動接受法制部門的指導。為了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避免亂檢查、亂罰款、亂扣押等問題發生,我們還與市政府法制辦密切聯系,共同在社會各界聘請了40余法制義務監督員,全程參與工商的執法、執罰及聽證工作,在工商部門與當事人之間搭建了溝通的橋梁。通過深入開展執法監督,工商執法工作的透明度得到了進一步增強,社會形象也得到了有效提升。

三、強化和諧理念,在機制創新上尋出路,實現嚴格執法與理性執法兼顧

堅持嚴格執法與理性執法相結合,在及時查處嚴重違法行為的同時,切實維護尊重私權、保護人權,體現“執法民主”,是工商執法工作順利開展的保障。為此,我們著力強化和諧理念,從優化系統內部執法流程、加強管理對象教育疏導入手,積極推進規范化和人性化建設,營造了和諧的執法環境。

(一)立足“兩個統一”,努力推進規范化建設。一是統一受理分流案源。12315申訴舉報信息是行政執法的重要案源之一。為切實解決各縣局申訴舉報工作中存在的分頭受理、推諉扯皮等問題,提高執法效能,我們對市、縣、所三級網絡的功能進行了重新定位,確立了市局12315申訴舉報中心在受理投訴中的主導地位,將全市范圍內所有申訴舉報案件統一整合到市局的投訴平臺,并與市長熱線、市長信箱等公共服務平臺進行有效對接,按部門分工實行多個窗口有序分流。為了提高申訴舉報辦理效能,我們還優化了內部工作流程,有針對性地強化了快速處置和限時辦結機制,對涉及具體業務的普通投訴類信息,通過業務軟件設定了辦理時限,實行限期辦結提醒;對涉及信訪穩定的熱點類信息,統一納入局機關政務督查內容,實行全程督查,跟蹤辦結,促進申訴舉報案件及時依法調解和行政處罰落實到位。二是統一明確崗位職責。為了確保執法過程中,每位干部能夠在其崗盡其責、在其位謀其職,最大限度地減少不作為和亂作為問題,我們專門制發了《職業風險防范管理手冊》,以具有行政執收權、行政檢查權、行政處罰權、行政許可權的崗位及其工作環節為重點,確定了83個崗位職責風險點,明確了不作為和亂作為的認定標準,使干部職工在日常工作中有規可依、有章可循,明白哪些是高壓線,碰不得,哪些是警戒線,要注意,自覺規范自身行為,努力提升整體執法水平。

(二)創新“三項機制”,努力推進人性化建設。一是實施合理裁量制。針對部分同類型或性質相似的案件做出的處罰標準不一、處罰幅度畸輕畸重等問題,我們制定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堅持寬嚴相濟的執法原則,對違法情節較輕、社會危害性不大的案件,以教育引導為主,實施預警措施,利用行政告誡的形式規范當事人的經營行為;對違法情節嚴重、必須予以行政處罰的案件,嚴格掌握法律適用和處罰幅度,規范自由裁量權的使用,確保案件處罰得當。同時,通過嚴把立案、案件核審、執法監察、案件回訪、責任追究等五個關口,合理壓縮辦案單位和執法人員的自由裁量空間,切實做到“一個標準對外”、“一把尺子量到底”,極大地提高了執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二是推廣說理式執法文書。為了融洽工商機關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關系,我們提出了理性執法的理念,強調以理服人,在全系統推行了說理式執法文書制度,統一制訂了“說理式行政執法文書”示范文本,要求辦案機關在處罰決定書中正確規范表述執法過程,富有人情味地增加說理內容,即:說清事理、講清法理、明確情理,正確闡述實施自由裁量權的理由,將處罰決定書變為當事人能夠接受的一張“明白紙”、一份法律法規宣傳單、一紙合理裁量說明書。三是實行“贈一法”、“上一課”。根據違法當事人法制意識淡薄的實際,我們將執法辦案與普法教育有機結合起來,對當事人實行“贈一法”、“上一課”。“贈一法”,也就是在送達處罰(聽證)告知書的同時,向當事人贈送一份相關法律文件,讓當事人對照法律條文,便于陳述、申辯;“上一課”,也就是每年集中一次對本轄區被處罰的當事人進行培訓,實施再教育,有針對性地提高當事人的守法意識。“贈一法”、“上一課”普法模式的推行,在教育當事人的同時,增強了工商部門的執法威權,實現了依法行政與文明執法的和諧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