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效能促進經濟對策

時間:2022-01-11 04: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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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效能促進經濟對策

一、推進機關效能存在的問題

問題一:本位主義嚴重。

表現一:寧停三分、不搶一秒。有些單位人浮于事、拖拉扯皮,很簡單的一件事,到他那里一拖就是個把月。“群眾跑來跑去、領導批來批去、部門轉來轉去、開會議來議去,最后問題是哪里來哪里去”。有些干部遇到困難和問題時,能推就推、能拖就拖、能躲則躲,領導怎么說我怎么干,領導不說我不辦,反正“經取回來是唐僧的事、事鬧出來是孫猴子的事”。如去年以來,縣連續發生的兩起單位的牌子被群眾摘走的事件,就是由于群眾的利益訴求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一些領導干部對群眾的感情冷淡麻木產生的。

表現二:要打此路過,留下買路錢。個別部門把執法當成罰款的工具、把服務當成收費的借口,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2009年,在縣直單位民主評議和問卷調查中,有8人反映在一些部門仍然存在不依法行政,權力尋租即“吃拿卡要”的現象。如在調查座談中,有企業反映縣房管局在房產貸款評估登記上人為地設置障礙,凡不是由縣房管局轉到市里評估的必須另外收費,否則一律不予登記;部分鄉鎮在開具一胎生育證時強行收取500-1000元的押金。大量案例表明,權力與私利的聯姻,注定了辦事效率低下甚至失職瀆職、違紀違法。據初步統計,2009年全縣紀檢監察查辦案件中,受到處分干部中的有89.15%與私人利益有關,而在經濟案件中93.76%的領導干部中存在思想作風問題。

表現三:當千手觀音,做甩手掌柜。機關部門之間互不通氣,各行其是,你拉你的曲、我唱我的調。這是機關效能建設難點和焦點問題,也是公民投訴比較集中的問題。如我縣一居民連續多次投訴反映縣木材廠附近液化氣站影響居民安全的問題,縣投訴中心轉由縣安監局調查了解。縣安監局表示城市燃氣及管道煤氣建設行政許可的行業主管部門屬建設局。又轉縣建設局牽頭調查答復,縣建設局答復本部門沒有調動其他部門參與調查的權力,牽頭解決有困難,最后在縣領導的親自督導下,縣投訴中心經過多次協調后,縣建設局、縣石油公司、縣安監局、縣工商局、縣消防大隊、縣質監局、縣氣象局等7家單位才對此問題各自進行調查了解,并將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問題報送到縣投訴中心,縣投訴中心將調查情況匯總后報市投訴中心。一起簡單的居民投訴問題,從深層次反映出部門間職能交叉問題,推諉不作為現象是比較典型的。

問題二:行政效能培植不深。

表現一:效能培植水平參差不齊。各個部門的對效能抓得嚴松不一,這導致單位之間的干部職工彼此心理不平衡。例如上下班時刻,看到其他部門可以遲到早退,自己部門卻得按時上下班,不少干部職工感受自己單位率領不近人情,長此以往,輕易發生抵觸情感,形成惡性輪回。

表現二:效能投訴處理疲于應付。當前,投訴渠道多,有群眾來訪、書面來信、電話投訴、電子郵件來信、收集論壇發帖投訴等多種形式。各類網站紛紛開設問政平臺,導致重復投訴、越級投訴增多,而且疲于應付回復。針對效能投訴類問題,各部門存在應付心理,回復率高,但解決率偏低。自2009年以來,截至今年8月,通過日常投訴,環境監測共已收到各種投訴等92個(件),回覆率100%,可是問題解決率卻不高,一些部門對一些問題或隨意回復或回避問題,或“踢皮球”踢給其他部門。

表現三:效能制度問責大打折扣。少數干部對行政效能工作熟悉不深,意識不強,總感到不違法,不違紀,總不能因為自己工作效率不高而受處分;還有干部認為,機關效能不像違法違紀,對干部難以問責。一般自己部門發生的效能問題,內部處置多輕描淡寫。即使被紀委監察機關發現,也多以書面檢討、誡勉談話為主。效能投訴的處置功效不公開,不追求率領責任,導致嚴厲性、威懾力不夠。例如,今年暗訪發現,縣民政局、縣房管局工作人員工作時上班時在電腦上玩游戲、炒股等,而在上次暗訪中就發現這些局存在類似問題。又如再三重申會場紀律,但在會議上違反會場紀律的現象依然存在。

問題三:服務經濟發展的合力不夠。

表現一:項目建設的推進不力。目前我縣的重點項目建設沒有形成“萬眾一心抓環境、一心一意謀發展”的氛圍。一是項目前期工作滯后。部分項目單位不能及時完成可研報告、核準報告、初步設計等前期資料以及相關的前置性文件,導致項目前期工作滯后。二是項目融資難度增大。由于地方財政困難,配套資金難以及時落實到位,一些在建項目建建停停,建設周期延長,新建項目遲遲不能開工。三是征地拆遷安置難。部分項目尤其是城建項目因征地費用、拆遷補償或青苗賠償等標準存在差異,群眾對補償標準不認可,要價過高,征地拆遷費用難以協調一致,加之一些項目拆遷補償費用沒有足額及時兌付,致使群眾干擾或阻擋工程施工。(如禾川西大街建設2009年立項,屬于2009年的十件大事之一,但由于拆遷征地工作延誤至今)四是工作落實力度不夠。少數單位和干部把抓項目停留在口頭上,沒有落實到行動上,缺少行之有效推進項目建設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對項目建設中的問題視而不見,避實就虛,能推則推,能拖則拖,存在著沒有項目要項目、爭項目,有了項目不認真實施項目、管理項目的現象;在項目管理上仍然存在“重爭取,輕建設”、“重建設、輕管理”的問題。

表現二:企業發展的“瓶頸”不破。目前我縣中小企業面臨著發展“瓶頸”,需各職能部門通力合作、齊抓共管,形成合力。調研中,多數企業表示,稅務部門沒有嚴格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減少辦稅環節,改進征管方法,創造有利于企業發展的稅收環境,金融部門沒有擴大信貸規模,降低信貸門檻,拓寬融資渠道,緩解企業發展資金短缺的瓶頸;交通運管部門沒有規范車輛檢查和收費行為,存在上路檢查收費過多、過亂問題。勞動部門不能切實幫助企業解決招工難的問題,工商物價部門不能建立公平合理的市場環境,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政法部門在改善治安環境,營造一個讓投資者放心、舒心的生產、生活環境方面有待加強。

表現三:審批改革的步伐不快。目前行政審批仍以傳統的串聯審批為主,并聯審批并未獲得普遍推廣,網上審批、電子簽章等進展非常遲緩,審批流程和時限仍有壓縮空間。一是“兩集中兩到位”不徹底。我縣在2009年10月已初步完成此項工作,但實際上避重就輕:各進駐單位強調各種理由,該進的項目不進,該授權的未充分授權,群眾客商要兩頭跑,反而增加麻煩。二是網上審批、電子監察不重視。我縣于2010年8月底正式啟動此項工作,市、縣都組織了進駐單位窗口工作人員的培訓,但由于進駐單位工作人員的編制和津補貼均在原單位,導致行政服務中心制定的管理辦法和制度缺乏剛性約束力,部分進駐單位不參加此次培訓。

表現四:招商引資的“承諾”失信。少數部門和鄉鎮對社會和群眾公開承諾的事項,說一套做一套、當面一套背后一套,表態很好、落實不力,特別是在招商引資工作中,少數干部膽子很大、心情很急,一味地制造“政策洼地”,只要客商能來,什么條件都敢答應,只要項目能落戶,什么優惠都能給,導致招商比的不是環境的優越、交通的便捷、資源的優勢、項目的對接,而是以政府誠信為代價的“透支”承諾,被人諷剌成撲克牌中的J、Q、K。J就是先把人家勾過來,Q就是引過來以后圈住,K就是圈起來以后吃拿卡要。

問題四:機關干部素質不高。

表現一:效率不高、服務不濃。有的干部“說起來激動、做起來不動”,工作效果大打折扣,在確定的重點工作、重點項目等關鍵問題上,精力不集中,作風不扎實,難以見到成效。群眾多次投訴反映,部分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形同虛設,經常找不到人。在走訪調研中,有相當一部分人反映,我縣各部門的服務細節與流程復雜,服務內容不公開,給老百姓的直接印象就是機關辦事難:各鄉鎮便民服務中心沒有做到“一站式辦理,一次性告知”,有時為了一個證明要反復跑縣城。又如我縣在開展“三民”活動中,發現在象形鄉有一91歲的老人一直不知道也沒享受到縣里有關“凡90歲以上農村老人每月可領取100元生活補助”的優惠政策。

從發展環境監測情況來看,無論是縣直還是條管部門都仍然存在機關工作效率不高,服務意識不強的現象,2010年4-6月,全縣80個發展環境監測點及監督員對56個政府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工作效率和服務意識,進行了165次綜合監測:反映為優的113次,占57.07%;為良的40次,占20.20%;為一般的28次,占14.14%;為較差的12次,占6.06%;為差的5次,占2.53%。

表現二:忙于應付、敷衍了事。一些機關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的現象比較普遍,對上級布置的工作表面上應付一下,滿足于走過場,工作落實不夠。縣鄉“文山會海”還比較嚴重,領導干部成天忙于開會,疲于應付,用于抓工作的時間和精力不足。有的干部聯系群眾“沉不下去”、“深不進去”,習慣于“坐堂門診”,不搞上門服務,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的很少。

表現三:自由散漫、不干事業。有些機關的工作制度不嚴,干部存在不思工作的不良習氣。如:上班時間不遵守機關考勤制度、請假制度執行不力,各行其是,上下班遲到早退、中途擅離崗位以及上班時間利用電腦玩游戲、看股市行情,扎堆聊天等現象時有發生,鄉鎮干部“走讀”情況也依然存在。

表現四:人才資源嚴重不足。目前,縣鄉兩級都缺乏農技、信息、經貿、城鎮建設、金融、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人才。特別是鄉鎮干部隊伍存在較為嚴重的青黃不接問題。少數素質好、文化程度高的的年輕鄉鎮干部往往錄用不久即被縣級機關挖走,一批年齡較大、文化程度不高的干部仍是鄉鎮機關的主體。

二、具體建議與措施

抓機關行政效能最根本的目的還是要圍繞黨政工作中心,服務經濟發展。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工作任務的布置、工作重點的確定、各項措施的實施,也只有放在加快經濟發展、轉變政府職能、促進依法行政的大局中來把握,才能實現促勤政與促發展的良性互動。機關效能建設工作涵蓋面廣,涉及內容多,因此要緊緊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從研究解決機關行政效能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著手,在面上整體推進的基礎上,抓住一些事關全局的重點,推動機關作風轉變,提高機關辦事效率,不斷優化發展環境。

(—)幾點建議

1、建立健全效能機構。效能建設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必須有一個專門機構負責實施監察與考評,這就要解決機構與人員的穩定以及效能資源的整合問題。目前我縣分別設置過優化辦、效能辦等臨時性機構,而人員構成也是由各單位臨時抽調組成,機構與工作人員的變動較大。建議把縣效能辦作為一個常設機構,由政府出面解決人員編制問題,把組織機構健全起來。在紀檢監察內部,建議要不斷整合效能監察室(經濟環境投訴中心)與執法室、糾風室職能,條件成熟時促使合并或合署辦公,在外部,要整合各級黨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與效能監察室的職能,工作任務要統一安排,避免多頭管理,交叉履職。

2、深化行政體制改革。

在行政管理上:一要推進“兩集中兩到位”。進一步精簡審批事項,提高審批項目進駐服務大廳數量和行政審批首席代表授權率,進一步廢止或終止一部分許可事項和收費項目,對已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加強后續監管,嚴禁搞變相審批。二要推行“綠色通道”。進一步優化業務流程,縮短辦理時限,解決部門之間職能交叉重疊、責任不清和事權分離等問題。三要嚴格落實工作制度。政務公開、服務承諾、首問負責、限時辦結、聯審聯辦等工作制度。四要進一步開展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改革。推行行政處罰統一原則、統一標準的基準制度,最大限度地消除“同案不同罰”現象。

精簡機構上:國務院機構改革的做法具有示范、引導作用,值得認真研究和借鑒。國務院取消、下放、轉移、加強了各部門一批職能。如縮小投資審核范圍,減少、整合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取消公路養路費等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取消社會反映強烈的評比達標、名牌評選活動以及有關評比、表彰等管理事項。將該由地方政府承擔的一些管理事項下放給地方政府,如將涉及城市管理的市政公用事業、綠化、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市容、環衛等具體管理職責交給城市政府。將一些原由政府部門承擔的諸如評估認定、技術評審、資格審查、評比推廣等技術性和具體事務性職責轉移給了事業單位和社會中介組織。

用人機制上:要形成正確的用人導向,真正做到讓德才兼備者上、庸碌無為者下,埋頭苦干者上、夸夸其談者下,求真務實者上、弄虛作假者下,優化機關干部隊伍年齡結構和知識結構,提高干部隊伍整體素質。要建立健全競爭上崗、雙向選擇等制度,加大機關干部的交流輪崗力度;調整充實鄉鎮干部隊伍,既要繼續選拔優秀大中專畢業生到鄉鎮機關工作,又要從優秀的村兩委干部中定向選拔鄉鎮機關公務員,著力解決鄉鎮機關人才緊缺、結構不合理的問題。

3、強化效能督查與考評。

鄧小平說過:“世界上的任何東西都是干出來的”,說過:“再好的主意,不落實等于是空的”。有了完善的制度,如果在落實上沒有力度,等于沒有制度。一方面要監督檢查制度的貫徹落實:加強對機關效能建設規章制度落實情況的督查;加強對“辦事窗口”單位在工作中推諉扯皮以及對辦事群眾進行吃拿卡要等行為的查處;創新督查方式,做到專題督查與投訴督查相結合,整體督查與專項督查相結合,形成多層次、全方位、立體式的大督查機制。另一方面要做好效能考評工作:一是明晰崗位職責。立足部門職能和業務特點,嚴格界定各機關部門及其內設機構的崗位職責,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公開明示,責任到人。二是實行目標管理。對工作人員的任務目標、評價標準、完成時限等,要分清類別,并盡量量化,讓每一位工作人員既有權又有責。三是堅持獎優懲劣。把考評結果作為評價各機關部門和單位及其負責人、機關工作人員工作實績的重要依據,與獎金發放、評先評優、提拔任用掛鉤。

(二)具體措施:

1、多辦實事好事,解決實際問題。要重點解決一批群眾生產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實際成效取信于民。一是通過召開現場辦公會、聯席座談會等形式,深入企業調查研究,及時傾聽企業的呼聲,做到急事急辦、特事特辦。二是深化“開門懇談日”、“下基層接訪日”活動,“零距離”與企業、群眾加強溝通,了解需求,解決難題。三是凈化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嚴禁任何執法部門隨意到企業進行各種檢查驗收、行政征收、行政處罰等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活動。四是集中開展一次“為民辦實事月”(如全縣正在開展的“三民活動”)活動。從調研情況來看,要根據省、市的部署,采取具體措施,提高工作效能,集中抓好農村普遍存在的農產品銷售難、農村勞動力轉移難、建房審批難、就醫難,農村實用技術輔導缺乏、失地農民保障不落實等突出問題。

2、提高干部素質,增強服務本領。提高干部整體素質就要強調文化導向的作用,要不斷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道德修養、不斷提升愛崗敬業精神,并成為一種自覺行為。

一是強化機關學習意識。出臺一批行之有效的學習培訓制度,解決日常學習不深、領會不透的問題。學習活動要做到年度有規劃,季度有計劃,每月有安排。培訓活動要以短期培訓為主,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多渠道分層次進行。學習活動要與強化機關目標管理結合起來,嚴格實行工作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把各項工作目標任務分解到位,壓力傳遞到位,責任落實到位。

二是營造機關健康文化。要塑造戰略、品牌文化。從部門使命出發,總結和提煉機關的職能、發展方向等價值理念,對內統一思想,增強凝聚力、向心力,對外樹立機關形象,提升公信力和競爭力。要塑造管理、執行文化。建立機關組織結構和規范化管理的文化體系,使公務員有章可循,自覺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要塑造和諧、溝通文化。建立溝通機制,塑造一種上下級之間、群眾之間“和諧溝通”的文化氛圍的溝通渠道。要塑造激勵、團隊文化。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樹立共同的目標,以合適的組織形態將每個人安排到合適位置,營造尊重人、理解人、關心人、培養人的良好氛圍。塑造開拓創新文化。建立鼓勵創新的機制,為工作人員提供展示創新成果和能力的平臺,激發工作人員的創造熱情。

3、全面加強監管,防止權力尋租。任何一項權力的行使,都必須受到其他權力的監督。美國學者羅伯特•克利特曾提出一個腐敗問題的公式:腐敗動機=賄賂—道德損失—(被發現和制裁的機會×所受處罰)>薪金+廉潔的道德滿足感。從這個公式我們不難看出任何一個腐敗分子實施腐敗行為時都會審慎考慮,只有在腐敗收益大于腐敗成本的前提下,才會產生腐敗動機。因此,除通過立法進一步完善有關制度外,還要把行政權力的制約監督機制的啟動權交給公眾,讓公眾來進行監督,加大被發現的機率。

一要組織監督。在加強立法、司法和行政監察和審計等專門機關的監督的同時,強化黨內監督、通過黨紀監督,力求率先由組織督促行政人員履行行政道德。二要社會監督。要充分發揮群眾團體的作用,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輿論工具實施監督,要使新聞媒體關注行政人員舞弊、受賄或以權謀私行為,充分發揮輿論監督較強的監督威力。三要內部監督。各級機關要層層建立“一崗雙責”機制,在抓好業務工作的同時,抓好機關建設工作。要建立既符合高績效機關要求,又簡易可行的制度約束機制,逐步在機關內部形成對事不對人的管理環境,使機關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有章可循,自覺地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建立科學、規范、便捷的程序規范機制,減少工作隨意性,避免權力濫用。推行決策過程公開透明機制,凡是涉及公共利益的決策,都應該向社會公開提高公眾參與度,實現科學民主決策。建立公務員信用檔案制度,以公務員的個人信用檔案作為其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并通過新聞媒體對社會公布,打造良好的政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