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豬養殖污染整治方案

時間:2022-07-30 10: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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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豬養殖污染整治方案

為切實保護源頭生態環境,加快推進國家東部公園建設,開展“五水共治”,確保一水,經鎮政府研究,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開展生豬養殖污染專項整治。特制訂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根據縣委、縣政府“五水共治”工作要求,在全鎮范圍全面開展生豬養殖污水排放整治工作,確保我鎮生豬養殖污水零排放。期限:在2014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圍、對象和內容

(一)整治范圍。

(二)整治對象。整治范圍內所有存欄數5頭以上的生豬養殖場戶和飼養能繁母豬的養殖場戶。

(三)整治內容。

1、對在禁養區內未經審批的生豬養殖生產設施用房及附屬設施予以拆除。

2、在宜養區內農民利用自有合法住宅養殖生豬的養殖場,要求飼養5-50頭以內的建污水沉淀池,飼養生豬50-100頭的建相適應規模的沼氣池,飼養生豬100-1000頭規模的養殖場,已有沼氣池的做設施修復改造工作,飼養生豬1000頭以上的規模場排污設施做標準化提升。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4年4月15日-2014年5月15日)。按“屬地管理、部門配合”的原則,在前期工作基礎上,由鎮畜牧獸醫站負責對轄區內的生豬養殖戶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梳理出各村整治對象名單,確認整改方式,并與整治對象簽訂承諾書。采取張貼標語、拉掛橫幅、宣傳車等方式,多途經、多渠道對生豬養殖污染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以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宣傳,提高廣大干部群眾的法律意識,為專項整治工作提供強有力的輿論支持,確保社會秩序穩定。

(二)整改階段(2014年5月16日-2014年12月31日)。

1.根據各飼養場戶的具體情況和養殖規模,指導養殖場戶制定相應的方案。

2.鎮村聯動,督促指導規模養殖場戶做好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并正常運行。

3.建立規模養殖場排污設施的長效管理機制,確保生豬養殖生產污水零排放。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10日),各村要認真總結專項整治工作情況,于2014年12月31日前以書面材料上報到鎮生豬養殖污染專項整治及產業提升工作領導小組,鎮生豬養殖污染專項整治及產業提升工作領導小組要認真梳理總結相關經驗成效及存在的問題。為今后生豬養殖生產污水零排放和“五水共治”奠定良好基礎。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開展生豬養殖污染專項整治是“五水共治”工作的一部份,是縣委、縣政府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維護生態安全、保障公共衛生安全、美化國家東部公園的客觀要求,時間緊、任務重,各村要切實提高認識,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縣委、縣政府的部署要求上,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強力推進生豬養殖污染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明確工作職責。各村作為專項整治的實施主體,村主要領導要敢于負責、勇于擔當,親歷親為、善作善成,及時安排部署,有效破解疑難問題,落實村干部連戶的“一對一”工作機制,確保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專項整治工作任務。

(三)嚴格督查考核。將生豬養殖污染專項整治工作納入各村年度考核。鎮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對專項整治進展情況進行督查,并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對專項整治工作不力的,將采取通報批評、新聞媒體曝光及組織處理等措施,嚴格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