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方案

時間:2022-08-18 09:39:00

導語: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方案

為深入貫徹中央和省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視頻會議精神,按照區民政局關于印發《區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鄉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精神,認真梳理我鄉農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嚴肅查處農村低保工作中損害群眾利益、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認真整改農村低保工作中責任不落實、作風不扎實、經辦服務不規范的問題,堅決糾正脫貧攻堅農村低保兜底保障工作不實問題,認真整改工作運行中制度和機制不落實問題,有效防止和杜絕“人情保”“關系保”“錯保”“漏保”充分發揮農村低保在扶貧開發中的托底作用,確保所有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全部納入保障范圍,實現應保盡保。

二、主要任務

(一)嚴肅查處農村低保工作中損害群眾利益、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嚴肅查處財政供養人員和村委會干部、低保經辦人員尤其是村委會干部近親屬違規享受低保問題。嚴厲懲治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委會干部在農村低保經辦服務中,利用職務便利,貪污侵占、虛報冒領、截留私分套取挪用、吃拿卡要、違規發放、優親厚友、亂收費以及違規為不符合條件的家人、親屬和他人辦理低保等違法違紀問題。

(二)認真整改農村低保工作中責任不落實、作風不扎實經辦服務不規范問題。認真整改不經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直接將某類群體或個人納入低保保障范圍問題;認真整改農村低保對象的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不完善,未通過省級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開展核對工作問題;認真整改審核審批主體責任不落實,對群眾申請推諉、刁難、不作為,審核審批效率低下問題;堅決糾正以“低保有名額限制”為由拒絕受理低保申請或將符合救助條件的家庭納入救助范圍問題;認真整改經辦服務人員不按規定解答社會救助政策,造成困難群眾認為“沒房子、年齡大、有大病、有殘疾”才能辦低保的錯誤認識問題;認真整改不公開或選擇性公開社會救助政策、審核審批程序、救助標準和救助對象信息等內容,暗箱操作,欺上瞞下;認真整改低保動態管理不到位,監督檢查流于形式,未建立投訴核查舉報制度,不按規定公開信訪監督咨詢、投訴舉報電話或電話開而不通、開而不用,日常監督不深入、不持久、無實效等問題。

(三)堅決糾正脫貧攻堅農村低保兜底保障工作不著實問題。堅決糾正脫離實際確定農村低保標準和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出現不達標或標準過高問題;堅決糾正“補差式”救助政策不落實,未按照家庭人均收入與保障標準的差額據實確定補助額度,仍然采取“分檔救助”問題;堅決糾正對超政策范圍內實行“按人保障”、造成符合“按戶保障”的家庭未依規及時納入保障范圍問題;堅決糾正對“支出核減”政策不落實,造成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剛性支出過大導致家庭實際生活困難的家庭應保未保問題;堅決糾正脫貧攻堅低保兜底“四個一批”專項行動不扎實推進,農村低保對象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信息比對工作不扎實,分類標準不明確,臺賬管理不精細,未按照“無力脫貧、支出核減、重點保障、脫貧漸退”要求及時將符合條件人員納入相應保障范圍問題;堅決糾正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政策不共享問題。

(四)認真整改工作運行中制度和機制不落實問題。聚焦制度和機制不落實問題,著力梳理、查找三個方面存在的風險點、薄弱點。一要全面梳理和查找低保審核審批過程中,在村級協助、鄉鎮審核、公開公示、民主評議以及收入核查等方面,存在的薄弱點、風險點;二要全面梳理和查找低保資金管理、使用和發放過程中,在資金撥付、統計臺賬、證折發放、補助金代領等方面存在的風險點和監管盲區;三要全面梳理和查找社會救助工作運行管理中,在村級協助、部門協作、上下協同、政府與社會合作等方面,存在的職權不明、責任不清等問題。

三、方法步驟

(一)制定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實施方案(2018年6月)。鄉民政根據區民政相關部署,針對農村低保工作中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制定專項治理方案并印發各村。各村根據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和責任,結合各自實際,細化問題,對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做出具體安排。

(二)召開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協調會議(2018年6月)鄉民政組織各村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對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做出部署安排,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強化責任,推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扎實推進。

(三)全面排查農村低保對象。(2018年6月起持續進行)。全面排查全鄉所有農村低保對象,同步排查近一年來提交申請但未審批通過的家庭、動態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對已經享受農村低保的家庭對象進行重新核查認定。要會同扶貧等相關部門逐戶排查未納入農村低保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摸清農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數,確保“四個一批”落實到位。通過機動式明查暗訪、隨機檢查、抽查等,重點查找是否存在“關系保”“人情保”“錯保”“漏保”以及行政性納入低保等問題。對操作程序規范、評定對象準確的繼續納入保障范圍,反之要立即予以清退。

(四)持續開展整改工作(2018年6月起持續進行)。鄉本級在對象排查和問題查擺基礎上,加大四個力度,強化執紀問責。一是加大查處力度。對農村低保工作中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線索,列出重點案件,及時會同鄉紀檢部門,重點督查督辦。鄉本級民政辦面向社會公布社會救助投訴舉報電話,建立群眾舉報問題線索統計臺賬,受理群眾關于農村低保經辦服務中的腐敗問題投訴舉報。對于反映民政部門干部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委會干部的違法違紀違規問題線索,向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反映、移交,由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時查處。二是加大問題整改力度。對查擺出來的問題,要建立問題整改責任清單,邊查邊改即行即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整改一個銷號一個;不能即時整改的,要明確整改措施、時間表、責任人,積極推進整改。要有針對性,注重整改質量,政策設計不符合相關要求的要及時調整完善;政策落實不到位和存在作風問題的要抓緊整改落實。基層經辦服務能力保障不足的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的支持,力求得到有效解決。三是加大案件曝光力度。鄉民政要及時通報曝光本地農村低保等社會救助領域違法違紀違規典型案例,用身邊人身邊事開展警示教育,強化壓力傳導,提升低保經辦人員特別是村委會干部的“高壓線意識”促進責任落實。四是加大問責力度。對“四個意識”不強,責任落實不到位、腐敗和違紀問題多發、工作作風不扎實的單位和人員要嚴肅問責。

(五)著力完善規章制度和健全長效機制(2018年6月起持續進行)。一是強化建章立制,注重工作根本。根據農村低保專項治理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研究制定完善農村低保的政策措施,制定低保申請受理、入戶核查、民主評議、公開公示、動態管理、近親屬備案等關鍵環節的規范性行政文書,依據規范性行政文書開展審核審批工作,做到“步步有痕跡、環環能倒查”。二是加強機制建設,注重整改長效。在思想教育培訓、信息公開示、問題發現收集、質量監督檢查、案件通報曝光、信訪投訴舉報、工作協調配合等方面,加快建立健全常態化長效機制,確保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效果長遠。全面運用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重點加強對財政供養人員、大型農機具、政策性財政補貼、扶貧建檔立卡增收等信息的核對。要強化公開公示、注重關鍵環節。嚴格執行社會救助對象公開公示制度,堅決杜絕選擇性公示或者不公示等行為,要利用鄉本級、村委會永久公示欄,對低保對象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個人信息需保密的對象除外)、居住村委會、享受低保金數額等相關信息進行公示,并根據動態管理情況及時更新,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四、工作要求

(一)統籌聯動,形成合力。鄉民政辦高度重視,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強化工作責任落實,各村盡快制定工作方案;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安排,分管負責同志要靠前指揮,確保工作落實。加強上下統籌聯動,形成工作合力。

(二)強化整改、力求實效。對于本次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鄉民政辦將認真梳理,立行立改。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支持,力求得到較好解決,確保“陽光低保”全面推行,整改成效讓群眾看得見、感受得到,大多數人滿意。

(三)匯總情況,定期報送。各村要定期向鄉民政報告工作進展、經驗做法、困難問題和意見建議等。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村要注意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正面宣傳為主,讓主旋律更響亮、讓正能量更強勁,各村在活動開始前、進行中、結束后,都要積極開展宣傳;要研究制定應急處置預案,積極防范和妥善處置信訪、輿情;要做好政策解釋工作,及時化解矛盾糾紛,防止矛盾激化引發意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