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低保持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時間:2022-05-07 09: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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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的決策部署,以及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回頭看”和國家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的要求,根據《省民政廳關于2020年持續深入推進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持續深入推進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圍繞脫貧攻堅低保兜底保障,強化社會救助監督管理,健全制度保障長效機制,堅決清理糾正政策落實不到位問題、加大焦點問題整改、查找制度機制建設短板,通過三年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活動,使我縣農村低保實現公平、公開、公正,并得到群眾認可的良好效果。
二、主要任務
(一)清理糾正低保兜底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及時將未納入低保的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重病患者、重殘人員等完全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參照“單人?!闭呒{入低保范圍,不再進行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打贏脫貧攻堅戰后按低保政策進行動態管理;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返貧人口、建檔立卡邊緣人口等困難群眾納入低保范圍。
(二)清理糾正“脫貧漸退”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享受扶貧政策或通過就業以及自主創業后暫時脫貧、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我縣低保標準且低于當地低保標準2倍的農村低保家庭,實行“脫貧漸退”政策?!懊撠殱u退”期間家庭經濟狀況重新符合低保條件的,自審核之月下月起,終止“脫貧漸退”,按照重新核定后的家庭收入給予正常差額救助。要精準審慎把握低保退出后的返貧風險,堅決避免“運動式”“指標式”“攤派式”等“一刀切”退保問題發生。
(三)清理糾正臨時救助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返貧人口和存在致貧、返貧風險的貧困人口,及時給予臨時救助,防止驟貧返貧現象發生。
(四)清理糾正特困人員供養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鄉鎮(街道)要完善供養服務協議,在吉民發[2017]68號文件規定事項基礎上,充實特困人員和照料服務人員(監護人)基本信息,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認定類別、照料服務內容、照料服務要求、照料服務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協議期限及監督舉報電話等內容。
(五)清理糾正農村低保“補差式”救助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部分鄉鎮(街道)農村低保“補差式”工作推進緩慢,已經直接影響了全縣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與部省對接連網。因此,沒完成農村低保“補差式”救助的鄉鎮和街道,在6月份前必須完成“補差式”救助的各項工作。
(六)清理糾正救助政策公開、公示不規范的問題
各鄉鎮(街道)要對現有的政策宣傳示板、低保公示示板公示情況逐村進行排查,公示示板內容不規范的進行整改,公示示板缺少的抓緊補齊。
(七)清理糾正信訪處置不到位的問題。
各鄉鎮(街道)要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做好日常記錄,并及時調查和回應群眾訴求,將上訪問題盡量化解在基層,不要將矛盾上交。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全縣2020年持續深入推進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方案。(2020年4月)
縣民政局根據省民政廳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實施意見制定工作方案并印發各鄉鎮落實。
(二)全面梳理問題清單,并開展整改工作。(2020年9月末)
各鄉鎮(街道)要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自查自糾,重點查找“補差式”救助落實不到位、上傳材料不規范、公開公示不規范、政策宣傳不到位、信訪處置不得當等問題。
(三)形成督查組進行專項督查。(2020年7月)
縣民政局于7月份成立督查組對各鄉鎮(街道)存在的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四、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各鄉鎮(街道)要高度重視,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堅持問題導向,深入開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采取有力措施,認真排查工作中存在短板和問題,要突出工作重點,找準農村低保經辦服務中的風險點、薄弱點和監管盲區,切實完善政策措施,加強規范管理,確保農村低保等各項社會救助政策落到實處。
(二)建立專項治理工作信息報送制度。
各鄉鎮(街道)要建立專項治理工作推進情況報送制度,在5月—9月份期間,每月末向縣民政局報送各項工作進展情況。
(三)加強宣傳引導。
各鄉鎮(街道)要通過主流媒體,政策宣傳單、政策宣傳示板和綜合服務窗口等,加強農村低保等社會救助政策宣傳,廣泛動員,引導群眾關注和參與,用群眾所得感檢驗專項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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