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小學減負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22-06-14 09: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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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省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減負工作的實施方案》精神,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切實減輕中小學學生過重課業負擔,促進學生生動活潑學習,健康快樂成長,為學生終身學習與發展奠定基礎,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省、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為指導,以“規范辦學行為、優化教育環境、推進素質教育、建設教育強縣為宗旨,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主導、整體推進、標本兼治、強化監督、嚴肅問責”的原則,進一步規范學校辦學行為,使學生課業負擔明顯減輕,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現象得到有效遏制,形成有利于學生生動活潑學習、健康快樂成長的良好環境。
三、減負主要措施
(一)規范學校辦學行為方面,12條主要措施。包括:堅持正確辦學方向、嚴格依照課標教學、均衡編班配置師資、嚴控書面作業總量、科學合理布置作業、堅決控制考試次數、采取等級評價方式、限制競賽評優活動、合理使用電子產品、建立彈性離校制度、培養良好學習習慣、指導學生實踐鍛煉。
(二)嚴格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方面,5條主要措施。包括:依規登記誠信經營、嚴禁超標培訓、嚴格教師聘用、嚴禁與升學掛鉤、控制培訓時間。
(三)家庭履行教育監護責任方面,4條主要措施。包括:樹立科學育兒觀念、加強家庭交流互動、增強孩子身心健康、引導孩子健康生活。
(四)強化政府管理監督方面,9條主要措施。包括:克服片面評價傾向、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嚴格活動競賽管理、規范培訓機構監管、深化考試招生改革、支持做好課后服務、廣泛接受社會監督、開展減負督導檢查、切實抓好貫徹落實。
四、實施步驟
(—)對照整改階段(2019年8月至2019年12月底)
1.全面學習(2019年8月)。教育局和各中小學校、社會培訓機構和廣大家長,通過集體學習、專家報告、家長會等多種形式,全面學習理解減負30條的重要內容,力爭做到人人知曉、人人支持、各負其責,積極落實。
2.集中宣傳(2019年9月)。在我縣開展“中小學生減負--我們在行動”宣傳月活動中,各中小學校、培訓機構要積極參與,負責組織對廣大師生和家長進行宣傳教育,充分發揮媒體正向宣傳作用,努力推動社會各界形成減負共識。
3.對照整改(2019年10月至12月底)。要逐條逐項壓實責任,組織各中小學校、各社會培訓機構和廣大家長,對照減負30條,進行自檢自査。列出具體問題清單,制定整改計劃。力爭到2019年底,中小學生學業負擔過重情況得到有效緩解。
(二)達標建設階段(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底)
1.縣級檢查(2020年1月至7月)。組成專門工作組,逐一對所轄各中小學校、各校外培訓機構進行檢查并建立臺賬。對發現的問題,明確整改時間,壓實整改責任,實行銷號管理,確保整改到位。對于違反減負30條中15個“嚴禁”和15個“不得”行為的,加大督查整改力度。力爭到2020年7月底前,全縣中小學校、各社會培訓機構以及家長全部達到減負30條的要求。
2.政府督導(2020年8月至11月)。縣級人民政府教育督導部門逐級開展減負30條落實情況督導檢查。落實督學責任區制度,每學期向社會公布督導結果。對減負工作不力,群眾反映強烈的依法依規予以嚴肅問責。
3.推廣經驗(2020年12月底前)。通過檢查、督導等,評比認定一批減負典型學校、培訓機構和家長。組織召開經驗交流會以及通過廣播、電視及其他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積極推廣本地減負工作有益經驗,基本形成社會各界充分尊重教育教學規律,共同促進中小學生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
五、工作任務和具體要求
(一)嚴格規范招生秩序
1.全面實施“陽光招生”。嚴格落實好免試就近入學政策。教育行政部門及時主動向社會公布招生時間、入學條件、報名辦法。學校應當向社會公開招生結果,主動接受社會公眾監督。要科學合理劃分學區,保證學區生源數量與學校招生規模基本適應。片區調整時,應提前廣泛告知,設立必要的過渡期,并邀請家長代表積極參與。任何學校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入學或升學考試,不以各類競賽、考級、獎勵證書等作為學生入學或升學的依據。
2.全面推行“陽光分班”。各校要制定義務教育學校科學合理的師生分班方案,確保每個班級師資力量大體相當。通過電腦搖號、抽簽等方式一次性隨機對師資及學生進行現場分配,并公布結果。“陽光分班”過程應邀請學生、家長代表參加,接受監督。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和形式設立重點班、實驗班,嚴禁為選拔學生進行二次分班。嚴格控制班額,小學不超過45人,初中不超過50人。
(二)嚴格規范課程管理
3.嚴格執行課程計劃。各學校要按照國家和省的課程計劃,科學制定教學計劃,保證開齊開足全部課程。要特別重視音樂、美術、科學、綜合實踐、理化生實驗等課程的開設,不得隨意擠占課時。任何學校和教師不得隨意增減課程課時,不得隨意增加課程難度,不得隨意加快教學進度。堅決杜絕教師課堂上有意少講、“課堂內容課外補”的情況。
4.嚴格按照課表組織教學。學校課表的編制要落實國家和省相關要求,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課表要求在教室門口張貼,并通過網絡、公告欄等形式進行公布,接受社會咨詢和監督。嚴禁公示、教室張貼的課程表與實際執行不同。
(三)嚴格規范作業管理
5.嚴格控制作業總量和時間。小學一、二年級不布置書面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家庭作業不超過60分鐘,初中家庭作業不超過90分鐘,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業時間。
6.科學設置作業內容。作業設計應注重實效性。內容上,難易程度力求符合學生實際,積極推動實行基礎性必做作業與拓展性選做作業相結合的彈性作業機制,不得布置超越課程標準規定和超出學生學力要求的作業,嚴禁布置反復抄寫等懲罰性作業,不得將家庭作業變成家長作業。形式上,應靈活多樣,鼓勵安排活動性、實踐性及探究性作業,鼓勵建立體育家庭作業制度。教師不得要求家長代批作業,要有布置必批改,有批改必講評,評語應恰當,具有激勵性。
(四)嚴格規范考試管理
7.從嚴控制考試次數和內容。小學一、二年級每學期學校可組織1次統一考試,其他年級每學期不超過2次統一考試。考試內容嚴禁超出課程標準,考試命題應當由學校嚴格按照課程標準、教學內容及教學計劃要求,科學把握試題的難度、區分度和考試的信度、效度,不出偏題、怪題。全面考查學生的素質提高情況。
8.嚴格考試結果運用。考試應當突出激勵、反饋、調整和改進功能。學校和教師要重視對考試結果的分析,從中發現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典型問題,提出科學對策。考試成績實行等級評價,嚴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學生考試成績及排名。
(五)嚴格規范作息時間
9.嚴格控制學生在校統一集中教學時間。各校可根據實際情況,保證學生每天充足的睡眠時間。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不少于10小時,初中生不少于9小時,高中生不少于8小時。組織學生參加文體活動,培養運動興趣,確保每天鍛煉1小時。嚴禁占用午休或自習時間組織集體補課。
10.做好課后服務工作。鼓勵各校根據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和家長需求,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學校、單位和教師積極參與等多種方式,充分利用學校在管理、人員、場地、資源等方面的優勢,主動承擔起學生課后服務責任,提供豐富多樣的課后服務。嚴禁以課后服務名義違規集體補課、違規亂收費。
(六)嚴格規范教輔管理
11.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省關于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遵循“一科一輔”、學生自愿購買的原則,規范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學校要做好無償代購工作,嚴禁以教學需要為由超范圍強制或變相要求學生訂購教輔材料。
12.切實減輕書包重量。學校和教師要站在一切為了學生健康成長的高度,切實將減輕學生書包重量問題納入重要工作內容,采取多種形式為學生書包“減負”。學校應積極為學生在教室內存放書籍等學習用品創造條件,教師應指導學生合理攜帶教材和有關教輔材料,切實提高學生自我管理能力,努力做到學生書包重量不影響學生健康成長。
(七)營造健康教育生態
13.強化正確的教育導向。教育行政部門要創新宣傳形式,特別要加強對微信、微博等網絡媒體的運用,大力宣傳普及適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全面發展、人人皆可成才、終身學習等科學教育理念,共同建設良好的教育生態。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率先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適應社會需要作為衡量教育質量的根本標準,克服簡單以升學率和考試分數評價教育質量的錯誤觀念。
14.落實學校領導班子責任。學校領導班子要堅持把規范辦學行為貫穿于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全過程,充分發揮學校基層黨組織、廣大黨員的模范作用。要明確校長是規范學校辦學行為的第一責任人,促進“一崗雙責”制度落實。學校不得將校舍、場地租借給社會辦學機構辦學,不得以任何名義舉辦或與社會力量合作舉辦文化課后補習班。不得向班主任、學科教師下達升學指標。要監督教師不以任何形式組織或參與校外補課培訓。指導學校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取得良好效果。
(八)強化監督檢查力度
15.開展專項督導檢查。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要開展減負30條落實情況督導檢查,落實督學責任區制度,將規范辦學行為、減負工作納入監督管理重要內容。要通過專項檢查、明察暗訪等多種形式,綜合運用行政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多種有效方式,對規范辦學行為及減負工作保持高壓態勢,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16.建立健全問責處罰制度。建立逐級問責處罰制度。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定具體問責處罰意見,提出具體的負面問題清單及處罰辦法,并加大問責處罰意見的宣傳教育力度,確保人人知曉,自警自律。對違反本規定要求和師德建設的典型案例,以及來信來訪情況比較多的單位,教育局要進行重點約談和通報,情節嚴重的,提請當地黨委、政府追究責任。
六、責任分工
教育行政部門牽頭負責減負工作,統籌指導各中小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將減負30條措施落到實處。負責深化考試招生改革,支持做好課后服務,負責嚴格管理活動競賽。負責主動向社會公布減負工作舉報電話和郵箱,確保群眾反映情況的渠道暢通,負責對接到舉報違反減負30條規定,造成中小學生過重學業負擔的行為,進行查實,并對確有問題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發展改革(物價)、財政、人社部門支持做好課后服務工作。
市場監管和民政部門依法依規做好校外培訓機構登記工作。
宣傳部門組織媒體對減負30條進行多層次多角度廣泛宣傳,宣傳科學教育理念,引導家長和社會轉變觀念,努力破除“搶跑文化”“超前教育”“劇場效應”等功利現象,在全社會營造良好育人氛圍。嚴禁各類新聞媒體炒作考試成績排名和升學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傳中高考狀元。
婦聯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引導廣大家長樹立科學育兒觀念,促進家長做好學生減負有關工作。
教育行政部門聯合市場監管、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每年對培訓機構進行不少于兩次執法檢查,對違法違規的培訓機構,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列入黑名單,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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