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排險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時間:2022-09-16 10:32:39
導語:交通局排險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一、目標任務
通過為期半年的“排險除患”集中整治,推動各單位、各企業進一步健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立落實風險“常態研判、動態管控”和隱患“每日排查、動態清零”制度,實現風險全感知、隱患全排查、責任全落實,切實把風險化解在隱患形成之前,把隱患消除在成災之前,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為交運系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開好局、起好步,為全面決戰決勝小康社會,高質量建設“三縣一城”營造更加良好的交通安全環境。
二、整治范圍
此次“排險除患”集中整治的范圍是交通系統各行業、各領域,確保整治覆蓋面達100%,并突出整治危險貨物運輸領域、交通在建工程領域、道路運輸領域、水上交通領域、人員密集場所領域、道路管養領域。
三、整治重點
(一)生產經營企業集中整治重點
各生產經營企業要全面開展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做到每日排查隱患,每周研判風險,每月匯總隱患整改和風險管控情況,建立“每日排查、動態清零,每周研判、集中管控,每月匯總、查漏補缺”的常態化機制,確保各類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各項隱患得到全面治理,徹底解決反復發生、長期得不到根治的重點問題。
1.全面開展風險辨識管控。一是全面辨識風險。各生產經營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要牽頭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和全體員工,對自然災害、生產工藝、生產安全系統、車間廠房、設施設備、管理體系、制度運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全方位辨識,確保無遺漏。對辨識出的安全風險進行評估,科學確定安全風險類別和等級,建立風險臺賬。按照“疑險從有、疑險必研、有險必判、有險必控”的原則,建立覆蓋全員、全過程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責任制度,將風險辨識評估等工作納入員工業務技能培訓。二是全面強化措施。根據風險特點,逐一制定有針對性的管控措施,既要包括責任落實,制度建立完善,規范管理、教育培訓,安全投入等常態管控措施,又要包括預案管理、應急演練、應急處置等緊急狀態下的管控措施。要在風險點位、重點區域設置安全風險公告欄,制作安全風險告知卡,確保每名員工都能掌握安全風險的基本情況及防范應急處置措施。三是落實管控責任。結合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在全面辨識管控風險的基礎上,建立完善風險管控責任清單,將風險管控責任逐一落實到車間、班組、崗位和具體人員。
2.立即開展隱患排查治理。一是完善制度,列出清單。各生產經營企業要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列出包括隱患排查治理等在內的日常安全檢查清單,明確和細化隱患排查的事項、內容和頻次,并將責任逐一分解落實,推動全員參與自主排查隱患。二是每日排查,閉環整改。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要每天組織對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設施設備安全運行情況、一線人員規范操作情況等進行排查檢查,尤其要強化對存在重大風險的場所、環節、部位的隱患排查。對排查發現的隱患建立臺賬,逐項落實整改措施、預案、資金、時限、責任,按照閉環管理要求切實整改到位。三是錄入系統,定期報告。按要求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全過程錄入省安全生產風險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并及時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企業職代會“雙報告”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二)各單位、部門集中整治重點
各單位、部門要切實擔負起防范化解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將企業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納入督查檢查的重要內容,督促指導生產經營企業健全落實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加強動態監管,確保風險辨識到位、可控、受控,隱患排查全面、動態清零。
1.精準管控風險。一是摸清風險底數。各單位、各部門要定期組織會商研判,對行業領域內的安全風險進行全面辨識和評估,根據風險分布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確定安全風險等級,并結合企業安全風險情況,匯總建立安全風險數據庫。二是分級分類監管。針對不同風險等級的企業,確定不同的執法檢查頻次、重點內容等,實行差異化、精準化動態監管,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企業,實施重點監控,加強監督檢查。三是強化督促指導。定期組織專業力量對企業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整體評估,掌握企業安全風險變化情況,并對企業是否全面辨識管控風險進行復查,督導企業落實風險管控整治措施。
2.督促隱患“清零”。鼓勵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聘請專家對重點企業、重點部位開展解剖式安全檢查,督促指導企業建立包括隱患排查治理等在內的科學的日常安全檢查清單,每日開展隱患自查,對隱患整改情況定期復查驗收,確保隱患動態“清零”,推動企業形成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機制。
3.深化“打非治違”。持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行動”,結合交運系統“鑄安2020”監管執法專項行動,加大執法檢查力度,重點檢查各企業風險辨識、管控措施和責任落實情況,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等,對安全風險管控不到位和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依法嚴厲打擊懲處。綜合運用行刑銜接、關閉取締、聯合懲戒、公開曝光等措施,形成強力震懾和高壓態勢,倒逼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自覺抓好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
4.嚴肅事故調查。對集中整治期間發生的每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和“四不放過”原則開展調查,必查風險有沒有辨識、隱患有沒有整治、制度有沒有建立、機制有沒有運行,找準問題,厘清責任,堅決追責問責。
(三)重點行業領域集中整治內容
1.危險貨物運輸領域。督促有關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安全生產有效投入,提高安全管理科技化含量,配足配齊各類管理人員,強化素質教育。強力推行安全清單制管理,及時修訂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急預案及安全操作規程。要加強安全生產全過程管理,進一步規范危險貨物運輸調度流程,嚴格執行“六個不準”。一是一律不準承運法律法規禁止運輸的危險貨物和托運人未按規定分類未按要求提供危險貨物的類別、品名及相關注意事項的危險貨物。二是駕駛員違法違規行為未得到處理的,一律不準參加下趟(次)運輸任務。三是駕駛員、押運員從業資格不符合法規要求,一律不準參加營運。四是車輛技術和罐體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一律不準投入運行。五是未參加安全教育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押運員,一律不準參加營運活動。六是未建立完善所承運危險貨物的應急處置方案,未開展應急演練的企業,一律不準開展經營活動。
2.交通在建工程領域。重點對項目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安全責任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交底、三級教育培訓、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專業人員持證上崗,隱患排查、治理,應急管理、預案制定、演練等落實情況檢查。著重對施工現場高空作業平臺、深基坑、臨邊洞口、邊坡防護、起重機械、施工電梯、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安全用電、易燃易爆品和危化品儲存使用、消防安全等重點環節、重點部位的隱患排查。
3.道路運輸領域。組織開展隱患車輛專項整治,開展貨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專項整治,全面排查貨車、專用車生產企業、車輛維修企業和車輛非法改裝站點。加大對貨車非法改裝企業和改裝車輛的打擊力度,有力消除貨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等違法違規突出問題。開展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專項治理,穩步推進超長平板半掛車和超長集裝箱半掛車治理。加強客車安全水平,完成公交車駕駛室隔離設施安裝,劃設乘客安全警戒線,粘貼警示標識標語,嚴防乘客搶奪方向盤、干擾駕駛人安全駕駛。加強重點車輛和客運站安全監管,加大非法營運查處力度,嚴格落實《反恐怖主義法》《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以及“三不進站、七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強道路客運安全源頭管理。
4.水上交通領域。檢查企業船舶維護,駕駛、操作人員培訓、持證上崗情況,加強對碼頭渡船、通航水域客船、采砂船等重點船舶的動態監管,嚴厲整治超速超員、超限超載、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冒險出航、帶病出航等嚴重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船舶的消防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用電、易燃易爆品和危化品儲存使用、消防安全等重點部位。
5.人員密集場所領域。要突出車站、駕培等人員密集場所,重點檢查以下情況:是否存在經營單位(場所)未取得合法審批手續及消防驗收;否存在違法建設和經營、無證經營等違法行為;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否按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否根據實際需求,配備應急設施和裝備,儲備應急物資,指定專人管理的,未按規定組織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消防演練的;是否組織安全檢查巡查,是否開展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是否用電安全管理、用火安全管理不到位;是否按規定設置消防器材;疏散通道內是否存放易燃雜物,堵塞安全疏散通道。是否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制定和落實管控措施。
6.道路管養領域。要加強國省干線、縣鄉公路沿線的危橋、危涵、道路缺口和可能滑坡路段的巡查。加強公路除險加固、防范安全措施的落實,重點加強管養公路橋梁的安全監管。強化對高邊坡、重點橋涵的動態監控。公路養護施工現場規范設置警示標志、標牌的情況。加強公路危險路段排查治理和養護維修作業安全措施、交通疏導。做好對危險路段監測監控,完善惡劣氣候條件下確保全縣道路安全暢通預案和安全措施。加強消防安全檢查。重點做好安全用電、易燃易爆品和危化品儲存使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檢查,配備和完善各類消防設施設備和提示標志。
四、工作安排
(一)集中排查、自查自糾階段(即日起至8月31日)。各單位、各企業要結合實際制定“排險除患”集中整治方案,明確主要任務、重點內容和工作要求,落實責任、細化措施。各企業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生產經營建設全過程及每個部位、每個環節、每個崗位,全面辨識安全風險、排查隱患,制定落實風險防控措施,堅決整改消除隱患。
(二)集中整治、鞏固成效階段(9月1日起至11月30日)。局安全監督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采取突擊檢查、明查暗訪、隨機抽查、回頭檢查、交叉檢查和“四不兩直”“三帶三查”(帶著執法查、帶著媒體查、帶著專家查)等多種方式,對企業自查自糾情況進行全面整治,重點檢查企業是否開展了風險辨識、風險辨識是否全面、管控措施是否落實、風險是否可控受控、是否每日開展隱患排查、隱患是否動態清零。堅持標本兼治,以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為重點,形成長效機制,從根本上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
(三)“回頭看”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局安全監督部門要組織開展綜合督查,對風險辨識管控、隱患排查整治、責任落實、長效機制建立等情況開展“回頭看”,層層傳導壓力、層層落實責任,確保集中整治取得扎扎實實的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集中整治組織領導。“排險除患”集中整治是全縣交運系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開篇工作,是解決和落實安全生產突出問題的重要手段,是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常態化的重要措施。各單位、企業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責任感。
(二)認真分析,精心制定集中整治方案。各單位、企業要認真分析本領域、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按照“什么問題突出,重點解決什么問題”的原則,有針對性地制定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要突出重點,務求實效,通過實施半年的“排險除患”集中整治,突出解決一些重大問題,為三年專項整治行動開好篇,起好步。
(三)強化措施,確保集中整治取得實效。各單位、企業要廣泛動員,周密部署,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集中整治的工作措施。要以“嚴細實”的作風和對隱患問題“零容忍”的態度,切實履行職責,督促指導,狠抓落實,嚴格查處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排險除患”集中整治取得實效。
(四)強化基礎,統籌推進構建長效機制。各單位、企業要以開展“排險除患”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為契機,認真總結工作經驗,探索建立專項整治的長效機制,集中整治要與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鑄安2020”執法行動、隱患排查治理、“打非治違”、汛期安全監管、標準化三年行動、宣傳教育培訓等年度重點工作結合起來,通過各項工作的有機結合,促進各單位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提高安全生產意識,達到標本兼治的工作目標。
(五)目標導向,強化整治工作考核問效。各單位、企業“排險除患”集中整治開展情況納入交通安全生產督導評價重要內容,考核細則(見附件),對“排險除患”集中整治組織不得力、工作推進遲緩、風險辨識管控不到位、隱患整治不徹底的單位,將予以通報,對工作開展不力或在專項整治期間發生較大以上事故單位,將進行嚴肅問責;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非法違法行為嚴格執行“四個一律”,并實施聯合懲戒。
- 上一篇:鄉鎮脫貧攻堅外出調查方案
- 下一篇:商務局重大風險隱患防范化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