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證專項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時間:2022-09-24 09: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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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證專項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殘疾人證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殘疾人事業科學管理和精準服務水平,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加大全市殘疾人證管控力度,有效杜絕“假證、人情證”等違規殘疾人證在社會流轉及違規享受各類惠殘政策的現象,根據省殘聯、省衛生健康委印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省實施細則》和市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市集中開展殘疾人證專項清理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精神,殘聯黨組決定在全市殘聯組織開展殘疾人證專項清理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和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部署,堅持以省殘聯、省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省實施細則》和吉殘聯明電[2019]1號文件為依據,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動態管理”的原則,對全市殘疾人證進行一次專項清理整治,以推動全市殘聯組織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傳導層層壓實,確保殘疾人民生領域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二、目標任務

以換發殘疾人證為契機,清理核查殘疾人辦證領域存在的非殘持證、高定級別、檔案資料不全、審核把關不嚴等問題,努力營造殘疾人證認證準確、等級合規、程序合法、檔案資料齊全、核發管理規范的風清氣正的辦證環境,建立健全殘疾人證核發管理長效機制,為全面啟動第三代智能化殘疾人證工作奠定基礎。

三、實施步驟

結合殘疾人辦證數量較大的實際,按照突出重點,穩步推進,全面清理的原則,分四個階段開展專項清理整治工作。

第一階段:2019年9月15日-9月25日,宣傳動員階段。通過手機短信、網絡平臺、廣播、電視臺等媒體廣泛宣傳殘疾人證專項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和整治措施,讓社會各界充分知曉并參與監督和管理。

第二階段:2019年9月26日-10月18日,自查階段。充分利用全市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信息數據動態更新工作,上門入戶核查所有持證人員狀況,特別是對重度殘疾人要做到見人見證,逐人逐項核實甄別,對殘疾人評定表等基礎檔案資料和有關殘疾人證的舉報投訴材料進行全面整理。對疑似殘疾等級不準的應動員殘疾人主動重新核定等級,要建立殘疾人等級不符疑似人員清單,為集中清理整頓做好準備。

第三階段:2019年10月19日-12月20日,集中清理整治階段。抓住2019年大批量殘疾人證已滿十年需要換證的有利時機,組織對殘疾程度與所持證件不符的持證殘疾人,進行重新評定、鑒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省實施細則》第四章第三十條規定,凡是過去由殘聯直觀認定殘疾類別等級的,凡是原評殘材料缺失和檔案材料不完整的,凡是被舉報投訴的殘疾人證,以及自查中列入等級不符疑似人員清單的,各鄉(鎮)、街道殘聯通知持證人到指定機構重新進行殘疾評定。對殘疾人逾期未換領殘疾人證、三次通知持證人重新進行評級而未評定的,各鄉(鎮)、街道殘聯應以公告形式宣布暫停其享受的各項待遇。

第四階段:2019年12月21日-12月31日,總結督查階段。各鄉(鎮)、街道殘聯要全面總結專項清理整治工作,向市殘聯上報總結和相關材料。市殘聯將組成工作組結合“動態更新”工作部署,督查各鄉(鎮)、街道殘聯組織核查清理、糾正處理情況等,對督查中新發現的問題進一步整改,跟蹤落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鄉(鎮)、街道殘聯要將殘疾人證專項清理整治工作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一項政治任務,作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的專項整治任務之一,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對殘疾人事業極端負責的態度,切實做好此項清理整治工作。要細化清理整治工作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精準組織、精準實施、精準清理,有序推進專項清理整治。在清理過程中,要堅持實事求是,認真核查、邊查邊改的原則,做到數據準確,清查徹底,不得拖延清理整治工作,不得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提供虛假資料數據,確保清理整治工作順利進行并取得實效。

(二)加大宣傳力度。要把換發殘疾人證作為宣傳殘疾人事業的重要途徑,作為向殘疾人宣傳黨和政府扶殘惠殘政策的有利時機,制定具體的宣傳方案,策劃好宣傳活動。要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站、手機短信、懸掛標語、車體廣告、散發宣傳材料等形式,宣傳全市殘疾人證專項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和整治措施,使整治工作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提高群眾知曉率與參與度。同時要大力宣傳殘疾人事業取得的顯著成績,宣傳殘疾人自強不息和扶殘助殘的先進事跡,努力營造有利于發展殘疾人事業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嚴格履行職責。要進一步理清職責分工,各司其職,相互密切配合,確保殘疾評定、辦證審批責任制和責任追究機制的落實。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殘聯要規范、公開殘疾人證的申辦換領核發流程,按照規定的工作期限及時辦證,并做好檔案管理工作。堅決杜絕假證、錯證、人情證、關系證等現象的發生,杜絕向殘疾人收取辦證工本費、辦證事務費和其他亂收費的情況,補發、換證、注銷等也不得收取殘疾人任何費用。各鄉(鎮)、街道殘聯要做好殘疾人辦證的初審、申請及評定材料的公示工作,并將辦理好的殘疾人證按時發放到殘疾人手中。

(四)全面完善檔案。我市首批第二代殘疾人證于2009年制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殘疾人證有效期十年”規定,初步統計2019年全市將有近3000冊殘疾人證滿十年需要換領。各鄉(鎮)、街道殘聯要以換發殘疾人證為契機,完善申請和殘疾等級登記表格。要建立起一套流程規范、步驟清晰、方法多樣的清理工作機制,實行動態監督核查和管理,做到認真受理、逐件落實、存檔留存。特別是隨著全市殘疾人康復服務等項目實施,殘疾人在接受康復服務中,持證殘疾人的殘疾等級可能發生變化,要在換證中把這項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環節,各鄉(鎮)、街道殘聯要指導殘疾人重新到指定醫療機構定級。要堅持立足服務的原則,為擴大殘疾兒童應享盡享各項惠殘政策,積極鼓勵殘疾兒童辦證持證。

(五)加強多方監督。各鄉(鎮)、街道殘聯要嚴格按照殘疾評定標準,進一步規范殘疾評定和殘疾人證核發程序,強化全過程監督,堅決杜絕“假證”、“人情證”等現象,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要積極暢通群眾咨詢、投訴、舉報等各種渠道,讓社會各界充分參與監督和管理,堅決維護評殘發證工作的嚴肅性。

(六)限期如實報告。各鄉(鎮)、街道殘聯要認真分析、深刻反思殘疾人證核發管理中存在問題的根源,總結經驗教訓,舉一反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省實施細則》,進一步完善殘疾人證核發管理制度,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違規辦證現象的發生,切實維護殘疾人證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各鄉(鎮)、街道殘聯要對清理工作進展中發現的問題、處置情況等梳理匯總,填寫《殘疾人證專項清理整治工作統計表》和《殘疾人證專項清理整治工作月報表》,報市殘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