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行業百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方案
時間:2022-06-03 02: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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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據《中共市委關于落實省委第十巡視組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方案》(發〔2021〕14號)、《中共市人民政府黨組關于進一步落實省委第十巡視組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政黨組發〔2021〕2號)和《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市“利劍護安”百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安發〔2021〕5號)文件部署,深刻汲取桃樹洼村“8·1”洪流災害教訓,下功夫解決住建行業自然災害和安全生產行業領域突出問題,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防范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發生,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住建行業“利劍護安”百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緊扣省委第十巡視組反饋意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進一步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攻堅戰,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對我市建筑業企業、房地產企業、物業公司、建筑工地、售樓部和物業小區內自然災害、安全生產領域開展地毯式、拉網式大排查大整治,對存在事故隱患不整改的行為“零容忍”,嚴肅追責問責,對全市住建行業事故隱患進行“大抄底”,確保事故隱患動態“清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推動住建行業全年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向好,為建設新時代富裕、文化、宜居、幸福新提供堅強保障,以優異成績迎接建黨100周年。
二、整改目標
(一)對號入座,全面排查。認真對照省委巡視組對我市提出的:“防范重大風險不到位,對自然災害、生產安全方面隱患排查不徹底,2019年發生桃樹洼村‘8·1’洪流災害”這一問題,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全面徹底排除類似問題和隱患。
(二)以點帶面,徹查徹改。以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問題和不足為導向,舉一反三,結合實際工作,深入排查,分級分類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問題隱患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責任清單,逐項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標準、工作措施和完成時限,認真抓好整改落實,確保防范管控重大安全風險能力切實得到全面提升。
(三)追根溯源,立足長遠。按照省委巡視組反饋巡視意見和整改工作要求,查找具體問題隱患,分析研判問題隱患產生的根源,進一步加強源頭防控、示范創建和基層基礎建設;堅決杜絕較大以上事故,減少一般事故;實現全市住建行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全覆蓋,住建行業自然災害和安全生產行業領域安全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問題隱患得到有效整治,著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三、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7月10日。
四、整治重點及任務分工
(一)綜合整治重點。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問題。重點整治對關于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防治的重要論述學習貫徹不深入,對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利劍護安”百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等決策部署不安排不落實,貫徹落實上級安排部署不切實際、一轉了之。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不認真研究、排查不細致、管控措施針對性不強。二是紅線意識不強的問題。不能正確認識安全與發展的關系,政績觀存在偏差,在建設項目引進上安全風險把關不嚴、準入門檻低,淘汰落后產能力度不大。三是安全責任缺失的問題。重點整治各責任單位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安全生產“三必須”落實不到位,安全監管職責未寫入單位職責規定、管業務與管安全脫節,擔當意識不強、推諉扯皮,監管存在盲區;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不落實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逃避責任、末位負責,未按規定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監管機構不健全,人員配備不到位;未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要求,非法組織生產等問題。四是安全隱患排查整改上不夠深入的問題。重點整治安全風險辨識不到位、分級管控不嚴格;隱患排查不全面不徹底,對風險隱患視而不見,對發現的隱患問題整治不徹底,閉環管理不到位;政府掛牌督辦隱患治理超期、反復延期;安全整治走形式、走過場,不能緊盯突出問題,沒有形成有效機制。受限空間、檢維修作業等特殊作業審批不嚴格、科研實驗風險評估和管控措施不落實等問題。五是監管執法寬松軟的問題。重點整治不能正確處理“放管服”的關系,只放不管或簡單化限制執法,放松對企業的安全監管;監管執法隊伍能力不強、作風不實,執法檢查不精準,只檢查不執法、選擇性執法、人情執法、以整改代替處罰、執法檢查“一刀切”等突出問題;對違法違規企業不敢動真碰硬,該停不停、該關不關,放任違法企業一路“整改”、一路“綠燈”,長期“帶病”生產。六是教育培訓制度不嚴格問題。重點整治培訓走過程,培訓學時不夠,未制定培訓方案、計劃、安全交底、班前警示教育落實不到位,企業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新進人員培訓時間嚴重縮水,甚至于對短期合同工、臨時工、勞務派遣工不培訓就直接上崗等問題。七是應急救援要求不落實問題。重點整治一些企業無應急預案,或應急預案處置措施不具體、內容與實際相脫節,預案不演練,發生事故處置不得力,盲目施救,瞞報、遲報事故信息等問題。八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不到位的問題。重點整治自然災害防治和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不認真履行職責,事前事中出現監管盲區、事后摔鍋推責;安全風險源頭管控和安全準入把關不嚴埋下隱患、風險轉嫁;監督檢查流于形式,不想查、不敢查、不會查等問題。[住建局、房產服務中心、質監站]
(二)安全生產方面整治重點。
1.消防安全。重點整治物業小區、房地產企業、物業公司、售樓部、群租房、建筑業企業的消防設施配備情況;重點督促各在建工程的嚴格按照圖紙和規范進行消防工程施工,嚴格落實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定消防應急預案、配備消防專職管理人員、消防器材;依法查處已建成公共聚集場所、大中型綜合體、高層和地下建筑、文物建筑、學校醫院、養老機構、勞動密集型企業、易燃易爆場所消防設施未驗收投入使用現象。[住建局抗震消防辦、房產服務中心、質監站]
2.建設施工安全。重點整治施工企業無相關資質證書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及違法分包、轉包工程,盲目趕工期、搶進度和惡劣天氣強行組織施工,特別是防坍塌、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問題;起重機械、深基坑邊坡、高支模、腳手架、臨時用電用火、施工機械設備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存在的安全隱患;城市改造等舊房及設施拆除、農村建房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強化大風、降溫天氣,室外高處作業施工現場檢查和安全監管。[質監站]
(三)自然災害方面整治重點。
1.防汛防洪防澇。重點排查防汛責任區、物業小區內低洼易澇點、排水管道等運行情況和進水井、檢查井等暢通情況;檢查各建筑工地基坑支護、基坑工程防澇和施工現場排水防澇安全隱患;修訂完善防汛防洪防澇應急預案和責任制落實、排澇設施和應急物資儲備情況[住建局、房產服務中心、質監站]
2.地質災害。對危窯危房、房前屋后高陡邊坡核實、排查,制定地質災害隱患點清單,逐點落實防范措施。[住建局村鎮辦]
3.森林防火。全面排查責任區內森林火災隱患,重點檢查林區輸配電、高壓電、通訊等森林火災隱患;全面檢查野外火源管理和預警監測等情況,檢查用火審批、重點卡口以及護林人員駐守情況;強化農事用火、林事用火、祭祀用火等生產性和非生產性野外用火隱患排查;在節假日以及關鍵敏感和高森林火險時段,要集中開展森林火災風險隱患排查,特別要加大祭祀用火的管控。[住建局抗震消防辦]
4.避災安置點。全面檢查避災安置點風險隱患,重點檢查避災安置點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情況,檢查選址、房屋結構安全、通風排水安全、用電用氣安全、消防和應急通道暢通等方面情況;確保避災安置點避開易遭受泥石流、山體滑坡、洪澇等災害的危險地段。[住建局抗震消防辦、質監站]
五、整治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1年4月10日前)。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要立即按照方案進行動員部署,并于4月9日前將實施方案和具體聯絡人員(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報住建局辦公室。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1年4月11日至6月30日)。全面、準確、深入查找責任落實、管理制度、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應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建立問題隱患清單,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措施,逐一整改消號。對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要嚴格依法進行查處。各單位每月20日前分別將工作小結和統計表報送至住建局辦公室,辦公室統計匯總后報送至市安委辦。。
(三)“回頭看”和總結階段(2021年7月1日至7月10日)。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面認真“回頭看”,重點檢查工作部署情況、風險辨識及隱患排查臺賬建立情況、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落到實處等情況。對已責令停工整頓、停業整頓的單位逐一復查到位。要認真總結分析專項整治行動,并形成書面工作總結材料,經主要領導審核后,于2021年7月11日前報送至住建局辦公室,辦公室整理后報送至市安委辦。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思想認識。開展“利劍護安”百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是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的重要舉措,是保障省委第十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高質量完成的具體體現,是穩定安全生產形勢、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內在要求。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要提升政治站位,認真學習領會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自覺扛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結合黨史學習教育,強化責任擔當,敢于動真碰硬,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二)落實主體責任,提升本質安全。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專項整治行動的第一責任人,要按照“利劍護安”百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要求,認真對照主體責任落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組織制定集中整治和自查自改工作方案,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要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全面推進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風險防控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建立完善問題隱患排查、治理、銷號臺賬,不斷提升安全生產標準化水平,建立健全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內生機制。要嚴格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加大安全投入,積極推進安全科技進步,推動先進智能裝備在危險工序和環節的應用。要嚴格落實先培訓后上崗制度,落實班前警示教育,實施班組長安全培訓工程,提高班組長現場安全管理水平和現場安全風險管控能力。要提高企業應急預案制定和演練的科學性、針對性,大型企業要建立專職或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鼓勵中小企業與專業救援隊伍簽訂服務協議,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
(三)嚴格監管執法,加強隱患治理。要把嚴格執法貫穿于“利劍護安”百日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全過程,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執法行動,全面推行“啟動會+現場執法+總結會”“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員+崗位操作員工全過程在場”“執法+專家”的執法模式。百日集中整治期間,要懲治曝光一批典型違法行為、通報一批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物業企業、建筑公司和房地產開發公司。并要求各企業、建設工程建立完善問題隱患排查、治理、銷號臺賬,實施閉環式管理;各分管單位要掛牌督辦一批重大隱患,加強跟蹤督辦,督促各企業、工程切實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責任、整改資金、整改時限和整改預案“五到位”,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四)強化督查檢查、嚴格考核問責。要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提醒、公開曝光、檢查處罰等手段,推動“利劍護安”百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取得實效。各單位要組織督查組,突出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開展督導檢查和暗查暗訪,找短板,促整改;對問題突出的地方要組織工作組蹲點督戰,出謀劃策,指導服務。市住建局將在考核巡查中對整治工作進行專項考核;將對各單位、各企業對專項整治活動開展不力、問題突出的企業進行約談通報。對于問題嚴重的,要移交組織、紀檢部門依法依規組織調查問責,推動責任落實、工作落實。
(五)營造輿論氛圍,加強警示教育。各單位要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開辟專題、專欄、專刊,充分發揮主流媒體作用,廣泛宣傳動員,營造濃厚氛圍。要公開舉報電話、落實舉報制度,提高公眾的參與性。在整治行動期間,各單位要集中曝光1批重大隱患問題和典型案例;要對加大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訓,提升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和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的自覺性。
(六)鞏固整治成果,建立長效機制。局機關和局屬單位要堅決鞏固整治工作成果,認真總結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認真排查梳理,查漏補缺,進一步建立完善領導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和政府領導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清單等有關制度規范;將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進行歸納總結,使之固化為制度規范,形成長效機制,指導安全生產工作和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為全市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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