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法學習動員講話
時間:2022-08-30 11:30:00
導語:水法學習動員講話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同志們:
在黨中央、國務院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關懷下,在水利系統廣大干部職工的努力下,在有關部門的支持下,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已經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月*日主席以*號主席令正式頒布,將于*月*日正式實施。新水法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依法治水進入了全面推進從傳統水利向現代水利、可持發展水利轉變,建設節水防污型社會,保障經濟社會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新階段。借此機會我首先代表水利部黨組向支持水法修訂并為新水法誕生作出努力的所有同志以及社會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謝!今天,我們把全國各省、市、自治區的水利廳(局)長、流域管理機構和在京部直屬單位的負責人以及部機關公務員請來開這會,主要目的就是對學習貫徹實施新水法作一動員部署,以期推動全國迅速掀起一個宣傳貫徹新水法的高潮,并請省廳和流域機構的同志參加一期水法專題研修班,使同志們對水法的主要內容有一個初步的了解。下面,我講三點意見:一、修訂水法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
水是人類生存的生命線,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生命線,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我國是一個水資源貧乏的國家,水資源總量約*.*萬億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資源量約*立方米,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近*年來,隨著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水資源短缺、洪澇災害頻發、水環境惡化等問題日趨嚴重。特別是水資源短缺、水環境惡化更為突出。目前全國*座城市中,有*多座缺水,年缺水量*多億立方米;全國有近*%的河段、*%的城市水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根據中國工程院《中國可持續發展水資源戰略研究報告》,全國目前缺水總量約為*億-*億立方米,到*年國民經濟需水總量將增加*億立方米;*年全國污水排放總量為*億立方米,到*年將增加到*億-*億立方米。水環境的污染將進一步加劇我國水資源緊缺的形勢。以水資源緊缺、洪澇災害頻發、生態環境惡化為特征的水問題已成為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因此,依法加強對水資源的管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已成為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以下簡稱原水法)是*年*月*日經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并于同年*月*日實施的。這是新中國第一部管理水事活動的基本法。這部法律規定了水資源屬國家所有,規定了水資源開發利用的方針、原則、基本管理制度和管理體制,它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水利事業進入了依法治水的新時期。水法頒布*年來,我們已初步建立了與水法相配套的水法規體系和水行政執法體系;初步理順了水資源管理體制,強化了水資源統一管理;以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為重點,建立和完善各項水資源管理制度,使我國水資源管理逐步納入法制軌道,水的利用率大幅度提高,水利建設和防治水害工作取得重大成就。水法的頒布實施對我國水利事業的發展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水資源狀況的變化,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原水法的一些規定已經不能適應實際的需要,主要表現在:(*)在水資源開發利用中重開源、輕節流和保護,重經濟效益、輕生態效益和環境保護,在一定程度上導致許多地方水源枯竭、污染嚴重、生態環境破壞;(*)原水法規定的水資源管理制度不完善,特別是在節約用水、計劃用水和水資源保護方面缺乏相應的制度,致使水資源浪費嚴重,水源遭到破壞和污染,水資源利用率較低;(*)原水法規定水資源實行統一管理與分級、分部門管理體制,且對流域管理未作規定,造成了水資源管理體制混亂,多龍管水,城鄉分割,地表水地下水分割,嚴重影響了水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綜合效益的發揮;(*)原水法對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規定不夠明確,影響了市場經濟體制下水資源的優化配置;(*)原水法有關法律責任的規定過于原則,難以操作,對違法行為打擊力度不夠,給執法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難;等等。馬克思主義的歷史唯物論和辨證唯物論告訴我們,存在決定意識,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作為上層建筑范疇的法律法規,必然受經濟基礎制約又要反映一定時期的經濟基礎。因此,在經濟社會和水資源需求發生新的變化的情況下,有關的法律法規也必須修訂完善才能與之適應。正是由于原水法已經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水資源變化形勢的需要,所以,對原水法修改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為了做好水法修訂工作,在國務院領導下,水利部配合國家法制辦做了大量的工作。*年,中共中央批準了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修訂)》列入國家一類立法計劃。之后,根據黨和國家關于加強水資源管理,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等一系列方針、政策,水利部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在總結原水法實施以來實踐經驗,并研究、借鑒國內外水資源管理立法經驗的基礎上,于*年*月完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修訂草案送審稿)》上報國務院。國務院法制辦征求了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環保總局等*個部門和上海、河北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見,又專門到江蘇、安徽、黑龍江等省進行進一步調研,并會同有關部門對送審稿反復研究、論證、修改,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以后,又兩次征求了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環保總局、中編辦等部門的意見,專門召開了專家論證會,經進一步研究、修改,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修訂草案)》。在修訂草案經國務院*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后,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九屆人大常委會經過第*、*、*和*次會議審議,終于在第*次會議上審議通過。值得提出的是,在這幾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水法修訂草案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農委、法工委和國務院法制辦的同志高度負責,對委員們提出的建議進行了認真的修改,使新的水法日臻完善。為此,我再次向他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二、新水法的主要內容及其特點
原《水法》共*章*條。第一章總則,第二章開發利用,第三章水、水域和水工程的保護,第四章用水管理,第五章防汛與抗旱,第六章法律責任,第七章附則。修訂后的新水法共*章*條款。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水資源規劃,第三章水資源開發利用,第四章水資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護,第五章水資源配置和節約使用,第六章監督檢查,第七章法律責任,第八章附則。與原來水法比較,增加了一章"水資源規劃";原來的水法中"用水管理"改為"水資源配置和節約使用";鑒于國家已出臺了《防洪法》,原水法中的"防汛與抗洪"一章不單立,其內容分解到其他各章節中,增加一了一章"監督檢查"。可以說,包括總則在內,從第一章到第五章都是專門設定了水資源方面的法律規定。這樣一改,新水法比原水法在內容上著重規定水資源的開發利用節約保護和配置,具有鮮明的時代性、針對性和科學性、操作性,而且比較全面,涵蓋性較高。應當說這是我國現行資源法中的一部好法律。其主要特點是:
第一,體現了預定的水法修改指導思想和原則。由于經濟社會發展層次不同,原水法立法的重點在工程建設上設定較多,對水資源開發利用管理節約保護配置方面設定較少。這次水法修改,從一開始就提出了一個明確的指導思想和原則,即認真總結現行水法實施*年來的實踐經驗,并借鑒國內外水資源管理立法的經驗,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要求,進一步加強水資源的統一管理,突出節約用水,強化水資源的合理配置和保護,促進水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健全執法監督機制,為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改善生態環境提供法律保障。從修訂后的水法內容看,修改水法的立意和指導思想、原則已經得到了充分的體現,反映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必須實現從傳統水利向現代水利、可持續發展水利轉變的要求。
第二,融進了黨和國家近幾年提出的治水方針、原則以及新時期治水思路,并吸收了國內外的治水管水經驗,體現了理論聯系實際、實事求是和與時俱進的原則。進入九十年代特別是***;大水后,隨著對水利重要地位以及治水客觀規律的進一步認識,黨中央、國務院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治水方針和原則,黨和國家把水資源同糧食、石油一起作為國家的重點戰略資源,提出了"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根本兼治","興利除害相結合,開源節流并重,防洪抗旱并舉","把節約放在突出位置,以提高用水效率為核心,全面推行各種節水技術和措施,發展節水型產業,建設節水型社會",以及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等。水利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在總結歷史經驗,深入分析宏觀形勢的基礎上,提出實現從傳統水利向現代水利、可持續發展水利轉變。在繼續做好防洪抗旱、防災減災工作的同時,把解決水資源短缺和水污染問題放到重要的位置,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修訂后的新水法,融進了近年來黨和國家的治水方針、原則、思路和目標,并吸收了十幾年來國內外水資源管理的新經驗、新理念,使其通過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確實體現了理論聯系實際、實事求是和與時俱進的原則,既符合現代水法的趨勢,又具有我國自己的特色。第三,重點突出,相關法律規定具體明確。與原水法相比較,新的水法重點在水資源開發、利用,特別是管理、節約、保護和配置等制度上規定比較具體明確。一是理順了水資源管理體制,實現了水資源統一管理,注重水資源合理配置。新水法按照水資源統一管理與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相分離,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改革水利管理體制,強化了水資源統一管理,確立了流域機構在水資源管理上的法律地位;二是把節約用水放在突出位置,圍繞提高用水效率這一核心,按照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相結合的原則,以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制度為重點加強用水管理,把近年來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各項節水制度,如:建設項目的節水設施三同的制度,耗水量大的落后工藝設施淘汰制度,用水計量制度,超定額用水累計加價制度等都用法律形式加以確定;三是加強了水資源的宏觀管理,規定了全國水資源戰略規劃、江河流域(區域)規劃、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資源論證制度、河流水量分配和旱情緊急情況下水量調度預案制度、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劃制度等一系列水資源配置制度,并明確了水資源規劃的法律地位和規劃實施的監督管理;四是重視水資源與人口、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的協調關系,加強了在水資源綜合開發利用中對生態環境的保護,改變了過去水污染防治與水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相脫節的狀況。同時,建立水功能區劃制度和排污總量控制管理制度,使江河水質保護建立在水資源承載能力的基礎上;五是適應依法行政的要求,強化法律責任。總之,新水法按照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從法律的角度,正確處理了水資源與人口、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的關系,促進人與水、人與自然的協調和和諧。全面貫徹實施新水法,必將使我國水利事業開創一個新局面,也必將推動我國水資源管理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三、認真學習宣傳貫徹實施新水法,全面推進依法治水
黨的十五大明確提出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并決定將其寫進憲法,國務院又作出了依法行政的決定,我們水利系統也提出了依法治水的方針。依法治國是社會文明和進步的標志,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依法治水也是確保水利可持續發展的根本所在。實踐證明,不管是依法治國,還是依法治水,重要的是立法。而新水法的修訂,可以說從根本上完善了我國管理水事活動的基本法,它的頒布實施不僅對水利事業的發展、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而且對整個經濟社會的發展都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因此,我們一定要從依法治國和依法行政的戰略高度,認真學習新水法,宣傳新水法,貫徹落實新水法。首先要廣泛學習和宣傳。古人言:"徒法不足以自行",意思是說最好的法律法規還要靠人去掌握和執行。因此,在新水法頒布后,首要的任務就是要組織水利系統廣大干部職工深入學習。要把新水法的學習與學習"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結合起來,同進一步學習貫徹中央治水方針政策結合起來,認真領會水法的精神實質和各項規定,提高貫徹實施水法的自覺性、責任感和緊迫感。各級水利行政主管部門的黨政一把手要親自負責抓水法的貫徹實施工作,要總體部署,制定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把學習和貫徹實施引向深入。領導干部要先學一步,多學一點,學深一點,帶動廣大干部職工掀起學習和貫徹實施的新高潮。同時,要以多種形式,采取多種措施,開展面向社會的水法宣傳教育。要造成宣傳聲勢,形成水法制氛圍,使全社會都知道新水法已經誕生,并逐步了解新水法的主要內容和一些重要規定,推進全社會遵守新水法,執行新水法。其次,要抓緊制定全國和地方的水法配置法規。水法是規范水事活動的基本法或者叫"母法",由于它的修改完善,必然要求其他水利法規與之適應和配套,因此,對已有的水法規要認真疏理,與之不適應的,要重新修訂,不配套的,要制定出臺。當前,要配合國務院法制部門修訂出臺《取水許可制度辦法》、《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制定《水資源費征收辦法》。各省、市、自治區都要抓緊制定或修改水法實施辦法。第三,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目前,我國已初步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某種意義上來說,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水利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設施,共發展必須納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軌道,同時又必須走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道路。新水法的出臺不僅為新時期依法治水提供了較為全面的法律規定,而且也為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行政提供了支撐和保障。為此,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都要按照加強宏觀調控、依法行政、有效監督的要求,轉變思想觀念,轉變政府職能,轉變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要轉變過去主要靠行政手段工件的方式,增強用法律手段處理矛盾、解決問題的能力;要轉變過去單純靠政策辦事的觀念,確立水利工作既要靠政策又要靠法律最終實現依法治水的觀念;要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把不該由政府審批的事項堅決核減下來。同志們,水資源工作涉及多部門、多領域,我們在貫徹實施新水法過程中,不僅要做好自身工作,而且要積極當好黨委和政府的參謀,爭取各級黨政領導重視支持新水法的貫徹實施工作;同時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團結協作,協調各方面力量齊抓共管。只要這些工作做好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我們通過新水法的貫徹實施,一定會全面推進依法治水,也一定會開創新時期水利事業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