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政府采購會講話
時間:2022-11-04 0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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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我市政府采購的主要工作與成效
我市政府采購工作從1999年開始起步,在省政府和市委的重視和支持下,在各有關部門的積極配合下。截止**年底,全市政府采購累計采購金額96579.23萬元,比采購預算金額115809.26萬元節約19230.03萬元,綜合節支率達到16.6%。我市政府采購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得到省政府的充分肯定,連續三年被評為全省先進單位。
回顧政府采購工作,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靈活多樣,宣傳《政府采購法》(二)加強領導,健全政府采購機構(三)建立制度,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四)注重監督,促進政府采購健康發展二、2004年政府采購工作重點
政府采購工作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大和**屆三中會全精神,以《政府采購法》為依據,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強化宣傳,增強意識,依法采購,擴大規模,健全制度,規范運作,理順關系,為建立公共財政體制打好基礎,堅持“三公”原則,強化監管力度,提高采購人員素質,努力營造規范、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政府采購氛圍,用市場經濟手段實現政府職能的轉變,發展公共服務型政府,促進**經濟從“苕溪時代”邁向“太湖時代”。
(一)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政府采購法》的重要性
《政府采購法》的頒布實施,是我國財政體制改革和財政法制建設的一件大事,是我國政府采購法制體系建設的一個里程碑,必將對我國政府采購工作開展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政府采購法》是保證我國各級政府依法行政,規范其采購行為的一部重要法律,是政府管理經濟的一個非常有效的工具,是整個市場經濟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政府公共經濟管理的重要職能。我國建立政府采購制度是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是建立公共財政體制的需要。實行政府采購制度,是由消費財政向公共財政過渡的重要舉措,是對財政支出的管理從分配環節延伸到使用環節,從資金管理延伸到實物管理,它有利于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提高整個采購活動的透明度,促進廉政建設,消除“暗箱操作”,是一項名副其實的“陽光工程”。推行政府采購制度,由于涉及面廣,觸及的利益多,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從**年11月由市財政局、監察局、審計局、政府采購辦等四個部門聯合開展的政府采購專項檢查中,有些單位對政府采購工作認識不足,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維護小集體和個人的既得利益而產生一些抵觸情緒,擅自采購現象仍有發生。對此,必須引起高度重視,要明確政府采購是“政府”行為,不是代表你單位想要什么就買什么,想怎么買就怎么買的自身行為,必須要依法和規范;任何單位所需物品的采購,其資金來源是財政性資金,單位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所有權應屬于各級政府。所以,大家要轉變觀念,在思想上要統一認識,在行為上要依法采購√匝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和趨勢。
(二)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政府采購的良好氛圍
《政府采購法》貫徹實施一年多來,我們發現不少單位雖然知道《政府采購法》,但對《政府采購法》的立法宗旨、基本概念、采購程序、采購方式、法定義務以及違法責任等方面情況了解較少。有的認為,政府采購多此一舉,財政性資金工程項目采購,有《招標投標法》和《合同法》就可以,何必要按《政府采購法》程序辦等等。為此,必須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努力營造政府采購的良好氛圍。開展各種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如召開政府采購工作座談會、表彰大會、電視講話、通報會議等等,提高各部門領導依法采購的法制觀念,進一步落實貫徹《政府采購法》。通過新聞媒體宣傳,開辟政府采購宣傳專欄、公告專欄,把《政府采購法》的基本知識和有關規章制度向全社會公開,讓全社會參與和監督政府采購行為。要組織和舉辦《政府采購法》的講座和培訓班,重點學習《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有關政策和制度、基本知識、實務操作程序等方面的內容。各主管部門,特別是教育、衛生、城建、交通、公安、財稅、工商等系統的領導,對其所屬單位有關人員也要組織培訓,既要管好本部門,又要管好下屬單位。實施《政府采購法》,不是單純為了節約資金,更重要的是為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促進廉政建設,政府采購是一項“陽光工程”,是與WTO接軌的要求,是建立公共財政體制的需要,是市場經濟逐步成熟的標志,它有利于市場經濟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有利于遏制腐敗現象和行為的發生。
(三)進一步加強采購預算管理,認真編制采購預算計劃
隨著財政體制改革的深入發展,我市財政預算收入呈逐年遞增的情況下,政府采購支出占整個財政預算支出比例也在不斷增大。因此,加強各部門和單位的采購預算管理,認真編制采購預算計劃,發揮財政性資金最大使用效率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必須進一步增強部門采購預算和采購計劃的編制力度,按照“政府采購應當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的規定,以及“要全面編制政府采購預算,通過細化財政資金采購項目和編制年度政府集中采購計劃,加強政府采購的計劃性”的要求,各部門在編制2004年政府采購預算時,必須把所屬單位和團體組織納入其中。采購預算編制后,經同級財政部門和人大審核批準,無特殊情況,一般不得超計劃采購。財政部門要重點審查采購項目的必要性、采購資金的來源、采購數量及配備標準等,嚴禁各部門和單位編制無資金來源的政府采購預算;各級采購辦根據財政部門批復的年度政府采購預算,重點審查政府采購所涉及的采購目錄、采購類型、規格型號、參考單價等方面的合理性,并及時下達政府集中或分散預算執行確認書,采購中心按照采購辦下達的政府集中采購的預算執行確認書,分類分項制定每月(或每季)的政府集中采購計劃,并按時組織采購實施。
(四)進一步科學、合法、合理確定政府采購原則和政府采購目錄
《政府采購法》中所指的采購人是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采購單位的資金都是財政性資金,不存在所謂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財政性資金是指財政預算內、外資金、政府性基金、國有資產經營收益、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上級部門對下級部門的撥款、國債資金、以及政府和行政事業單位需要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借款。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必須明確三條原則:
一是有預算可采購原則。各預算部門都要認真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和采購計劃,分別報同級政府采購辦和財政部門審批、備案,
方可實施政府采購。
二是先審批后采購原則。各采購單位在采購前,先向同級政府采購辦申請,經同級政府采購辦和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根據所采購的項目和金額,確定采購方式,實施采購。
三是提高采購時效原則。在規范的基礎上,對于金額相對較小的通用類商品,如計算機、電視機、傳真機、打印機、復印機、辦公用紙、辦公家具、空調等。經市政府采購領導小組批準,由政府采購辦負責制定相應辦法,通過采購中心公開招標,確認一批商業信譽好的協議供應商,實行協議采購,從而使采購單位采購便捷,提高采購時效。
(五)進一步完善制度,不斷規范政府采購行為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中明確提出:“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制度創新和觀念轉變,與管理規范化緊密相關,必須結合實際,研究制訂相關管理辦法和工作程序,做到規范采購,又體現效率,確保《政府采購法》的順利實施。”按照這一要求,我市結合實際情況,有必要對原有的制度和辦法進行完善和充實,在規范、操作、監督、考核等四方面建立一系列配套制度。
規范方面:完善《**市政府采購試行辦法》、《**市政府采購預算管理暫行辦法》,出臺**市2004年政府采購目錄及標準,制定**市政府采購市場供應商準入審核制度,制定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制辦法;
操作方面:建立政府采購辦、政府采購中心、采購人(單位)、供應商的政府采購規則和操作程序制度,建立政府采購中介機構操作程序規則;
監督方面:建立供應商誠信評價制度,建立政府采購中介機構監管和考評制度,制定供應商投訴受理和處理辦法,制定違反《政府采購法》行政處理規定;
考核方面:進一步完善政府集中采購中心的考核和考評辦法,制定政府采購從業人員業務培訓和考評制度。
通過上述一系列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不斷創新制度,完善政府采購機制,使《政府采購法》的貫徹真正落到實處。
(六)進一步加強監管,健全政府采購有效監督機制
《政府采購法》明確規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政府采購活動及集中采購機構的監督檢查”。從當前全市情況看,在執行政府采購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具體表現為:有些單位先自行采購后報批;有些單位私自與供應商約定貨物,再要求采購中心指定采購該貨物;有些主管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擅自采購不報批;有些單位打著某某領導要求的牌子,非要采購自定供應商的貨物;有些單位寧愿多花錢、多花力氣私自采購,等等,這些“暗箱操作”行為,既不公開又不公正,還浪費財政性資金,違反《政府采購法》,我們必須堅決制止,認真查處。為了使各單位在采購活動中,能自覺遵循《政府采購法》的宗旨,必須理順各方面的關系,進一步加強監管,健全政府采購有效監督機制。
第一,理順管辦關系,加強相互制約和監督。政府采購辦、政府采購中心和分中心,按照管理職能和執行職能分離要求,采購項目審批由同級政府采購辦負責,采購項目執行由同級政府采購中心或分中心負責,特別是現已設置的建設局、衛生局、教育局的三個采購分中心,采購前應將采購項目報批同級政府采購辦,原則上通用類商品由同級政府采購中心負責統一執行采購,專業設備商品由各分中心負責統一執行采購。在采購方式中,除單一來源方式采購以外,供應商不得少于三家;在評標過程中,采購中心或分中心的人員一律不得參與評標,評標專家人數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在公開招標中,必須有監察部門和政府采購辦人員在場監督;在履行合同中,采購中心和分中心要負責公正監督雙方當事人履行合同條款。通過理順管辦關系,環環把關,相互制約,使監督機制發揮效能。
第二,健全監督制度,形成合力齊抓共管氛圍。在**年11月由市財政、監察、審計、采購辦四家組織的聯合檢查中,發現不少問題,比如單位領導對《政府采購法》意識較弱,認識不足;隨意采購較多,對資金節約意識不強,特別有些單位本身不富裕,一方面向政府、向財政要錢,另一方面將要來的錢不精打細算用,不編政府采購預算;政府采購目錄的文件不向下屬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貫徹,造成下屬單位不了解《政府采購法》;有些單位與供應商有著某種私交關系,不愿意政府采購等等。從存在一些問題看,在加強依法采購的法制宣傳和教育的同時,要從制度上入手,抓緊出臺與《政府采購法》相配套的監督制度和辦法。各級財政部門要制定相應政府采購資金管理辦法;各級監察部門要制定相應黨紀政紀處分規定;各級審計部門要把《政府采購法》作為領導離任審計和專項審計的內容,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嚴重問題及時通報同級政府,并認真查處;各級政府采購辦要從依法采購角度,認真履行《政府采購法》的監管職能。財政、監察、審計、采購辦四個部門要齊心協力,形成合力,加大監督力度,使政府采購工作更上一層樓。
(七)進一步提高兩個素質,為政府采購工作開創局面
目前,各級政府采購辦和采購中心人員少、工作量大,必須從提高素質入手,加強自身建設。要認真學習《政府采購法》和相關的政策法規,熟練掌握政府采購程序,規范操作,把握環節,做到規范中求效益,規范中求效率,在提高采購、服務質量上下功夫,努力做到采購單位滿意、供應商有錢賺、上級領導肯定。要加強廉政建設,加強從業職業道德教育,要抵制腐敗行為,經常要給自己敲敲警鐘。善于學習先進經驗,總結實踐,不斷創新工作,不斷創新制度,使**市政府采購工作始終走在全省前列。
同志們,全面推進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是中央、省明確提出的要求,我們一定要按照《政府采購法》精神,進一步完善改進政府采購工作,節約財政支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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