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派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到村級任職干部任期考核實施方案

時間:2022-10-10 0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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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派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到村級任職干部任期考核實施方案

我縣從縣、鄉(鎮)機關和事業單位中選派到村級任職的干部2005年8月下派以來,已有一年時間,根據縣委《關于從縣、鄉(鎮)機關和事業單位中選派干部到村級任職的實施意見》(龍發〔2005〕17號)和《縣選派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村級任職干部管理辦法》精神,現就做好選派到村級任職干部任期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考核時間

考核時間安排在2006年9月10日至9月20日進行。

二、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緊密結合選派干部的職責任務,按照“加強組織、發展經濟、富裕農民、維護穩定、鍛煉干部、促進農村全面進步”的要求,全面了解選派干部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重點考核選派干部的工作實績。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質、組織協調能力、工作作風、工作態度、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方面。

三、考核等次及標準

㈠等次

選派干部考核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

㈡標準

1、優秀等次標準

具備稱職等次所有標準。重點要體現:村黨支部班子創造力、戰斗力得到加強,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工作思路清晰,工作措施得力,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村、組基礎設施建設得到明顯加強,群眾收入明顯增加;群眾測評稱職以上票達到80%,經考核屬實。

2、稱職等次標準

⑴村“兩委”班子及計生、婦女、治保等村級配套組織健全,制度完善,團結協調,村務公開等村民自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議事制度規范,且作用發揮較好。

⑵黨員底數清,老齡、困難、外出流動黨員情況明。年內發展新黨員2人,培養3名以上入黨積極分子,發展黨員工作取得進展。黨員日常學習、黨員聯系貧困戶、“”等組織生活制度得到落實。開展了無職黨員設崗定責工作,黨員履行崗位職責情況良好。

⑶按照縣、鄉(鎮)黨委的要求,扎實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做到規定動作不走樣,并結合實際,創新自選動作,群眾滿意率達到規定要求,教育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學習教育活動各階段材料齊全、規范。

⑷黨員電教設備齊全、制度健全,電教工作正常開展。

⑸有遠、近期工作思路、目標任務和具體的工作措施。以增加農民收入為中心,在調整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推廣良種良法、發展勞務經濟、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和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等方面有新的進展。結合地區實際,抓以泡核桃為主的林果業、以豬牛羊為主的畜牧業、烤煙產業、茶葉產業取得一定成效,群眾生產生活水平得到改善。

⑹村組道路、水利和村黨員活動室等基礎設施建設得到加強。

⑺村內突出矛盾和遺留問題得到妥善解決,無惡性刑事案件、非法宗教活動、群體性上訪和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社會穩定。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達到縣下達指標要求,村醫療衛生條件得到改善。

⑻選派干部遵守選派干部管理辦法,自我要求比較嚴格,考勤薄、工作日志記錄齊全,黨組織生活、學習教育活動正常,有學習、會議記錄,每月在崗20天以上,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廉潔自律,樹立了縣級機關干部良好形象,沒有違法違紀現象。

群眾測評稱職以上票達到70%,經考核屬實。

3、基本稱職等次標準

基本具備稱職等次標準,群眾測評稱職以上票達到60%,經考核屬實。

4、不稱職等次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確定為不稱職等次:工作沒有正常開展起來;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糧食補貼等各項支農惠農政策和計劃生育政策等沒有得到落實;每月在村工作少于10天;群眾測評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票累計超過40%,經考核屬實。

四、考核方法

考核分述職測評、走訪了解、實地查看、逐人分析、確定等次五個步驟進行。

㈠述職測評

召開鄉(鎮)黨政班子領導干部、站所負責人、村組干部和村民代表會議,聽取選派干部一年來的工作述職,并進行民主測評。

㈡個別走訪

分別聽取鄉鎮領導班子成員,選派村部分黨員、干部和群眾的意見,了解選派干部的表現情況。

㈢實地查看

實地了解選派干部實施的發展項目,為群眾所辦的實事好事,黨務、村務公開及檔案等各項制度,有關會議記錄等情況。

㈣逐人分析

考核組對考核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形成考核鑒定,并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見。

㈤確定等次

縣委“選派辦”在聽取各考核組匯報后,綜合分析,逐人確定考核等次。優秀名額控制在20%。

五、組織實施

縣委“選派辦”在縣委組織口、縣紀委、縣人事局相關部門抽調干部,由科級領導擔任考核工作組組長,組成考核工作組,鄉(鎮)黨委配合,到各鄉(鎮)開展考核工作。

六、有關要求

1、考核選派干部工作實績時,要本著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態度,充分考慮選派干部的主觀努力程度、所在村的客觀條件和選派單位的幫扶能力,確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

2、考核以選派干部的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作為評定選派干部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據,其他任何單位和部門的意見作參考,不得作為考核依據。

3、堅持統一標準、統一尺度,不搞平衡照顧;考核過程中要實地查看選派干部實施的發展項目和為群眾辦實辦事情況,考核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全面準確,嚴禁弄虛作假、謊報政績;要注意防止人情、面子、關系等因素干擾考核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