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項專項整治工作調查研究報告
時間:2022-05-24 03: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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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標要求
緊扣“為民務實清廉”這個主題,通過開展專項整治,推動“四風”突出問題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切身利益問題的整改落實,使黨員、干部作風進一步轉變,為民務實清廉形象進一步樹立,黨群干群關系進一步密切,基層基礎進一步夯實,更快更好的建設統籌城鄉示范鎮。
二、有關要求
鎮委鎮政府把專項整治作為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的重中之重,以嚴肅的態度、嚴格的標準、嚴明的紀律狠抓整改落實。
(一)明確工作職責。鎮黨委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親自主持制定專項整治方案,牽頭協調解決整改中的難點問題,以身作則、身體力行,帶頭自查自糾、真抓真管,推動班子抓落實,督促下級搞整治。鎮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對專項整治工作負總責,要根據中央和省委、市委、區委部署重點整治任務,結合我鎮實際,明確整治重點,細化專項整治內容,明確各項整治任務的責任單位和牽頭負責人,明確整改落實的路線圖、任務書和時間表。
(二)強化督促指導。鎮委督導組把專項整治作為整改落實、建章立制環節的重要著力點,從嚴從緊,真督實促,對整治方案不聚焦、措施不具體、專項整治不力的,及時指出、批評、糾正。鎮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通過加強指導、嚴格把關,確保整改到位,出實效。
(三)建立情況匯報通報制度。每月鎮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總結一次專項整治進展情況,以內部通報的形式適時通報情況。
三、專項整治重點任務落實情況
(一)整治“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
一是在設立意見箱,公布聯系方式,充分利用“椰城糾風熱線”,廣泛聽取社會各界人士意見建議,受理群眾投訴“庸懶散奢貪”問題。二是開展紀律作風整頓活動,堅決糾正對群眾來訪辦理業務時愛理不理、高高在上、態度生硬惡劣、對群眾的訴求不理睬、不予答復、不及時答復以及無正當理由延時超時辦理等問題。三是采取明察暗訪、重點抽查等方式,加強經常性督促檢查,大力查處上班時間擅自離崗,辦事扯皮、推諉推脫等行為。四是優化辦事流程,提升效能,提升為民服務水平。
(二)整治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奢侈浪費
一是嚴禁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超陪餐人數安排工作餐,嚴禁超標準用餐,嚴禁用餐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等行為。二是嚴禁用公款安排與正常公務活動無關的宴請,嚴禁用公款安排旅游觀光、打高爾夫等活動。三是杜絕重大節慶或假日期間公款購買、印制、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掛歷等物品以及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等年貨節禮。四是嚴肅查處在高檔豪華餐館、私人會所、農家樂等場所進行公款吃喝、賒賬吃喝和其他違反規定用公款大吃大喝行為。五是嚴禁以開展學習交流、考察調研之名組織異地單位(部門)進行公款吃請;嚴禁到風景名勝區舉辦會議和活動。
(三)整治超標配備公車、多占辦公用房、新建樓堂館所
嚴格執行區關于整治超標配備公車、多占辦公用房、新建樓堂館所的各項規定,全面開展清理查處領導干部超面積占有、使用辦公用房問題;超標準配置辦公家具、辦公用品或配置與辦公無關的其他設施設備問題和領導干部違規多占住房等問題,無違規現象發生。
(四)整治“三公”經費開支過大
嚴格遵守區關于整治“三公”經費開支過大的各項規定,禁止報銷任何超范圍、超標準以及與相關公務活動無關的費用。禁止公務接待超標準,一律實行先審批后接待。禁止以舉辦會議、培訓等名義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進一步規范公務消費行為,全鎮“三公”經費支出下降5%。
(五)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
嚴格遵守區關于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的各項規定,糾正不計資源環境代價追求短期利益、盲目鋪攤子上項目的行為,杜絕“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嚴格政府債務管理,無違規現象發生。
(六)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切身利益問題
1、嚴格遵守區關于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切身利益問題的各項規定。一是嚴格依據市政府下達的相關征地通告和省、市出臺的統一年產值、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相關標準開展征地工作。征地款項由區財政部門直接撥付至村集體銀行賬戶。征地款分配時,由村民小組會議民主討論確定征地款分配方案并公示、簽名確認。分配方案報鎮紀委審核、報財政所核對無誤后,由銀行將征地款進一步劃撥給各被征地農戶。通過鎮政府、鎮紀委和財政所對征地款分配使用監督審核,確保征地資金足額發放和安全使用。二是履行征地拆遷公告、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和征地拆遷補償登記制度,及時公開征地拆遷信息。通過村內張貼公布征地補償方案、入戶上門告知征地事宜及有關政策、安排專人負責征地拆遷補償登記等方式確保征地拆遷信息及時公開。三是認真做好被征地農民住房、就業和留用地安置工作,幫助協調辦理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已落實那英、北布、卜典等村莊的企業留用地。按照養老保險辦理相關政策,在國土部門正在分批次確認征地信息過程中,目前已做好老一、老二、卜典、那英、東江、邁宏等多個村莊被征地農民的摸底調查和材料收集工作。四是做好人員隊伍培訓,由鎮政府、村委會、村民小組人員共同組成征地工作隊伍,在嚴格按照征地相關政策并充分尊重村民自治權利的基礎上開展征地工作。
2、按要求堅決糾正涉農利益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和安全生產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
3、編制了環境保護規劃,通過規劃管控,堅決糾正環境保護中損害群眾利益行為。
(七)整治群眾辦事難
嚴格遵守區關于整治群眾辦事難的各項規定,建好用好鎮、村三級便民服務平臺,進一步完善村黨員群眾服務功能。公開服務項目、簡化辦事程序、縮短辦事時限、提高辦事效率,保證各級便民服務中心門常開、人常在、事常辦、活動常開展。
(八)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
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時向社會公布清理后的收費目錄和標準。
(九)整治落實惠民政策縮水走樣
一是堅決整治在城鄉低保工作中徇私舞弊,錯保漏保,搞人情保、關系保、重復保的行為,每季度對我鎮的低保對象進行審查,對不符合城鄉低保條件的對象一律取消低保資格,2014年第四季度農村退保5戶,13人。建立低保常態化管理機制和服務管理平臺,強化低保工作的公示監督,杜絕工作不作為、亂作為。
二是定期開展惠民政策落實情況專項檢查,重點確保種糧補貼、退耕還林和生態公益林補貼、漁船補貼、農機購置補貼、民政類補貼、危房改造補貼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嚴查克扣補貼、弄虛作假套取補貼等行為。如解決儒林村委會退耕還林款問題。我鎮儒林村委會村民多次上訪要求補發退耕還林款問題,鎮經組織工作組干部查閱資料、核對人員、面積補助數量后,在鎮政府的協調下,在區政府的支持下落實了缺口資金。5月30日,區農林局再次核查后于進行公示。公示期內有2戶村民反映其領過的金額與公示的金額有出入,涉及金額4500元。隨后,鎮林業站組織相關村民簽名,完善手續,并于6月底將2003年至2009年的退耕還林款按照檢察院調查的結果發放到相關農戶的帳戶里。
三是查處救災救濟物資發放、特困群體救助等工作中辦事不公、優親厚友的行為。民政辦對發放的每筆款項均做好公示工作,確保我鎮民族救助等工作的公開透明。如在抗擊威馬遜臺風中,我鎮發放第一批災民基本生活補助款28.44萬元,大米948包(30斤/包)。第二批災民基本生活補助款23.1萬元,大米770包(30斤/包)。第三批災民基本生活補助款156.6432萬元。向分散供養的農村五保戶、農村重點優撫對象、孤兒等對象發放民政廳下撥的災后基本生活補助糧162包(50斤/包),向困難災民發放區民政局下撥的23張折疊床、50套運動服等救災物資。
四是做好跟蹤核查上報的危房改造對象,拍照記錄等工作,做好走訪調查筆記等,確保危房改造政策落到實處,惠及危房改造對象。2014年,鎮有134戶農戶參加農村危房改造,其中區政府下達任務123戶,利用歷年剩余資金追加安排11戶。在參加危改的134戶中,C級維修戶8戶,D級重建戶126戶。改造農戶類別:低保殘疾戶7戶,殘疾戶4戶、低保戶23戶、五保戶2戶、一般戶81戶,其他戶17戶。按照區政府關于印發《市區2014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實施方案》和《市區2014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府辦[2014]48號)補助標準,D級重建:一般戶22000元,其他戶19000元,低保戶30000元,低保殘疾戶45000元,五保戶40000元;C級維修:一般戶9000元,低保戶11000元,全鎮補助資金共3159000元。
(十)整治干部“走讀”
認真貫徹執行區印發的《區治理鎮領導干部“走讀”現象暫行辦法》、《區關于規范鎮(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借調、調動暫行辦法》、《市區科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實施辦法》等相關制度,不定期抽查鎮干部駐鎮情況,對“走讀”干部由鎮紀委進行談話,對“走讀”情況較為嚴重的干部進行公開批評。同時,組織青年干部到霸王嶺和鸚哥嶺實地考察學習鸚哥嶺大學生團隊堅守大山,樂于奉獻的精神,引導青年干部扎根基層,以此強化對干部的紀律和剛性約束。針對我鎮干部宿舍老舊,已被職能部門鑒定為D級危房,我鎮已向國有資產管理局申請對危舊宿舍進行拆除,并做好工作間建設的報建等前期工作。
(十一)整治黨員干部參賭涉賭
嚴格遵守區關于整治黨員干部參賭涉賭的各項規定。重點整治全鎮各部門黨政干部、國家公職人員、村“兩委”干部、企事業單位黨員干部六種行為:在辦公、休閑娛樂場所打牌賭博的;與管理服務對象打牌賭博的;在工作期間以及在基層參加會議、組織檢查等公務活動中打牌賭博的;貪污、挪用公款賭博或利用賭博進行變相行賄受賄的;為賭博活動提供場所和其他條件及充當保護傘的;參與其它形式賭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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