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地稅系統扶持“三農”涵養稅源的思考

時間:2022-05-28 1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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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地稅系統扶持“三農”涵養稅源的思考

基層地稅系統扶持三農涵養稅源思考

在中共中央今年一號文件惠農政策的指引下,廣大農民群眾已從糧食直補中得到了實惠,種糧的積極性進一步提高。當前,關心農業、關注農村、關懷農民是保證中國的糧食安全、保持全國穩定的頭等重要問題,也是我們地稅系統面臨的重要任務。但是,我們應清醒的看到,當前,在我國農業發展的基礎設施還比較落后,農村發展的后勁尚有不足,農民的總體收入水平仍然比較低下。在支持“三農”問題上,還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難題,需要各級、各部門協調聯動,形成合力。我們地稅系統如何利用稅收的杠桿,大力支持農業特別是糧食生產的發展,支持廣大農民進一步脫貧致富,是當前擺在地稅干部面前的一個嶄新的課題。

一、加大扶持“三農”力度,是地稅系統義不容辭的職責

早在改革開放之初,黨的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陳云同志就告誡全黨全國,“無工不富、無商不活、無農不穩、無糧則亂”,給人們敲響了警鐘。對于中國這樣一個人口多、底子薄、耕地少、水源缺的農業大國,農村的穩定、農民的安康、農業糧食的安全,是我們各行各業的首要問題。民以食為天,中國的國情和歷史告訴我們,農業是百業之首,糧價為百價之基。糧食價格決定物價,物價影響金融和經濟發展乃至社會穩定。八十年代末的通貨膨脹和搶購風潮使我們記憶猶新;去冬今春以來糧食價格的波動引發的物價的波動,也是最現實的明證。

沒有農業的穩定發展,就沒有國家糧食的安全,也沒有農村個體私營和工商業的發展,也就不可能有地方稅收事業和各級財政的發展和鞏固,各行各業的發展都將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因此,大力扶持“三農”,是縣級地稅系統義不容辭的職責,也是為地稅事業的長遠發展著眼,只有農業的不斷壯大,才能使基層地稅事業“為有源頭活水來”。

二、近年來在基層農村糧食生產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糧食價格存在的“谷賤傷農”問題長期存在。由于價格的扭曲,“剪刀差”的日益加大。近年來,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種糧比較效益下降。2004年與1995年農業生產資料年相比,柴油由每公升1.5元上升至3.6元,增長2.2倍,農業用電由每度0.3元增長為0.5元以上,增長近一倍,化肥(標準肥)由每公斤0.5元增為1.8元,增長三倍以上。而糧食價格則不增反降。在糧食價格不能表現價值的市場作用下,糧農不肯對土地作較多的投入,更不肯對農田設施基本建設作長期投資K撬擔爸值夭蛔話訊瞧ぬ睢保綽閿詿虻憧諏浮E┟穹從辰昀叢諏甘巢牟糠值乜槌魷至恕拔郎鎩保ú簧先魏畏柿希┖汀巴焓鍘保ú喚剿?,部分农户对耕地只种仓e?,造迟p戀贗嘶?、水土留|?,甚帜橍溨翣q霰鴰┚獺⒘繼锘奈叩南窒蟆U廡┪侍?,不能不引弃_頤嵌粵甘嘲踩侍獾木韜蛻釧肌?o:p>

(二)、體制形式的資金占用問題。家庭生產責任制的實行,給中國農業帶來強大的活力。但是,千家萬戶對農機具“小而全”的重復購置,存在著不少問題。一是資金分散使用,難以發揮大量資金的整體效益;據調查,目前平均每戶購買農機具的費用在8000元以上。二是家用小型農機具的利用率較低,農機動力機械的利用率平均在10%左右,而配套機械的利用率權為2%,表面上是農機的閑置,實際上是資金的閑置形成的自然折舊損失,資金浪費是相當驚人的。因此,在農機服務中需要有關部門支持,進一步增強社會化、專業化服務。

三、扶持“三農”及糧食生產的對策

(一)、各級財政應加大對農業基礎設施硬件的投資力度,千方百計增加對農業特別是糧食生產的投入。各級政府特別是縣、鄉、村三級干部,應制定糧食生產的長期規劃,并研究出一套在現行體制下,組織農民開展防災救災進行農田基本建設的有效措施,如以工代賑、集資辦水利等,本著“誰出錢,誰受益”的原則,民主制定既符合當地實際,又能有效進行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長遠的辦法。另一方面,各級各部門要在價格體系,農業體制、社會服務等方面,從“民以食為天”這個關系國家糧食安全、關系社會穩定的高度,認識支持農業、特別是糧食生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國家給農民的優惠政策真正給農民帶來好處,使農民的切身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充分調動農民種糧的積極性。

(二)、地稅系統應在直接為農口生產的企業如農業機構、水利、化肥、農藥的企業中,采取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如減免稅、或支農退稅扶持政策,這不僅可以涵養稅源,讓利于農,而且主要利用稅收的政策杠桿,扶植農業特別是糧食生產,這樣雖然短期養活了部分稅收,而從長遠來看,農業的發展、農民的富裕,對縣級稅收和財政事業的發展壯大,對社會的穩定,都有著深遠的意義。

(三)、建議盡快取消農業稅收及各種農稅,如“農業四稅”,在當前個體私營經濟和股份制企業迅速發展,稅源不斷增長、整體稅收形勢比較樂觀的情況下,取消農業稅勢在必行。大部分縣級財政已沒有征收農業四稅的必要。而且由于農業生產的周期長、風險大、困難多,取消或減免農稅,或降低農業稅率,不僅是合情合理的、應該的,而且是可能的。只有我們財稅系統對廣大農民群眾輕稅薄賦,才能使農業增強后勁,促進農村個體私營經濟及工商業的發展壯大,為基層地稅創造更多的稅源,以保護農民休養生息,保證農村長治久安。

(四)、銀行系統應設立支持農業特別是糧食生產的專項信貸資金,扶植長線農業的發展。主要用于農田基本建設的硬件信貸投資,改善生產條件,以增強農業抗御自然災害和各種風險的能力,主要用于抗旱防澇、防風林網建設,生態環境保護,電力設備建設和購置大、中型農機具。這項貸款應是低息或貼息,體現出國家重視糧食生產的產業政策,通過有重點的投放,提高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水平,積極扶持農村的社會化、專業化服務體系,這對提高農業機構和利用率、減少千家萬戶的重復購置,增強農業發展的后勁,有著重要的意義。

綜上所述,以扶持“三農”為已任,將糧食安全記心頭,是擺在我們基層地稅面前的頭等大事,也是保證國家長期穩定的大事,需要引起全社會的重視。當廣大農民真正富裕之日,就是基層地稅、財政事業真正輝煌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