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當前道路管理執法中存在問題的思考
時間:2022-01-22 12:55:00
導語:對當前道路管理執法中存在問題的思考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某基層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部門立案查處了3起瀆職侵權案件,均為有關道路管理執法人員越權執法、違規操作導致產生嚴重后果的案件,這類案件一方面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了重大損失,產生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另一方面有關執法人員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載。通過辦案,筆者發現,當前道路管理執法中存在一系列問題,值得引起人們的深思。 一、執法主體繁雜,政出多門。"要想富,先修路"。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高速發展,道路運輸事業也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道路運輸作為一種簡便易行的運輸方式,與每個人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然而對各種車輛及其載體的道路的管理,卻是一件令人頭疼的事,公路三亂屢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勢。究其根源,均與政出多門有關?!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9條明確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公路上非法設卡、收費、罰款和攔截車輛。"《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也有類似規定,然而,受部門本位主義和地方保護主義思想影響,一些部門、行業和地方均出臺了有關行政規章和地方性法規,授權其下屬的執法部門上路檢查,從而造成了政出多門的局面。目前在我國,除交通警察作為法定執法主體在履行上路檢查的職責外,運政管理部門,交通征稽部門,農機監理部門也在上路檢查規費的征收,而地方道路管理站、公路局(段)、路政隊等也從路產、路權的角度上路檢查。另外,工商、林業、煙草稽查、鹽務執法等部門或行業也在不同程度的上路檢查,粗略核計,不下于數十家,公路上的"三個大蓋帽,圍堵一個爛草帽"的現象屢見不鮮。 二、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當前,在上路檢查的執法部門中,出于種種原因,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現象大量存在,如農機監理部門其法定職責應是農機生產的安全管理監督以及規費的征收,規費征收的主要方式按規定應是深入田間場院,必要時才可以在省道以下的縣、鄉道路上巡查征收,而現實生活中,許我農機監理執法人員并未深入田間、場院向群眾宣傳政策,征收規費,而是熱衷于上路巡查,違規追攆車輛,有的甚至嚴重超越權限,違法上省道、國道巡查,于是產生車毀人亡的悲劇也就在所難免。同樣運政管理執法按規定主要是對五大運輸市場的管理以及有關規費的征收,其工作范圍主要是車站、碼頭等固定場所,必要時對逃費、欠費車輛才可以上路追繳,并且交通部1997年8月22日頒布的《道路運政管理工作規范》也明確規定:"鄉、鎮交管站不得在國道、省道上稽查……"。而許多基層運管執法人員卻置這些規定于不顧,違規上省道、國道巡查,如某基層檢察院今年查辦的該縣運管所某鄉鎮運管站有關執法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案件,就是執法人員嚴重超越權限,違規上乾扶路(少道209線)夜間查車,造成一死兩傷的典型案例。 三、重征費、輕管理。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的職責均應是從各自的角度對道路及道路上運行的車輛進行日常的監督管理,管理應是其主要的職責。然而是什么原因造成有關執法人員違反國家法規政策,違規上路且屢禁不止呢?其深層次原因還是受經濟利益驅動。許多基層執法單位往往從本單位、本部門的利益角度考慮,受經濟利益驅動,搞創收,重視規費的征收和罰款的創收,而忽視對管理對象的日常管理和宣傳教育,從而本末倒置。更有甚者,有些部門甚至將規費征收以及罰款創收定成硬性指標,層層分解到單位和個人,以創收論英雄,一個執法單位或個人工作的好壞,成績的大小,全憑罰款創收任務來衡量,這就難怪有些單位領導對其工作人員違規上路查車采取放任甚至縱容的態度了,因而也造成了公路三亂屢禁不止。 四、部分執法人員素質低下,執法水平有待提高。道路執法本身是一項嚴肅的事情,執法人員是在代表國家執行公務,對執法人員的素質相對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應有更高的要求,然而由于種種原因,部分道路執法人員素質不高,執法水平低下,違規執法,不文明執法表現突出,人民群眾對此反映強烈,有的濫用職權、暴力執法,有的罰款不開票,坐支、挪用甚至私分罰沒款。對個別執法人員來講,執法就是扣車、罰款,對執法程序、執法效果一竅不通,難怪有些車輛運營戶見了道路執法人員就象老鼠見了貓,避之惟恐不及而叫苦連天了。按規定,執法人員應統一持證上崗,最起碼應對自身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熟練掌握,否則,何談執法水平和執法的社會效果。在筆者接觸的一起案件中,某部門鄉鎮基層執法單位包括負責人在內七名執法人員均為臨地聘用人員,其執法水平也就可想而知了。 以上是筆者通過辦案發現的當前道路管理執法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對于這些問題,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去解決。 一、加快立法步伐,制止公路"三亂"。公路"三亂"的根源在于政出多門,其實質就在于許多行政規章,地方性法規和國家法律發生沖突,許多部門和地主以部門行政規章和地方性法規為依據,違規上路亂設卡、亂罰款,這是公路"三亂"的根源所在。所以建議國家立法機關對行政規章和地方性法規進行審查,對一些和國家法律相沖突的行政規章和地方性法規予以廢止,從而保障國家法律的嚴肅性和完整性。同時,加快立法步伐,制訂統一的道路運輸管理法規,從源頭上治理公路"三亂"。在今年的全國人大會上,有代表就這方面的問題也提出了議案。 二、積極推進稅費改革,開征燃油稅。目前我國對上路運行的車輛規費征收制度很不科學,在實踐中也存在一定的弊端,一方面是規費項目較多,群眾負擔加重,另一方面是漏洞較大,欠費、逃費現象較為嚴重,再加上一些人為因素,執法人員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少征或不征的,使國家稅費流失較大。鑒于這些實際情況,建議有關部門積極推進稅費改革,借鑒國外成功經驗實行費改稅,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統一開征燃油,既能對納稅人做到客觀公正,又能節約國家行政資源,同時又能最大限度地防止國家稅收流失。 三、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增強群眾自覺納稅(繳費)意識。道路運輸營理執法部門應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深入田間場院及車輛運管場所,積極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向群眾講清國家稅費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道理,在加強管理的同時,積極做好服務工作,強化公仆意識,提供便民措施,變被動追繳稅費為群眾自覺納稅或主動繳費。 四、加強管理,提高執法人員素質。"打鐵須得自身硬"。執法人員自身素質直接影響到執法行為的效果,道路管理執法部門應加強對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教育廣大執法人員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意識。同時,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及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身政治素質和執法水平,做到文明執法,熱情服務,努力做好規費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