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鄉鎮執政能力 強化六個“第一”

時間:2022-02-25 12: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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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鄉鎮執政能力 強化六個“第一”

無稅時代的到來,意味著農民與國家的分配關系將發生根本性的變化,也預示農村基層政權建設正面臨著一場歷史性的巨大變革。毋庸置疑,新形勢下農村工作難搞、農民實事難辦、農民群眾難管、農村干部難當的“四難”矛盾凸現了出來,鄉鎮政府工作陷入了徘徊的困境,農村干部的熱情遭遇了冷卻。如何走出困境、激活鄉鎮政府工作、開創新形勢下農村工作新局面?我們認為,必須強化六個第一”,提高鄉鎮執政能力,從而建立精干高效且能適應客觀規律的新型鄉鎮政權機構。

一、把發展作為“第一要務”,提高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

鄉鎮作為“三農”工作的主戰場,加快發展是最緊迫的任務。鄉鎮最應該體現出來的執政能力,就是加快發展。一是秉承“發展是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的執政理念,樹立“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思想,以“三個有利于”和“發展才是硬道理”為標準衡量鄉鎮的一切工作,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和科學的發展觀,切實增強鄉鎮干部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二是鄉鎮領導班子及干部職工要常思發展之策,常謀發展之計,常建利民之言,營造“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苦干實干帶群眾致富”的良好氛圍。三是要把農民的思想統一到黨的方針政策上來,把農民的力量凝聚到發展農村經濟、繁榮農村市場、穩定農村社會、豐富農村文化生活的各項任務上來。四是鄉鎮領導既要在屆期內出成績、出政績,又不能留“尾巴”、留“后遺癥”。

二、把轉變職能作為“第一目的”,提高社會綜合服務的能力。

鄉鎮政府是基層工作和基礎設施建設的主要組織實施者,是技術服務的主要提供者,是社會秩序、社會公正和人身財產安全的保障者,是公共產品的提供和維護者。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構建公共服務型政府,是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在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問題上作出的重要決定,也是人民群眾的迫切要求。全面取消農業稅之后,鄉鎮政府將面臨巨大的生存壓力,但同時也面臨巨大的發展機遇。一是鄉鎮應該抓住免除千年“皇糧國稅”的時機,徹底地變管理為服務,把職能的重心從經濟建設轉變到公共服務上來,自覺順應鄉村社會和鄉鎮體制由“官本位”向“民本位”轉變的大勢,多想如何為民,少想如何升官,通過發展農村社會,緩解農村官民矛盾,消除農民對政府的信任危機,使農村的黨群、干群關系有一個質的進展。二是鄉鎮黨委、政府指導農村工作要具體。不能光出文件、出政策、出命令,不能大而化之,不能滿足于一般號召。要按大市場、小政府的方向,強化服務經濟能力,為項目建設和企業發展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為農村產業發展提供技術、資金、信息等方面的服務,把企業和農業產業看成經濟發展的主體,創新服務方式,為企業和農業產業發展營造廣闊的空間和良好的環境。例如農村產業結構究竟怎么調,怎樣做到一村一策、一戶一策,怎樣走向市場。又如辦企業要辦什么、怎么辦、群眾意見大的問題怎樣一個一個解決。再如后進村怎樣變先進,等等。都要面對面地指導,扎扎實實地具體幫助。總之,要不說空話,多辦實事。

三、把穩定作為“第一前提”,提高應對復雜局面的能力。

隨著農村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社會經濟結構和分配方式發生了較大變化,人民內部矛盾的利益性、復雜性、對抗性不斷增強,使農村不穩定的因素日益增多。做好新形勢下的穩定工作,一要正確認識和處理各種社會矛盾,善于協調各種不同的利益關系,克服各種困難,應對各種風險。二是健全維護穩定的工作機制,著力鞏固鄉(鎮)、片、村組調解組織,做到機構、制度、工作、報酬四落實;完善鄉(鎮)、片、村(居)、村民代表四級矛盾糾紛調解網絡。三是改進維護穩定的工作方式。按照預警在先、控制在先、轉化在先、調解在先的原則,實行“屬地管理”、“分級管理”和“行業管理”,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四是引導教育群眾。一些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建設項目出臺前后,往往是群體性事件的高發期,要提前制訂工作預案,按照宜解不宜結、宜疏不宜聚、宜緩不宜激的原則,主動靠前工作,做到能解決的當場解決,暫時不能解決的千方百計做好說服勸解工作。五是開展“經濟發展先進村、社會穩定放心村”的“雙村”創建活動。

四、把法治作為“第一責任”,提高依法執政的能力。

要保證黨的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到實處,農村基層干部要適應農村改革、發展的形勢,不斷強化政策觀念和法制觀念,學會運用法律的手段來解決經濟發展中出現的種種問題。善于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統一起來。一是穩定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群眾的積極性。要認真落實好中央、省、市、縣關于“三農”問題的政策,認真落實好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規定,只有全面理解和掌握黨在農村的有關政策,窮其理、熟于心,執行起來不打折扣,不出偏差、不走樣,農民就安心、農村就穩定。二是要牢固樹立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權力必須接受人民監督與法律制約的觀念,要做學法、執法的模范,維護法律的尊嚴,使全社會養成法治之風。要在法律的范圍內開展工作,這與執行黨章,發揮農村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是一致的。三要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進行選舉,處理農村中的各項工作都要依法辦事,不能隨心所欲,以言代法,以情代法。堅持財務公開、村務公開。四要以各種形式組織群眾學法,自覺守法。村級組織一定要相信群眾、依靠群眾,不僅要“為民作主”,而且要“讓民作主”。要從“少數人說了算”轉變為支部委員會或黨員大會討論決定,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集體決策。以公開促公正,以公正促民主,以民主促穩定,以穩定促發展。

五、把隊伍建設作為“第一保障”,提高執政為民的能力。

我省將著力推進以適度撤并鄉鎮、精簡人員為內容的鄉鎮“瘦身”改革,要求今后5年鄉鎮機構和人員編制只能減少,不能增加。在這一政策背景下,一是要圍繞“六個好”、“五個好”的目標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在干部選用上放寬視野,按照“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把那些真正想干事、會干事、能干成事的人放到主要崗位上,予以重任。以用好一個班長,帶好一支隊伍,造福一方群眾,激勵一大批干部。二是把對干部的要求和關心愛護有機結合起來,凝聚人心,增加活力。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讓制度切實發揮威力,做到鼓勵干事的,規誡混事的,處罰亂事的。三是搭建干事創業的平臺。從關心和解決群眾最現實、最眼前的地方做起,下大力解決好農民上學難、看病難、行路難和農村土地征用、城鎮拆遷改造、農民利益受損的問題。把群眾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答應不答應、高興不高興作為根本衡量尺度。四是加強黨員先進性教育。黨的先進性要通過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來體現,要扎實深入地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其實,在很大程度上,人民群眾就是通過鄉鎮干部的形象來認識我們的黨,通過鄉鎮政權的執政能力來判斷我們事業的興衰成敗。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六、把化債作為“第一關鍵”,提高基層政權良好運轉的能力。

鄉村債務問題產生和惡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源于體制性的嚴重缺陷,如今已成為鄉村干部“心頭大患”。化解債務要確保農村穩定、不增加農民負擔、不操之過急這三個原則。一是把化債與發展經濟相結合。發展集體經濟要有新思路,重點是搞好荒山荒灘開發,盤活閑置資產,進行資產經營,通過增加集體收入來償還一部分債務。二是把化債與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相結合。要選配好鄉鎮、村級班子,保持鄉鎮、村干部相對穩定,使他們關心債務,想方設法償還債務。三是把化債與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相結合。要普遍推行民主管理,實行財務、債務公開,讓農民了解債務,支持化債工作,積極償還歷年欠款。四是把化債與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相結合。廣泛動員基層干部和群眾、民主決策,民主管理,積極參與村級化債。

鄉鎮是政權的基礎、改革的前沿、發展的重點、穩定的關鍵。鄉鎮干部作為穩固農村政權的骨干,直接擔負著團結群眾、教育群眾、組織群眾、發展農村、建設農村、穩定農村的重任。鄉鎮政權和鄉鎮干部的戰斗力、凝聚力如何,直接影響到民心的向背、事業的興衰。各級領導務必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著眼于我國長遠發展,抓好基層,打好基礎,充分認識做好鄉鎮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