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責任狀
時間:2022-11-01 0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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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切實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在效地預防森林防火災的發生,確保我鎮森林資源安全,鎮防火指揮所(簡稱甲方)和村(居)委會、鎮林場(簡稱乙方)簽訂200x年10月1日至200x年9月30日森林防火責任狀。
一、奮斗目標
要求在簽約期內,經過雙方共同努力,年度不發生森林火警、火災。
二、雙方承擔的責任
(一)甲方(鎮防火所)
1、負責業務技術指導,檢查督促防火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總結推廣先進典型經驗。
2、負責聯系森林防火有關設備、物資器材。
(二)乙方(各村委會、居委會、鎮林場)
1、負責所轄區(組、林場)森林防火責任制的簽訂、檢查、督促、落實,保證森林防火工作制度的實施。
2、搞好森林防火宣傳,提高公民的森林防火意識。
3、組織撲火隊伍,并配備2—4名專職防火員,不間斷地巡山檢查。發現違反森林防火規定者,及時進行勸阻、教育,勸阻無效的,及時上報甲方處理;出現森林火警、火災,迅速進行處理和組織撲救,并報告甲方。
4、嚴格控制野外用火,確需野外用火的,按規定到甲方申領野外生產性用火許可證。
三、獎罰
1、嚴格按照森林防火目標管理考核,成績突出的,甲方向鎮政府建議給予通報表揚和物資獎勵。
2、乙方轄區內只要發生了火警、火災,甲方不給予乙方面獎勵,并建議政府通報批評;發生森林火警處理不及時,釀成火災或發生森林火災措施不力、報告不及時,貽誤戰機,造成損失的,追究責任人員和主要負責人的相關責任。
此責任狀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xx鎮護林防火指揮所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