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納稅調研報告
時間:2022-09-06 0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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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納稅是現代經濟社會對所有經濟主體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實現依法治稅的重要保障。在新形勢下,征稅人與納稅人愈加重視和強化誠信效應,呼喚誠信,倡導誠信已成為社會經濟生活中的時代主流。因此,在目前,倡導誠信納稅具有很重要的現實意義。但如何使誠信成為一種習慣、一種自然,需要我們做大量的工作。從目前來看,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做一定嘗試。
一、樹立正確的誠信理念
誠信納稅屬于一種道德范疇,它需要納稅人、征稅人、用稅人在對待稅收問題上樹立一種正確的理念——誠信。對“征稅人”來講,必須規范稅收執法行為,提高稅收執法水平,優化稅收服務環境,同時,要尊重維護納稅人的各項應有的經濟權利,同納稅人建立合作、互信、雙贏的新型征納關系。避免一味靠抓管理來改變納稅人的經濟行為,影響納稅人的“誠信納稅”意識的培育。對“用稅人”來講,政府部門應該牢固樹立依法治稅的觀念,協助稅務部門做好“誠信納稅”工作,從根本上創造一個公平的稅收環境,進而改善經濟發展的局部環境。同時政府要加強自身約束,做到“誠信用稅”。對“納稅人”來講,應該增強自身納稅意識,堅持“誠信納稅”原則,確立抑制稅收欺詐行為的自我保護機制,同時要正確利用各項稅收優惠政策進行投資決策、企業技術改造、產品結構調整等,從主觀上為自身創造一個“誠信納稅”的寬松環境,追求經濟利益的最大化。
二、逐步建立和完善稅收信用制度
樹立誠信納稅觀念,拓展“誠信納稅”的層面,是“誠信納稅”的思想先導,逐步建立和完善稅收信用制度,是保障實現誠信納稅的基礎工程。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對外開放不斷擴大,如何保持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信用,愈來愈引起社會各方的關注。從近期看,不少地區都從本地的實際出發,啟動或準備啟動企業信用評估體系。據筆者了解,在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進程中,稅務系統建立稅收信用制度的步伐邁得比較快,國家稅務總局在總結近兩年來各地推行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工作試點的基礎上,把握時機,果斷出臺了《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試行辦法》,這為推動相關部門加快信用體系建設提供了有益借鑒。《辦法》依據納稅人的納稅信用狀況作出等級劃分,稅務機關根據其信用等級,實施相應的管理措施,對信用好的,在稅收管理上提供便利條件和給予鼓勵;對信用差的,實行嚴格管理和監控。建立與完善稅收信用制度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并非易事。但我們可以本著先易后難的原則,從點到面、從局部到全部,積極穩妥地推進,經過幾年的努力,我們的稅收信用制度將會在初步建立起來的基礎上,不斷地加以完善。
三、加快信用管理法制化建設
道德是一個流動的概念,單純地將誠信停留在道德建設的某一時點上,僅僅靠納稅人自愿履行納稅義務是遠遠不夠的,并且將無法保證誠信的安全,必須靠無形的“道德之手”加上有形的“法律之手”才能構成誠信稅收賴以生存的制度條件,引導其從無序到有序。因此,在建立和完善稅收信用制度的同時,還必須制定信用管理的法律制度。目前,我國社會信用管理尚沒有獨立的立法。信用管理方面的法律大都散見在《民法通則》、經濟類法律的具體規定之中。雖然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都將誠實信用列為一項基本原則,但法律對社會信用的運作還沒有起到強有力的實際的制約作用。沒有完善的信用管理方法,缺乏有效的失信約束和懲罰機制,因而使不守信用的現狀難以得到有效遏制。因此我國要盡快加大信用立法與執法的進程,并使之宣傳法制化、教育法制化。
四、加快有關部門信用體系建設的相互配合
稅收信用制度作為社會信用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建立與完善離不開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與完善。為了更好地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筆者認為需要注意做好以下兩個方面的工作:1、加強各執法部門信用體系建設的相互協調和配合,為建立健全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創造條件。一般來說,一個部門建立本系統的信用信息數據庫的投資較大,維護費用不低,如果能夠將相關部門的數據庫加以整合,實行統一標準,實現信息共享,這將有利于降低運行成本,提高執法部門運作效率,方便企業和個人。2、逐步將信用評級工作移交給社會中介機構來完成。從國外來看,政府部門并不過多地介入具體的信用管理過程,對社會信用管理強調利用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信用中介的作用。由于我國市場發育還不完善,信用體系建設正處于初創階段,通過政府來推動信用評級工作,是非常必要的,應當努力創造條件,逐步將信用評級工作移交給社會中介機構。
誠信是稅收秩序穩定的根基,是市場健康發展的基礎。社會發展需要稅收信用的支撐,稅收事業的發展需要稅收信用的推動。稅務部門要加強對公民的稅法宣傳教育,培養他們依法、自覺、誠信納稅意識,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