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責任審計調研報告

時間:2022-10-13 10:00:00

導語:經濟責任審計調研報告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經濟責任審計調研報告

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審計部門在經濟責任人在職期間或即將離任前,依據有關法規對其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進行監督、鑒證和評價。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伴隨我國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進程產生并逐步發展起來的。是黨中央、國務院為加強對干部經濟上的管理和監督,公正評價和使用干部,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和黨風廉政建設,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推動經濟健康發展采取的重要舉措。對我們組建不久的青原區來說,強化經濟責任審計,對于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健全干部激勵約束機制顯得尤為重要。

一、目前我區開展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

自青原區組建以來,我區的審計工作就得到了區委、區政府的高度重視,20**年3月成立了審計局,配備了人員,審計工作按照區委、區政府提出的“一年打基礎、二年起好步、三年邁大步、五年創一流”的總體要求有條不紊地展開。三年來,全區共完成審計項目65項,其中經濟責任審計19項,專項審計17項,共查處違紀金額432萬元,已收繳違紀違規金額162萬元,移送案件線索1起,審計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是,由于我區是新區,開展審計工作還存在著一定的困難和問題,表現在以下“三難”。

1、審計力量與審計任務不相適應,工作開展難。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經濟責任審計對象越來越多,審計的內容、范圍越來越廣,而審計機關的業務工作大部分是由上級審計機關統一安排,或由上級有關部門委托執行,任務比較集中,審計跨度從幾年到十幾年不等,時間要求緊,因此審計機構的設置、人員配備和經費保障等出現了相對滯后的局面。就我區來說,審計部門有編制8人,有業務科室3個。現在實有人數7人,其中審計專業技術人員5人。在審計專業人員少、工作量大的情況下,審計工作難以開展。對科級單位的審計時間保證不了,對股級單位就更難深入了。如對鄉鎮站所、學校、醫院、林場等股級單位的審計,以往由主管局進行審計,但是由于我區的局多數只有報帳員,沒有財務股,客觀上導致對股級單位的經濟監督不力。

2、部分領導干部對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認識模糊,工作深入難。審計過程中只偏重于審計與財政、財務收支有關的經濟責任,對其他的經濟活動缺乏監督力度;審計結束后在對領導提拔、調任、退休等提出審查處理意見時不是客觀地分析運用審計結果,而是有時將審計結果的運用簡單化、絕對化;有的人不是把經濟責任審計作為經濟監督制度來看待,而是認為對領導干部開展責任審計,就意味著該領導干部在經濟上出了問題,在一定范圍內造成了不必要的恐慌。

3、先調離后審計的現象普遍存在,審計結果運用難。在工作中存在著,一些單位的責任人先調動甚至升任更高一級職務后,組織人事部門才委托審計機關對其進行審計,這就給審計評價帶來一定難度,不如實反映其任職期間的情況和問題,將違背審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該同志的升任已成事實,且擔任了領導職務,將對審計工作不利,使審計工作處于無所適從、左右為難的境地,審計結果也起不到為評價和使用干部提供重要參考依據的作用,只能起到反映情況,摸清家底的作用。由于原責任人在所在單位財經管理、執行財經紀律上存在著不規范或違紀問題,其所在單位應承擔處理決定,但個別單位新任領導存在“新官不理舊帳”的心態,不愿執行審計處理決定,給審計決定的落實帶來一定困難。

二、對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幾點思考

如何有效地開展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強化領導干部的經濟監督,提高審計結果的真實性及成果的運用,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新的課題。通過認真調研,我們認為抓好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應突出在以下四個方面下功夫。

1、加強宣傳,提高廣大領導干部對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認識。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作為新時期加強干部監督管理、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受到廣大干部和人民群眾的普遍認可,要繼續加大宣傳輿論導向,使開展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深入人心,營造一個領導重視、部門支持、群眾擁護的外部環境。首先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為正確合理使用干部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用大量的數據、詳實的資料反映領導干部在任職期內的工作業績,為黨和人民作出的貢獻。這些資料,是建立在客觀、科學的基礎上,直觀可靠。領導和組織人事部門可以通過審計結果,正確評價干部的優劣,政績的大小,為合理、正確使用干部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為發現和選拔德才兼備的人才,建立科學的用人制度創造良好的環境。其次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有利于發揚求真務實的作風。經濟責任審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反映任期內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是對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行為的一種遏制,可以促進其發揚求真務實作風。同時將審計結果載入史冊,改變了干好干壞一個樣的思想觀念,對干部既是一種預警機制也是一種激勵機制,促使任職人增強責任感、事業心和廉潔自律意識,使領導干部認真履行職責,全力以赴地開展工作。再次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有利于預防和防止腐敗現象的發生。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是強化干部經濟監督管理的有力舉措,通過審計,可以發現違法違紀線索,預防和打擊經濟上的違法犯罪。如我區紀委去年查處的河東街道原會計張遠龍貪污挪用公款案,就是通過經濟責任審計發現的。

2、建章立制,保障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正常有序。經濟責任審計內容比較復雜,涉及面廣,必須依靠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審計部門加強經常性的協調與配合,齊抓共管,才能取得成效。一是要成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副書記、區紀委書記任組長,區政府常務副區長和區委組織部長任副組長,監察、人事、審計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任成員,統一領導和協調全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二是要建立聯席會議,落實部門責任。建立由紀委、組織部、監察局、人事局、審計局組成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各單位分別派一名領導參加,堅持每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議,通報和研究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情況。紀委、監察局要對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的違法違紀案件做到及時立案查處,并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同時對領導干部廉政勤政情況進行監督;組織、人事部門要制定全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正職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以及重點部門的下屬股級單位負責人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并根據審計結果對領導干部提出職務任免、升降和獎懲建議;審計部門根據年度經濟審計計劃,依法獨立實施審計,并及時向聯席會議提交審計結果報告或審計意見書、決定書。三是要堅持離任審計與任中審計相結合,經濟責任審計與干部監督管理相結合。主要領導調動工作需要進行離任審計;主要領導在同一單位工作滿3年的需要進行任中審計;對個別單位群眾反映比較多,群眾意見大的需要進行重點審計。對其他部門的審計,由審計領導小組根據工作實際予以安排。

3、依法審計,著力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水平。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政策性強,在實際操作中,要注意抓好以下四個方面,以提高審計的水平。一要進行審計前公示。在對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前,到被審計對象所在單位張貼公告,公示需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者的姓名、職務、任職期限、審計原因、審計時間和舉報電話,歡迎群眾提供有效的線索,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二要探索創新審計方法。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大多是時間緊、內容多,審計工作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這就需要審計人員靈活運用各種審計方法,來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和真實性,保證審計項目高質量的完成。要堅持“六個結合”和做到“兩個延伸”。“六個結合”即:堅持審計與鑒證相結合,弄清經濟業務的真實性,以查處假發票和假單據為突破口,重點查處個人違法違紀問題;堅持內查與外調相結合,全方位查實經濟活動,重點查處“帳外帳”和“小金庫”;堅持審查與座談相結合,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堅持查帳與查物相結合,做到帳實相符;堅持詳查與抽查相結合,提高工作效率;堅持審計與自查相結合,充分發揮單位內部審計機構的內審作用。“兩個延伸”即:對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的離任審計,向所屬單位延伸,解決主管部門費用違規違紀向所屬單位轉移的問題;對鄉鎮(街道)黨政“一把手”的離任審計,向所屬站所延伸,解決“七站八所”亂收費、預算外資金失控、加重農民負擔等問題。三要客觀公正地進行審計評價。對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如何,將影響到組織部門對該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的任用,涉及到組織部門用人是否適當的問題,同時也關系到領導干部本人政績如何和個人升遷等問題。因此在評價表述時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一是審計評價應當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方針政策為依據。用實際工作業績與預定的可考核目標對比的方法來評價被審計對象,同時還要考慮到被評價對象主觀努力所不能夠控制的影響其工作業績的其他客觀因素。二是改革失誤和玩忽職守、瀆職要區別對待。改革失誤是在改革過程中由于政策導向的影響而產生的錯誤,而非個人主觀過失所造成。玩忽職守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賄賂、侵害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致使國家和公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過程中,由于經濟環境和經濟體制不斷轉變,國家政策不斷調整和改革配套措施的不甚完備等外部因素所造成的問題,是黨政領導干部主觀努力所不能改變的,對這些問題審計人員要作出實事求是的分析和說明。三是審計評價不能超出審計范圍。對審計中未涉及具體事項以及證據不足、評價依據和標準不明確的事項不作出審計評價,只擺事實,以防范審計風險;對評價黨政領導干部個人業績要注意分寸,不要把群眾集體創造的業績都說成是領導者個人的功勞,避免言過其實。

4、綜合運用,提高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利用價值。審計機關作出審計結果報告后,有關領導和單位負責人要及時聽取審計情況的匯報。材料首先報送人民政府,同時抄送紀檢、組織、人事部門;其次將查出的嚴重經濟問題和犯罪嫌疑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或檢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作為具體的干部主管部門,要把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對領導干部和企業領導人員的調整、任免等提出審查處理意見時的重要依據。同時,依據審計結果報告建立領導干部任職實績檔案,把審計結果報告中反映領導干部的政績情況、財務收支情況、責任與評價的主要內容寫進后存入干部考察材料。并把經濟責任審計與干部的其他審計方面的考察考核結合起來,力求全面、準確、科學地評價領導干部的功過是非,使審計結果真正成為領導干部考核、獎懲、任用、交流的重要依據。紀檢監察機關不僅能夠直接運用審計結果,對于審計結果報告中反映的被審計單位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問題較多,尚未觸犯刑律的,給予黨政紀處分,或分別采取調整職務、降級、免職、辭退等組織處理,而且可以將審計結果作為備案材料建立干部廉政檔案,以備后用。被審計單位通過經濟責任審計,可以詳細的掌握單位的資產狀況,確實起到摸清家底,明確經濟責任的作用,同時為以后的經濟發展和管理提供借鑒。審計機關要將審計結果按照《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及有關審計準則建立審計檔案,為下次審計提供參考性數字資料。并對該處理、處罰的下達審計決定,該通報的發審計通報,該移送的移送,維護法律的嚴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