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進國企黨組織調研報告

時間:2022-10-16 0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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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進國企黨組織調研報告

在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國有企業大力推進產權制度改革的新形勢下,不斷探索和改進國有企業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方式,是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

國有企業黨組織發揮作用方式的內涵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指國有企業黨的工作與活動的總的規則和程序,如黨的領導制度、領導體制、工作機制,企業黨組織職能的行使等。二是指企業黨組織和黨務工作者開展工作時所采取的具體的工作方法、手段和途徑等。國有企業黨組織發揮作用的方式必須適應經濟體制變化的要求,堅持與時俱進。通過調研,我們發現還有很多因素制約著國有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的發揮。

(一)國企改革尚處在攻堅階段,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雖然不少企業已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框架,但距離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還有不小的差距。我省國資委監管的**5家企業中,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獨資公司還占一定比例,其中,不少是按《企業法》注冊的,實行的是總經理負責制。有些企業雖然實行了公司制改革,但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之間有效制衡的組織機構和協調機制尚未形成。這樣,就無法真正形成適應法人治理結構要求的企業黨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黨組織發揮作用的方式與市場經濟體制及企業黨員隊伍現狀的要求不相適應。

(二)堅持黨管干部原則與市場化選聘企業經營管理者相結合的機制尚不完善。選拔任用國有企業負責人的方式和渠道單一,由于職業經理人市場尚未形成,符合企業特點的管理機制還沒有真正建立。對企業領導班子成員的管理缺乏層次性,企業黨委會、董事會和經理班子的主要成員均由同一個黨委研究確定,使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班子之間沒有真正建立起法人治理關系。

(三)在企業改制過程中,一些企業黨組織的功能被弱化。一是黨委的工作機構被縮減。二是專職黨務人員被壓縮。三是企業黨務干部隊伍年齡大、學歷低、知識結構單一等問題比較突出。有的企業在工資、獎金等待遇上,黨務干部明顯低于同等級別的行政人員,造成黨務干部隊伍后繼乏人。四是黨建經費不能保障,缺乏制度規范。

(四)企業黨組織的自身建設不能與時俱進,存在許多薄弱環節。一是在黨的思想建設方面,一些企業黨組織政治優勢發揮得不夠明顯,如何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一企業廣大黨員和職工的思想和行動,使他們正確認識國企改革,正確認識國有經濟的“退”與“進”,革除阻礙國企改革的思想障礙等問題還沒有完全解決;二是在黨的組織建設方面,黨的組織優勢發揮得還不夠到位,“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在一些企業還沒有真正落到實處。有的企業黨組織黨內民主生活制度不健全,民主集中制制度不落實,黨組織缺乏生機和活力;有的企業黨組織長期軟弱渙散,“一手硬,一手軟”的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有的企業黨組織工作方式陳舊,內容空洞,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三是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突出表現為企業黨組織對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在本企業的貫徹執行實行保證監督的職能作用沒有充分發揮,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四是在黨的制度建設方面,制度體系不健全的問題仍比較突出。據我們調查了解,在200**年11月份開展省屬企業領導班子民主集中制學習教育活動前,約有三分之一的省屬企業沒有正式建立黨委議事制度、工作制度、參與重大決策制度、黨內選舉制度等,有的雖然有制度,但得不到實施,形同虛設。

根據上述情況,我們對于改進國有企業黨組織發揮作用的方式提出如下對策和建議:

(一)在推進現代產權制度改革,完善和規范法人治理結構的過程中,構建國有企業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新格局。總的思路是:一要推進改革。加快以產權制度為重點的國企改革步伐,使股份制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二要落實體制。要認真落實國有企業領導班子“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要求,重點是落實黨委會與董事會的交叉任職,確保黨組織的意愿和主張通過法人治理結構在企業得到貫徹實施。三要完善制度。主要包括黨內議事決策等工作制度、黨組織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制度和董事長、總經理及董事會、經理層中的黨員定期向黨組織報告工作制度。四要健全機制。主要是建立健全企業黨組織的工作機制、黨組織參與重大決策機制、黨組織對企業生產經營的監督保障機制、人才的培養和選用機制等。通過機制建設,使企業黨的工作有機融入于企業的生產經營之中,企業黨組織的各項活動與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運行相協調。五要制定具體措施。切實加大對改制企業黨建工作的力度,企業改制與黨的建設要通盤考慮,同步謀劃、同步組織實施。有關部門要對企業改制后黨組織的領導體制、機構設置、職能作用等認真研究,作出明確規定,提出明確要求。在具體工作上要做到五個同步:黨委班子和法人治理結構同步配備,黨群組織與行政組織同步建立,黨政工作同步規劃,黨政功能同步到位,黨政關系同步理順。

(二)積極探索企業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的有效途徑。建立和完善企業黨組織參與重大決策的新機制,必須注意發揮“四個作用”:(1)發揮制度的保證作用。要通過建立健全有關制度,對企業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行為作出規范。如,制定《國有企業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實施辦法》、《黨政聯席會議事制度》等,進一步明確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的范圍、程序和途徑。(2)發揮職工的民主參與作用。對決策事項在組織專家充分論證,形成討論方案后,要廣泛征求、及時反映職工群眾的意見,對方案進行修改,必要時要經過職代會討論通過。(**)發揮溝通的協調作用。黨政主要領導首先要搞好溝通,就決策事項充分磋商,統一認識,形成共同的主導性意見。(4)發揮黨組織和黨員的監督、保證作用。企業黨組織要通過開展形勢任務教育、組織攻關克難活動等,統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動決策的貫徹落實。要加強對決策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為決策的順利實施提供有力保證。

(三)改革和完善黨管企業干部的方式,加大對企業領導班子的考核和培訓力度。一是黨管干部的原則必須堅持,不能動搖。政治路線確定之后,干部就是決定的因素。尤其是國有大中型企業領導人是企業家隊伍中的骨干力量,在經濟建設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如果不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黨的組織領導就成了一句空話,堅持社會主義企業的經營方向就失去了保障。二是黨管干部的方式必須改進。要實現對國有企業行政領導班子成員的分層次管理。董事會中代表國有股份的人選,必須由黨委會推薦報上級黨委同意后確定。總經理候選人由董事會確定,但事先要征求上級黨組織的意見,取得上級黨組織的認可。中層行政管理人員的任免,由總經理提名,黨委考察,董事會討論確定。要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加大市場化方式選聘經營管理者的力度。堅持“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擬定規劃,確定原則,制定標準,依法規范運作,搞好監督,逐步建立起一套符合企業實際的,科學規范的企業領導人選聘機制。三是干部的教育、培訓、推薦、考核工作必須加強。要落實黨管人才的原則。黨組織要把人才的培訓和干部的培養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牢牢抓在手上。要建立起企業領導人員和各類人才的教育、培訓、考核、推薦、任用機制。通過不懈努力,在國有企業培養出一大批政治素質強,業務素質精,具有堅定的社會主義信念,懂經營、善管理、結構合理的優秀人才隊伍。

(四)切實加強企業基層黨組織建設,不斷推動基層黨建工作的創新。要堅持企業黨建工作面向基層、服務基層、活躍基層,進一步提高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創造力和戰斗力。一是要在“活”字上下功夫。適應企業組織結構的變化,基層黨組織的設置要體現一個“活”字,如,一些企業將黨支部建在項目上、建在流水線上,對這些創新的做法可以總結和借鑒,以保證哪里有黨員,哪里就有黨的組織,哪里有黨的組織,哪里就有黨的活動,實現企業黨的活動全方位開展。黨組織的工作機構設置也要體現一個“活”字,可從企業實際出發,探索將黨的工作機構與企業行政機構合署辦公,融為一體,承擔黨務和生產經營的雙重責任。二是在“實”字上下功夫。要牢固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的思想,堅持“圍繞發展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的理念,要把生產經營中的難點、職工關注的熱點和企業發展中的焦點問題作為黨建工作的重點來抓,黨政領導實行“一崗雙責”,建立黨建工作目標責任考核管理體系,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同步考核,同時獎懲。三是在“新”字上下功夫。在繼承傳統的基礎上,堅持與時俱進,融入現代管理理念。我省部分國有企業在黨建工作中引入ISO9000質量管理理念,建立黨建工作質量管理體系的做法值得借鑒。還要認真研究國有參股企業黨的組織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探索符合條件的國有股董事擔任企業黨組織負責人的有效途徑,建立參股企業黨建工作的新體制和新機制。

(五)強化企業黨組織的監督職能,進一步完善監督機制。這是正確把握國有企業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一項重要內容。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企業法》的有關規定,國有企業黨組織的監督職能是全方位的,既包括對黨員和黨的領導干部的監督,也包括對企業和企業經營管理者的監督。從目前情況看,企業上級黨組織的監督作用發揮較好,但企業黨組織對本企業黨員、黨員領導人員及經營管理者的監督還很不到位,不敢監督、不愿監督、不會監督的問題不同程度地存在,造成一些國有企業違法亂紀的問題仍比較突出。因此,要進一步強化國有企業黨組織的監督功能,明確監督的范圍,落實監督的組織機構,規范監督的制度,調整監督工作的領導體制,加強對監督工作的責任考核。要把黨內監督、監事會監督和職工民主監督、輿論監督、社會監督結合起來,把上級黨組織的監督同下級黨組織的監督結合起來,把監督與教育、管理結合起來,通過強有力的監督,充分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推動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