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局調查工作報告

時間:2022-02-14 0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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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局調查工作報告

一、目的和意義

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是國務院部署組織的一項國土系統工程,也是重大的國情省情和市情調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國全省全市土地利用狀況,掌握真實的土地基礎數據,建立和完善土地調查、統計和登記制度,推進城鄉地籍工作,實現土地資源的信息化管理與社會化服務,滿足經濟特區建設、社會發展和國土資源管理的需要。

搞好全市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國土資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推進城鄉規劃,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社會穩定,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等工作的重要保障;是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經濟宏觀調控,實施科學決策的重要依據;是科學規劃、合理利用、有效保護國土資源和實施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的根本手段;是貫徹落實《物權法》,保障用益物權人合法權利的基礎;是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中心城市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一項重大舉措。

二、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目標

按照國家和省制定的統一技術標準,采用先進技術方法,全面查清全市范圍內的土地利用狀況,掌握準確的各類現勢性土地數據;全面查清全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和集體土地所有權狀況,進一步完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成果;建立和完善我市土地調查、土地統計和土地登記制度;建設市、區二級土地利用數據庫及管理系統,對全市土地利用狀況和變化情況實行信息化管理與共享服務;滿足編制規劃、實施土地宏觀調控、科學決策以及落實各項土地嚴管措施的需要。

(二)主要任務和基本要求

根據國土部和省國土廳要求,我市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逐地塊實地調查土地的地類和面積,掌握全市耕地、園地、林地、工業用地、基礎設施用地、金融商業服務、開發園區、房地產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類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狀況;逐地塊調查全市城鄉各類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狀況,掌握國有土地使用權和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狀況;調查全市基本農田的數量、分布和保護狀況,對每一塊基本農田上圖、登記、造冊;建立互聯共享的覆蓋市、區二級轄域的集影像、圖形、地類、面積和權屬為一體的土地調查數據庫;建立土地資源變化信息的調查統計、及時監測與快速更新機制。

1、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

我市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具有良好的基礎,一是完成了土地利用更新調查工作,形成了覆蓋全市范圍的1:5000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成果,該成果于20*年10月通過了國土資源部的驗收,并已銜接納入我市20*年、20*年變更調查成果中;二是具備了與民政勘界成果一致的區級及區級以上行政界線數據成果,市民政部門提供的鄉鎮界線數據成果,以及剛剛完成的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的界線數據成果,另外還具備了國有河流、國有水庫、國有道路的權屬調查成果。

根據全國二調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工作要求,我市將以20*年土地利用現狀變更調查成果為基礎,利用新的1:5000衛星遙感影像圖,對城鎮及村莊以外的可調整耕地、"批而未用"土地、原獨立工礦用地、灘涂、葦地、海岸線、耕地坡度和新增建設用地等開展補充調查。按照二調新的土地分類體系做好地類銜接工作,同時采用西安80坐標系重新計算和統計圖斑面積。

按照圖件、數據和實地三者相一致的原則,通過對20*年變更調查成果進行補充調查和數據銜接,獲取全市各類土地利用信息及其空間分布狀況,匯總形成全市各級土地利用現狀數據。

2、基本農田狀況調查

按照國家和省的要求,依據我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按照基本農田保護區(塊)劃定資料,在本次調查形成的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成果基礎上,逐片將基本農田保護地塊(區塊)落實到土地利用現狀圖上,統計匯總出各級行政區域內基本農田的分布、面積、權屬等狀況。

3、農村土地權屬調查

國家和省對我市的任務要求是:查清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公路、鐵路、河流以及農、林、牧、漁場(含部隊、勞改農場及使用的土地)等國有土地的使用權狀況,加快推進土地登記發證,完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

對我市來說,近年來早已先行全面開展并基本完成了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調查工作,并制作完成了無爭議的土地所有權證書。因此,我市農村土地權屬調查工作的主要任務是:

(1)對此前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調查工作中遺留的425宗爭議地進行調處;

(2)對公路、鐵路、河流以及農、林、牧、漁場(含部隊、勞改農場及使用的土地)等國有土地的使用權狀況進行調查;

(3)根據這幾年土地征用情況,國有土地使用權調查登記情況,以及對宗地權屬、面積、界址等發生的變化情況,對集體土地所有權進行變更。

(4)充分利用上述成果,加快推進登記發證工作。

4、城鎮、村莊地籍調查

國家和省對我市的任務要求是:按照地籍調查技術規程,充分利用已有地籍調查成果,對城市、建制鎮、農村居民點內部的建設用地逐宗進行權屬調查和地籍測量,查清每宗地的位置、范圍、面積、用途等狀況;統計匯總各級行政區的城鎮、村莊各類土地面積數據,包括工業用地、基礎設施用地、金融商業服務用地、住宅用地、開發園區、房地產用地以及村莊內部農村宅基地等土地利用數據。

我市在這些方面已有相當的基礎,一是自20*年以來,我市相繼完成了本島大部、同安、集美、海滄等部分城區約180平方公里的1:500比例尺地籍精度數字地形圖的測繪工作;二是在本島老城區、集美區、海滄區和同安區的地籍調查均有較廣泛的數據基礎;三是近三年來開展的農村土地房屋登記發證工作成果顯著,具有相當的數據積累。

經過調查摸底后,扣除原已做的可利用的成果,我市城鎮、村莊地籍調查還需要做的工作有:

(1)農村土地權屬調查部分。需要對6.1萬宗土地房屋進行測繪和調查,對已完成測繪未調查的約5萬宗土地房屋進行調查;

(2)1:500大比例尺基礎圖測制部分。一是對**~20*年期間測繪的海滄、杏林城區約30多平方公里現勢性約可以達到70%的大比例尺圖進行局部更新測繪;二是對本島東北部地區、島外部分城區、絕大部分建制鎮和獨立工礦等無1:500比例尺基礎圖近120平方公里的區域進行成片大比例尺數字地形圖測繪。

(3)對原有或新完成大比例圖測繪的建成區和建制鎮的區域進行成片地籍調查或補充調查和變更調查。一是對本島老城區、東部地區,集美區、海滄區和同安區翔安區開展成片地籍調查,預計城區需調查的面積為135.7平方公里,38695宗;二對本島西北部進行變更核實,面積為52平方公里;三是對全市建制鎮進行地籍調查,約有357個街坊,34979幢房屋,39.23平方公里。

5、土地調查數據庫和信息系統建設

在利用現有網絡系統,進一步升級和完善基礎軟硬件設施,加固安全系統等基礎上,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數據庫建設標準和規范,遵循集中統一管理、資源和信息共享的基本原則,結合我市管理模式,由市國土房產局統一建立土地調查各基礎信息數據庫和專題信息數據庫,建立相應的管理信息系統和社會化服務信息系統,滿足市、區兩級對數據庫的管理、更新、利用和社會化服務等工作需要。

(1)建立土地調查相關基礎數據庫

按照國家標準和規范,對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工作中應用的衛星影像圖數據進行加工處理,建立全市“1:5000衛星正攝影像圖數據庫”;對城鎮村土地房屋權屬調查中測繪的地形圖進行加工整理,建立“1:500數字地形圖數據庫”。并按照一數一源、一數多用、杜絕重復的原則,數據庫建成后直接并入我市空間地理基礎信息數據庫,豐富其基礎數據內容,并通過**城市地理信息共享平臺實現與其他數據庫的互連互通和共享,滿足各方面需要。

(2)建立土地調查各專題數據庫

按照國家、省土地調查有關數據庫建設標準和規范,在市級統一建立“市、區兩級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基本農田數據庫”、“城、鎮、村一體化土地房屋權籍數據庫”三大土地調查專題數據庫;結合本次土地調查、日常動態更新和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各種成果圖、成果表、以及調查簿、冊、卡等數據和資料信息,建立“成果數據庫”。

(3)升級完善現有土地利用信息系統

對我市已經部署的電子政務基礎平臺和在平臺上建立的土地利用計劃規劃管理子系統、耕地保護管理子系統、用地預審子系統、農用地報批管理子系統、建設用地供地管理子系統等5個應用子系統進行進一步升級完善,實現對空間地理基礎數據和土地調查各專題數據庫的查詢檢索、實時調用、綜合統計、分析輸出等功能,滿足市、區兩級的管理需要。

(4)建立城鎮村一體化土地房屋權籍管理信息系統

按照地籍信息系統建設有關技術標準和要求,結合我市市區垂直、城鄉一體、房地合一的管理模式,建立城鎮村一體化土地房屋權籍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對空間地理基礎數據的查詢檢索和實施調用功能,實現對城鎮村土地房屋權籍數據庫的查詢檢索、統計輸出、實時調用和綜合分析等功能,滿足權籍管理需要,實現編輯錄入、制圖輸出、登記發證、信息變更以及辦公流程等管理功能,滿足日常業務需求。

(5)建立土地調查數據資源數據匯總與輔助分析系統

土地調查數據既包括大量空間圖形數據,又包括關聯復雜種類繁多的屬性數據,匯總統計時點要求嚴格,因此數據的匯總必須采用基于標準數據庫的專門應用系統來完成,以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可靠性和標準化。此外,土地調查數據是國家重要基礎資源數據,對該數據從多角度、多方位進行專題分析以及綜合分析,并形成相應的分析成果,是充分利用和發掘數據價值,準確掌握市情,為制定市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及相關管理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據的必然要求。輔助分析系統就是要構建科學的數據分析模型,利用計算機軟件技術實現數據的全面深入分析,獲取豐富的分析成果,滿足計劃、規劃和管理政策制定的需要。

(6)建立數據庫運行維護管理系統

實現對建立的各信息系統和集中存儲的各數據庫的權限管理、日志管理、目錄體系管理、數據庫結構管理、圖形符號管理、備份管理、數據轉換與導入導出等功能,滿足系統和數據庫安全正常運行維護管理需要。

(7)建立數據交換系統和土地資源信息的社會化服務系統

利用已經建成的網絡系統,建立我市與國土資源部、省國土資源廳的數據交換系統,實現數據資源的上傳、接收、日常業務的網上申報審批等功能;建立我市國土房產局內外網的安全數據交換系統,實現內外網間的數據交換。建立基于市政務網的共享和社會化服務系統,為政府各部門提供土地資源信息共享服務;建立基于互聯網的公眾服務系統,為市民和社會公眾提供必要的土地信息服務。

6、成果匯總

土地調查獲取的各類成果要按規范要求進行整理匯總。首先進行區級調查成果的整理、匯總,再通過對本轄區各區級調查成果進行接邊、整合,形成市級調查成果。

(1)數據匯總

借助數據庫技術,按照要求對區級土地調查數據進行匯總;在區級數據匯總基礎上,通過接邊、整合,形成市級和省級相關數據成果。

(2)圖件編制

在區級標準分幅圖件的基礎上,利用數據庫管理和計算機輔助制圖等技術,采用縮編等手段對土地調查圖件成果進行逐級整理,編制不同比例尺、不同要素內容的系列圖件成果,主要包括市、區、鎮三級不同比例尺土地利用現狀圖件和各種專題圖件等。

(3)成果分析

根據土地調查結果,開展土地利用狀況分析。一是對耕地和基本農田等各類土地的數量、分布及其變化狀況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合理利用土地的建議;二是對土地利用結構、集約程度進行分析,預測土地變化趨勢;三是分析城鎮、村莊建設用地數量、結構和分布情況,為城鎮、村莊土地的開發利用與潛力挖掘,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提出建議。

(4)報告編制

根據土地調查結果,編制市、區二級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綜合報告(工作報告、技術報告、自檢報告、成果分析報告)以及專題報告(基本農田狀況分析報告、城鎮、村莊土地利用狀況分析報告)。

7、建立調查統計、及時監測與快速更新機制

在我市開展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的同時,要建立和完善土地調查統計、及時監測與快速更新機制。在全市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完成后,制定成果管理使用辦法,加強土地調查成果應用,充分發揮土地調查成果在國土資源管理和經濟宏觀調控中的作用;建立地籍管理和國土資源其他業務管理之間的協調、聯動機制,明確各成果應用部門對地籍成果使用和更新的責任和義務;建立科學的土地調查成果更新制度,繼續采用3S(遙感﹝R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地理信息系統﹝GIS﹞)等先進的調查技術手段開展土地利用動態監測和成果變更工作,保證成果準確、客觀、現勢;充分發揮市、區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管理系統在快速更新中的作用;加大地籍工作的經費投入,加強地籍管理人才的培養,健全地籍管理隊伍,為快速更新機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基本保障。

三、技術依據與方法

(一)技術依據

1、《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總體方案》(國土資源部20*年)。

2、《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實施方案》(國土調查辦發〔20*〕7號)。

3、《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技術規程》(國土資源部20*年)。

4、《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數據庫建設規范》(國土資源部20*年)。

5、《福建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實施方案》(閩國土調查辦〔20*〕004號)。

6、《福建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補充技術規定》。

7、《福建省城鎮、村莊地籍調查工作方案》。

8、《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國家土地管理局**年)。

9、《土地權屬爭議處理辦法》(國土資源部20*年)。

10、《城鎮地籍調查規程》(國家土地管理局**年)。

11、《城鎮變更地籍調查實施細則(試行)》(國家土地管理局1998年)。

12、《土地分類(試行)》(國土資源部2001年)。

13、《全國土地分類(過渡期間適用)》(國土資源部20*年)。

1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GB/T2260-**)。

15、《福建省縣級土地利用更新調查技術規定》(福建省國土資源廳20*年6月)。

16、《福建省縣級土地利用更新調查數據庫規范(試行)》(福建省國土資源廳20*年7月)。

17、《土地登記規則》。

18、國土資發〔2001〕359號文。

19、《**市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技術方案(試行)》。

20、《**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全市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廈府〔20*〕67號)。

21、有關測繪技術和空間地理基礎數據的國家或行業標準、規范和圖式。

22、**市大比例尺數字地形圖測繪技術要求。

23、其他有關土地調查、更新調查、變更調查、土地登記的文件、規定等。

(二)技術方法

1、坐標系統

(1)高程系

采用1985國家高程基準。

(2)平面坐標系

A、城市一級導線及其以上各等級測量控制網測量中觀測值改化和平差計算應分別在92**坐標系和西安80坐標系中完成,分別獲得各控制點在兩個坐標系中的坐標成果。這就要求在各等級測量控制網加密過程中,應盡可能選擇同時具有92**坐標系和西安80坐標系坐標的控制點作為起算,且符合此條件的控制點數量和分布應符合控制測量的規范要求。

B、大比例尺地形圖、地籍宗地圖均采用92**坐標系。

C、1:5000土地利用現狀圖均采用54北京坐標系,通過坐標系轉換獲取一套“西安80坐標系”1:5000土地利用現狀成果圖和1:5000衛星正射影像圖,所有的數據計算和匯總統計成果均要求為“西安80坐標系”。

2、城鄉土地利用現狀調查

采用具有良好現勢性分辨率0.6米的"快鳥"衛星遙感影像圖制作1:5000正射影像圖(DOM),作為本次土地調查的基本工作底圖;采用內外業一體化的作業方法,將內業判讀與外業調繪相結合,內業數字化與外業全站儀和GPS坐標測量相結合,將全面調查與局部更新相結合;在城區、建制鎮和獨立工礦、農村居民點內外區域調查數據的結合上,界線位置和坐標要遵循小比例尺服從大比例尺,判讀服從實測,低精度服從高精度的基本技術原則;內業數據處理上,采用ArcGIS地理信息系統軟件進行圖形及其屬性數據的編輯、處理和統計計算,并且要盡可能多采用軟件批處理的方式,將手工處理的事務減少到最低,以提高數據處理的效率和可靠性;在新舊地類體系的銜接上,地類分割、地類范圍線變更必須在外業實地調繪的基礎上進行,或者在有經批準的用地紅線、權屬宗地界線的基礎上進行;必須做好現狀數據的時點控制,記錄和保持清晰的數據流向。

城區、建制鎮、農村居民點、獨立工礦內部的土地現狀調查,充分利用大比例尺地形圖信息豐富、直觀、精度高的特性,結合地籍調查成果,對宗地地塊直接利用,對宗地以外的區域,遵循外業調查為主,內業判讀為輔的原則,按照土地調查地類對圖上的地類要素信息進行提取,形成圖斑線,并建立地類拓撲關系和屬性信息。

3、城鎮、村莊地籍調查

地籍調查必須全部在具有良好現勢性的1:500數字圖的基礎上展開,缺少現勢性1:500數字地形圖的地區必須首先測繪1:500地籍精度的數字地形圖,且在利用1:500圖進行地籍調查過程中,必須對已經發生變化的房屋、道路、圍墻或其他具有界線或標志特征的地物進行修補測,且地籍宗地的界址點、界址線必須采用解析法準確確定坐標。

數字地形圖測繪中,各級控制網的布網、觀測和平差計算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范要求;一二級地物要素測量必須采用全站儀解析測圖法,位于道路或開闊地帶的次要地物可以采用GPS的RTK實時測量技術進行測量;地物要素的精度必須符合《城鎮地籍調查規程》的要求;內業地形成圖必須采用“城市數字測繪與管理系統(UDSMS)”軟件,地籍宗地圖的成圖和屬性數據錄入編輯必須采用“**市地籍宗地管理系統”;地籍調查過程中形成的圖、表、冊、卡等與登記發證有關的重要資料應進行整理并掃描,形成可以建庫的數字化資料成果。

4、數據庫與信息系統

在市國土房產局數據中心現有設施資源基礎上,按照"統籌利用、資源共享"的基本原則,配備和優化升級相應配套的軟硬件;系統采用雙數據庫服務器群集,海量光纖存儲,多應用服務器硬件負載均衡的基本架構;以ArcGIS9.2地理信息系統軟件為圖形平臺,以Oracle10g大型數據庫管理軟件為后臺管理數據庫,存儲各類土地調查成果數據,實現對土地利用的圖形、屬性、柵格影像空間數據及其它非空間數據的一體化集中管理;采用J2EE的系統架構和電子政務基礎平臺的技術路線,在市國土資源與房產電子政務系統1期開發建設的基礎上,開發土地調查應用信息系統;各業務信息系統采用以B/S結構為主,C/S結構為輔的基本技術模式;應用系統必須實現對空間和非空間數據的關聯綜合查詢、瀏覽、調用、更新、統計分析、成果圖表打印輸出、多時序歷史數據回溯等功能,實現組織機構管理、統一身份管理、流程管理等功能,滿足數據管理與更新維護,業務申請審批辦理等需要。

5、信息共享和社會化服務

充分利用現有的“國土資源信息網”、“數字福建金宏網”、“**市政務網”,結合市信息產業局牽頭開展的“**市城市地理數據庫共享服務平臺”和市國土房產局開展的“空間地理基礎信息數據庫系統”、“國土資源與房產電子政務系統”等項目建設,建立先進、高速、大容量的信息管理網絡體系,按照縱向“國家—省—市—區”四級、橫向各部門多節點的結構模式,實現各級各部門互聯互通和數據資源的及時交換和傳輸,為四級國土資源日常管理,為我市各政府部門公共服務管理提供信息支撐,為社會公眾提供基礎地理信息、土地基礎信息和房屋基礎信息的應用服務。

四、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

通過開展**市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全面獲取覆蓋全市的土地利用現狀信息,形成一系列土地調查成果,主要包括:數據成果、圖件成果、文字成果和數據庫成果等。

(一)數據成果

1、市、區、鎮、村四級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土地等各類土地面積數據;

2、市、區、鎮、村四級基本農田面積數據;

3、市、區、鎮、村四級不同坡度等級的耕地面積數據;

4、市、區、鎮、村四級飛入地面積匯總數據;

5、市、區、鎮、村四級海島土地利用現狀分類面積匯總數據;

6、市、區、鎮、三級城鎮、村莊地籍調查匯總數據;

7、市、區二級工業用地、基礎設施用地、金融商業服務、開發園區、房地產等用地情況匯總數據。

(二)圖件成果

1、市、區外業調繪原圖及外業成果圖;

2、市、區標準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件;

3、市、區、鎮三級土地利用現狀圖件;

4、市、區、鎮三級基本農田分布圖件;

5、城鎮、村莊地籍調查成果圖件;

6、土地權屬界線調查底圖及成果圖件;

7、全市第二次土地調查圖集。

(三)文字成果

1、相關記錄簿冊

(1)外業調查記錄手簿;

(2)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爭議原由書及相關文字記錄;

(3)相關修改情況記錄。

2、綜合報告

(1)市、區兩級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報告;

(2)市、區兩級第二次土地調查技術報告;

(3)市、區兩級第二次土地調查自檢報告;

(4)市、區兩級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分析報告。

3、專題報告

(1)市、區兩級基本農田狀況分析報告;

(2)市、區兩級城鎮、村莊土地利用狀況分析報告。

(四)數據庫及管理系統成果

1、市、區兩級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

2、市、區兩級多源、多分辨率遙感影像數據庫;

3、市、區兩級基本農田數據庫;

4、城鎮、村莊地籍調查數據庫及管理系統;

5、市、區兩級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管理系統。

五、工作進度安排

根據《通知》和國土資源部、省國土資源廳對時間進度的要求,**市應于2008年上半年基本完成調查工作任務(不含城鎮、村莊地籍調查),至2009年底基本完成全市城鎮、村莊地籍調查工作任務。具體安排如下:

(一)準備階段20*年7月~10月

1、工作準備階段:20*年7月~8月

(1)開展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準備工作,學習領會《福建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實施方案》等方案和規范材料。建立市、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組織體系;搜集資料、編制工作方案和經費預算。

(2)開展業務培訓與輿論宣傳;

(3)分析準備已有的成果資料,數據資料,配套基礎設施等。

2、技術準備階段:20*年9~10月

(1)完成技術調研工作;

(2)完成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城鎮農村居民點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大比例尺數字圖測繪,城鎮地籍調查的技術要求、規程或細則。

(3)確定各階段大比例尺數字圖測繪和城鎮地籍調查開展的具體區域,招標方案,編寫招標文件。

(二)土地利用現狀調查的實施進度

1、20*年11月~2008年4月

(1)20*年12月,完成全市0.6米快鳥衛星遙感影像圖的采購和1:5000衛星正攝影像圖的處理制作。

(2)20*年12月,完成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的招標采購工作。

(3)20*年12月~2008年1月,完成工作底圖制作、打印和西安坐標系的轉換工作。

(4)2008年1月~2008年3月,完成地類調查的地塊內業判讀、外業調繪、新增地物實地補測、海島調查。

(5)2008年3月~2008年4月,完成調繪底圖標繪、地類歸并轉換和手簿填寫,權屬界線套合。

(6)2008年4月,區級自檢、市級預檢、省級圖件核準。

(7)2008年4月,完成建庫數據的預處理形成入庫的標準數據。

2、20*年11月~2008年4月

基本農田調查上圖,處理成入庫的標準數據;檢查驗收,面積計算、成果匯總。

3、2008年5月~6月

成果上報確認、資料成果存檔、經驗總結。

4、2008年10月31日

2008年變更調查。

5、2009年10月31日

以2009年10月符合標準的DOM,套合2008年10月以來到2009年10月批準的用地紅線,以2008年年度變更調查成果為基礎,進行2009年年度變更調查。

(三)城鎮和村莊地籍調查的實施進度

1、20*年9月~11月

開展城鎮地籍測量和地籍權屬調查招標工作等。

2、20*年9月~2008年9月

開展全市剩余村莊土地房屋成片測繪工作,并根據測繪工作進度開展村莊地籍權屬調查工作。

3、20*年11月

開展已有測繪成果的城區、建制鎮(大同街道、馬巷鎮、灌口鎮)試點工作。

4、20*年11月~2009年6月

變更和查清農村部分的集體土地所有權和大宗國有土地使用權狀況,確權達到可發證的90%以上。

5、2008年3月-2009年6月

全面開展城鎮土地調查,完成建成區、建制鎮的城鎮土地調查。

6、2009年6月-2009年底

匯總統計調查,查清工業、基礎設施、金融商業服務、開發園區和房地產等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狀況。

7、2009年6月-2010年6月

整理建檔。

(四)數據庫和信息系統建設

1、20*年10-12月

完成數據庫及系統建設的配套軟硬件的采購和安裝部署工作。

完成數據庫及信息系統的需求調研和招標文件的編寫工作。

完成數據庫及信息系統主要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

2、2008年1月

完成數據庫及信息系統的整體招標采購工作。

3、2008年2月

完成數據庫及信息系統的詳細設計工作。

4、2008年3月-7月

完成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數據庫建庫。

完成基本農田數據庫建庫。

5、2008年3月~2009年7月

完成全部數據庫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建設工作。

結合其它土地利用調查,城鎮和農村地籍調查進度將各種數據入庫。

結合系統運行應用,實現各種數據的動態更新。

完成數據交換系統和社會化服務系統的開發建設工作。

完成數據匯總統計和分析工作

6、2009年7~12月

系統試運行,并整體檢查驗收。

六、組織實施

(一)組織保障

1、領導機構

為保證我市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市政府已成立**市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和市國土房產局局長任副組長、市發改委、財政局、建設與管理局、規劃局、農業局、民政局、環保局、統計局、海洋與漁業局和市國土房產局各一名領導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國土房產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國土房產局副局長擔任。財政局、民政局、農業局、統計局各一名處長為聯絡員。各區人民政府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的組織協調,研究審定實施方案、經費安排和重大土地權屬爭議的調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本轄區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

各級政府對本轄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負總責。各有關部門應當高度重視、積極配合、各負其責,確保**市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順利開展。

全市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由市國土房產局具體組織實施,相關成員單位應積極配合市國土房產局開展工作,及時提供有關保障和相關適用資料。

2、職責分工

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包括:

(1)負責**市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的宣傳、培訓;

(2)制定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市的工作方案、按專題和項目分別制定**市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有關技術設計或技術要求、**市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有關檢查驗收細則等文件規范;

(3)審查各區各階段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實施計劃及各部分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技術設計文件;

(4)負責調查工作的檢查監督與技術指導;

(5)負責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的檢查驗收;

(6)開發市級土地利用數據庫及信息系統;

(7)檢查督促所轄各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

(8)對所轄各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進行預檢,督促有關單位按照省級檢查、驗收意見和市級預檢意見整改到位;

(9)對轄區內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進行統計、匯總、分析和上報。

各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包括:

(1)按照市統一制定的計劃和技術設計組織開展第二次土地調查,對在本區區域實施土地測繪、調查等作業單位的工作情況進行跟蹤、督促、檢查和協調配合;

(2)制定區各階段工作實施計劃;

(3)協調并處理本轄區土地調查涉及的指界和權屬糾紛調處等問題;

(4)對本區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進行自檢,上報市預檢、省驗收,按照省、市級檢查意見完成整改工作;

(5)全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的統計、匯總、分析和上報;

(6)組織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宣傳動員工作。

(二)確定作業單位

本次調查采取招標方式確定作業單位,以合同方式規范調查行為。以《任務書》方式下達調查任務并督促執行與檢驗。市調查辦和負責各部分實施的專題工作組應加強對承擔調查任務的作業單位資質審查和調查人員的培訓,取得相應資質并通過省、市國土部門專門培訓和考核后的專業隊伍方可承擔調查任務。

(三)宣傳培訓

要通過報刊、電視和互聯網等媒體,大力宣傳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重要意義,報道調查內容及工作進度,宣傳典型經驗及做法,提高全社會對調查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要組織作業單位參加省、市國土部門組織的培訓工作,通過培訓、以會代訓等形式對市、區有關單位部門、國土資源部門和專業隊伍的技術骨干開展土地調查任務、規程規范、新技術應用等方面的培訓,明確要求、統一方法,確保我市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技術保障

1、明確技術要求

在國家和省統一制定的實施方案和土地調查相關規范、標準基礎上,按專題和項目分別制定《**市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技術細則》等標準,明確我市開展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的技術要求。

2、建立質量監督檢查和技術咨詢制度

市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的各工作組,由市、區國土資源部門業務與技術骨干組成,負責監督檢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針對問題向市、區提出整改意見。為解決調查中遇到的重大技術問題,由調查經驗豐富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和聘請的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具體負責全市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技術問題的研究、咨詢。

3、建立檢查驗收制度

嚴格按照《福建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檢查驗收辦法》,《**市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檢查驗收辦法》等,做好檢查驗收工作。

(1)加強基礎資料的質量檢查監督。委托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對航空攝影的成果、正射影像圖、大比例尺地形圖等基礎測繪產品和相關資料進行檢查驗收。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的規定和要求,加強對作業過程的跟蹤,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確保能夠按時提供合格的航攝成果、正射影像圖和大比例尺地形圖等基礎測繪產品。

(2)實行調查成果分階段檢查制度。我市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檢查驗收分三個階段進行,即試點驗收、外業驗收、內業驗收暨總驗收。各區外業調查工作必須采用先試點后鋪開的方式,試點外業成果驗收合格后,方可全面開展外業工作;外業成果驗收合格并對驗收存在的問題全面整改到位后,方可轉入內業工作;內業工作完成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調查成果總驗收。

(3)實行嚴格的分級驗收制度。根據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省土地調查辦對市級匯總成果進行驗收的要求,我市采取省、市、區分級負責檢查驗收的辦法,區級土地調查成果由區級自檢,市級預檢,省級組織驗收。

(4)實行一票否決制。在對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進行檢查驗收時,實行"一票否決制",即在檢查驗收時,發現人為篡改土地調查成果的,檢查驗收不通過,調查的所有成果必須按步驟重新進行核實、修改;若連續三次發現同類性質問題的,該成果不予驗收,同時要追究主要當事人的責任。

(五)經費保障

根據我市實際情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經費由財政部門予以保障。要積極配套工作資金,確保土地調查任務按時保質完成。

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專項資金專款專用,任何單位、部門不得截留、挪用和坐支。對弄虛作假、截留和坐支資金等違法違紀行為,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市、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對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重點跟蹤監督檢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進度、資金的撥付和使用情況,確保經費使用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