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現狀調研報告
時間:2022-03-27 0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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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剛剛閉幕的全國“兩會”上,社會保障、就業、醫療等民生問題再次成為關注的焦點,幫助弱勢群體解決生活困難,使他們能夠享受到改革開放和社會進步的成果,這關系到社會公平體系的創建與和諧社會建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就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促進社會公平的一項重大舉措,為此,區物價局對區內部分低保家庭的生活消費情況進行了為期一年的跟蹤抽樣調查,現將相關情況綜述如下:
一、低保家庭的基本情況
此次調查主要涉及區內斜土、龍華、康健、長橋等街道的低保家庭,總體上能比較客觀地反映出本區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低保人員的日常生活現狀。
1、家庭構成及年齡結構:在這次抽樣調查的低保家庭中,有一半以上的家庭里有子女在校就讀,另外,還有單親和殘疾人家庭,以及因家中有人長期患重大疾病而因病致貧的家庭。在上述被調查對象中,沒有適齡工作者、患重病喪失勞動能力等是造成他們難以擺脫貧困的主要原因。
就年齡結構來看,低保人員中,18歲以下的占28.6%,18歲至退休年齡的人群占64.3%,占到了低保人員的絕大多數,而退休年齡以上的只占7.14%。這說明,大多數人退休以后都已進入社會統籌,可以領取退休金,有穩定的收入,能夠維持日常生活,如果沒有沉重的家庭負擔,他們中的大部分人都不至成為低保人員,因此,從年齡結構的角度分析,低保人群中達到退休年齡的人所占比例是比較小的。而現實生活中,最為困難的是18至退休年齡段的人,他們因為各種原因離崗、失業,沒有收入,但又未到退休年齡,無法進入社會統籌,這部分人很多都只能靠領取低保金,維持最基本的溫飽。如何采取有效救助措施幫助這類人走出困境,是政府應該考慮的現實問題。
2、就業結構:年度,抽樣調查的低保人員中,已經就業的占16.66%(根據市低保人員就業狀況調查統一口徑,已就業人員比例=就業人員數/被調查人員總數)與去年的4%相比提高了12.66個百分點;此外,離崗人員占16.66%,與去年的4%相比也提高了12.66個百分點。無業人員占50%,與2005年相比有所上升;協保人員占5.56%,略高于去年4%的比例;退休人員占11.12%,與去年56%的比例相比有較大幅度的下降。
就低保人員中就業情況看,我區已就業的人員占到被調查對象的16.66%,與上年度相比上升了12.66個百分點,而全市年的低保人員中就業人數比例為27.76%,比2005年高出10.16個百分點,單從就業比例來看,我區低保人員的就業率要低于全市,但是與2005年相比,我區06年就業比例的上升幅度則要高于全市的上升幅度,這說明我區采取的促進就業政策已顯現成效,在幫助低保人群重新就業方面有很大的發展空間。不過,與此同時我們也須清楚地認識到,年區的離崗、無業人數仍在增長,這表明政府還需采取多的扶持政策,給低保家庭更多幫助。
3、健康狀況:健康狀況是我們本次對低保家庭調研的一個重要項目,因為從很大程度上說,患有疾病是造成這類家庭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我區低保戶每月平均看病3.1次,高于全市的每戶每月2.58次;每次看病支出121.55元(都是使用國產藥品),低于全市136.98元的平均水平。其中,患有嚴重疾病的占3.57%,患慢性病的占21.4%,從與全市的總體情況比較分析,我區低保人員中患大病重病的比例要比全市低6.32個百分點,而患慢性病的比例則要高出全市3.15個百分點。目前,我區已在公共醫療衛生方面采取了多項措施,包括社區衛生補助、兒童免疫接種全覆蓋、老年人醫療救助,基本上構筑起了多層次的醫療救助制度。
4、參加醫療保險情況:就低保群眾參加醫療保險的情況來看,我區75%的低保人員都享有社會醫療保險,大大高于2005年48%的比重,同時也高于51.33%的全市平均水平,這說明區在幫助低保人員加入醫療保險方面,已經走在了全市先進行列之中。其中,我區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占總參保人數的47.6%,參加三個互助保障計劃的占23.8%,參加中小學生嬰幼兒住院保險的占28.6%。社會醫療保障的實行是切實解決低保家庭普遍存在“就醫難、看病貴”問題的主要途徑,我區在這一民生問題上已邁出了很大的一步,使大多數低保家庭基本解決了看病就醫的困難。
5、居住環境:要使“居者有其屋”是黨和政府關注的另一個民生問題,這同時也是關系到廣大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在,住房問題歷來都是街頭巷尾談論的熱點話題,在繁華的區更是如此。那么,生活水準明顯較低的低保人員住房狀況又如何呢?帶著這個問題,我們對他們的住房條件也做了比較客觀的調查。
據本次抽樣調查數據顯示,我區低保戶的人均建筑面積為17.23平方米,明顯高于全市低保人均11.57平方米的總體現狀。這說明的低保群眾住房并不是十分擁擠,基本能解決居住問題。只是,隨著國家水、電、煤使用價格的調整,居住成本將會有所提高。
6、文化結構:年我區低保人員中,小學或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14%,遠低于全市23.95%的比例;初中文化程度占35.7%,與全市的情況基本相同;高中文化程度的占53.6%,與全市28.9%相比,高出24.7個百分點;大專(含)以上文化程度占3.57%,低于全市的10.65%。由此可見,我區低保人員的文化水平呈現“兩頭尖、中間寬”的格局,文盲和較高學歷的人很少,而初中及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占絕大部分。這些只有中學文化程度的低保人員由于沒有大學學歷,又缺乏專業技能,他們經常被用人單位拒之門外,由此,我們建議相關職能部門針對上述人群特點,多開展一些職業技能培訓,幫助他們掌握重新上崗的基本技能,同時還可以嘗試創建更多服務類的崗位,以便于這類人群重新就業。
二、低保家庭收支情況
年8月1日,市再次上調了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原來每人每月300元調整到320元。但是隨著年物價特別是日常必需品價格的上漲,低保人員的生活依然是捉襟見肘。
調查資料顯示,年區低保人員每月人均收入是415.28元,比全市的388.78元要高出6.81%,年我區低保人員人均月支出為392.91元,與全市平均人均月支出414.87元相比要低5.29%。可見,我區的低保人員的收入要略高于全市的平均標準,而消費支出的水平與全市則大體相當。
1、收入結構
區低保人員每月人均總收入是415.28元,其中,救濟保障金收入127.19元,比全市的87.51元多39.68元,救濟保障金收入占總收入的30.6%;失業收入14.29元,比全市的6.15元多8.14元,失業收入占總收入的3.44%;離崗收入75元,比全市的15.88元多59.12元,離崗收入占到總收入的18.06%。而我區低保人員的退休收入為72元,要比全市113.15元低41.15元,退休收入占總收入的17.33%;其他收入合計123.05元,比全市的152.49元低29.44元,其他收入占總收入的29.63%。
按具體的各項收入分析,我區低保人員的救濟保障金、失業收入、離崗收入都要明顯高于市平均水平,但退休、協保和其他收入則是低于全市平均數的。這說明,我區在充分保障低保群眾的救濟、失業收入的同時,還應適當考慮提高他們的其他種類的收入。
2、支出結構
年區低保人員人均月總支出額是392.91元,與全市相比低5.29%。而與上一年的494.28元比,下降了20.5%。其中,食品類人均支出140.58元,占總支出的35.77%;衣服及床上用品類人均支出7.36元,占總支出的1.87%;居住類人均支出66.01元,占總支出的16.8%;交通類人均支出14.96元,占總支出的3.8%;通訊類人均支出9.6元,占總支出的2.44%;醫療藥品類人均支出71.54元,占總支出的18.2%;文化用品類人均支出6.25元,占總支出的1.59%;教育類人均支出64.95元,占總支出的16.53%;日用雜品及零星開支類人均支出11.66元,占總支出的2.96%。
根據數據分析,我區年的食品類支出占到35.77%,略高于2005年的32.66%;醫藥類支出占到18.2%,略低于2005年的18.53%;教育類支出占到16.53%,與2005年的16.58%基本持平,這說明,食品、醫療、教育仍然是低保家庭的幾大主要開支,低保戶的收入有將近百分之七十都用于這三方面。食品類開銷的不降反升,說明我區低保人員的生活品質出現了下降的勢頭。此外,要想改善低保家庭的生活質量,政府還需在就醫、子女就學等民生問題上給予他們適當扶持,以此緩解他們的現實壓力。
總而言之,要想切實推進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維護城市低收入者的切身利益,提高其生活水平,我們必須從健全制度、嚴格管理入手,采取有力措施,幫助低保家庭走出困境。
三、對策及建議
1、適當擴大救助對象和范圍。現行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救助的對象是無業或是無收入的城市居民,但是對于一些雖有收入但是收入較低,家庭負擔重的人群,現行的低保政策并沒有將他們納入救助范圍。此外,隨著構建國際化大都市目標的實現,大量外地勞動力進入,有些已經并正在成為現代化建設的一支重要生力軍。但是由于某種原因,這些外來勞動力的低保、失業救助,特別是那些“無工作、無收入來源”的“新人”所面臨的生活困境,一直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因此,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們的低保政策也應做些適應社會變化的調整,擴大救助范圍,使城市的低保制度能夠真正惠及城市中的困難群體,使社會救助政策能夠公平的適用于每一個需要救助的人。
2、逐步建立起與低保政策相配套的救助措施。目前,由于“大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致使相當一部分救助政策和社保政策尚存在不規范、不統一等問題,有些政策缺乏連續性,使得基層操作面臨種種困難。如低保政策與就業、住房、教育、養老金、糧油補貼等等之間的關系尚未理順,導致“一切都向低保掛靠”,過度凸現“低保政策的含金量”,結果影響了低保政策應該具有的就業激勵效應。因此,政府職能部門可以嘗試建立起與推進低保制度相配套的具體救助政策,將現在的養老、住房等各項補貼都規范化、制度化,發揮各項具體政策的幫困作用,使其獨立地發揮各應有的作用,如此,可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低保政策的“含金量”,增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本該具有的就業激勵效應。
綜上所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國家為保護城市中無業和無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而制定的重要政策。在年5月7日,由市民政局、市人事局等部門聯合了《關于本市城鎮居民最地生活保障制度線的通知》這標志著在年建立起了自己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如今,經過十多年的發展,我們的低保政策在維護社會和諧方面發揮了應有的效用,但是還必須看到的是,隨著社會日新月異地進步,許多慣用的政策、措施已表現出了明顯的滯后性,低保政策也不例外。因此,如何完善該項制度,使其能與社會發展相協調,這就是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所需深入探討的重大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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