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建內經濟合作社撤并調查

時間:2022-04-03 08: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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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建內經濟合作社撤并調查

*鎮是我區農村社區體制相對復雜、矛盾較為突出的鄉鎮。20年,該鎮建立了6個農漁村新社區,轄19個經濟合作社,經濟合作社管委會成員多達57人,理財小組成員75人。六個社區中,僅有一個社區實行“一社區一村一經濟合作社”模式,矛盾較少;另外五個社區均實行“一社區一村多個經濟合作社”模式,有些社區有多達5個經濟合作社,存在明顯的層級多、協調難、運營成本高等問題。

*鎮黨委、政府認識到“一社區(村)多經濟合作社”體制存在的弊端及問題的嚴重性,決定嘗試理順社區(村)與經濟合作社的關系。該鎮結合區委“創業富民、創新強區”主題實踐活動,利用經濟合作社屆滿換任時機,從20*年底開始著手研究實施社區(村)內經濟合作社撤并工作,目標是建立“一社區一村一經濟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管理體制。但是在合并之前,該鎮至少面臨四個重大難題:一是如何妥善處理利益關系調整問題。由于各經濟合作社集體資產極為不均,如果實行整體合并,必定會使資產相對較多的集體承受的利益損失,這樣既不公平也不合理,群眾根本無法接受,為此,必須找到一種更為妥當的撤并方式。二是如何統一干群思想問題。該鎮歷史遺留問題紛繁復雜,一旦撤并工作處理不當,很可能會引起更大的矛盾,因此一些干部群眾對經濟合作社撤并持觀望懷疑態度。如果干部思想不統一,工作便很難順利開展,在這種情況下,統一干部思想成為首當其沖的工作任務。三是如何處理好合并后原經濟合作社干部去留問題。由于這部分人員較為了解經濟合作社的資金運作、數量及部分社區事務,倘若他們出于自身出路的考慮,而站在政府的對立面,會讓工作受到很大阻礙,所以如何合理安排這些干部的去留,也是撤并工作的重點內容之一。四是如何有效解決財務管理問題。集體財產實行統一管理后,群眾非常關心財務管理問題,尤其在初始階段很可能對新產生的集體經濟組織管理人員有不信任感,所以在開展撤并工作的同時,必須建立良好的財務管理機制,并把民主理財、財務監督等工作落到實處,讓群眾信服。

面對這些困難,*鎮采取了“科學穩妥、個個擊破”的應對策略,從調研入手,從制度抓起,穩健有力地推進經濟合作社撤并工作,并取得了階段性勝利。他們的主要做法如下:

1.強化組織領導,深入調查研究。一是切實加強領導。該鎮成立了以黨政一把手為組長、人大主席和黨委副書記為副組長、其他黨政班子成員和社區(村)黨總支部書記為成員的經濟合作社工作指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黨委副書記兼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下設三個小組:人事組、賬戶組、資料組,由分管組織和分管農業的領導具體負責,資料組負責起草相關規章制度,另外兩個小組按各自分工做好相關后續工作。這支龐大而精干、分工明確的工作隊伍,為撤并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了強大的組織保障。二是全面宣傳發動。為了爭取社區干部群眾的支持,工作指導小組先后分批組織村兩委成員,全體社區專職干部,老干部、黨員、村民代表,召開不同層次座談會,在充分調查民意、集中民智的基礎上,層層深入宣傳合作社合并好處,千方百計做好干部群眾思想工作,使撤并工作取得了最廣泛的民意基礎,形成了全鎮上下齊心協力推進工作的良好局面。三是深入探討研究。如何維護百姓的利益是撤并工作要解決的關鍵問題,也是難點問題。為了尋求一種科學合理又切實可行的撤并方案,指導小組專赴岱山考察取經,并邀請市、區農辦、農林、政策研究等部門有關領導和專家到*實地調研和指導工作,經過多方面的仔細斟酌、反復醞釀,最終確定了“并社設分賬”操作模式,即將社區(村)內原各經濟合作社撤銷,合并成立新的經濟合作社,設總帳一本,原來各合作社分設明細賬;新經濟合作社承擔集體資產統一經營、公共事業發展建設等職責,土地、山林等資源性資產所有權不變,土地征用所得補償款及其他集體資產收益,仍按規定歸原經濟合作社支配。鎮黨委按照這一總體思路出臺了指導性意見,明確了經濟合作社撤并的目標、原則、程序和具體要求,給那些擔心由于經濟合作社撤并使自己利益受到損害的群眾服下了定心丸。

2.規范操作程序,緊循法理依據。堅持以最新修訂的《浙江省村經濟合作社組織條例》等政策法規為依據,依照“合法、合情、合理”的原則,盡量從法理上操作撤并過程。一是鎮紀委出臺了經濟合作社撤并工作相關財務紀律制度。對撤并工作前、中、后期的經濟合作社資金運作進行了詳細規定,避免部分人員趁機打著工作的旗號亂占亂用,杜絕了集體資產的浪費和流失。二是召開黨員、社員代表會議表決產生經濟合作社撤并方案、選舉辦法。撤并方案(決議)、選舉辦法產生后,報鎮黨委政府核準,并報區級主管部門備案。三是選舉產生新一屆經濟合作社管理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經濟合作社管理委員會(簡稱社管會)和監督委員會(簡稱社監會)成員職數由社區(村)經濟合作社工作小組在征求各方面意見基礎上,兼顧村落分布狀況后提出。為加強社區(村)黨組織對經濟工作的領導,社管會成員候選人由社區(村)黨(總)支部從村兩委成員中推出,社區(村)黨(總)支書記原則上作為經濟合作社社長候選人。社監會成員候選人由社員代表和黨員推選產生,社區(村)黨組織紀檢委員原則上作為社監會主任候選人。社管會和社監會成員職數及建議人選均報鎮黨委政府審核后確定。新一屆社管會和社監會產生后,及時予以公布,并報鎮黨委政府和區級主管部門備案。通過依法依章、公開透明地開展工作,減少了干部群眾對撤并過程公正性的顧慮和對人事安排的爭議。

3.完善配套政策,突出財務管理。在開展撤并工作的同時,該鎮及時研究制定了系列配套政策措施。一是建立了嚴密的財務管理辦法。為了避免集體資金流向飯桌,新制定的財務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行政招待實行零開支。實行以會計委托為核心的“五統一”管理,全面推行村級會計電算化。積極推進民主理財、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小組經社員代表會議推選產生,社管會成員不得兼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合作社財務情況每季度上墻公布一次。二是制定經濟合作社章程。根據《浙江省村經濟合作社組織條例》,結合實際,指導各經濟合作社制定了本社章程,使集體資產管理有了更為明晰的依據。三是設置經濟合作社協管員。經濟合作社合并后,若管理人手不足,可由社區報鎮黨委政府審批后設立合作社協管員,原則上一個原來經濟合作社集體只能設一個協管員。協管員經費由相應的協管集體和社區共同開支,年前核算,由協管集體一次性交于社區,協管員納入社區管理體系,經濟合作社不得再開支管理人員各項經費。此外,為了進一步規范經濟合作社財務運作、加大財務的監管力度,鎮黨委、政府決定面向全鎮招考兩名有會計上崗資格的社區財會人員。

4.跟進后續服務,理清發展思路。至今年6月初,該鎮基本完成了社區(村)內經濟合作社撤并工作。新一屆經濟合作社成立后,賬戶組及時做好注冊開戶、印章刻制等各項工作,及時核實銀行存款和現金余額并登記造冊,人事組及時組織開展新任干部教育、財會業務培訓,使社管會、社監會成員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促進經濟合作社健康運行。該鎮對于今后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也有了明確的思路,他們將利用連島大橋接線公路服務區落戶、港口資源開發等契機,整合社區(村)集體資金和力量,積極建設經營性用房,大力發展以后勤服務業為主的第三產業,不斷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在全鎮范圍內實現了社區(村)內經濟合作社合并,在全區尚屬首例,雖然并未在財產層面實現徹底合并,但從管理的角度看,可預見的成效十分明顯:一是運營成本將大量降低,二是社區管理將變得協調,三是財務監管將明顯加強,四是社區統籌能力將有效提升。作為我區經濟合作社撤并工作的探索和嘗試,或者作為真正實現“一村一社區一經濟合作社”模式的過渡舉措,*的經驗無疑是非常成功的,值得在全區推廣。